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规章制度(通用18篇)
在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会计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会计规章制度 1
一、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银行支票的领购、保管、填制。
2、负责现金收付,每日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并清点库存现金,并对现金安全完整负责。 3.负责公司承兑及有价证券的保管。
4、负责《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的登记,并逐日进行核对,做到帐实相符。
5、每月月底向银行索取“对帐单”和对银行存款发生额及余额,向会计人员上报“出纳报告单”。
二、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1、现金管理
(1)本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a.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b.个人劳务报酬;
c.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d.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e.董事长,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除上述规定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网银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2)本公司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3)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董事长,总经理批准。
(4)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2、支票管理
(1)支票由出纳员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董事长,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2)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摘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3)支票付款须先审后付,财务印鉴由财务人员分别掌管。
3、财务部门应当严格遵守的操作要求:
(1)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董事长,总经理处理。
(2)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3)出纳人员每月至少核对一次银行账户,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对未达帐项,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董事长,总经理处理。
(4)出纳人员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董事长,总经理处理。
(5)会计、审计人员应当履行监督、审计职能,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人员实施抽查、盘点。
三、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的办理程序
1、支付申请。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2、支付审批。本公司审批人为董事长,总经理。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3、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4、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如是小额现金支付可直接从备用金支付,网银支付需要出纳提交申请,会计负责审核,对于手续不全的出纳,会计应拒绝支付。
四、付款程序及注意事项
1、外购、工程承包款应根据统一发票、普通凭证,以及收到货物、器材的验收单附请购单经有关部门审核,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2、预付、暂付款项应根据合同或批准文件,由经办部门填写请款单,注明合同文件字号,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3、一般费用应根据发票、收据或内部凭证,经有关部门审核,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4、出纳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需审批人批准签字。特殊情况应由支款人设法通知,得到审批人同意,通知出纳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5、所有支出凭证由出纳严格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领款人的印鉴是否相符,如有疑问必须先查询后方能支付。
6、支付款项应在原始凭证上加盖领款人印鉴,付讫后加盖付讫日期及经手人戳记。
五、 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1、本公司涉及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必须严格执行票据管理操作规范的相关规定。
2、财务印鉴实行分设管理:财务印章由财务部门指定人员(本公司现金出纳),负责保管;预留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法定代表人印鉴由(本公司法人代表)负责保管;发票专用章、收款专用章和其它财务印章由财务部门(出纳)负责保管;出纳印鉴由出纳人员自行保管。按规定需要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出纳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分析,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7、负责公司材料库、办公用品库的管理。
8、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9、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0、加强本部门管理,进行内部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11、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会计规章制度 2
一、财务部部门职能:
1、负责公司财税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2、负责租金、税金、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的足额收缴工作;
3、编制公司各种财务报表及帐务处理;
4、负责员工薪酬发放、出差报销及日常帐务处理等财务管理工作;
5、负责公司外部财务环境协调处理工作。
6、商户日常费用的收取。
7、公司库房等购买用品的建档记录。
二、财务部部门职责:
1、制订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和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体系;
2、负责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执行和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3、负责公司会计核算,编报公司财务预算和决算;
4、分析公司的财务经营情况;
5、负责公司资金调度和管理,办理各类结算业务,办理银行帐户、证券帐户的开销户,办理公司纳税申报和内部费用报销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定期对公司资产进行盘点;
7、负责接受审计、稽核、税务和有关上级领导部门工作检查;
8、对公司经济业务的决策提出财务或税收筹划建议;
9、负责公司所需物品的采购及管理工作;
10、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财务部各管理规章制度:
1、财务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日常现金流量的管理、收费管理、仓库管理;
A、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认证审核,总帐的设置和登记及会计报表的编制、上报,并实施成本控制;
B、学习国家财政、税收方面的方针政策,维护公司利益不受侵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C、加强经济核算,管好用好资金,严格执行各项开支标准;
D、对财务的各个环节手续清楚,能正确处理各环节帐目。协调和督促财务部门的各项工作,认真审核各种现金发生事项的收付凭证,严格按审批权限审查各种单据,监督控制开支范围,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
E、负责设置总帐帐户,审核原始凭证,并汇总登记总帐;
F、指导财务工作的开展,编制和汇总财务计划,监督和检查各财务工作和制度的执行情况;
G、认真执行税法,做好合理避税工作,按规定正确及时提取各项税金和各项款项,并按时足额上缴;
H、按照编制和汇总会计报表,做到报表及时,数字真实,内容完整,说明清楚,为领导提供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月、季、年写出财务分析,进一步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从经济效益角度,进行可行性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当好领导的参谋; I、加强财产管理,及时核对帐目,达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J、按规定妥善保管好各项凭证、帐簿、报表及核算资料,定期装订整理立卷归档;
K、财务处理方法应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动。如有变动,应当将变动情况和原因,变动后对公司财务各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作出书面说明,报董事会和总经理;
L、协助和配合各部门的工作,并与财政、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沟通信息,发挥作用;
M、严格按照公司各类合同条款规定要求,对收费实行严格管理,正确使用发票小票和各类促销凭证、管理发票、小票和各种有价证券,避免各种问题的发生;
N、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临时工作。
四、暂借款及预付款审批制度:
1、暂借款是因业务需要的“临时借款,包括差旅费及各种临时性借款。借款时须按“借款单”要求填列各项栏目,并按规定审批权限审批后,由财务部付款;
2、预付款是指因公司业务的需要,需预先支付的各项,需由经办人按要求填写“付款申请书”,向财务部出具采购申请单等材料,完备各项审批手续后,方可付款;
3、以上经济业务发生时,需领用空白支票的,由财务人员在支票上写明日期、用途及限额,由领取人在支票存根上签收。支出时必须填写大小写金额,并及时告知出纳付款金额。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作废支票须交回财务部留存。遗失支票,领取人必须及时报告财务部并登报声明作废,若支票已被支付,领取人要按被支付金额赔偿;
4、所有借款及预付款,必须在前账结清之后方可再借付。确因业务需要而来不及结清前账,必须向财务总监讲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再借付;
5、经办人必须在一个月内凭有效原始票据报销各项暂借及预付款项。超出三个月不结帐者,财务部有权扣发经办人工资抵偿。
五、费用报销制度:
1、费用报销发票的内容包括日期、商品名称、单价、数量、金额并盖有开具发票单位的发票或财务专用章。经办人必须要求开票单位如实填写发票所有内容,发票涂改、大小写不符、假的发票以及未盖有财政监制章的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2、报销费用时必须填写“费用报销单”,所有单据要按性质(如差旅费、招待费、办公费用)分类、分次、分页粘贴填制;差旅费必须分次、按出差地点分开填列,并计算好出差天数,住宿、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在限额内填报。所有报销单据的张数和合计金额必须准确无误填写,粘贴要求整齐、美观;
3、报销程序:经办人→财务部审核→主管部长→总经理审批→财务部结算;
4、公司除正常费用开支外,其余各项支出必须事先提出计划,按支出审批权限批准后,在计划范围内列支;
5、办公用品的购置:由各部门根据需要,编制计划报财务部审核汇总,按审批权限批准后,由采购人员按计划统一购买,并建立实物帐,详细登记办公用品的进、出情况。领用时,须填制出库单,经分管领导批准;
6、各部门在开支业务招待费之前,需事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否则,财务部不予报销。
7、公司员工外出办事,原则上不能乘坐出租车。如需要乘坐出租车,要事先请示公司分管领导,并在报销单上注明原因;
8、所有需报销的各种原始单据,必须在单据所填日期的一个月内报销,超过一个月一律不予报销。
六、处罚办法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1、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2、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3、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4、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5、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6、保留帐外款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7、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七、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1、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2、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3、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4、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5、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6、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7、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八、附则
一、本规定由总办负责解释。
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会计规章制度 3
一、贯彻执行《工会法》及有关财务法规和政策。
二、严格遵守工会财务规章制度、会计核算制度、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及福利费使用管理办法。
三、根据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审核各类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填制记账凭证。
四、记账凭证的填制要完整、数字准确、情况真实、账目清楚,内容摘要文字要求简洁、清楚,并负责财务印章的管理。
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保证凭证、账薄报表、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坚持各项资金、财产增减变动及财务收支的合法性。
六、做好季度、年度经费报表、年度的`预算、决算报表,进行财务分析,促进管理和增收节支。
七、全面、准确、完整、真实的反映各方面的会计资料,及时地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
八、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福利费。做到帐目日清月结,定期公布帐目,接受经费审查委员会和会员的监督。
九、协助工会专职副主席搞好财产管理和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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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调动财会人员工作积极性,客观反映其工作实绩。同时,对公司财务会计核算工作的准确性、全面性、科学性负直接责任,特制定本办法。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公司财务核算、账务结算工作。
2、编制记账凭证、财务报表,负责凭证、报表的装订及会计档案的.整理与保管工作。
3、登记保管各种明细账、总分类账。
4、负责账账、账物、账实核对工作,如发现差异,查明差异原因,处理结账时有关的账务的调整事宜。
5、负责公司工程项目预算决算,资料建档、合同审核工作。
6、负责财务审计工作。
7、负责公司税务相关工作。
8、负责公司财务预算、各部门预算的制订以及考核工作。(财务部编制里有预算管理员)
9、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三、考评时间
本办法确定的考核周期为一个月。
四、考核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即考评方法、内容、标准、结果一律公
开,不搞暗箱操作,并一视同仁,严格按标准考核,不搞平衡调节。
2、按照一级考核一级的原则:即被考核人的直接主管为第一考核人,第一考核人的直接主管为第二考核人。第一考核人具体负责下属员工绩效考核工作,第二考核人除对直管下属实施考评外,还负责对第一考核人工作的指导、监督以及考核结果的审核、确认。
3、沟通反馈与改进工作的原则:即考核人与被考核人就考核过程、考核结果、工作要求等进行双向沟通交流,促进绩效考核及其他各项工作的改进。
4、取得会计、财务或相关专业,会计员(初级)以上职称。
五、考核内容
1、劳动纪律方面
(1)当月迟到或早退者,一次扣0、5分,最多扣5分;
(2)有事既不请假,又不在岗者(含班中临时有事),一次扣1分,最多扣5分;
2、工作质量方面
(1)会计账簿登记错误,经检查后才发现者,视情节扣1—3分。
(2)财务报表报出后才发现错误者,视情节扣1—5分;
(3)记账凭证不准确,每发现一处扣0、1分,最多扣5分;
(4)会计科目运用错误,每发现一处扣0、5分,最多扣3分;
3、工作态度方面:未完成工作任务,视情节扣1-5分;
4、其他方面:工作出现其他失误,给部门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扣5-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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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加强集团财务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统一会计档案工作制度,更好地为集团经济业务核算服务,以保证财务核算资料的安全完整,特制定本办法。
2.应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
3.职责
3.1集团财务部负责集团总部及集团所属各子公司财务核算档案的使用与保管工作,必须保证财务档案的安全完整。
3.2因保管需要,财务部需定期将财务档案移交总裁办档案室,档案室要保证财务档案的安全,并随时保证财务部门的查询语调档。
4.具体规定
4.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核算业务的重要史料和依据。集团财务部负责建立和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管理工作。
4.2集团财务部各子公司财务会计人员对本公司的财务核算资料,必须按照会计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可暂由低柜架摆放,超过一年以上的会计档案应存放到高柜架摆放。三年以上的会计档案,全部移交到集团总裁办的档案库保管,并办理规定的交接手续。
4.3档案部门对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必须认真负责保管,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装订,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应当会同原财务会计部门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对所管档案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4.4会计档案应为本单位积极提供利用,向外单位提供利用时,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必须经上级主管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册,由财务部门派专人携带随同办理,借出档案必须在当日归还,次日再借。
4.5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起特点,分为永久、定期二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种。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4.6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本单位会计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并报集团董事会同意后方可实施销毁。
4.7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以前,应当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盖章,并将销毁情况向集团董事会报告。
4.8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如下:
4.8.1会计凭证: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和汇总凭证保管期限15年;其中涉及外事的会计凭证永久保存。
4.8.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保管期限3年。
4.8.3会计账簿:日记账、明细账、总账辅助账簿保管期限15年;其中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存5年,涉及外事的会计帐簿永久保存。
4.8.4会计报表:月、季度财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保存期5年,年度会计报表(决算)永久保存。
4.8.5会计移交清册保管期15年;会计档案清册保管期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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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保持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进一步推进农村财务管理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农业部、民政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意见》,结合我区农村财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本原则
(一)坚持村集体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三不变”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和挪用。
(二)坚持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独立核算原则,以村建帐,坚持原村级资产隶属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不变。
(三)坚持充分尊重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村民的意愿、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原则,不得用行政命令强行收帐或实行强行代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区所有乡镇村级财务管理。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四条机构设置
(一)在财政所设立农村财务代理中心。
(二)农村财务代理中心在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区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和区财政局的指导、监督。
(三)农村财务代理中心的服务对象为本乡镇辖区内的村集体(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对辖区内服务对象以外的单位开展会计代理服务。
(四)机构人员配备。农村财务代理中心设负责人一名,总监审一名,会计一名。中心负责人由分管副所长兼任,资金会计由财政所总资金会计兼任。中心监审、会计必须具备会计资格、取得《会计证》方可上岗。
(五)实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后,各行政村财经委员任报账员。
第五条工作职责
(一)对委托代理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做好各项会计业务的核算工作。
(二)审核监督委托代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报帐凭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审批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各项收支和资金使用是否合理,保证会计资料准确、真实、完整。
(三)及时反馈会计信息。按财会制度为委托代理的集体经济组织提供会计报表及有关收支情况,并指导各村按财务公开规定进行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报表和提供各类会计信息。
(四)做好委托代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资料、档案的整理和保管工作。已归档的会计资料,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封或抽取;需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建档单位领导批准,并进行查阅登记;查阅时,档案原件不得随意拿走或外借,如查阅单位需要文字性资料时,需经请示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复制。
第六条委托代理程序
委托代理事项需经各村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通过,形成决议;村民代表会议未通过的村,暂不实行财务委托代理。村民代表通过后,由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与镇农村财务代理中心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会计业务操作细则
第七条帐簿、单据、表格及办公用品的购买与管理
(一)帐簿由中心统一购买;
(二)统一领发专用收据;
(三)中心的日常办公用品根据中心工作人员的实际需要拟定清单,报所长批准,由专人统一购买;
(四)中心所有帐簿、单据、表格、日常办公用品由专人管理,实行严格的领用登记注销制度。
第八条帐簿设置、票据表格使用
(一)中心会计以村设置总分类帐、固定资产明细帐、产品物资明细帐、内部往来明细帐、应收及暂付款明细帐、应付及暂收款明细帐及其它分户明细帐。
(二)总会计设置银行存款日记总帐,并以村设置银行存款日记明细台帐。
(三)票据使用1、收据:收款收据使用时,要加盖财务代理中心财务专用章和村财务专用章,各村开具时还要加盖村主任、财经委员印章。收据一式三份,存根、中心会计记账、交款人各一份。收入入账加盖审核章。
2、支出报销单:由财经委员填写,加盖村委主任、财经委员印章,经中心监审审核盖章后,报中心会计记账。
3、收款通知单,资金会计开具,报中心会计记帐。收款通知单一式三份,助理会计、中心会计和总会计各一份。
4、记帐凭证:由中心会计严格按会计制度编制、记帐,并及时送微机操作员输入微机、校对。
第九条会计业务核算
(一)中心会计要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和各村收入支出预算方案,收益分配方案进行核算。年初要及时建帐,年内要及时编制记帐凭证并记帐结帐,做到日清月(季)结,年终搞好收益分配核算。
(二)报帐日期按代理中心安排的时间表报账,每月或每期中心会计必须编制出各村的财务报表,报表一式三份,村委会、代理中心、代理中心负责人各一份。
(三)结帐后中心会计要做到帐帐、帐证、帐表、帐款相符。
(四)中心会计与资金会计每月必须核对一次,中心会计与各村财经委员至少每季核对一次,做到存款、物质、储备金、及有关帐务相符。
(五)资金会计每月与银行核对一次,做到中心存款与银行存款相一致。
第十条财务管理
(一)中心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和各村年初编制的财务收支预算方案。
(二)根据《银行结算办法》资金会计不准出租、出借中心帐户,不得透支,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绝不允许挪用和平调村级资金。
(三)中心会计人员不得擅自核销村级呆帐、坏帐、死帐。
(四)中心负责监督指导各村年终合同兑现和年初合同发包签订鉴证。
(五)中心人员要经常深入各村督查村级收入兑现,保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防止自收自支、坐收坐支和收入不报帐现象发生。
(六)严格支出审核,尽量压缩非生产性开支。中心审核支出时,要严把四关:一是规范票据审查关;二是经手人签字关;三是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关;四是支书、主任审批关。
第四章工作人员规则及相关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中心人员工作规则
(一)不准无理推诿、怠慢、拒绝委托人合理要求;
(二)不准泄露会计秘密;
(三)不准在会计业务权限范围之外使用印鉴;
(四)不准参与所服务村的内部事务;
(五)不准借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不准擅自动用资金;
(七)不准擅自突破规定资金周转量;
(八)不准接收未签批条据;
(九)不准擅自截留或代扣款项。
第十二条票据管理
(一)村财经委员领取票据时,应到票据管理员处填写“农村财务代理中心票据领用清册”,并当面清点份数。
(二)不准拆本使用。
(三)统管票据开具时,应同时加盖五章,即:中心财务章、村财务章、中心会计章、财经委员章、交款人章(签字)。
(四)严禁大头小尾开具统一票据,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刑事处罚,并补交相应的差额。
(五)收款方式根据情况填写存款、现金或转帐,依据事实送存统管帐户或直接报送到所辖中心会计。
(六)整本票据使用完毕应及时到中心会计审核,确认无误的'即可核销,并到票据管理处领取新的票据。
(七)确保票据的安全性,如遗失应及时到镇农村财务代理中心声明作废。
(八)坚决杜绝自收自支、坐收坐支和收入不入帐的现象发生。
第十三条报帐管理
(一)各村财经委员按规定时间到中心报帐。
(二)较大收入和支出的要及时报帐。
(三)涉及现金或存款的,资金都应及时缴入财政代管专户。
(四)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不得上报。
(五)所报原始票据要素齐全(注明日期、用途、经手人签字、支书主任联签、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章)。
(六)预算方案以外的重大支出,需经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有书面说明,方可报帐。
第十四条备用金管理
(一)不准公款私存。
(二)不准挪用备用金。
第十五条微机管理
(一)微机实行专人管理,在未征得领导同意下,非本单位专业人员不得操作微机。
(二)为保障文件、数据的安全性与保密性,任何人员不得随便更改微机系统设置。
(三)微机管理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按时、按程序开关机,关机后要同时关闭电源。
(四)微机室要经常保持清洁、通风干燥、禁止用笤帚扫地,严禁吸烟,避免阳光直射微机,禁止强雷雨天气使用微机。
(五)若微机出现硬、软件故障,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六)微机管理人员应及时对重要数据作好备份与标识。
(七)管理人员应定期用杀毒软件对磁盘作例行检查,并用系统工具整理硬盘。
(八)使用外来磁盘,必须先杀毒后再使用。
(九)禁止在微机上聊天、玩游戏、观看影碟。
第十六条档案管理
(一)档案实行专人管理,未经领导同意,非本单位专业人员不得查询。
(二)财务档案包括各种经济合同或协议,各项财务计划及收益分配方案,各种会计凭证、会计帐和会计报表,会计人员交接单,会计档案销毁单等。
(三)每年年终会计人员要将本年度内的财务档案进行整理装订成册,统一归档管理。
(四)查阅会计档案,必须持工作单位介绍信,写清查阅内容,经乡(镇)农村财务管理服务中心主任签字,方可查阅。
会计规章制度 7
一、预决算管理
镇属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经济工作目标,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生产经营计划,注重单位的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
单位的预算应当自求平衡,不得留有缺口。单位年度预算应当在当年一月底编制完成,并报经财政所审核、镇政府批准后批复到单位。年度终了单位应编制年终决算,同时结合年度预算进行分析对比。单位年度决算应在次年的一月十日前编制完成,并上报镇财政所审核确认。
二、收入管理
单位的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单位预算,进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严禁私设账外账、小金库。
单位收入的取得和往来结算,应当使用财政部统一监制的收费、结算凭证和法定的票据。使用自购、自印收据等不合法票据的,付款单位有权拒付。
三、支出管理
单位应当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安排支出。单位的财务支出凭证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所有的原始凭证应当事实清楚、合法有效、手续齐全。各项开支标准规定如下:
(一)人员工资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工资标准按县人事局审定的'标准执行;未纳入县编制人员的工资按镇党委组织科核定的工资标准执行。
(二)旅差费
1、工作人员因公出差的交通费凭据报销。乘座飞机、火车软卧、轮船三等舱以上的需经镇分管领导同意方可报销,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报销出租车费用。
2、因公出差在规定的限额内凭据报销住宿费,超过部分个人自理,在市级以上城市住宿的节约部分奖励50%给个人。住宿费报销标准为:按出差地点分为省外、省内、市、县(市)。一般工作人员按每人每天120、100、90、80元的标准执行;副科级以上人员按每人每天140、120、100、80元的标准执行。
3、因公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市外20元,省外30元,县内出差不发补助。执行上述标准后单位不得再报销出差期间的有关伙食(招待)费用。
4、出差人员的交通费,以城市交通费票据为依据,按出差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原则上不另凭据报销,标准为每人每天10元,用于补助其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
(三)学习培训
工作人员参加各种学历教育、资格证书的短期培训学习等,严格按宝安委办发(20xx)9号《关于加强在职干部学历教育管理的通知》执行。
(四)通讯费
单位应严格控制电话费用,不得报支个人住宅电话和移动电话费。副科级以上人员及特岗人员按县纪委有关规定执行。单位主要负责人电话费实行定额补贴,其标准为每人每年600元(社区居委会负责人不享受电话补贴)。
(五)基建修缮
单位进行基建修缮从立项、预算到施工、验收、决算、付款等过程,均严格按宝安政发(20xx)68号《安宜镇政府关于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管理办法》执行。
(七)业务招待费
单位正常业务招待费用实行总额控制。年初,由镇纪委会同镇财政所核定各单位的招待费用经镇政府批准后下达控制指标,单位开支招待费原则上不得突破核定指标。
单位组织开展专项活动发生招待费用,由单位申报计划,经镇纪委、镇财政所核实,报镇长审批后追加支出指标。
单位发生招商招待费须经镇分管领导核实后方可报支。
(八)引进无偿资金业务费用
国家政策性正常项目资金除外,单位通过自身渠道,向县级以上部门引进无偿资金所花费的业务费用,单位可以按不超过引进额的10%在本单位账务中严格按项目列支。引进数额较大的,经镇政府集体研究,原则上可以按不超过引进额净值的1%奖励给引进人。
(九)医疗、保险、福利、奖金
医疗费单位已执行医疗保险制度的不再报销医药费;未实行医保的实行包干补贴,补贴金额每人每年不超过480元,发放包干补贴须经镇分管领导批准;对重特大病症患者,已开支巨额医疗费的,经镇政府研究批准后可适当予以补助。
职工养老保险按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职工福利费行政单位按每人每年48元提取使用,其他单位按年度结余或利润的20%提取福利基金。平时使用要从紧把握。中秋节、春节发放福利须经镇政府研究批准后方可报支。
冷饮费行政事业单位每人每年320元,室外高温作业的人员400元。
奖金单位年度有结余的,由单位提出申请,经镇政府研究,由镇党委组织科批复后方可发放。单位平时不得巧立名目乱发各种补贴或实物。
四、资产负债管理
1、流动资产管理
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由镇会计核算中心依据相关规定统一开设银行账户;未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由镇财政所核定,开设银行账户,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加强对现金的内部控制。
单位应当严格控制暂付款项的发生,对陈欠往来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及时组织清算、催收,防止资产流失,除生产经营外,暂付款项的总额应当逐年下降。单位不得随意借出资金,因工作费用确需借款须经镇分管领导批准,确保限期收回。
单位的库存物资和材料应当进行详细分类,按规定设立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并健全相应的购进、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同时要定期组织盘点,对盘盈(亏)的财物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2、固定资产管理
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应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
固定资产的购进、转让、报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镇政府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办理。单位固定资产每年至少要清查一次,对盘盈(亏)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3、负债管理
单位应严格控制债务发生,除生产经营外,不得发生新的债务,严禁高息借债,确因业务或工作需要借款的,须经镇长批准。
五、其他事项
本制度适用于镇属行政事业单位和社区居委会,镇属集体企业参照执行。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镇财政所负责解释。
会计规章制度 8
1、目的:
为了使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化,严肃财务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财务管理。
3、责任人:
总经理、财务部经理。
4、正文:
4.1总则
4.1.1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的有关财经纪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4.1.2本制度包括董事会、总经理财务管理职责、财务部门工作职责、会计核算原则、资金管理、结算账款管理、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管理、成本费用管理、营业收入及营业外收支管理、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财务报告的编制与公布、财务电算化管理、财务档案管理及附则。
4.2董事会财务管理职责
4.2.1公司董事会审批公司的重大财务决策,控制投资规模和方向,审核公司重大资产处理。
4.2.2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2.3审议批准公司的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及可行性研发项目。
4.2.4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财务事项。
4.3总经理财务管理职责
4.3.1遵守《会计法》及有关财务、税收、金融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公司的财务制度,根据公司经营目标组织好生产经营,力争股东资产保值增值。
4.3.2总经理负责领导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并对公司保存和提供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担负责任。
4.3.3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财务检查,督促财务部门配合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
4.3.4总经理对公司财务预算全面负责,审核财务预算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预算,年度终了向董事会报告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并依据决算情况对预算执行单位进行考核。
4.4财务部门工作职责
4.4.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财务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4.4.2编制公司财务预算、决算,并实施财务控制。
财务预算按年度编制,包括业务预算(采购、销售、生产、期间费用等)、资本预算(固定资产投资、权益性资本投资、债券投资等)和筹资预算。
预算年度终了,财务部负责作出财务决算,上报总经理。
财务部负责财务预算的编制、审查、报告、监督执行等具体工作,分析财务预算与实际执行的差异及原因,提出改进管理的措施和建议,实施财务控制。各职能部门及各业务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4.4.3负责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4.4.4公司财务人员必须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严格审查每笔经济业务的合法性,对不符合规定的成本费用开支,要坚持原则,拒绝支付;
4.4.5财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科目和核算办法进行会计核算,对取得的原始凭证,要认真审核,及时准确地编制记账凭证,记载有关账簿;
4.4.6财务人员要加强对税收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款;
4.4.7财务经理应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加强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联系,准确掌握公司资金分布及资金需求动态,搞好资金平衡调度,统筹处理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4.8按月及时、准确、真实地编制财务报表并按规定向外报送财务报表;
4.4.9做好每月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分析工作,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为公司决策提供财务依据。
4.5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4.5.1公司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4.5.2坏账核算采用备抵法,按应收款项的3‰计提,如需计提特别坏账,应由董事会审批决定。
4.5.3存货按实际成本入账,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核算。
4.5.4公司的对外投资控股权在20%以下(不含20%)的,采用成本法核算;控股权在20%以上(含20%)的,采用权益法核算。股权在50%以上或根据重要性原则对具有实际控股权的要合并报表。
4.6资金的管理
4.6.1现金的管理
公司出纳与会计的职责必须分开,不能由一人兼任;
公司的一切现金收支必须归集到财务部门核算和管理,各项支出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现金收入后及时送存银行,严禁坐支现金和白条抵库;
公司库存现金一般不得超过5000元,现金出纳员要确保库存现金每日账实相符;
每次提取备用金1万元以内(含1万元)须由财务经理批准;超过1万元须报总经理批准。
4.6.2银行存款的管理
遵循国家关于银行结算的有关规章制度;
新增银行账户必须事前由财务部经理提出申请,由主管副总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开设;
公司设立的银行账户只限于基本帐户和一般帐户,专用帐户用于本公司经营范围内的资金结算及资金调拨;
正常业务支出的支票领用,都必须有经核准的发票或其他必要的凭证,支票上必须有金额且与应付凭证金额一致,所有已经签发的支票,应于当日及时记入银行存款日记账中,并定期与应付款或其他总分类账借方进行核对,每次支票领用金额1万元以内(含1万元)须由财务经理审核主管副总批准;超过1万元须报总经理批准。
开户银行间资金调拨需由经办人填制支票领用审批单,详细说明资金调拨的理由,经财务经理审核主管副总批准;1万元以上的资金使用和调拨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财务部对所有银行支出凭据应认真审核有关内容,严格执行经办人、审批人“双签字”制度,做到单证齐全、手续完备;
公司的银行支票,包括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一律由财务部统一向银行购买、统一保管、统一发放,发放时必须做好完整的领用、注销记录;对领用期限超过十天以上的,应及时查明原因,督促经办人员及时注销。作废银行支票必须注明“作废”字样单独保管;
银行票据一般不得背书转让,如有特殊需要,背书必须由专人进行登记,由财务经理提出申请,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财务部必须加强银行未达账项的管理;银行调节表应于月度终了后十日内编出,并积极予以清理,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
4.6.3银行贷款及融资的管理
银行贷款卡必须由财务经理保管,如需办理贷款、还款手续,经办人应要求银行逐笔登记、注销,财务经理及时检查并与银行进行核对;
银行贷款按公司规定的筹资权限实行逐笔审批制度,所有贷款由财务经理提出申请,报总经理签字批准,并逐月报董事会备案;
所有对外融资一律由董事会批准;
无特殊情况,公司一般不得对外担保,如确需,公司必须要充分了解对方单位的资信,经济效益及偿债能力等情况,由公司总经理提出申请,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
4.7结算账款的管理
4.7.1认真审核结算单据,检查结算手续是否完备、真实,单据是否齐全。对于未认真核实而造成的多付或重付款项,应立即查明原因,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7.2财务部应对有关业务单位的往来结算账款定期进行核对和清理工作,所有往来户由财务部与业务人员每月至少核对一次,并编制“往来账户调整表”;财务部每年不定期与终端客户直接核对至少一次。
4.7.3发生采购时,由经办人员提出采购申请,由主管副总签字审核批准:采购金额超过1万元(含1万元)报总经理批准。
4.7.4公司确认发生坏账时,必须由经办人员提出书面申请,认真查找原因,分清责任,经财务经理审核后,由总经理批准;发生1万元以上的坏账损失时,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报董事会批准。
4.8固定资产及其它资产管理
4.8.1500元以上的资产称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取得按原始价值计价。
4.8.2固定资产折旧原则上采用直线法计提,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率为其原值的3%。
4.8.3固定资产的购置均须经主管副总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4.8.4固定资产的处理包括购置、出售、报废、毁坏损失等(均为1万元以上)须经主管副总审核后,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4.8.5固定资产应设置明细账核算,定期与行政部门和使用部门的卡账和实物进行核对,做到账、卡、物相符。
4.8.6无形资产以历史成本或评估价值入账,并按收益期等额摊销计入成本;不能确定收益期的.按5年摊销。
4.9成本、费用的管理
4.9.1财务部应按照国家有关的规定合理计提有关费用。
4.9.2发生的所有费用必须先由财务经理签署意见(单笔5000元以上的费用需报备主管副总),财务部门应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行政文件规定的费用报销标准进行审核,报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报销。
4.9.3差旅费报销:按公司制定的《市场人员费用报销办法》执行。
4.9.4财务部必须按收入与成本、费用相匹配的原则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如实反映本期损益。
4.9.5研发费用预算经董事会批准后,严格按预算执行。
4.10营业收入和营业外收支的管理
4.10.1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4.10.2公司应当合理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将已实现的收入按时入账,并及时结转相应的成本。发生销售退回、销售折让与折扣,应及时对有关销售科目予以调整。
4.10.3营业外收入是指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以外的其他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及变卖收益、罚款收入、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等。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及变卖损失,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因遭自然灾害等造成的非正常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款),违约金、公益救济性捐赠等。
4.11利润及利润分配的管理
4.11.1公司的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营业外收支净额等项目构成。
4.11.2公司发生的年度亏损,用下一年度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弥补不足的,在五年内延续弥补;五年内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弥补。
4.11.3公司纳税所得税以利润总额为基数。
4.11.4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弥补前五年的亏损;
提取法定公积金百分之十;
提取法定公益金百分之五;
提取任意公积金,比例由董事会决定;
支付股东股利。
4.11.5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或经董事会批准后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时,以转增后留存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少于注册资本25%为限。
4.11.6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分配。分配方案应经董事会批准。
4.12财务报告的编制
4.12.1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六十日以内编制公司的中期财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九十日以内编制公司年度财务报告。
4.12.2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
4.12.3年度财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同时提供下一会计年度的预测报告。
4.12.4财务报告的公布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在编制完成后15日内送交各股东。
公司于每月结束后15日内向董事会提交月结束财务报表;每季度结束后30日内向董事会提交季度财务报告、季度经营总结分析报告。该类财务文件包括库存清单、应收帐款、固定资产、应付帐款、其它应付款、销售收入、销售成本、经营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明细表等事项。
4.13财务电算化管理
4.13.1财务部电脑操作人员应按相应的权限操作会计软件,并定期与软件供应商联系,做好软件的系统维护工作。对于数据资料,在核对相符后,每日、每月要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4.13.2财务部门应严格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防伪税控设备,实行发票和IC卡分人管理。开票工作必须由持证人员负责,其它人员严禁使用。
4.13.3年度终了,由财务经理统一保管备份数据。
4.14财务档案管理
4.14.1公司必须保证财务档案的存放空间及安全可靠,财务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财务部应指定专人保管财务档案,建立健全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非本部门人员查阅档案,必须要征得总经理同意,档案保管人必须要做好登记工作。
4.14.2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并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完善。
4.15财务数据、资料、方针均属公司重大机密,未经授权,各级人员不得对外公布,亦不得在公司内外传播。
公司财务管理规章制度2
一、库存现金管理
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金遇有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并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3.不准用“白条”入帐。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1万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公司汽车前往。
6.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
7.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8.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本单位领导的检查监督。
9.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上述各条规定.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和辅助帐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帐。
6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帐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帐,出纳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银行出纳员对银行调节明细表所记载的帐项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对出现的差错通知责任人进行更正,对未达帐项要及时予以清理。造成的帐帐不一致,应尽快解决。
8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由出纳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三、往来帐款的管理
1应收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销售部门根据形成收入的确定标准及时开据发货票后,由财务部作好帐务处理,编制会计记账凭证,登记有关收入和与客户应收账款往来的会计账簿,同时要定期与销售部门进行核对,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2.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购借款、各部门备用金应于业务发生后及时报销,每年12月中旬进行清理。各部门备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进行还旧借新。
3.应付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因采购形成的应付票据应及时进行帐务处理,登记相应的帐簿,定期与相关部门对帐,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四、内部牵制:
1.公司实行银行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管制度
2.非出纳人员不能办理现金、银行收付业务。
3.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每季抽查一次。
4.现金出纳员不得担当制证工作,只能由财务部指定的制单人制单。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会计规章制度 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我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 我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加强资产管理,保证资产安全完整;核算、监督学校经济活动,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 财务管理
第四条 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五条 学校财会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工作权限、专业技术职务、任免奖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法律制度执行。财务人员应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要保持相当的稳定,不得随意撤换和调动。
第六条 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在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下,实行单独核算,定期公开账务。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七条 学校预算根据财政部门要求编制收入和支出预算。
第八条 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应正确体现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方针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法》、《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证重点,公开透明”的原则,不得赤字预算。
第九条 学校收入除财政部门支付给教职工的工资、离退休经费和基建拨款外,财政部门还按工资总额的2.5%拨入福利费,按学校学生人数核拨上级补助收入,另外学校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预算外收入,其它收入按上一年度的实际收入积极稳妥地逐项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应当根据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等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分轻重缓急,按照政府支出分类科目分项测算编制。
第十条 学校将编制的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按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通知严格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决算根据学校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真实、准确的年度报告。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二条 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工资、福利、离退休经费、基建拨款等。
(二)事业收入,即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学费、住宿费。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包括财政部门按学生人数拨给学校的补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捐赠收入等。
第十三条 学校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严禁公款私存。
第十四条 学校组织收入应当合法合规;各项收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财务部门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十五条 学校的各项支出,必须按国家和当地的统一开支范围和定额标准执行。严格区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第十六条 学校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其它资本性支出、结转自筹基建支出等。
工资福利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和满足基本办学需要而形成的支出主要有: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劳务费、租赁费、零星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离退休费、退职费、抚恤和生活补助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助学金和其他补助支出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大型修缮支出等。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管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不得混用。公用支出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等人员支出。项目支出应当按照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第十九条 学校新建工程项目和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应当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各项手续。严格执行工程预算和竣工决算审计制度。组织教职工外出参观考察等活动,必须报经教育局批准,否则不予办理支出。
第二十条 学校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所有应税项目的税金都应足额申报、缴纳,不得少缴或者不缴。认真履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在运用会计科目进行财务核算时,应严格按规定的会计科目进行分类核算,不得增、删会计科目,不得自拟会计科目或串科目核算支出目。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第六章 结算管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结余应按规定结转下一会计年度使用。
第七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 资产是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各类资产应按《中小学财务制度》规定进行管理,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学校必须设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台账,建立健全实物资产收发登记制度,及时清理债权,定期组织清查盘点各类资产。
第二十七条 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章 负债管理
第二十八条 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办理结算。有计划的偿还,学校不得擅自举新债运行。
第九章 核算程序
第二十九条 学校按《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设立账薄,核算学校发生的经济事项。
第三十条 报账规定
(一)报账程序 报销单据应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签字,证实该业务的发生,分管财务校长审批,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由校长审批。
(二)报账手续 加强对学校财务支出管理,规范财务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务审核侧重于支出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支出发票的合法性以及支出手续的完备性。每月支出控制在当月计划范围之类,否则不予审核入账。各项支出经核算中心审核并加盖“审核”印章后方可正式入账。做到日清月结。定期提供财务报表。每月终了应及时对账,定期不定期对备用金进行实地盘点,做到账实相符。
(三)票据要求
1、票据正规:外来凭证必须是正规发票或正规收据。
2、内容清楚:应写明商品和服务的品名、数量、单价、金额,不能只写大类。
3、要素齐全:包括日期、发票单位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填制人签名,填制单位公章。
4、审批手续齐全:按规定程序签批。
5、无涂改现象:随意涂改原始凭证视为无效凭证。
6、按规定用途使用:每种票据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未按规定使用的票据视为无效票据,不得入账。
(四)其他 各种报销凭证反应的事项必须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符合各项法规制度,并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1、对超过500元以上的支出应提供附件加以说明。外出学习考察参观等应提供领导批准的文件或通知作为报账附件。招待费支出要附就餐通知单、菜单。交通费支出附用车通知单。
2、经济业务发生后应于30日内取得会计凭证,办理报账手续。无故拖延不报的不予报销,由经办人自行负责。
第十章 财务监督
第三十一条 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对所有的财务活动承担直接管理人员责任。
第三十二条 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学校财务接受同级及上级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如实提供会计资料和有关情况,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遵守财政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
第三十三条 财务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本办法的相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及时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反应。
第十一章 会计档案和会计交接
第三十四条 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年度预决算和重要的经济合同等会计资料。
第三十五条 学校财务部门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定期归集,审查,核定,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确定专人妥善保管,以防止丢失损坏。
第三十六条 财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职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未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离职。财务人员交接应由单位领导和主管部门派人监交。
第三十七条 账卡物经核对无误后由移交人员负责编制移交清册,一式三份,分别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交接双方部门负责人存档一份。更换财产管理人员一般不需要更换固定资产账簿,由移交人在固定资产账薄上加盖个人印章,以分清责任,接管人可以继续使用。
年终收入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数。
1.支出预算完成率=年终支出执行数÷(年初支出预算数±年中支出预算调整数)×100%
年终支出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2.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衡量中小学校事业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人员支出÷事业支出×100%
公用支出比率=公用支出÷事业支出×100%
3.生均事业支出、生均公用支出,衡量中小学校按照实际在校生人数平均的事业支出、公用支出水平。计算公式为:
生均事业支出=事业支出÷实际在校生人数
生均公用支出=公用支出÷实际在校生人数
4.资产负债率,衡量中小学校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开展业务活动的能力,以及反映债权人提供资金的安全保障程度。计算公式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会计规章制度 10
岗位职责:
1、出纳人员必须按照全国统一会计制度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补充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2、报销凭证:出纳人员人员要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或填制人签名或盖章);日期;经济业务内容;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同时要有经办人和单位财务主管人签名。对违反国家规定的,应拒绝办理,内容不全手续不完备等差错,所附票证与报销金额不符,以及书写不规范等,均应退回补填,更正或重填,遇有伪造单据,涂改凭证,虚报冒领款项的行为,应及时报请领导处理。
3、凭证编制:根据原台凭证及时填制凭证,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的字迹必须清洗、工整、不得潦草。会计凭证应当及时传递,不得积压。记账凭证必须具有: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纪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人盖章或签名,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盖章或签字。记账凭证应当连续编号。
4、银行记录:出纳人员要按照规定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采用订本工账簿。启用账簿应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账簿名称并填写启用表。登记账簿要按要求进行记录,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字迹工整。如记录发生错误,不得涂改,挖补。刮擦或用药水清除字迹,要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进行更正。现金日
记账薄银行存款记账要逐日结出余款并与库存现金核对无误。
5、票据管理:熟练掌握各种收费标准及各项费用支出范围和标准,严格把关,发票填制完整,真实,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发票使用完,必须妥善保管,以备检验。
6、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现金库存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以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7、单位从开户行提取现金的,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盖章,予以支付。
8、账户管理: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交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即小金库)。
9、每月要按时交纳水电等各项费用。
规章制度:
1、遵守《会计法》及公司规章,严格办事,热情服务。
2、费用报销:充分发挥财务的监督职能,尤为采购部的营销费用报销等,不管任何人,不得违章。
3、监督收款:积极协助经营部主管,督查业务人员收催款,落实到人。
4、保证库存现金的日清日结,月末应编制银行存款金额调整表,以保证银行日记账账实相符。租费现金必须送至银行,不准坐支,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5、严禁挪用公款,一经发现送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6、严格保密财务信息,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向任何人泄露。否则一经查实轻者罚款200元,重者辞退。
会计规章制度 11
一、 凡公司各个基层单位、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向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移交,集中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档案据为已有。
二、各基层单位、部门领导应重视各自单位文件资料的管理和档案立卷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三、各基层单位、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由行政管理部负责监督和指导。
四、归档内容
1、 凡是反映本单位、本部门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原始文件材料(文字、图表、声像等)均属归档范围。
2、 各基层单位、部门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3、 党和国家领导人及上级单位有关领导视察、检查本单位工作时有特殊保存价值的重要指示、讲话、题词、照片和录音、录像等声像材料及登载相关内容的报刊。
4、 股东会、董事会、年度工作会议、总裁办公会、项目论证会、业务专题会议等重要会议的会议纪要、记录的成套文件材料以及会议形成的声像材料等。
5、 颁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本、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6、 请示与批复文件。
7、 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参考价值的考察报告,重要工作汇报材料等。
8、领导公务活动形成的重要文件、电报、电话记录,来自外单位的与公司有关的文件材料。
9、 员工花名册、员工个人信息档案、入离公司记录、劳动合同(协议)、薪酬制度,以及职务任免、职级评定、绩效考核、培训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每年4月做归档封存。
10、 财务预决算、财务凭证、财务账簿、相关财务往来协议、合同等。以上资料以3至5年为期限视情况做存档。
11、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各基层单位、部门批准执行的规章制度。
12、 企业历史沿革,包括企业简介、大事记、反映企业重要活动、事件的剪报、荣誉奖励证书、有纪念意义和凭证性的实物宣传册及展览照片、录音、录像等文件材料。
13、 月度(或季度)的工作综述、项目动态等文件材料的定稿,编印的企业要闻、简报等刊物的定稿和印本,编辑出版物(企业报、企业杂志等)的定稿、样本。
14、 解决法律纠纷问题形成的文件材料。
15、 企业所有对外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
16、 固定资产登记,财产,物资、档案等移交凭证。
17、 在购置大型办公设备中形成的凭证、协议合同、图纸、使用说明书等设备资料。
18、 审计、考核及接受上级单位检查等活动中形成的重要文件。
19、 外单位与本企业的工作来往文件等。
五、 归档要求
1、 公司各基层单位、部门应在每年三月底以前将上年度已办理完毕、
需归档的文件材料整理、鉴定、立卷,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2、 公司各基层单位、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归档制度,在接收相关文件后的`3个工作日内做好文件资料原件的归档工作,不得无故延期或不移交应归档的文件材料。不能及时归档的,或无法原件存档的,要做出相应说明。如因工作需要还需使用相关文件,应按先立卷归档后再办理借阅手续。
六、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1、 行政管理部对所保存的档案定期进行鉴定,对于保存期限已满的档案材料,提出存毁意见,经企业有关领导批准后,按规定进行销毁。
2、 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要由二人以上并在指定地点进行监销,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经报总裁批准后方可销毁。
七、 档案的借阅
1、 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员工借阅本部门的业务档案需到行政管理部填写档案借阅单,经直接上级批准后方可借阅。
2、 公司各部门借阅非本部门的业务档案须经档案所属部门主管同意或公司领导批准。
3、 机密档案的借阅需经总裁(或分管副总裁)批准。
4、 借阅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对归还的档案进行检查和清点,并在登记薄上注销借用记录。
5、 借阅的档案不得泄密、涂改、勾画、转借复印和携带档案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转借或携带档案外出时,须经相关领导批准。
6、 借阅的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十天。
7、 借阅人对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如有遗失,将由行政管理部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8、 凡借阅的档案、文件一律不得私自复印,如工作需要,应报相关领导批准,且按公司有关保密规定办理。
9、 公司人员岗位调动时,必须将借阅的档案及时归还。否则,人事专员有权拒绝办理调岗手续。
会计规章制度 12
1、酒店的流动资金既要保证需要又要节约使用,在保证按批准计划供应营业活动正常需要的前提下,以较少的占用资金,取得较的经济效益。
2、要求各业务部门在编制流动资金计划时,严格控制库存物品,物料原材料的占用资金不得超过比例规定。
3、除经批准为特殊储备者外,超储物资商品原则上不得使用流动资金,只能压缩超储的商品、物料,以减少占用流动资金。
4、严格遵守不得挪用流动进行基建工程的规定,严格遵守有关财务法规和制度。
5、使用的'基本要求
(1)在符合国家政策和酒店总经理室、总经理要求的前提下,加速资金周转,扩经营,以减少流动资金的占用。
(2)加速托银行收款和应收款项的结算,减少对流动资金的占用。
(3)各业务部门应办理流动资金存货的报批手续,并在每月上报经济业务报表的同时,上报流动资金使用效率的实绩,即流动资金周次数和流动资金周转一次所需的天数。
(4)对商品资金的占用,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尽量压缩。
(5)尽量减少家具、用具的购置。
会计规章制度 13
一、财务专管员的任职条件、确定及变更
1.财务专管员的任职条件
(1)熟悉国家相关财经法规,近三年来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具备一定的财会业务知识,熟悉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审核权限;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2.财务专管员的确定
(1)原则上一个单位确定一名财务专管员,个别业务量较大的单位可增加人员协助(财务专管员建议)。财务专管员在单位财务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向单位负责人负责。
(2)单位无《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的.,由单位书面申请拟定人员,经县卫生局核准同意后担任财务专管员。
(3)核算单位确定财务专管员后,填写《财务专管员申报表》,一式两份,按相关内容填报并签具意见后报核算中心审批。审批同意后的财务专管员申报表由核算会计负责保管存档。
3、财务专管员的变更
单位变更财务专管员应书面报告核算中心,经核算中心负责人同意后,按规定填写《财务专管员申报表》,并变更备用金卡,相关移交工作由单位负责。
1、负责督促营业款的缴存工作,保证营业款按日存入核算中心账户,按时上报收入,库存物资。
2、负责办理各项支出,往来款项的报账工作和借款业务。
3、负责保管、使用本单位的备用金。
4、负责收集整理并预审单位的报账凭证,并按核算中心要求填写相应表单。
5、负责将核算中心编制的会计报表传递到单位,并由单位领导签名盖章确认后,送回一份至会计核算中心。
会计规章制度 14
1.遵守国家有关财务政策、法令、法规。
2.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不得顶撞上级。
4.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有病要提前一天请假,如遇到特殊情况要在当日10:00前电话请假。
5.着装整齐,不披头散发,着淡装,上岗时要配带胸卡,精神饱满地投入工作。
6.加强团结,具有协作精神,共同搞好本部门工作。
7.工作时间不得串岗,不得聊天,在办公场所不得大声喧哗,离开岗位要跟部门负责人打招呼。
8.树立为客户服务第一的思想,强化服务意识。
9.接待客户语言要文明,态度和蔼,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客户等待时间。
10.耐心回答客户的咨询,接电话时要使用礼貌用语。
11.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技能。
12.工作安排合理,有计划性,按时完成本职任务。
13.当好领导的参谋,对往来款项要做到心中有数,同时保守公司财务秘密。
14.保护好部门公共财务,搞好公共卫生,保证有良好的'工作环境,每日上班前十分钟打扫环境卫生。
15.遵守防火制度,下班前检查门窗,关灯关电源。
16.上班时间无故不得打私人电话。
会计规章制度 15
一、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的规定,严守财经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二、做好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的收付工作,及时记账,每月做出银行对账调节表,清理未达账项。
三、对收付款项要逐笔核对,随时核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
四、一切开支都要先审查其是否合理、合法、真实,原始凭证要有领导签字,再看有无经手人签字,经审查无误后方可办理。
五、千元以上支出,必须使用转账支票,不得用现金支付,?大额支出必须附有合同。
六、不准挪用现金,不准用白条抵库存,不准坐支现金,不准借用外单位帐户套取现金,不准租借或转让银行帐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签发远期支票。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乡镇卫生院财务集中管理中心会计职责会计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热爱本职工作。
二、坚决杜绝白条或收据入账现象。
三、拒绝办理违法或手续不全的经济业务,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维护国家财经纪律。
四、负责审核所负责单位的票据是否真实、合法、有效。
五、对所负责单位原始票据进行记账、装订、整理。
六、管理所负责单位的财务档案。
(暂定保管3年,然后返还原单位)七、每月5日前,将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返还所管单位,以便单位领导及时掌握本单位的业务情况。
八、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或泄漏单位的会计信息。
九、负责提供上级及有关单位需要的数字、报表。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镇卫生院财务集中管理中心工作流程一、乡镇、中心卫生院报帐员负责初审原始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报帐员将票据交到管理中心,管理中心会计负责审核、填制记账凭证,并记账。
三、管理中心会计将记账凭证装订、整理并归档。
四、每月5日前,会计将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交给单位主管领导,以便单位领导及时掌握本单位的业务情况。
五、报帐员及时与中心会计对账,如有问题及时和管理中心联系。
会计管理规章制度篇一、预算管理纳雍县乡镇卫生院在县卫生局二级会计核算中心(以下简称“核算中心”)的指导下,根据相关规定,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于每年初详实编制本年度收支计划,报县卫生局会同县财政局核定。
乡镇卫生院要按照核定的预算,依法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
二、收入管理(一)乡镇卫生院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政策、收费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组织收入,做到不超收、不漏收、不乱收。
(二)乡镇卫生院各项收入必须统一管理。
任何个人和科室都不得代收费和截留,更不得私设小金库及账外设账。
(三)乡镇卫生院要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
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严禁使用自制票据或白条收费。
票据必须专人保管,严格执行票据登记、缴销制度,不得转借;严禁虚开、多开或套开金额;严禁收费不开票据,一经发现以上行为,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乡镇卫生院各项收入要及时缴存开户银行,确保资金安全,不得随意坐支和挪用。
三、支出管理
(一)乡镇卫生院各项支出要符合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乡镇卫生院各项支出必须凭合法的原始凭证报销,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业务发生的时间、内容、单位、数量、金额、出示凭证单位公章、填制凭证人员姓名、经济业务的用途、经办人员签名、实物类验收签名等必备要素。
各项支出必须坚持“一支笔”签字审批制度,原始凭证要做到内容真实合法、数字准确、手续完备。
(三)乡镇卫生院要足额提取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和失业保险金等相关基金和有关福利费用,并按有关规定足额缴纳。
四、货币资金管理(一)乡镇卫生院要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要设置“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二)乡镇卫生院现金的使用要严格遵守其使用范围,库存的备用现金不得超过三天的零星开支,确保现金的安全。
经常进行现金余额清查盘点,如果发现账款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
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
(三)乡镇卫生院银行存款每月要与开户银行进行逐笔核对,并填制银行存款余额对账表。
不得多头开设银行基本账户,不得出借、转让银行账户,不得公款私存。
(四)严禁乡镇卫生院为任何经济组织和个人提供借款或担保,如有违反,按挪用公款有关规定处理。
五、药品及材料、物资管理(一)乡镇卫生院要建立健全药品、材料、物资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实物负责人不得由会计、出纳及药品会计兼任。
(二)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库存物资”、“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其他材料”的管理,坚持“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原则,根据业务的`实际需要,确定储备额,防止积压。
内部管理科室要分类建好明细台账及消耗
帐,并明确管理人员的责任,妥善保管好各类物资和材料,防止毁损与丢失;定期进行盘点并及时处理账务,确保帐帐、帐实相符。
(三)毒、麻、精神及计生药品要按照相关规定实行特殊管理,落实专人、专柜、专锁。
六、固定资产管理(一)乡镇卫生院要建立固定资产内部管理机制,明确内部管理科室和使用科室的责任。
固定资产必须凭原始发票、附件、政府采购手续(具备政府采购标准的)入账,上级配备的医疗设备和器械也要及时入账。
(二)乡镇卫生院固定资产要实行“三帐一卡”管理,即:建立总账、一级明细分类帐、二级明细分类帐、固定资产卡片。
(三)乡镇卫生院固定资产转让、报废处置,必须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报批程序。
(四)乡镇卫生院固定资产要每年进行全面清点、核实,盈亏要及时查清原因,做到帐帐、帐卡、帐实相符。
七、债权债务管理(一)按照《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规定,乡镇卫生院不得举债建设,不得发生融资租赁行为。
(二)乡镇卫生院应对不同性质的债权债务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所有债权债务必须进行明细分类核算,不得将同类进行合并处理。
(三)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各种应收款项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应收款项的管理制度。
对“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的管理,要严格控制“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的产生,实行担保人负责制,做到谁担保谁负责;对已产生的“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及时催收,经常核对余额。
八、会计机构和财务人员的管理(一)鉴于业务工作需要,乡镇卫生院保留原有会计核算机构和人员,配合核算中心做好内部医疗服务、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工资等业务核算,同时做好。
往来手续办理、会计资料收集整理、卫生统计资料收集整理、固定资产卡片登记等财务工作。
(二)乡镇卫生院会计核算人员必须依法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九、会计档案的管理乡镇卫生院要妥善保管会计档案。
不得任意损毁会计档案;借阅会计档案,必须严格办理借阅手续;销毁已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应由本单位提出销毁意见,并编制销毁清册,列明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的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报县卫生局、县财政局进行监销。
会计规章制度 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学校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和投资效果的考核工作,依据国家制远的《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财政部财会7[1998]17号文件《关于印发<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基本建设会计核算是指核算和反映建设单位资金及其运用的专门会计。它是用来分析、考核基本建设概算和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加强经济核算,考核投资效益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主要规范本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和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效果的考核工作。
第四条 学校基建财务在学校财务处和学校校委会的领导下,完成以下会计核算任务::
1、对基本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各种消耗进行会计核算:
2、对基本建设投资效果进行考核:
3、对基本建设的全过程实施会计监督;:
第五条 基建财务人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有建设单仪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税的会计信息。
第六条 基建会计核算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账务处理,保证会计指标口径一致、前后各期一致。
第七条 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名称,或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编号,不能只填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第八条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九条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有外币业务时,将外币折合成人民币进行核算。
第十条 对外报送的年度基建会计决算报表格式,按财政部规定的报表格式编报。学校为满足内部基本建设管理的需要编报的报表,按公司自行规定的基本建设项目年度决算会计报表格式编报。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学校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章 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内容及会计科目设置
第十三条 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内容是建设单位的全部资金和资金运用。基本建设资金,就是建设单位的各种财产和物资的货币表现。
基本建设资金来源:
第十四条 基本建设投资拨款是指国家和其他单位拨入的无偿的基本建设投资拨款。包括:预算拨款、基建基金拨款、自筹资金拨款和其他拨款。
第十五条 项目资本是指国家或其他部门、单位采用参股投资方式,拨给学校的基本建设投资。分为国家资本、法入资本和个人资本等。
第十六条 项目资本公积是指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过其注册资本的差额、接受捐赠的财产等。
第十七条 基本建设投资借款。基本建设投资借款是指建设单位为完成基本建设任务,按规定程序向银行或有关单位借入的基本建设投资借款。包括:"拨改贷"投资借款、国家专业投资公司委托借款、部门基建基金借款、部门统贷基建基金借款、建设银行投资借款、;煤代油投资借款、国外借款和其他投资借款等。
第十八条 银行短期借款是指按规定向银行借入的各种临时周转性借款。包括:国内储备借款和周转借款等。
第十九条 结算过程中形成的应付款项是指建设单位在基本建设过程中,因与有关部门、企业、单位以及个人之间发生往来结算业务时,而获得的临时性资金来源。包括:应付器材款、应付工程款、应付有偿调入器材及工程款、应付福利费、应付票据和其他应付款等。
第二十条 上级拨入资金是指上级主管部门拨给学校为组织和管理基本建设活动使用的资金。
第二十一条 内部形成的资金是学校在基本建设过程中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各种留成收入。
第二十二条 基本建设资金在整个基本建设过程中,一般表现为以下具体占用形态:
(1)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
(2)储备资金。包括:库存材料、库存设备等。
(3)结算资金。包括: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应收有偿调出器材及工程款、应收票据和其他应收款等。
(4)在建资金。包括: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
(5)建成资金。指已经完成了建设单位的基本建设过程,正式移交生产使用单位的'各项交付使用资产所占用的资金,即交付使用资产。
(6)待核销基建支出所占用的资金。待核销基建支出所占用的资金是指非经营性项目发生的江河清障、航道清淤、飞播造林、补助群众造林、水土保持、城市绿化、取消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费以及项目报废等不能形成资产部分所占用的资金。
(7)转出投资所占用的资金。转出投资所占用的资金是指非经营项
目为项目配套而建成的产权不属于本单位的专用设施所占用的资金。
(8)其他资产。如固定资产等。
建设单位会计科目设置:
1.反映各种基本建设资金来源的科目有:基建拨款、基建投资借款、企业债券资金、项国资本、项目资本公积等。实行上级主管部门统借统还基建投资借款的建设单位,还应设置"上级拨入投资借款"科目。
2.反映各种基本建设投资支出的科目有: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待核销基建支出、转出投资和交付使用资产等科目。有基建投资借款时,还应设置"待冲基建支出"科目。实行由上级主管部门统借统还基建投资借款时,还应设置"拨付所属投资借款"科目。
3.反映基本建设结算业务的科目有: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应付工程款、应付有偿调入器材及工程款、应收有偿调出器材及工程款、应交基建收入和应交基建包干节余等科目。
4.反映投资借款建设单位与使用单位关于投资借款结转和偿还业务的科目有:应收其他单位投资借款。
5.反映基本建设各种资金来源货币形态的科目有:银行存款、现金。
会计规章制度 17
一、现金管理
1、公司经营过程中,所有涉及手续全的现金的收入,出纳人员应当面点清,并注意辨别现金的真伪,在确定现金金额与应收金额一致的情况下,应填开收据给交款方。手续不全不予受理。
2、出纳人员在收入使用过程中,不得任意撕毁,如因某种原因需作废时应在收据上加盖“作废章”并保留全部联次。
3、为了保证现金资产的安全,防止出现被盗损失,出纳人员应严格控制每日现金的库存量,且库存现金必须全部保存在公司的保险柜内。
4、对于涉及到现金支付的采购、工资发放、费用开支、借款等业务时,出纳人员应严格审核报销的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是否合法,审核数据的计算是否正确、审核报销的审批程序是否符合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各级审批人员的签字是否齐备,在确认上述事项无误的情况方可以付款。
5、出纳人员应及时将所有现金的收支业务登记“现金日记账”,每日应结算当天现金的收、支、存金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及时查找、纠正差异,以确保帐、实相符。
6、出纳人员有义务配合财务部长或其他稽查人员随时、不定期地抽查“现金盘点”工作,并确保抽查现金没有差异。
二、银行账户管理
申请开立或注销银行账户需经财务部主管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
三、银行存款管理
1、出纳人员应及时将所有银行存款的收、支业务按照“银行帐号”进行分类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
2、出纳人员在收到“转账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银行票据时,5 首先应初步审核上述票据是否真实有效、填写是否齐全,且应将收到的上述银行票据及时背书后交到开户银行,以便及时入账,保证资金的安全。
3、对于涉及到银行存款支付的采购、预付货款、业务往来等业务时,出纳人员应严格遵照公司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审核“付款申请单”所附的单据是否齐全、是否合法,审核数据的计算是否正确、审核付款的审批程序是否符合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各级审批人员的签字是否齐备,在确认上述事项无误的情况方可办理银行付款手续,并应取得收款方的收款收据(报销业务除外)。
4、出纳人员应配合公司安排的会计人员定期按各开户银行领取的"银行对帐单"与出纳人员登记的"银行存款日记帐"进行核对,查找差异并找出原因后,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上述核对工作原则上一月不得少于一次。
四、银行票据管理
1、银行票据是指现金支票、银行转帐支票等银行统一印制的票据。公司需要使用上述票据时,由财务部部长指定专门人员向开户银行购买,并保存于公司的保险柜中。
2、出纳人员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好领用的银行票据,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在使用过程中出纳人员应保存好所有银行票据的留底联(包括因某种原因报废的银行票据全部联次)。
3、公司应加强"银行印鉴章"的`控制和管理,在开设"银行帐户"时,一般在开户银行预留二件"印鉴章",包括:公司财务专用章、法人印章,并且此二枚印章分别交由二人分别保管,其中:公司法人印章由财务部部长保管;财务专用章由出纳保管。
4、出纳人员需要使用"银行转帐支票"等银行票据付款时,应严格遵照公司内部关于采购、预付款、费用报销等管理制度的规定,审核付款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相关单据是否完整合法、金额计算是否正确,经过审核无误后方能对外付款。
5、出纳人员在办理银行票据付款时,除能当时取得合法的、齐全的单据外,一律需要收款对方提供"收款收据",以备日后结算、对帐使用,并要求收款对方当事人在"银行票据"的签发记录本上签署名字。
6、出纳人员应将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及时登记到"银行承兑汇票收入备查薄",将所有银行承兑汇票的要素在"银行承兑汇票收入备查薄"上列示清楚,并特别关注银行承兑汇票的到期日,以便将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及时解交到银行兑换资金。同时将银行承兑汇票复印备查。
7、出纳人员应妥善保管好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并时刻保证银行承兑汇票的安全,必要时可以委托银行代保管"银行承兑汇票"。出纳人员应保证"银行承兑汇票收入备查薄"上登记的数额与实际保存的银行承兑汇票数额相互一致。
8、出纳人员应将公司对外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及时登记到"银行承兑汇票支出备查薄",将所有开出银行承兑汇票的要素在"银行承兑汇票支出备查薄"上列示清楚,并将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付款的记录登记到"银行承兑汇票支出备查薄"上。
会计规章制度 18
一.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立公司设立内部审计机构,专门负责内审工作。
二.内部审计制度的内容
1、主旨:公司通过内部审计机构从事内部财务审计。通过对会计资料的监督,审查,对会计工作实行控制和再监督,进一步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
2、内容:内部审计小组根据会计资料,结合公司事业计划等其他资料,对单位经济业务做如下审计:
A.审查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会计资料包括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
B.审查相关经济业务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C.审查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
D.审查会计法的`执行遵守情况。
E.审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需要监督控制的事项。
F.审查其他应审计的内容。
三.内部审计制度的程序
1、内部审计机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宜每年两次,日常应不定期安排抽查
A、根据的具体业务情况,定期检查。
B、定期检查应以会计帐簿为中心,结合会计凭证和会计报表,对全部业务情况进行检查。
C、抽查内容可以为某一指定问题,也可以为某一指定范围。
D、公司各部门应积极予以配合。
2、每次检查完毕审计小组应出具审计报告。
四.审计报告的利用对审计报告中罗列的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
A.属于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及司法机关反映处理。
B.属于工作差错的,应令责任人及时更正。
C.属于管理制度不健全的,应及时修改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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