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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全国爱眼日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06-19 14:21:17 通知 我要投稿

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爱眼日活动的通知

  眼睛是人类观察世界的重要器官,又是人类沟通外部世界的渠道,所以眼睛是心灵的窗口。1996年,国家卫生部、国家教育部、团中央、中国残联等12个部委联合发出通知,将爱眼日活动列为国家节日之一,并确定每年6月6日为“全国爱眼日”。

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爱眼日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6年爱眼日活动的通知1】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局)、教育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省直各医疗单位:

  2016年6月6日是第21个全国“爱眼日”,今年“爱眼日”活动的主题确定为“呵护眼睛,从小做起”。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爱眼日”活动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487号)。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做好我省2016年“爱眼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重视青少年爱眼护眼工作

  提高学生眼健康水平、减少屈光不正导致的视力损伤是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健康中国战略、提高中华民族健康素质和水平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青少年眼部屈光不正问题日益突出,视力不良率居高不下,据2014 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结果显示,7~12岁小学生、13~15岁初中生、16~18岁高中生及19~22岁大学生的视力不良率分别为45.71%、 74.36%、83.28%和86.36%。各级卫生计生、教育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青少年爱眼护眼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眼科医疗机构的专业优势和学校教育的阵地优势,协同配合,推进学生视力保护工作,共同组织开展好“爱眼日”相关宣传教育活动。

  二、精心部署,组织开展爱眼日活动

  各地要按照《中小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和眼病防治有关要求,紧密围绕活动主题,制订“爱眼日”活动工作方案,确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精心部署实施。“爱眼日”活动期间,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动员各级防盲技术指导组、医疗机构和眼科医务人员走进校园,开展面对面健康教育专题讲座、咨询等活动,帮助青少年掌握科学用眼知识和方法,培养学生良好的用眼习惯。同时,要深入城市社区、农村开展义诊、咨询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爱眼护眼健康知识水平。各地各校要组织开展爱眼护眼“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即一次主题班会,一期主题板报,一次主题讲座,一篇主题作文,一场眼保健操或正确坐姿评比,宣传普及科学用眼、预防近视等眼保健知识,强化学生爱眼护眼意识,促进学生养成正确的读写姿势和用眼卫生习惯。要通过家长会、家长信等形式向学生家长进行宣传,争取家长对学生视力保护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地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 “12320”卫生热线等媒介,多形式、多角度宣传科学用眼,特别是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知识,在全社会营造保护青少年视力“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指导、学校教育、家庭关注”的良好社会氛围。全国防盲技术指导组也将在中国防盲网(www.eyecarechina.com)中免费发布青少年健康用眼宣教资料,请各医疗机构和学校在宣传教育活动中下载使用。

  各市卫生计生、教育部门和省直医疗机构要将本地、本单位“爱眼日”活动情况,于6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分别报至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和省教育厅思政体卫处。

  【关于开展2016年爱眼日活动的通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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