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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爱眼日”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06-19 14:21:28 通知 我要投稿

2016年全国“爱眼日”活动的通知

  爱眼日,英文称为“Sight day”。下面是CN人才网给大家带来的2016年全国“爱眼日”活动的通知,欢迎阅读。

2016年全国“爱眼日”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爱眼日”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局属学校:

  2016年6月6日是第21个全国“爱眼日”,今年“爱眼日”活动的主题是“呵护眼睛,从小做起”。现将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爱眼日活动的通知》(卫医秘〔2016〕24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活动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利用升旗仪式、板报、宣传栏和校园广播等形式宣传普及科学用眼、预防近视等眼保健知识,强化广大青少年科学爱眼护眼意识,促进养成用眼卫生习惯。

  二、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爱眼日”活动的督促检查,并将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总结的电子版于6月15日前发至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爱眼日”活动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16〕4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教育局:

  2016年6月6日是第21个全国“爱眼日”,今年“爱眼日”活动的主题确定为“呵护眼睛,从小做起”。为普及科学用眼知识,预防屈光不正,提高青少年眼健康水平,现就开展2016年全国“爱眼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学生眼健康水平、减少屈光不正导致的视力损伤是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健康中国战略、提高中华民族健康素质和水平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青少年眼部屈光不正问题日益突出,视力不良率居高不下,据2014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结果显示,7~12岁小学生、13~15岁初中生、16~18岁高中生及19~22岁大学生的`视力不良率分别为45.71%、74.36%、83.28%和86.36%。各级卫生计生、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青少年爱眼护眼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眼科医疗机构的专业优势和学校教育的阵地优势,协同配合,推进学生视力保护工作,共同组织开展好“爱眼日”相关宣传教育活动。

  二、各地要按照《中小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和眼病防治有关要求,紧密围绕活动主题,制订“爱眼日”活动工作方案,将“爱眼日”宣传活动与医疗机构日常眼科诊疗工作、学校教育工作结合起来,确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精心部署实施。

  三、“爱眼日”活动期间,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动员各级防盲技术指导组、医疗机构和眼科医务人员走进校园,开展面对面健康教育专题讲座、咨询等活动,帮助青少年掌握科学用眼知识和方法,培养学生良好的用眼习惯。同时,要深入城市社区、农村开展义诊、咨询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爱眼护眼健康知识水平。

  四、“爱眼日”活动期间,各地各校要组织开展爱眼护眼“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即一次主题班会,一期主题板报,一次主题讲座,一篇主题作文,一场眼保健操或正确坐姿评比,宣传普及科学用眼、预防近视等眼保健知识,强化学生爱眼护眼意识,促进学生养成正确的读写姿势和用眼卫生习惯。要通过家长会、家长信等形式向学生家长进行宣传,争取家长对学生视力保护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五、各地要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协调,充分运用传统和新媒体传播方式,传播科学用眼,特别是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知识,在全社会营造保护青少年视力“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指导、学校教育、家庭关注”的良好社会氛围。全国防盲技术指导组也将在中国防盲网中免费发布青少年健康用眼宣教资料,请医疗机构和学校在宣传教育活动中下载使用。

  请各省级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有关活动情况分别报送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和教育部体卫艺司。

  【关于本市开展2016年全国“爱眼日”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教育局,市眼病防治中心、市健康教育所、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市医学会:

  2016年6月6日是第21个全国“爱眼日”,活动主题是“呵护眼睛,从小做起”。为普及科学用眼知识,预防屈光不正,提高青少年眼健康水平,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于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爱眼日”活动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487号,以下简称“《通知》”,请从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教育部网站下载)。现就做好本市2016年“爱眼日”活动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市级活动安排

  (一)主题活动

  本市负责承办今年的全国“爱眼日”主题宣传活动,将于6月5日上午在黄浦区人民公园举行全国“爱眼日”大型主题宣传活动。届时将组织本市知名眼科专家开展眼病义诊和咨询,发放眼病防治和眼保健知识宣传资料。

  (二)系列活动

  1.5月18日至6月5日期间,市眼病防治中心联合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举办“呵护眼睛 ‘目’浴阳光”防近视上海市儿童青少年创意绘画大赛。

  2.6月11日,市眼病防治中心联合国际奥比斯在顾村公园举行“阳光一小时 Sports for Sight 爱眼健康跑”活动。

  3.6月4日下午,在市眼病防治中心举办爱眼护眼系列公益讲座咨询活动。

  4.爱眼日前后,市健康教育所组织开展“爱眼日”专题12320在线访谈和专家坐堂,宣传和普及爱眼护眼知识。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青少年近视防治工作

  视力不良率居高不下已成为严重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原因之一。各区县卫生计生部门和教育部门应高度重视青少年近视防治工作,按照原上海市卫生局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本市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开展“医教结合”工作的指导意见》(沪卫疾妇〔2011〕43号),认真贯彻落实“健康第一”理念,加强沟通与合作,积极引导和帮助青少年掌握科学用眼知识和方法,促进青少年近视率的降低。

  (二)切实落实各项有效防近措施

  学校应关注学生用眼状况,坚持每天上下午组织学生做眼保健操,及时纠正不正确的阅读和写字姿势,控制近距离用眼时间。要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爱眼护眼“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各种途径向家长宣传普及科学用眼、预防近视等眼保健知识,并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应结合学生体检和学校卫生监测等工作,加强学生视力状况监测以及对教室灯光照明和课桌椅等的监测工作,指导学校改善学生用眼卫生条件。

  (三)大力开展爱眼日宣传工作

  各区县卫生计生和教育部门应抓住“爱眼日”活动契机,围绕主题深入学校和社区开展义诊、咨询和专题讲座等活动,充分发挥眼科医疗机构的专业优势和学校教育的阵地优势,广泛宣传爱眼护眼知识,培养青少年良好用眼习惯。各区县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运用传统和新媒体传播方式宣传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知识,积极营造保护青少年视力“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指导、学校教育、家庭关注”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要广泛宣传未矫正屈光不正、白内障复明、预防糖尿病致盲等工作,引导广大市民关注眼健康,营造全社会爱眼护眼的良好氛围。

  (四)积极做好技术指导和宣传总结工作

  市眼病防治中心应做好市级“爱眼日”活动的组织落实,并加强对区县宣传活动的技术指导与支持。市健康教育所应充分发挥“12320”公共卫生公益热线等作用,积极做好知识宣传和咨询工作。市医学会应加大对相关学科临床医生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临床医生关注儿童及老年人未矫正屈光不正、糖尿病相关眼病等问题。各区县卫生计生部门和教育部门要认真总结本次“爱眼日”宣传活动,于6月13日(星期一)前分别将活动总结等报送至市眼病防治中心(联系人:陆丽娜,联系电话:62539696)和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联系人:徐新,联系电话:64735119)。市眼病防治中心和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应于6月20日(星期一)前将全市活动总结分别报送至市卫生计生委(联系人:周晓伟,联系电话:23117822)和市教委(联系人:时多,联系电话:23116751)。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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