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蚌埠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最新细则

时间:2021-01-10 17:51:37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蚌埠市2014年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最新细则

  一 范围

蚌埠市2014年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最新细则

  1.1 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含乡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常驻本市代表机构。

  1.2 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劳动部门规定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

  1.3 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分别不得低于5%;党政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缴存比例控制在6%—20%之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缴存比例控制在20%以内;驻蚌单位一般控制在20%以内。

  1.4 缴存上限:市直单位人员暂行按每人4600元/月(单位+个人)执行;省直单位人员按省规定上限执行。

  1.5 每年7月底前各单位可进行一次缴存比例和基数调整,各单位执行同一个缴存比例。

  二 申报材料

  (一)开户

  2.1 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复印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各类企业)

  2.4 军队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军队医院)

  2.5 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6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7 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8《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可在中心网站下载或受理窗口免费领取)

  2.9 《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汇缴明细表》

  2.10 存储设备(U盘)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盖公章。

  (二)续缴、转移、调整

  2.1 《蚌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汇总表》 (可在中心网站下载或受理窗口免费领取)

  2.2 《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汇缴明细表》

  2.3 缴款凭证回单(《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用缴款单 回单》六联单,可到受理窗口免费领取)

  2.4 新建单位提交政府批文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5 单位变更提交变更后营业执照(正本)、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6 存储设备(U盘)

  三 承办时限

  申请办理缴存、变更、提取、划转业务的,在资料真实、完整的情况下,当即办理:对异地购房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

  四 工作流程

  申请人持有关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三县管理部缴存窗口申请。

  4.1 开户 填写开户登记表→持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管理中心受理。

  4.2 续缴 当月人员无变动→填写缴存汇总表,持缴款回单→管理中心核对职工帐户;当月人员有变动→填写缴存汇总表,汇缴清册(电子和纸质文件),持缴款回单→管理中心核对职工帐户。

  4.3 转移

  同城转移 转出人员单位填写转移凭证→管理中心受理→转移凭证回单交转入单位。

  异地转移(转入异地 转入本地)

  转入异地 单位出具支取转账凭证→转出人员持相关材料(异地接收函、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现单位聘用劳动合同证明、异地调令、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管理中心受理→转移凭证回单交转入单位。

  转入本地 单位经办人给职工开户→本人带身份证来中心开接收函→到异地公积金中心办理转出手续→单位为职工开具“蚌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汇总表” →管理中心办理入账手续。

  4.4 调整 单位申请(单位需提供申请调整比例原因说明)→管理中心受理→存档登记。

http://www.cnrenca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