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

时间:2025-10-11 10:20:09 规章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汇总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规章制度汇总15篇

学校规章制度1

  为引导学生树立健康文明、青春阳光的个人形象,进而净化学校的教育教学环境,构建和谐校园,特制定《学生仪容仪表规范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头发

  1、头发应符合学生身份和性别特征。

  2、不烫(电)发,不染成除黑色以外的发色;不接驳假发;不梳理怪异发型。

  3、男生不剃光头,不留怪发。

①前额发下压不超过眉毛;

②鬓角不盖耳;

③后部不超过衣领。

  二、面部

  1、不画眼线,不描眉毛,不粘睫毛,不涂口红,不绘眼影;不打粉底,不化浓妆(参加演出、正常护肤品等除外)。

  2、不戴耳钉、耳环。

  3、不戴各种质地的项链、手链、戒指、脚链脚环、手镯、玉佩之类的装饰品及宗教、迷信饰品(十字架、护身符、串珠等)。

  4、男生不留胡须。

  三、指甲

  1、讲究卫生,不留长指甲,而且指甲不超指尖。

  2、不涂有色指甲油,不做假指甲。

  四、服装

  1、学生在校正常学习时间,必须穿着校服,不得着便装。

  2、内穿衣服的下摆不得露在校服外面。

  3、保持校服的整洁,不在校服上写字画画或改装。

  4、不能漂白改变衣服上校徽的颜色。

  5、裤子不能将裤脚改小、改窄(俗称“鸡脚裤”)。

  五、其他

  1、学生进入校园内应佩戴整洁完好的校卡;不得佩戴破损或修改过的校卡,不得佩戴他人的校卡。团员要在左胸前佩戴团徽。

  2、不纹身或使用纹身贴纸。

  3、上课不戴帽子和头巾(生病除外)。

  4、学生进入教室以后不准在教室内脱鞋(机房除外),不穿拖鞋或后跟无鞋帮(带子)的鞋子。(注:下雨天除外)

  与正常仪容仪表规范不符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1、凡与上述要求中任何一项要求不相符的仪容仪表均为不合格的仪容仪表。

  2、班主任有权利、更有义务对学生进行正确的审美观教育和仪容仪表规范教育,有责任对不符合学校仪容仪表要求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限期改正。

  3、学生家长对学生仪容仪表负有监督、检查职责,并要对子女不合格的仪容仪表承担处理责任。

  4、对于发型不合格的同学,要给予所在班级按每人次扣分2分处罚,班级操行扣5分的处罚。对每次检查班级发型出现3人(含3人)以上不合格的.班级,各班文明班量化考评将扣除基础分0、2分,每增加1人加扣0.1分。

  5、发型不合格的同学必须在检查后的中午休息或周末放学时间整理、修剪合格,并不得占用上课时间。第二次检查仍未合格的,该生停课整改,或者给予其纪律处罚。

  6、仪容仪表检查时,凡化妆、佩戴首饰和宗教、迷信饰品,涂指甲、留长指甲的同学,必须立即整改,即时卸妆,饰物没收(检查老师用信封封好学期末退还给学生),并给予所在班级按每人次扣分2分处罚。

  7、在校服、名签上乱写乱画乱贴的,校服、名签立即没收并重做,本人负担全部费用,并给予所在班级按每人次扣分2分处罚。

  8、仪容仪表违规两次的,除上述处分外,家长必须到学校协助处理。三次则将视情节给予警告直至记大过处分,如屡教不改,执意追求个人取向的,即表明该生不符合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的学生要求,不能正常在我校就读,可以给予劝其退学处分。如该生还有其它处分即开除学籍。

  9、在仪容仪表检查和处理过程中拒不认错,顶撞检查人员的,将数错并罚,从重处理!

四、其它

  1、所有同学应定期清洗校服,理发,剪指甲,整理好个人卫生。

  2、在发型上有特殊情况的同学(特殊疾病、毕业面试、文艺表演等原因),经本人申请、家长证明、班主任同意、级长签字、学生科审核后可给予相应照顾。

  3、学生科、团委、学生会将定期、不定期对学生仪容仪表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乎规定的,将严格按照本办法处理。学校将对检查结果作出公开通报。

  4、本规范与办法自20xx年3月10日起执行。希望全体同学努力培养自己高层次的审美情趣,养成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拒绝庸俗和低级趣味,把自己的精力集中到学业上来,集中到火热的集体生活中来,让自己有一个美好阳光的校园回忆!

  5、从本学期开始,班级管理系统中的仪容仪表分值由原来的10%改为20%,其他分值改动另行通知。

学校规章制度2

一、学校教职工必须参加学校党总支、校长室组织的政治学习。

  二、政治学习分全校集中和按教研组、年级组集中两种形式,分别由党总支、校长室和组长召集。

  三、全校集中时按年级组就坐,校长办公室负责考勤,分组时要按要求组织学习讨论。

  四、政治学习的内容要认真准备,会议要准时召开,教职工要按时参加。

  五、学习期间,不讲话,不看报,不批改作业,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不迟到,不中途离场。

  六、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要事先向办公室请假。

  七、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者,按旷职处理。

学校规章制度3

  最近一段时间,我深入学习了学校规章制度,这次学习让我对学校的规章制度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

  在学习过程中,我发现学校规章制度的学习和遵守规章制度的重要性。规章制度是学校正常运行的基础,是保障师生权益的重要措施。规章制度对于学校的各项工作和活动都有着明确的规定和要求,这些规定和要求不仅保证了学校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也保证了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的良好秩序。

  通过学习,我还认识到规章制度在实践中的运用。规章制度的制定并不是为了限制和约束,而是为了规范和引导。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学校的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同时也是为了保障学生的权益和利益。在实践中,我们需要将这些规章制度融入到日常的教学和管理中去,让规章制度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此外,学习学校规章制度也让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学校的各项政策和规定。通过学习,我认识到规章制度对于学校各项工作的重要性,也更加明确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在未来的学习和生活中,我将更加自觉地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为维护学校的'良好秩序和教学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

  总之,这次学习让我深刻认识到学校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和意义,让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学校的各项政策和规定,也更加明确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在未来的学习和生活中,我将更加自觉地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为维护学校的良好秩序和教学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

学校规章制度4

  员工奖励制度

  一、全勤奖(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当月奖励100元,以视表扬

  二、当月奖金:当月招生前三名分别奖励100元,80元,50元。

  三、续约奖:

  合同期满如员工与公司续签合同,公司将一次性奖励员工100元整。

  四、员工福利:

  工作转正两年后的员工,学校统一购买保险。转正两年前,学校发放定量社保补贴。

学校规章制度5

  一、基本要求

  1、门卫值班人员必须无刑事犯罪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作风正派,恪守岗位,具有高度的责任意识,认真做好门卫一切工作,任何时候都不得擅离职守,随时准备完成领导下达的紧急任务。

  2、门卫要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

  3、值班时着装规范整洁,注重仪表仪容,保持威严姿势和良好的精神面貌。

  4、当值门卫应按规定时间开关校门,并保持校门四周和传达室卫生,随时清理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物,达到学校的《卫生清洁标准》。

  5、门卫应避免与来访人员发生纠纷,遇事要冷静、理智、机智。如遇无理取闹或人身侵害,要避免事态扩大,及时报告校长室处理。

  6、门卫因事因病不能执勤,需向综治主任提出请假申请,获批准后,还得向代班人员作好移交工作方可离校。

  7、门卫值班时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损失,当事人要负相应责任。

  二、执勤规范

  8、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或车辆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防止学生溜出或外人溜进学校。

  9、骑自行车、电瓶车进出校门时,师生一律下车推行,严禁在校内骑车。在上学和放学时,应做好门前停靠车辆的.疏散工作。

  10、全体师生进出校门必须穿戴整洁、大方,对衣冠不整、奇装异服者严禁入校。

  11、学校校车、办公用车进出校门免予登记检查,门卫要保证其出入畅通。其他运载物资车辆出入校门应予以检查,并按规定留好记录。

  12、本校学生在上课期间出、入校门时,门卫应查验学生请假手续是否完备真实,是否有家长带领。学生遇伤、病等紧急情况,急需出校而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应迅速确认,放行出校,并及时通知护导人员。

  13、学生家长因学生病、伤等重大原因要求进校探望学生或要求面见老师、领导反映问题的,门卫在电话通知相关人员获得准许后方可允许其进校。学生家长要求转交包裹物品的,要及时与学生、老师联系做好交接手续后及时转交,不负责现金和贵重物品的收存转交。

  14、对非本校人员进校要严格门禁制度。校外人员因联系公务需要进校的,门卫要查验并登记本人的有效证件,规范完整填写登记表格,并联系校内有关人员,确认是否接待后,决定是否允许进入学校。对放行人员,门卫应告知其处理完事情后马上出校,出校时填写外来人员出校记录。对外来人员进出校时所携带物品要注意观察留意,必要时进行查问。

  15、教职工亲友来校探视,必须由本校教职工亲自登记,陪同进出。

  16、门卫接待外来人员时,应指导其将所使用车辆停放到规定区域,防止堵塞门前交通,接送学生车辆一律不得进校。

  17、节假日要加强保卫工作,除规定人员入校外,无特殊原因,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校、逗留。

  18、门卫对操外地口音、持外地证件的人员要求进校或带学生出校要认真查验证件并联系相关部门,确认后放行,对形迹可疑的人员要仔细盘查。

  19、门卫对在校内施工的外来人员要留有记录。

  20、门卫应制止广告散发、商品推销人员进校,制止小商、小贩在校内外设摊叫卖,劝止闲杂人员在校门口聚集游玩,制止在校门及两侧张贴广告等。

  21、学校外借物品需校长同意,门卫应主动检查有关证明方可放行。

  22、每天保安签收好各种报刊、信件,及时分发至各办公室;对汇款单、信函、包裹、邮件要登记收发;对急件及时送至当事人。

  23、保安人员不准代替学生到校门外购物。

  24、如遇特殊情况,要立即向护导人员汇报,及时处理,确保学校全方位的安全,重大事件及时报"110"。

  25、如因保安原因造成有损学校声誉或安全事故,一般不合格进行批评和再培训,重大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并经济赔偿责任。

学校规章制度6

  一、惩罚方法

  1.对拒绝遵守学校控烟规章的教职员工,否则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2.教职工在禁烟区内吸烟,第一次:严峻警告,第二次:罚款10元,并在老师大会上通报批判;拒不悔改的,罚款30元,并责令其在老师大会上做书面检讨。

  3.对违反学校控烟规定的同学,学校将视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有吸烟行为的同学,一经查实,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4.对来访人员,每一位教职工都有责任和义务,劝阻其不在学校吸烟,制止其不文明行为。对来访客人,听之任之,不加劝阻,致使其在禁烟区吸烟,相关人员将受到通报批判,情节严峻的将受处处罚。

  5.监督员如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徇私舞弊,一经发现也纳入本人考核及处室考核。

  6.对严峻违反学校控烟规定的教工既执行上述规定外,还纳入到个人年度考核中。

  二、嘉奖方法

  1.教职工以教研组、各处室为单位,遵守学校控烟要求详细实施细则,是评比优秀处室的`条件之一。

  2.对主动戒烟、恪守规定者应予于肯定的物质支持和激励。

  ①年度评比“遵守学校控烟制度主动分子”。对能遵守学校控烟制度、并有突出表现的烟民老师赐予主动肯定和激励。

  ②年度评比“优秀控烟监督员”。对能认真履行监督员职责,激励和帮忙吸烟教职员戒烟的监督员赐予主动肯定和嘉奖。

  ③学校专设控烟工作嘉奖工程。对主动参与学校控烟工作的全部教工发放嘉奖,对不主动参与控烟工作、甚至违反学校控烟、禁烟规定的教工不发放。

学校规章制度7

  开展“书香校园”活动规章制度

  为了使我校的“书香校园”开展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特制定以下各项制度和细则:

  一、成立创建创建“书香校园”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范振景

  副组长:任月安 孙志强 秦兆慧

  成 员:罗永芳 郑文静 宋文东 王凯年 闫利荣 吴新丽 施敏 各班班主任

  二、建立开展活动工作计划

  学校根据市县精神制定活动方案计划,根据师生具体情况制定读书计划,书香校园活动管理制度范文。

  三、建立各项规章制度

  1、图书室、阅览室读书制度

  (1)课外活动以及各班阅览指导课都是学生到图书室阅览室读书时间,图书室、阅览室工作人员要依时开放。

  (2)图书室、阅览室读书要保持安静,遵守秩序,爱护图书,按规定借书,做文明的读者。

  (3)工作人员要保持图书室的整洁,维护纪律,登记好借书情况和图书造册登记管理工作,做好每学期学生新书的分发工作。

  2、橱窗制度

  读书橱窗公布“书香校园”相关规章制度,宣传书香校园的主题、口号、读书格言等,定期更换好书推荐,展览师生征文。

  3、早读晚阅制度

  (1)各位老师应向学生推荐好书或报刊,班主任应定期与家长联系,了解学生在家的读书情况。

  (2)师生应培养良好的读书习惯,有专用读书笔记,做到勤写读书笔记。

  4、检查制度

  读书活动领导小组对各班的书香校园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以真正做到有计划、有落实。

  四、各项活动评比细则

  1、“读书之星”评比细则

  学校每学期开展“读书之星”评选活动,各年级按学生总数的3%的名额推荐。评比项目及标准如下:

  (1)有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制定的读书计划,有专用读书笔记(摘录、感想或启发等);

  (2)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和较深厚的`阅读兴趣,能在班级或学校发挥“早读晚阅”的模范带头作用。

  (3)能用普通话背诵课本规定的需背诵的课文、段落、句子,会背诵经典名句;每学期读一本好书,写出读后感,坚持读报刊、看杂志。

  (4)积极参加班级、学校及上级组织的各类读书、征文、朗诵、演讲等比赛活动。

  (5)学以致用,视野开阔,学习成绩优异,能在各项读书活动竞赛中获的较好的成绩。

  2、“书香班级”评选细则

  (1)有具体可行的班级读书计划与班级读书总结;主题明显,切实可行;学生在学习生活中有明显转变,亲子阅读积极开展。

  (2)班级读书氛围浓厚,人人认真阅读推荐书目,经典诵读持之以恒。

  (3)每班建立班级图书角,建立符合本班特色的借阅制度,班级图书角书籍丰富,班级图书管理员管理有效,并落实专人管理。

  (4)能开展富有特色的课外阅读活动,形成自己班级的活动个性。

  (5)读书有成果,有各类活动资料(活动方案、活动小结、活动照片、读书小报、班级文化布置的照片、证书、奖状、发表文章等)。

  (6)珍惜图书,爱护图书,借阅图书无丢失。

  希望各位老师对照以上制度和细则,切实做好读书活动,明德实验小学的“书香校园”建设作出自己的努力。

学校规章制度8

  教材是保证学校教与学的重要工具。搞好教材管理和计划供应是保证教学质量,提高办学效益的重要手段。为加强教材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教材管理原则

  1、凡教学计划内所设课程的教科书、讲义、教学纲、实验指导书、教师参考书、学生制式练习本等均属教材管理的范围。

  2、教学计划内开设的课程均应有相应的教材或讲义。教材的选用应根据教学纲的要求。由任课教研室集体讨论,经系(部)主任审查后,每门课程确定不同的2至3套教材版本报学校教学员会研究确定使用其中的一套,教学员会认为部(系)所报教材版本不当亦可另选,选定的教材应保持相对的稳定性,不宜经常变动。

  3、所有教材的订购、保管、供应均由教务处教材科统一负责,订购或自编的教材一律由教务处教材科验收入库,妥善保管不应损坏,并建立完整的帐目。教材科应每学期向教务处领导和主管院长报教材出库清单,每学期末清库盘点一次,要求做到帐物相符。

  二、教材的订购

  1、教材的'订购不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必须以保证教学质量和教材质量为前提条件。并在学院纪审计部门监督下,与学院计划财务装备处共同实行招投标。

  2、教务处教材科应根据学校教学员会所确定的教材版本,在每学年春、秋二次按订购计划予以采购。

  3、凡已订购的教材,不应轻易变动。由于特殊原因必须变动时,由教研室提出申请,说明原因,系部主任签署意见,由教务处研究决定是否报学校教学员会研究确定,改订手续至少提前2个月办理。

  4、订购教材应根据每届学生使用数、教师用书数、现有库存数、教材下次出版时间等情况,本着既要保证教材供应,又不要过长时间积压资金的原则适当确定订购数量,订购数量不宜超过每届学生使用数和教师用书数量。

  5、校内自编教材、讲义、实验报告书,制式练习本,需批量印刷的.;校内教师自编的教材、教参需由学校销售的,应由系(部)主任召集有关人员会审通过并经学校教学员会研究决定后,由教务处报学院教材员会审定,由纪审计室审计后进行印刷或购进。并由教材科保管、供应。

  三、教材的发放

  1、教务处于每学期开学前二天发放教材。

  2、任课教师、试验辅导教师可按教学任务安排领取所任课程的教材或实验指导书一本(套)。非所任课程的教材原则上不予供应。如确属教学需要,需经系(部)主任和教务处领导批准后限量供给。

  3、外单位来校进修、听课人员所需教材、讲义费用自理。

  4、学校举办的各种短训班所需教材原则应有预订计划。

  5、教师如将教材丢失,一般不再补发,可自费购买,教师所领教材一般应使用两届以上(更换新版本除外)。教务处应建立教研室和教师个人领书登记卡,以便校对、清查、发放。

  6、为便于学校、教务处、各系(部)领导听课,了解教学情况,配给各系(部)本系(部)各门课程教材一套,配给教务处领导全校各门课程教材一套,由各系(部)和教务处指定专人管理。

  7、新教师发放教材时,可同时配给23本配套教参、业务教材。

  8、每学年各教学系(部)可购买1000元以内的教辅资料,系(部)可凭购书发票,并经教材科验收后,由学校予以报销。所购资料由教学系(部)指定专人管理。

  9、外单位如在我校购买教材,需在保证我校教材供应的前提下,经教务处长批准后售给,并按书价加入15%的管理费,如需邮寄则按20%计算。所有售书款均开具学院正规发票,并全部上交学院财务计划装备处。

  10、本校自编的教材,如需赠阅和交流,需由有关教研室提出赠阅、交流范围和数量,经系(部)主任、教务处长和主管院长批准后,一般由图书馆资料部门办理。外购教材一律不赠阅、不交流。

  四、教材的报废

  对于近期使用过的库存教材,原则上全部使用完毕后才可更换新版本,确属不宜再继续使用的库存教材又无法转售的,以及长期积压的教材,经教务处长和主管院长批准可予报废。报废教材款由校财务予以冲销。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学校规章制度9

  一、职责分工

  教职工防护组(人事处和离退休处)负责全校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做好疫情防控政策的宣传、引导,配合学校各疫情防控组开展工作。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在职和退休职工的日常管理,要强化主体责任,明确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起管控责任。全体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要认真配合学校落实防控任务,依法履行防控义务。在校内生活区居住的,还要履行家属(共同居住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在校外居住的',如家属(共同居住人员)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也要及时向教职工防护组报告。

  二、教职工疫情防控日常管理

  1.严格落实每日体温检测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全体教职工要坚持每日体温检测,按本单位规定时间向单位报告体温数据;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的要立即主动报告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在校内生活区居住的教职工家属(共同居住人员)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的,要立即主动报告本单位或离退

  休处。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持续做好教职工(含在学校生活区居住的离退休职工)身体健康摸排,做到全面、精细、精准,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继续落实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凡是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的人员,要填报《教职工健康信息摸排表》(附件(1)报送本单位汇总后报送教职工防护组,并及时就医,做好居家隔离。

  2.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

  各单位教职工非必要不离市,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离省的要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再由分管校领导审批,省内出行的需要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领导干部离校的要校领导审批。所有人员出行前要将批准好的《疫情期间出行审批表》(附件(2)发到人事处备案。各单位务必把学校关于外出请假的规定宣传告知到每一位教职工,统一准假口径,杜绝未经批准擅自离市的情况发生。

  教职工请假期满返肥后要第一时间销假,填报《疫情期间出行销假表》(附件(3)。在表格中要如实填写本人行程、同行人员情况。具体可登录支付宝搜索“疫情防控行程卡”或微信搜索“疫情服务”进入“防疫行程卡”,查询14天内是否到访过中高风险所在的城市,非绿码的要主动报告并咨询校医院或本单位采取必要处置措施。同时,登录支付宝搜索“同行查询”或微信中的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同行密切接触人员自查服务”,查询是否存在与确诊或疑似患者同行接触。以上查询要在销假表中如实登记,有情况的立即报告。三、离退休人员和家属疫情防控日常管理

  离退休处负责离休干部和归口退休人员的日常疫情防控工作。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退休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做好居住在学校生活区的离退休职工疫情防控。在学校生活区的离退休职工和家属离开、返回合肥市区的,均要按照在职人员一样进行报备(无需审批)报备到本单位或所在社区,切实履行好信息主动报备义务。

学校规章制度10

  1、学生必须理解学校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本事,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不准带水果刀等利器、凶器进入学校。同学之间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

  3、不准攀爬围墙、栏杆、阳台、建筑物顶层等有危险性的地方。

  4、教室、走廊等教学场所严禁追跑嬉闹,不得向窗外抛扔任何杂物、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学校环境卫生。

  5、上下楼梯靠右行,轻步上楼慢步下,不得拥挤,上下楼梯如遇突然停电,不得起哄、推搡、严防挤压等事故发生。

  6、新生入学后,均应理解学校统一安排的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如有特殊病史,不得隐瞒。

  7、提议家长为子女办理保险。

  8、患有不宜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的.学生,应事先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教育处备案并书面通知有关任课教师,该生可免于参加剧烈体育活动。

  9、在校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向教师报告,防止延误治疗时机。

  10、学生遭遇挫折或心境烦恼,而自身又无法排除时,应及时告诉家长或向班主任、学校心理咨询室咨询,调整好心态,防止意外发生。

  11、按时到校、离校,提倡乘公交车上学,在家长同意后,原则上允许骑车上学,但不得骑“三无”(无车闸、无车锁、无车牌)自行车,骑自行车的同学要严格遵守学校自行车管理规定,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12、学校组织团体外出,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有序步行,活动期间,严禁擅自离队游玩。班主任、课任教师自行组织学生赴校外活动,应事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13、提高食品卫生意识,不买“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食品和路边摊贩不洁食品。

  14、体育、实验等课,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操作规则,听从教师指挥,防止事故发生。

  15、不得站在高处擦教室窗户玻璃(不含走廊教室窗户),不得擦电风扇、日光灯、多媒体投影仪。

  16、遵守用电、用火规则,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得触碰校内任何交流电气设备。学生不得抽烟、玩火。严禁学生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进校。

  17、当与他人发生矛盾,应及时告诉家长或教师,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

  18、不与社会上不法人员或其他闲散人员来往,不跟陌生人交往。在校期间不随便走出校门,遇有急事应向班主任请假,不跟陌生人或其他不熟悉的人离开学校,不准私自外出游泳、洗澡。

  19、当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或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知情者应及时向教师或学校领导报告。

  20、记住下列几个重要电话: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紧急情景下打电话求救。

学校规章制度11

  一、体育保管室规章制度

  1、坚守岗位,牢固树立为教学服务和师生服务的.思想,做到满腔热血,有求必应。

  2、爱护公共财产,注意室内卫生,做到体育用品摆放整齐,有序。

  3、完整借还手续,上体育课前,必须有体育老师或体育委员按规定借取体育器材,教师签名,当面点清品种数目。

  4、体育课后,须及时归还体育器材。

  5、非正常损坏器材,须按实际价格或损坏程度赔偿。

  二、体育器材、场地管理制度

  1、体育保管室要保持清洁卫生,器材放置井然有序,便于上课借还。

  2、保管先要树立一切为教学、训练服务的观点,做到按制度办事,坚持岗位,热情周到。

  3、体育课外活动,借出器材必须填写借物单,按时归还,凡遗失损坏必须赔偿。

  4、外单位借器材,须经校主管领导、体育组负责人同意方可借出,私人不得借用。

  5、严禁一切车辆在运动场内行驶,保管室不得堆放私人杂物。

  6、场地每周清扫一次,每年维修、保养一次。

  7、体育器材每学年清理一次,自然损耗要登记造册,并经学校、教研组长审批销帐。

  三、体育器材赔偿制度

  1、体育设施是国家财产,全体师生必须珍惜爱护。

  2、学生有意损坏器材,按原价赔偿。因使用不当损坏的器材,按百分之五十赔偿。

  3、器材丢失,任课教师应查明原因,明确责任,除加强教育外,按实际情况处理,通报全校。

  4、器材每学年清理一次,自然损耗或报废的要登记造册并须报教研组及领导审批后销帐。

学校规章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学校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学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建设项目,是指学校利用专项资金、历年结余资金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上进行改善设施功能等的改建、改造和维修工程(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第三条建设项目的管理原则:

  (一)科学决策原则。建设规划、建设项目实施中的重事项,应严格执行学校的“三重一”制度。

  (二)程序规范原则。建立完善的项目建设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规划论证、后设计施工。

  (三)合理设计原则。根据建设项目的功能需求和建设标准要求,加强设计管理,做到合理设计。

  (四)计划管理原则。已确定投资计划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计划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总投资组织实施,做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

  (五)权责一致原则。建立多层级的责任人,相关责任人承担与其决策、执行、监督行为对应一致的责任。

  (六)运行公开原则。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应当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广教职员工的监督。

  (七)质量第一原则。所有参与管理的部门应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总务处应监管参建单位负责,确保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度,学校主要领导对项目建设负总责,分管校领导对相关工作负领导责任,总务处、财务、党支部等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资金管理、审计监督、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

  第五条校务会是学校建设项目重事项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决策机构。根据学校有关“三重一”制度规定,对涉及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使用功能和建设标准等重事项进行决策。

  第六条学校修等重项目学校设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作为建设项目“三重一”事项的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和总务处、财务、党支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在教育局基建中心的协助下开展决策前期工作,包括审核项目建设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等;开展决策后组织、推进工作,包括督促建立确保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的工作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机制。

  第七条学校总务处主要职责为:负责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承担建设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的职责,同时负责安全、环保等的监管。操作流程如下:

  1、历年结余资金建设项目的申报和前期准备;

  2、编制托设计和工程预算;

  3、协调基建中心办理工程报建手续;

  4、执行合同会签制度,加强合同管理;

  5、办理工程验收手续、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和归档;

  6、协助资产管理员完成房屋交付使用;

  7、财务人员对资金使用的管控、核算与支付管理。

  第八条学校党支部负责处理投诉和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其他部门按职能和需要参与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第九条建立建设项目使用部门、组室全过程参加的工作机制。使用部门、组室应派专人参与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实施管理,具有知情权和建议权。

  第三章立项与计划管理

  第十条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严格按教育局规定的额度等级报送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获得批准后按基建中心要求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学校建设项目应按照教育局主管部门规定流程上报项目申请、初步设计及概算。建设项目可行性应当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或请基建中心相关人员认证安全建设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要求的前期工作质量和深度。

  第十二条总务处负责编制基建年度计划,经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总务处负责按时报教育局审核确定。教育局审定的.基建年度计划应根据学校有关“三重一”制度规定在校务会议上通报。

  第十三条总务处应加强投资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基建年度投资计划。

  第四章项目实施

  第十四条达到教育局规定额度的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报建程序,接受地方政府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前期手续,做到合法施工、规范施工。

  第十五条招投标的建设项目依法实行工程监理制,依法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教育局基建中心和学校总务处应督促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相关文件及合同实施监理。

  第十六条学校应严格按批准文件控制项目投资,严禁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建设规模、改变建设用途。

  第十七条总务处等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工程重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问题调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同时,建设项目应当明确建设项目安全责任人,明确参建各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现场和校园安全。

  第十八条总务处等管理部门应加强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加强工程变更签证的管理。

  第十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学校档案室负责校内归档资料的接收和保管。

  第二十条建设项目建成后,教育局基建中心和总务处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和交付学校使用的交接。

  第二十一条在建设项目完成工程决算后,资产员负责办理固定资产入账等事项。

  第五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二条财务室应遵照教育局结算中心的有关要求,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负责年度预算的执行控制、基本建设资金管理与核算工作。

  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的工程支出应严格按照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支付。

  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完成后,基建中心与总务处共同完成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并经符合资质要求的社会中介机构审价。

  第六章公开与监督

  第二十五条建立健全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平台,畅通教职工知情和参与管理的渠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到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之中,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各参与管理和监督的部门,应建立起内部控制和内部监督的长效机制,督促参与学校建设项目实施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及部门规定,遵守有关工作纪律,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审计规定。建设项目未经审计,不得进行工程款项的结算。

  第七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八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不准违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有关规定。对违学校招投标规定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的;收受他人好处和污赂的;截留、挤占、挪用工程建设资金等违财经纪律的。;违规定造成较为严重的工程质量事故和重经济损失等的有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对造成损害的',追究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对于因违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造成较为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或重经济损失的设计、监理、施工、造价咨询等社会参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取消其在我校承接工程的资格,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建设项目出现较为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经报校务会议同意成立调查小组。调查小组负责调查工程质量问题,可视性质与情节轻重,提出解决方案以及追究参建单位、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相应责任的书面建议报告,报请校务会决定,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对责任者追究相应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校基建领导小组。

学校规章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学校教育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以及国家教育部、省、市有关规定,制定学校统计工作规章制度。

  二、统计工作基本任务。统计是认识教育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重要手段,是制定教育政策、编制教育规划、检查教育计划实行情况的重要依据,是学校科学管理的基础。学校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学校教育和行政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本校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三大功能。

  三、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和有关人员必须依照《统计法》和统计制度,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确保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

  第二章统计机构人员及职责

  一、学校确定由校长负责统计工作,把统计工作列入领导工作日程,具体指导,定期研究,经常督促和检查统计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领导和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执行《统计法》和统计制度,准确、及时地完成统计工作任务,加强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

  二、综合统计负责人,代表学校履行《统计法》规定的职责,执行综合统计的职能,其主要职能是:

  1、组织协调本校的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地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本校的统计调查任务,收集整理和提供统计资料;

  2、对本校教育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教育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监督;

  3、统一管理全校的统计调查表和各种基本统计资料,建立健全综合统计台帐;

  4、会同有关基层部门建立、贯彻本校统计工作规章制度,实现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现代化。

  三、基层统计工作是各部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管理的基础,各部门领导要对统计工作给予支持与指导。学校根据各部门统计工作的需要,在有关部门设专、兼职统计人员。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部门的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地完成本部门业务主管机关颁发的统计调查任务;

  2、负责向校综合统计机构或统计负责人,提供与本部门有关的统计资料;负责向其他部门提供统计任务所需的与本部门有关的统计资料;

  3、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对部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监督。

  四、专、兼职统计人员必须具备完成统计任务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对未取得统计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要进行培训,提高素质,取得“统计上岗证”。

  五、统计人员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依照国家规定提供资料;检查统计资料准确性,要求改正不确实的统计资料;揭发和检举统计调查工作中违反国家法律和破坏国家计划的行为。

  六、统计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学校综合统计对校长负责,各基层统计对综合统计负责。

  第三章统计资料管理

  全校统计资料、统计报表由综合统计负责人统一管理,各基层部门在向上级机关和学校提供统计资料、报表的同时,必须报综合统计负责人一份。

  一、实行统计报表审核制度。综合统计机构上报的统计资料由主管校长签字后上报,各基层部门上报的统计资料、报表,经部门领导签字交学校综合统计负责人审核,由主管校长签字后上报。

  二、由综合统计负责人报送的统计资料、统计报表年终送档案室统一归档管理。

  三、全校统计数据归口学校综合统计,避免数出多门。学校各级领导制定政策、计划、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考核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工作成效;进行奖励和惩罚、发布信息、上报资料、发表文章需要统计资料时,必须以综合统计负责人签章提供的统计资料为准。

  四、统计负责人必须严守保密和借阅制度,保管好历史、现行的各种统计数据和资料。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一、兼职人员除完成日常本职工作以外,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进行统计工作,学校可视其工作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对统计工作人员奖励与处罚除执行学校的有关规定以外,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者予以奖励;凡有第三十二条行为之一者,按规定予以处罚。

学校规章制度14

  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任原则

  (一)根据各学科的设置及授课工作量聘任教师。

  (二)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聘任时,实行双向选择。学校有招聘、解聘的权利,受聘人员有应聘、拒聘的权利。

  二、聘任办法

  (一)由教务处推荐,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聘任教研组长;由分管领导提名,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聘任年级段长。

  (二)由教务处提名,分管领导、年级段长筛选,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聘任各年级各科教师;由政教处提名,分管领导,年级段长筛选,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聘任班主任;由处室负责人推荐,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聘任处室段长级、教研组长级负责人和职员。

  (三)聘期为一年。

  (四)在原岗位未被聘任的人员可接受学校其它岗位的二次聘任,被聘任后,享受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聘任期满,凡履行职责较好,考核为优秀、称职的,可连续聘任,对拟不续聘或拟不接受续聘的人员,双方都应提前通知对方。

  三、缓聘、辞聘(辞职)、拒聘、解聘

  (一)缓聘

  下列人员可以暂缓聘任

  1.由于健康原因或年龄较大(男55岁以上,女50岁以上)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2.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一年的。

  (二)辞聘

  受聘人员,在聘任期间要求辞聘,须提前两个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校务会议研究批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暂不批准辞聘:1.在毕业年级任教的;

  2.学校工作需要不能离开的;

  3.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经学校批准辞聘的人员,学校出具辞聘证明,报县教委,人事关系转出校外。

  (三)拒聘

  学校需要的人员,既不接受聘任,也不接受校内工作调整,按下列条款办理:

  1.自拒聘的.下月起停发全部工资和一切福利待遇。

  2.从拒聘的下月起,三个月内找不到校外工作单位,按自动离职处理。

  (四)解聘

  受聘人员在受聘期间,工作态度、工作效果较差,各方面反映强烈,或者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可予解聘。

  四、关于落聘、缓聘和解聘的待业人员的处理办法

  (一)对于缓聘人员:

  1.因年龄较大又不到退休时间缓聘的人员,发放全工资,享受退休人员福利待遇;

  2.因健康原因缓聘的人员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工资标准;

  3.因受处分缓聘的人员,工资按处分决定执行,本人要求调出的,学校给予积极的帮助。

  (二)对于落聘、解聘人员,自待业之日起,应自省自强。学校发放待业生活费。待业一年后仍未聘任,停发生活费,调离一中。

学校规章制度15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定期召开领导班子会议,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

  二、强化群防意识。定期向广大师生员工进行安全防火、治安防范教育,使他们掌握有关方面的知识,做到有备无患,并教育职工从我做起,自觉消除隐患。

  三、定期进行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隐患要时报告学校有关科室,请求协助解决。

  四、加强对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师德教育、法制教育,使教师遵纪守法,防止犯罪。

  五、加强对学生的管理、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积极做好“双差生”的转化工作,对他们不歧视,不放弃。对无故不到校上课的'学生要及时家访。

  六、精心组织体育课堂教学和学生大课间活动,避免事故的发生。无论课上、课下,学生发生的事故,在场教师都应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告学校领导。

  七、学校的大型活动要严密组织,职责明确,安全措施得当。要确保活动场地的出入口通畅,设施安全可靠,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八、严格执行《消防管理制度》,消防设施要做到齐全完备,定期检查、更换,确保有效使用。

  九、防盗措施得力,安装报警器、铁门、铁护栏、铁保险柜,财务室不超存现金过夜。

  十、加强值班,加强对门卫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值班巡逻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确保学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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