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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岭南中药材保护条例

时间:2020-12-27 11:58:24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广东省岭南中药材保护条例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领衔召开岭南中药材立法座谈会,要为岭南中药材保护立法。黄龙云表示,争取先找出5-8种岭南中药材做好立法保护。该条例将纳入今年立法计划,争取今年内能出炉草案,并提交一审。

  可能是目前广东最受重视的一部条例

  据介绍,广东境内盛产的中药材达2600多种,如雷州半岛的高良姜、广东化州橘红、德庆何首乌和巴戟天等更是老广熟悉的岭南药材。但目前存在诸多问题:如中药材资源只开发不保护,缺乏完善的药材商标保护和质量标准体系,多头管理,市场缺乏有效监管以及珍稀濒危物种药材利用可持续性不足、人工培育投入力度不足等等。

  市场日益增长的需求对岭南中药材的生产和保护提出了要求,中药材的保护成为广东建设中医药强省的迫切工作之一。如今这些药材的保护进入了广东省立法者的视野,而且这可能是目前广东最受重视的一部条例。

  昨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举行广东岭南中药材保护立法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现场点将,将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广宁、周天鸿担任立法起草组组长、副组长。8家省直单位负责人、3家科研机构、5家中医院院长还有医药公司经理、名老中医等,参加了座谈会,并逐一发言。

  黄龙云:为这部法律自己彻夜难眠

  “中药若毁,毁在中药材上。”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回应座谈会中代表们反映的中药资源锐减以及种植乱象时表示,这是饮鸩止渴、杀鸡取卵。

  黄龙云强调,在中医药走向世界的大背景下,广东的中医药起码做到不掉队、敢担当、做贡献。立法要在中药材保护上做到引领作用、规范作用以及问题导向。

  黄龙云坦言,中药保护呼声很大,要牵头起草这部法律,自己也彻夜难眠,因为中药材本身非常复杂。

  黄龙云强调,中药材保护的立法要符合广东实际,做到“精、深、远”,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首先选择5到8种具有代表性并得到广泛认同的中药材,进行立法保护,将来再分门别类、逐步有序地将其他中药材列入立法保护的范围,推动我省中医药事业的传承、弘扬和发展,为我省中医药强省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中药材乱象

  1 无序开发致多样性破坏严重

  昨日召开的广东岭南中药材保护立法座谈会上,与会人士表示,最令人忧心的莫过于药材濒危。

  广州中医药大学中药资源科学与工程研究中心教授詹若挺说,桫椤、白豆杉、巴戟天、白木香、青天葵、半枫荷、广藿香已属濒危药用植物。然而如今人们对天然药物的需求量近10年间翻了3番。而中药资源过度和无序开发导致药用植物多样性被严重破坏,连阳春砂、广藿香、青天葵这样十分常用的中药材资源要用也不容易找到。

  省中医药学会会长吕玉波表示,中医药已经走进寻常百姓家,中药材的使用量越来越大。以广东省中医院为例,平均每天使用的中药材达到15吨。

  2 滥用化肥农药 这样的中药谁敢吃?

  更令人担忧的是种植不规范。据省农业厅统计,目前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约220万亩,主产区为肇庆、云浮、茂名、阳江、清远、湛江、韶关和梅州等市,并以每年10%—20%的速度在扩张。

  广州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药用植物教研室主任潘超美说,曾到一个中药种植基地看到千亩广霍香长势喜人,正兴奋时看到农民给广霍香打农药和除草剂,这是不允许的,“这样的中药谁敢吃?”她建议建立中药的`种植监测网络。

  座谈会中多名与会代表反映,到基层调研发现,本来3年栽培的中药材,农民6个月就收了,医生在临床用药时发现药效不足,只好增大剂量。省农科院作物研究所副所长刘晓津反映目前盲目将道地药材异地栽培养殖,没有考虑中药材本身的生长特性。生产技术重产量轻质量,滥用化肥、农药、生长调节剂现象较为普遍。

  “药材好,药才好。”省中医药学会会长、省中医院终身名誉院长吕玉波说,目前广东符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不多,仅有穿心莲、化州橘红等2个品种通过了国家中药材规范(GAP)认证。一些中药材出口时由于重金属或农药超标“过不了关,被打回头”。

  广东首批立法保护岭南中药材有哪些?

  阳春砂、广陈皮、沉香、化橘红、肉桂等等老广们耳熟能详的中药材,能否获得首批立法保护资格,需要你的一票支持。昨日下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立法保护岭南中药材第一批品种遴选工作——将从遴选出的20种中药材中,再精选出8种作为首批立法保护品种。

  首批入选须符合四个条件

  阳春砂的种植产量在逐年减少,广陈皮价格年年攀升,化橘红的药效不时受到质疑……

  广东作为中药材大省,为岭南中药材立法已经列入广东省人大今年的立法计划,并将选择部分中药材率先保护。昨日下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通报立法保护岭南中药材第一批品种遴选工作情况。

  据广东省中医药局副局长李梓廉介绍,首批入选的中药材品种必须符合下列5个条件中的4个。两项硬性指标分别为:获得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实施的地理标志保护的药材品种,或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的珍稀濒危药材品种或是渐危的药材品种。

  其它三项要求包括:要求药材基源品种明确,品质和药效质量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点;具有历史文献记载,明确是临床使用历史悠久的传统中药;临床上使用量大、在广东具有一定的种植规模,质量优、临床效果好的大宗特色南药品种。

  据悉,此次遴选将采取向社会公开征集和网络投票的方式,由广东省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技术专家委员会根据遴选条件,拟定20种广东道地药材和特色南药品种,由征集遴选工作办公室向社会公开征集和投票遴选,最终选取前8名入围广东立法保护的岭南中药材第一批品种,并进行立法前期工作。

  以“寻找共性,保护个性”为原则

  第一批为何选取8种进行立法保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陈然解释说是为了推进精细化立法,“岭南中药材多达4000多种,种植、生产环境及要求,保护措施等方面都有很大的不同,立法中选择的品种太多,就很难做到精、准、深。选择8种中药材,从细处着手,使立法更具有操作性,法规执行才能达到比较好的效果。”

  陈然透露,首批8种中药材的立法保护以“寻找共性,保护个性”为原则,通过研究8种中药材共同的特点,根据其共性建立一系列制度机制,在此基础上根据其自身的特殊的需求,建立特殊制度,保护其个性。至于落选第一批的中药材,陈然表示以后还将陆续进行立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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