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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建设征占地遗留问题的调研报告

时间:2018-07-13 20:09:01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关于水电站建设征占地遗留问题的调研报告

  **水电第一台机组已投入发电,全部工程建设即将竣工,高良乡电站建设区群众对所反映的征占土地问题没有得到解决,造成涉及农户思想不稳定,于4月16日对**水电站施工区坝址进行围堵,阻止电站施工。接报后,县发改局高度重视,迅速将情况向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同时及时向高良乡通报情况,要求乡党委政府及时安排人员到围堵现场对群众进行劝说疏导,及时将围堵群众劝说撤离围堵现场,保障电站正常施工。汛期即将到来,为避免再次出现群众围堵阻止电站正常施工情况的发生,影响电站建设进度,4月17日,我局牵头组织市移民局、县移民局、南盘江**水电站有限公司和高良乡党委政府召开了遗留问题协调工作会议,会议要求为维护当地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保障电站顺利竣工投入使用,对所涉及征占地的农户提出的补偿遗留问题应及时进行解决,由县移民局、高良乡党委政府、**水电站等相关单位深入现场进行核实确认,确认准确无误后书面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由县政府研究协商解决。

关于水电站建设征占地遗留问题的调研报告

  一、调查核实存在困难和问题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需解决的'主要问题为:

  (1)施工区2号渣场临时用地变更为永久用地面积认定不足且补偿资金拨付不足。因施工区2号渣场所征用的临时用地现已被渣填埋压占,经**公司、县移民局上报省移民局及电站设计单位同意调整规划设计,将其变更为永久用地。涉及农户7户,面积40.13亩。高良乡对核实情况书面报县移民局,核实结果电站方不予完全认可,只认可部分面积,拨付所认可面积的补偿资金。按核实面积计应拨付补偿资金425299.16元,下差212649.58元,群众反映应尽快兑现下差补偿资金。2号渣场熊正兴户所征用土地16.39亩为临时用地,未变更为永久用地,该农户反映应将此用地变更为永久用地给予兑现。

  (2)施工区规划范围内外临时用地变更为永久用地。共涉及7户,18.37亩。因征用地块中挖掘了永久公路,难予进行耕种,群众要求变更为永久用地。

  (3)受影响用地变更为永久用地。共涉及2户,水田16.79亩,旱地0.42亩。电站方承诺在电站建设3年内给予解决水源保障灌溉,补偿方式按影响一年补一年。目前电站修筑了防洪沟但无法将水引入地块,群众无法恢复耕种,故反映给予变更为永久征用。

  (4)部分农户轮歇地变更为旱地差额补偿资金仍未拨付兑现。涉及农户3户,12.12亩,群众反映应尽快拨付兑现。

  (5)超规划设计占用新补量用地补偿资金未拨付兑现。涉及农户4户,7.93亩,群众反映应尽快拨付兑现。(6)淹没区补偿资金仍未拨付兑现。涉及农户6户,19.19亩,群众反映应尽快拨付兑现。

  二、主要措施

  为切实解决好**电站建设中占地遗留的相关问题,促使项目早日完工并发挥效益,4月30日常务副县长邀请市移民局,召集县发改局、县移民局、高良乡党委政府、**公司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电站项目占地遗留的相关问题。

  1、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和项目业务方要着眼于有利推进工程建设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要求,本着积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及时对接情况,切实处理好占地中存在的遗留问题。

  2、当地各级组织和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及时开展各项工作。5月底前,对具备解决条件的问题要及时抓紧解决,并处理好相关具体业务,及时落实对农户的补偿,确保不引发新的冲突和干扰施工秩序引为的发生。

  三、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

  1、施工区2号渣场涉及的56.52亩临时用地一次性变更为永久用地。

  2、施工区范围外2.7亩临时用地变更为永久用地;施工区范围内涉及的15.67亩临时旱地由于项目建设方还在使用,暂时不予变更,待施工工程队撤出后根据实际情况再进一步核实认定和具体处理。

  3、受影响16.79亩水田、0.42亩旱地均按照永久性占地水田补偿标准与旱地补偿标准之间的差价进行补偿,另外按该项面积增加两年的水田青苗补偿费。

  4、剩下的12.12亩软歇地中,11.17亩按20xx年11月30日会议纪委相关要求具体处理,剩余的熊正兴户0.95亩临时轮歇地变更为临时旱地,若不能复垦另行处理。

  5、超出规划新增的7.93亩永久性旱地待核实清楚后,按实际情况予以兑现。

  6、高良乡加紧组织兑现农户占地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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