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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规章制度

时间:2023-02-05 15:44:05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教师规章制度(通用15篇)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教师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教师规章制度(通用15篇)

教师规章制度1

  一、努力学习和认真贯彻《体育教学大纲》,明确体育教学的目的与任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学年、学期、单元教学计划。

  二、了解学生,深入钻研教材,在个人认真备课的基础上,加强集体备课,明确课堂教学的目的`任务和实施方法。没有课时教案,不能上课。

  三、根据课时计划,课前要布置场地,备好器材,做好安全卫生检查工作,课上要重视做好安全保护工作。教师应以身作则,上课时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

  四、要做好体育委员的培训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课堂教学中的作用。

  五、体育课上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严格训练,又要关怀爱护,调动他们学习的积极性,不得采用简单粗暴的方式对待学生,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

  六、体育课以实践为主,要保证足够的时间让学生得到充分锻炼。运动量和练习密度要适当,做到科学合理。教师讲课要语言精炼,重点突出,示范动作正确。课上要重视队列、队形练习与身体素质训练,室内课要注意加强体育基础理论知识教学。

  七、教师应按大纲要求考核评定学生成绩。考核的时间、内容和标准要事前向学生公布。

  八、课后应认真填写“课后记录”,注意积累学生考核与体质资料,并认真分析对比、不断改进教法,提高教学质量。要认真学习体育理论,不断总结教学经验,每学期应专题总结,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教师规章制度2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如下任课教师规章制度:

  1、 遵守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

  2、 学高身正,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3、 有教无类,学而不已,诲人不倦;

  4、 根据学校指定教材制定教学计划,认真做好备、教、批、辅、考工作。精心备课,上课精神饱满,及时布置作业,及时检查,定期考试、考查。完成所任科目的教学工作,切实保证教学质量。

  5、 在任何地点、任何时候上课都要以永嘉县实验中学教师身份出现,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学校负责的原则,代表永嘉县实验中学教师进行教学。不说任何不利于学生、不利于团结、不利于工作、不利于学校的`话,不做任何不利于学生、不利于教学、不利于学校的事;

  6、 关爱学生,以学生为核心。对待学生就像对自己的子女、弟妹一样,多一份真诚真心,少一份虚伪做作;多一份表扬鼓励,少一份批评指导;多一份关心帮助,少一份冷漠拒绝;多一份疏导指点,少一份堵塞无为;多一份倾听共鸣,少一份专横粗暴。

  7、 严格遵守上课的纪律,不得迟到、早退。

  8、 上课不得接听手机,不得会客,不得抽烟。

  9、必须严格管理学生,每次上课按时点名,保证课堂教学秩序井然。

  10、在教学过程中应和学生多沟通,及时调整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教师规章制度3

  一、上下班制度

  1、按照国家规定,学校执行每周5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教师每天具体到校与离校时间由学校根据季节另行规定。

  2、教师每天上、下午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上下班。值日领导与值日教师按学校规定的值班时间到校,并履行值班职责。

  3、值日领导每天按上午、下午到校时间定时清查两次人数,凡规定时间内未到教室、办公室等工作场合者,视为迟到;提前15分钟以上离校者,视为早退;未请假或无故不上班者,视为旷工。另外,上午、下午不定时至少清查一次,未见者视为脱岗事故一次。

  二、请假制度

  1、教师因事因病请假要办理请假手续(病假须有对口医院的医生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请假前须先自行协商调好课,并报教导处备案后,再凭书面请假条办理有关请假手续。

  2、请假半天以内由分管考勤工作的领导批准;半天以上两天以内由校长(或指定的`领导)批准,中层以上干部请假需由校长批准,二天以上由学区批准。

  3、婚假、产假、丧假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4、假期完毕或提前中止假期须及时找相关领导办理消假手续,提前终止假期而未消假,视为休完全假;超假未按时上班,视为旷工。

  三、上课制度

  1、教师须按教导处安排的课表上课,凡因私事请假须将协商调课情况报教导处备案,凡因公事调课由教导处发调课单。

  2、无论因公因私,调课行为一旦成立,上课教师须对课堂教学负完全责任;若不经过教导处而私自调课或各种原因造成误课,课堂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学校课表所规定的教师承担。

  3、课堂教学“十不准”:不准坐教(因病除外);不准串门聊天;不准接听拨打电话;不准看报刊杂志;不准织毛衣、带小孩;不准以任何借口(如拿粉笔、拿作业本等)离开教室;不准不带教材、备课本上课;不准拖堂;不准酒后上课;不准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办公制度

  1、学校实行教师坐班制,除了上课或学校指定的其它工作外,上班时间均要到办公室坐班,因事外出无论时间长短均要向分管考勤工作的领导请假,并告知当日值日领导,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2、办公期间,不准串门聊天,不准打牌下棋,不准带小孩,不做与办公或教学无关的事情。

  3、讲文明,讲礼貌,举止文明,不说脏话,不大声喧哗,不干扰他人工作。

  4、使用电脑时不玩游戏,不聊天,不浏览不适宜的网站。

  5、讲究公共卫生,不随地乱丢乱扔乱吐,不乱写乱画乱张贴,整理好个人办公桌上物品,做到存放有序,整洁美观。

  五、会议制度

  1、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不随意进出。

  2、带好会议笔记本,作好会议记录。

  3、会议期间,将移动电话调为振动(或无声方式),会场内一律不允许接听或拨打电话。

  4、不讲小话,不看报纸杂志等,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5、每周教师例会原则上不批假。

  六、有关规定

  1、教师考勤将记入教师个人档案。

  2、婚、丧、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给假,各项工资照发。

  3、病、事假须按规定办理好请假手续,不得电话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4、值日领导秉公办事,认真履行当日职责,上、下午各查岗一次。并作好迟到、病、事假、旷工、脱岗失职记载,若出现失职地方,视为脱岗事故一次。

  5、每学期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累计最多者,期末综合评估定为最低等。

  6、病假超过一个月无法上班者,停发年终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

  七、奖惩办法

  1、学校每年从学校勤工俭学收入中提取专项资金用于教职考勤管理,奖励对象为在学校上岗的教职员工。

  2、设全勤奖,当月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等现象的,视为全勤。在本校上岗的教职工,学校根据每月的考勤记载,凡出全勤者发给10元的全勤奖,当月考勤奖共发50元。(凡由于学校或上级安排而因公误勤者,不扣全勤奖。)

  3、根据考勤记载,每迟到一次或早退一次,每次扣全勤奖1元,超过10次的取消当月全勤奖

  4、误课一次扣10元。

  5、每人每月允许请事假(病假)半天,不扣全勤奖,超出部分,无论事假和病假,每请假一天,扣全勤奖金10元。旷工半天或发生严重教学事故的取消该教师当月考勤奖。

教师规章制度4

  教研活动制度

  1、有专人负责组织教师开展活动。

  2、每学期初,根据本园教育教学工作计划要求,制定本学期教科研活动计划、教研专题,教育理论学习内容、观摩课的具体内容、时间安排,确定科研课题。

  3、教师准时参加教研活动,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为形成研究、探讨、争鸣、团结、协作的教研气氛作出努力。

  4、不断提高教研质量,教研活动应在商榷研究课题的前提下,集体讨论,理论上弄懂,独立实践,总结提高。园长要带动教师执行和落实计划,扎扎实实地做好探究工作,保证教师实际教学能力的提高。

  5、做好教研活动书面记录,按表格填好相应内容,学期末做专项总结,材料作为档案保存。

  6、要有计划地开展听课、观摩活动、游戏,组织好活动后的自评、互评,以教育理论为指导,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的实际教学能力。

  7、学期末,开展专题经验总结交流,写出有份量的理论和实践的'分析论述,以提高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的自觉性、科学性,克服盲目性。

  8、有目的、有计划地选择科研课题,进行实验、调查,撰写论文。

教师规章制度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三条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师管理工作。

  第六条 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九条 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

  (二)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三)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四)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章 资格和任用

  第十条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第十一条 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

  (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六)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规定。第十二条 本法实施前已经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中任教的教师,未具备本法规定学历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教师资格过渡办法。

  第十三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

  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要求有关部门认定其教师资格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予以认定。

  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

教师规章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外籍教师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专家局关于《高等学校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教师的规定》(教外办[1991]462号)及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外籍教师包括我校聘用的长期语言类外籍教师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级聘请的外籍教师。

  第三条外籍教师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多方招聘,择优录用;依法聘请,强化管理;用其所长,讲求实效;增进中外人民的友谊,为我校教学、科研服务;并保护好外教在我校工作生活期间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第二章管理职能部门

  第四条外教管理工作归党政办公室(外事处)统一负责,具体职责如下:

  1、全面统筹外教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外教招聘,组织外教的应聘考核和合同签订,办理外教来华手续,核定发放外教工资。

  2、负责对外教进行外事纪律教育,严格要求外教遵守中国法律、依法执教。

  3、维护外教的合法权益,确保外教在校期间享有国内员工的同等权利。

  4、协调、考核各所在教学系部、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外教的聘用管理,确保我校外教聘用的效益。

  第五条外籍教师的教学、科研、生活管理及福利发放由其任教的二级学院、教务处、财务处、保卫处等各职能部门配合完成。

  第三章聘用

  第六条聘用条件年龄原则上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无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语言类外教须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母语是英语或其他所需语种,优先考虑具有国外教育工作或相关语言培训工作经验者。

  第七条聘用程序

  1、需要聘请长期外教的院系须每年向党政办公室(外事处)递交外籍教师名额申请报告。

  2、聘(邀)请外教要根据我校的实际需要和财力物力、工作基础条件,进行全面规划、统筹安排、注重质量。

  3、由党政办公室(外事处)通过资料审核、工作经历调查、电话口试或视频面试等形式,初选出符合应聘条件的遴选对象。

  4、由党政办公室(外事处)将最终聘任人选及方案上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即可向外国专家局提交申请并办理聘任手续。

  第四章薪酬待遇

  第八条我校实行合同工资制,外籍教师的薪酬待遇及具体工作任务以聘用合同规定的内容为准,我校将定期对外教进行工作考评,按时向考评合格者发放工资。

  第九条鼓励符合聘任要求的外教长期在我校任教,根据其年度各项工作测评情况,酌情提高外教续聘期的合同工资。

  第十条外教工作内容需包括课堂教学、与教学有关的第二课堂活动及参加所在二级学院的工作讨论和经验交流。如外籍教师承担超出合同所规定的工作量,每项工作的补贴标准和发放方式需另行商定。

  第十一条学校为长期聘用的外教(不含随行家属)在中国购买包括意外保险;短期外教,应在来华前自行购买境外医疗保险。

  第五章教学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党政办公室(外事处)在外籍教师到校后,及时向外籍教师介绍我国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为切实加强对外教的教学管理,各聘请院系须为外教配备一名合作教师,并将合作教师的名单及联系电话报知党政办公室(外事处)。

  第十三条外籍教师须按照我校教学要求以及学生具体情况实施教学,并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具体教材的选用,由相关二级学院与外籍教师商定。鼓励外国专家引进国外比较先进的教材和视听辅导材料,允许外国专家用不同方法进行教学,提倡与外教在学术上自由讨论,欢迎他们对教学提出意见和建议。外籍教师任教的二级学院应定期与外教交流,听取外教意见,提供必要的教学条件,及时反映师生对外教在教学上的意见,帮助外教尽快适应学校教学环境。凡与外教教学工作有关的工作及活动等,应当及时向他们介绍,请他们参加。

  第十四条所在院(系、部)负责向外教介绍我国的教育方针、政策、教学制度、学校的培养目标、教学组织、教学计划和教学中的重大改革。外教管理员应该定期对外教进行听课,并进行必要的审核与评定,将结果及时反馈给主管领导和各院系。党政办公室(外事处)配合所在教学院系组织师生每学年对外教的教学至少进行一次评估,建立外教教学考核制度;对教学责任心强,教学效果好的外教应予以表扬或奖励,对教学责任心差,教学效果差的外教应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辞退。

  第六章日常生活管理

  第十五条后勤集团协助党政办公室(外事处)在外教入住前检查、修护、完善外教公寓内应有的各类家具家电,做好入住前的卫生清洁。外教入住时,派人陪同讲解和说明公寓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外教离校时,派人检查公寓内各项家具家电是否丢失或损坏,如有人为损害,应由外教照价赔偿。

  学校提供的外教公寓为两室一厅住房(具备厨房、卫生间),配备基本家具、空调、彩电、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网络、卧具、及简单厨具等。若外教对外教公寓有其他要求,所产生的费用应以上述标准进行折算,超出部分由外教承担。

  第十六条校内外籍教师宿舍的安全保障工作由保卫处负责,后勤集团和党政办公室(外事处)配合完成,需定期对校内外籍教师宿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好防火防盗及其他安全教育。

  第十七条外籍教师到校后,党政办公室(外事处)应派人协助外教办理校内各类报到手续,熟悉校园环境和周边生活环境;邀请外教参加校内师生的各类文娱、体育活动,可根据外教的'意愿,安排一些节假日参观旅游活动,丰富外教的业余文化生活。

  第七章其它

  第十八条党政办公室(外事处)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办理所有外教的报批手续。外教与我校解除合同关系后(期满无续聘或违约被终止),党政办公室(外事处)注销其外国专家证。党政办公室(外事处)外教应在我校为其办理的签证或居留许可的有效期内出境,逾期者将构成非法居留,需自行承担出入境管理机构的相关处罚。外籍教师如护照、外国专家证等证件遗失,应及时向党政办公室(外事处)报告,再由党政办公室(外事处)协助本人补办,费用自理。党政办公室(外事处)为计划内聘请的外教提供机场接送服务。

  第十九条外籍教师应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教育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尊重我国人民的风俗习惯;不得在教学场所和其他公开场合,以任何形式宣传宗教、发展教徒,不得以调查或其他形式进行有煽动内容或危害我国安全内容的活动。

  第二十条外教除享受中国法定的节日休假,经所在教学系部同意,还可向党政办公室(外事处)申请病假和事假,具体如下:

  1、外教请病假,应当凭学校指定医院医生的证明。病假在三十天以内的,病假后补齐本学期所缺课程,薪金照发。病假超过三十天,我校有权解除合同。

  2、外教请事假经聘方同意,在合同期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十天。连续事假不得超过三天。未经聘方同意擅离职守,旷职一天,扣发三天薪金:旷职三天的,按违反合同处理,须支付违约金,情节严重的,我校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条外籍教师在学校工作、讲学期间,全院师生员工(含家属)应与其友好相处,讲究文明礼貌,不卑不亢。严守国家机密,不得将秘密文件、资料(含上级及学院文件)给外籍教师或带入外籍教师宿舍。与外籍教师谈话不能涉及政治。不得接受外籍教师的政治、宗教及不宜宣传的资料。不得随便打听外籍教师的隐私,特别是外籍教师的年龄、收入、衣饰质量和价格、婚姻等情况。外籍教师不得同学生发生个人作风上的问题。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党政办公室(外事处)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教师规章制度7

  一、培训目标

  1、每个教师必须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

  2、进一步发展每个教师的个性特长,培育每个教师的教育、教学个性,力求每个教师创造出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和特色。

  3、掌握最前沿的现代教育技术,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4、提高每个教师对教育教学专题的研究探索能力,提高每个教师的科研水平。

  5、在培训中建立健全本校的校本培训制度,使校本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列化。

  二、培训内容

  1、最新的、最前沿的涉及到学校、教师、学生发展的.教育思想、理念、理论等。

  2、有利于促进学校课程改革、教师课堂教学改革的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教育教学经验。

  3、学科专业知识、基本技能。

  4、教育科研知识及能力培训。

  5、师德师风、未成年人保护等法纪知识。

  6、现代教师基本功:普通话、信息技术、三笔字、简笔画、组织教学、教具制作等。

  7、关于健康心理、幸福人生、理想信念与价值观等。

  8、其他

  三、培训形式

  1、教育论坛(网上论坛,专题探讨等)。

  2、专题讲座(计划在第周的星期一下午,每次2小时)。

  3、自学、短期培训、离职培训。

  4、实践反思(示范课实践反思、研究课实践反思、专题课实践反思等)。

  5、帮带网络培训:学科带头人带骨干教师,骨干教师带成长型教师,老教师带新教师等。

  四、管理与考核

  1、每个教师学年初要制订个人进修计划,每学期结束要认真写好学习体会或经验总结,并报学校行政和教导处备案。

  2、每个教师严格按照自己的培训发展计划选择最适合的形式参加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师德修养和业务素养,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完善调整自己的能力结构。(中师以下学历的青年教师必须参加学历进修,对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学习班,必须服从学校安排,认真参加学习,做好笔记,学校组织检查、交流。)

  3、每期末,学校将对集中培训的内容进行测试,教师人人必须参考。学校将把培训结果作为该教师评优、晋级、评职等的重要依据。

  4、教师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集体学习和各教研组组织的听课、评课、集体备课、业务讲座等活动,必须遵守纪律,聚精会神,做好学习记录,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要提前履行请假手续。学习时不看与学习无关的书报,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学习时间要关闭手机和呼机,不得会客。

  5、外出学习的教师必须精心做好笔记,认真整理材料,回到学校要作评细汇报并进行汇报开课。

教师规章制度8

  1、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幼儿园上下班时间,按时上班签到,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上下班。

  2、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换班、串班、要全面照顾孩子,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3、因工作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的,教师必须承担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走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扣除工资100元/次。

  4、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微笑面对家长和孩子。

  5、各班室下班后,必须在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

  6、教师有事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经园长批准而离开岗位者按旷工论处。

  7、值班老师遵守值班时间,比正常上班时间早到十分钟,当班或值班时间,不能因私事离开孩子。

  8、值班教师不能离开幼儿,班级发生的事故由当班教师负责处理,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9、教师若请假提前一天告诉园长,扣除当天工资。

  10、教师要认真备课,提前把要上的课准备好,保证每节课都要有教案,有条理。每周五将备课本交到办公室。上课必须用普通话上课。

  11、严把幼儿离园关,不将孩子交给陌生人,防止坏人冒领幼儿。

  12、户外活动时,要有秩序地组织幼儿进出教室门口,防止幼儿因拥挤或其它原因摔伤。

  13、让孩子养成问好的习惯,有礼貌,会说“谢谢”“对不起”等礼貌用语。

  14、孩子出错教师及时纠正,讲道理。不能随着孩子的心思走,要有自己的计划。

教师规章制度9

  第一条教师教学常规工作的基本要求

  教师教学工作基本环节包括课前备课、课堂上课、学生考勤、课后评语、定期培训五个方面。

  1.课前备课要求

  (1)严格按照本科目教学计划和进度进行教学工作;

  (2)明确当堂课教学内容及教学重点,从学生实际出发组织教材,并选择教法,精心设计教学程序;

  (3)坚持超前备课,并提前2天将教案发至教学主任邮箱。

  2.课堂上课要求

  (1)教学内容明确,符合教学计划的进度;

  (2)示范动作规范、标准、统一;

  (3)语言准确、生动、清晰,音高适度,速度适宜。

  3.学生考勤要求

  (1)任课教师应准备好本班的《浩沙国际舞蹈培训学校学员考勤表》,未完成工作者扣除100元;

  (2)任课教师每节课上课前应核对学生的考勤情况,做到课后与缺席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并了解缺席原因,未完成考勤工作者扣除100元;

  (3)任课教师应在每周一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学员的考勤情况,并对上课表现突出的学员给予标注,未完成工作者扣除100元。

  (4)任课教师根据学员到课情况取得预定的课时费用,学员无故缺勤者,扣除任课老师相应比例的课时费用。

  4.课后评语要求

  任课教师每月对学员上课情况进行总结,并在每月的最后一天完成各学员的'评语上传工作,未及时完成上传工作者扣除100元。

  5.定期培训要求

  任课教师(专职教师)每周至少参加一次舞蹈学校内部的培训课程,不得请假,请假者扣除本周所有课程的课时费。

  第二条受聘教师的考勤、请假制度

  1.任课教师应认真遵守学校教师考勤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

  2.任课教师至少要提前20分钟到达教室,并提前10分钟到达教室门口迎接本班学员,教师迟到1次扣除100元。

  3.任课教师应无条件接受舞蹈学校的调课、代课或其它有关工作调整,上课期间不得随便离开授课教室,有违反规定者扣除200元;

  4.任课教师无故不得请假,如遇紧急事情需向教学主任提前1天请假,并等待学校安排好代课教师方可离开,未请假或未等安排好课程离开者扣除本周所有课程的课时费。

  第三条受聘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解聘

  1.体罚、侮辱学生(包括语言、行为等);

  2.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并造成严重损失的;

  3.严重违反舞蹈学校规章制度的。

教师规章制度10

  一、永远也不要把坏情绪带到课堂上,记住把坏情绪带到课堂是不能解决丝毫问题的,只会让自己和学生的心情更糟糕,任课教师要为人师表,教师要仪表端庄,着装得体。

  二、永远要注意引导学生,引导他们真正地成长,真正地发展,真正地做到与时俱进。

  三、鼓励学生,永远也不要吝啬鼓励和赞扬学生的话,鼓励学生一句,说不定就会改变他们的一生,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少批评责备学生,若非要批评不可,也最好做到是善意的,假如这种善意的批评达不到教育学生的目的,那最好还是不要批评。

  四、永远做学生值得信赖的朋友,给学生真诚和尊重,少一份责备的语气,多一份商量的话语。

  五、对学生不能有偏见,给他们一视同仁的发展和锻炼的机会,这个原则要真正地贯彻到教学的实际中去,要真正落到实处,永远也不要忘记!

  六、要学会适当调节恰倒好处地调节课堂气氛,这不仅仅是教学策略,更重要的是教育智慧。要学会“监督学生”,当学生上课听讲不认真,思想走神时,要用自己的'“眼神”来暗示学生,所以在课堂上适当的走动是永远也必不可少的。

  七、效率,课堂要注重效率,要让学生形成效率的概念,并且要贯彻到学生的实际的学习中去。在效率方面教师本人要做好样的表率,教师自己都不是一个有效率的人,你怎么可能要求学生有效率。永远必须铭记:效率,没有效率的课堂更胜于谋财害命。

教师规章制度11

  一、工作时间

  上班时间:9:55----20:00

  上课时间8:30---10:30

  晚自习辅导作业(备注:学生作业未完成的可往后顺延时间)

  二、办公室规章制度

  1、每天整理自己的物品,保持桌面干净、整洁,座椅摆放整齐。

  2、需要打印的习题、资料等必须提前递交,经安排后交由打印人员统一处理。个人所需所查资料,请保存到桌面个人所属文件夹。

  3、工作时间内,任何人不得在办公室接打电话,闲聊,影响他人工作;任何人不得利用办公室网络资源或自己手机进行非工作性质活动(QQ聊天、游戏等),违者必罚(10元/次)。同事之间保持良好的关系,避免大声争执以造成不好的影响。

  4、上课时间每天9:55始为正式上班时间,所有教师9:55时必须在办公室自己的办公桌自己备课,不在位者视为迟到;

  5、每天下班前,自觉检查临近窗户是否关闭;最后离开者必须关闭所有电源开关(照明灯、空调、电脑、插座等)。

  三、教学要求(8:30---10:30为辅导作业时间)

  1、带班教师全权负责本班教学任务。

  2、教师进班辅导前要准备好教材、教案、教具和课堂必需品,于辅导前5分钟到达教室。期间不得随意出教室(课间严禁学生在楼道追逐打闹)。维持好各自班级的教学秩序。

  3、带班教师应保证学生作业的完成,对于学校期中和期末考试教师应合理安排,确保学生掌握所学知识,如有必要可安排单元测试。

  4、教师上课必须保持衣冠整洁、态度温和、举止大方,避免情绪化(女性教师上课不得化浓妆、严禁穿吊带衫、拖鞋、超短裙、超短裤或过于透明的服饰等;男性教师不得穿无袖、背心、西式短裤等不符合教师规范的服饰)。

  5、上课时,教师手机必须处于关机或静音状态,禁止上课接听手机或发送信息(特殊情况除外)。对于学生家长将作业发送到老师手机上的',允许老师看短信。

  6、教师必须严格执行课堂流程,对学生严格要求,培养良好的课堂纪律和行为规范,随时注意学生听讲、书写坐姿。

  7、教师在辅导期间进行授课要做到重点突出、条理清楚、语言简洁、深入浅出,力求内容充实;板书要规范、简要醒目、字迹清楚工整,方便学生记录和记忆。

  8、教师教学时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方法、自学能力、积极主动的学习精神和认真刻苦的良好习惯。注重教与学的结合,提高教学效果。

  9、课间休息时,教师禁止离开教学区,禁止长时间进行电话闲聊。

  10、教师应严格按学校规定授课,不得任意调课、停课、延课和私自换课,特殊情况须经校长同意后方可执行。

  11、教师应及时给缺课的学生补课,以免影响后期学习;为了保证学生安全,有事需请假的学生,教师应与家长交流并核实。

  四、教师日常行为管理制度

  1、考勤:坚守工作岗位,遵守作息时间,自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如果因为其他原因迟到,请提前20分钟打电话管理老师处说明原因。(10元/次)

  2、卫生:每天上完课9:00之前打扫本班教室卫生,要求地面干净,桌凳摆放整齐,清洁用具归置墙角,讲桌整洁等;每周晚自习辅导结束后,打扫完教室。

  3、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以上(含30分钟)按旷工处理。(30元/次)

  4、上班时间出去办公事,须经批准,否则以早退处理。(10元/次)事假,须提前三天提交请假申请,并自行联系代课的老师,代课过程中课时费减半。

  5、全体教师例会、各项活动等,教师须按时参加,教研、例会、各项活动迟到和早退按20元/次、旷会按30元/半天扣除。

  注:教师和行政人员的作息时间均以通知为准。

  6、电话家联管理条例

  (1)教师应记录好每位学生的联系电话,并把每次和家长沟通的内容记录下来,每月交到办公室。

  (2)教师每月应对学生进行1次电话回访或者电话作业,每次电话不少于3分钟,要做到每个学生都电话回访到,每次回访都要有回访记录。

  (3)教师对所带班级学生进行电话回访内容为:与家长联络感情、沟通学生在校的学习情况、家庭学习辅导情况、学校活动安排、升班续费及下学期续班等事宜;与学生直接沟通学习的内容、巩固课堂上所学的知识,英语课如:课文朗读,单词背诵等。

  (4)学生如有缺课、迟到、早退、学习不认真、退步等现象,教师应及时打电话与家长沟通。

  (5)每期最后一节课为家长汇报课,教师应提前通知家长参加。

  五、学生教育

  (1)热爱、尊重、了解和严格要求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差生,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

  (2)所有教师都对学生负有教育的责任,所有教师均须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及卫生教育工作,必须从思想上阻止学生进入网吧,爱惜教室内的电灯、空调、音响等用电设备和电器开关;必须阻止学生之间的打闹行为;必须阻止学生乱扔纸屑、杂物等。

  (3)、辅导教师负责班级学生的出勤检查,对迟到、缺席的学生调查原因并做好记载。对请病假、事假的学生,应有家长打电话请假。

  (4)、热爱关心学生,严格管理,对违纪学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若遇本人解决不了的重大问题,可请校领导配合解决。

  (5)、晚自习辅导教师不得无故请假,若确需请假的,由请假教师必须在前勤任课教师中找寻一位自愿代替本人的所有工作职责的教师,作好说明并由自愿代替的教师同意后方可向学校申请请假。

  (6)、晚自习辅导教师发生严重失职行为时,经学校行政研究讨论后作出严肃处理,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情节严重的,停职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教师规章制度12

  一、严格遵守学校《教师行为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全面负责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提出的要求,结合本班实际,制定教育工作计划(包括观察、分析、记录幼儿发展情况),并认真执行。

  三、对幼儿态度要和蔼和亲,做到耐心、关心、细心、热心,与本班教师、保育员团结协作,搞好所在班级教育、卫生、保健及生活护理等工作。

  四、认真执行幼儿的作息制度,认真安排好幼儿一日生活内容,做到动静交替,手脑并用,确保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五、主持召开每周班务会议,共同确定下周工作重点,与本班教师和保育员共同搞好班内的工作。

  六、坚持正面教育原则,尊重幼儿,积极启发诱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七、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及业务学习。积极创编教材,制作教具,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及水平。

  八、坚持做好交接班工作,一般情况口头交接,重大情况要作书面交接。家长特殊要求、患儿药品、物品要登记交接。

  九、做好家长工作,向家长宣传正确的教养方法,每周向家长公布本周及下周的教育内容,以便家长心中有数,积极配合。

  十、认真填写“家园联系手册”,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及时交换意见。

  十一、认真做好教研活动记录和每周教育小结,每学期写出质量较高的教育工作总结或论文一至两篇。

  一、严格遵守学校《教师行为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全面负责本班教育工作,结合本班实际与班主任共同订好教育工作计划(包括学期、月、周、日计划)。

  三、认真执行作息制度,坚持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及自由活动、晚间活动,做到动静交替。贯彻保教结合的原则,悉心照顾好幼儿的进餐、睡眠、日常生活。注意幼儿身体冷暖,及时增减衣服,注意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使幼儿身心愉快,情绪稳定。

  四、对幼儿态度要和蔼可亲,细心观察幼儿,有计划有目的地选择教育内容,运用多种教育形式,促进幼儿在不同水平上获得发展。

  五、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科研活动及业务学习,认真开展各类游戏活动,制作教玩具并创设教育环境。认真学好每周教育小结。一学期写出一至两篇质量较高的经验总结或论文。

  六、做好家长工作,认真填写“家园联系手册”。发现幼儿问题要及时与班主任、保育员配合,及时通知家长,取得家长的配合教育。

  七、注意幼儿安全,加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做好交接工作,填写交接班记录。

  八、根据天气变化,及时为幼儿增减衣物、被褥,午睡时多加巡视,注意纠正幼儿的不良睡姿,及时解尿、抹汗和盖被。

  幼儿园教师工作制度范文

  1、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2、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30元,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的,无全勤奖,另外迟到、早退者在当月的工资中扣除1元/次,旷工者扣5元/次。

  3、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换班、替班、串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4、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因工作造成一般责任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有上述情况之一,教师本人负责一切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的,教师必须承担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走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扣除工资100元/次。

  5、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变动,必须交清,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

  6、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家长,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避免与家长争吵。

  7、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各班室下班后,必须在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

  8、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有事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经园长批准而离开岗位者按旷工论处。

  9、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值班老师应遵守值班时间,比正常上班时间早到半小时,下班时迟走半小时,当班或值班时间,不能因私事离开孩子。

  10、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一月公布一次出勤。并将考勤列入奖惩、评比条例中。

  11、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要认真备课,坚持超前备课,保证每节课都要有教案,无教案不进教室上课。

  12、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要认真组织好幼儿一天学习、生活。大型玩具没有老师保护禁止幼儿玩耍,幼儿离园时要护送到安全地带

  13、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学期结束,各方面表现优秀,且班级无重大安全事故的,奖励教师100元。

教师规章制度13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方针

  1、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教育要“三个面向”思想为指针,以不断提高全体教师政治、业务素质为宗旨,建立与完善继续教育体系,逐步造就一支具有高尚师德、正确教育思想、较强教育教学能力,适应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适应素质教育需要的中小学教师队伍,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全面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2、教师继续教育的工作方针是:

  ⑴坚持为在基础教育中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服务的正确方向,全面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

  ⑵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按需施教,学用一致,因地制宜,讲求实效。以业余、自学、短训为主,形式灵活多样。

  ⑶面向全体教师,分类指导,重点抓好中青年骨干教师与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努力优化学校教师的整体素质。

  ⑷建立配套制度,完善激励机制,逐步实现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二、继续教育的有关要求与登记制度

  1、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对象是辅导组全体在职教师。

  2、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学时数,每位教师五年参加各级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年均不得少于72学时。其中师德教育不少于100学时,“四新”不少于260学时。在总学时中,区级及区级以上集中培训不得少于240学时。

  3、教师继续教育是以提高教师政治、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为主要目标的培训,其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和师德修养,教育政策和法规,专业知识扩展和更新,教育科学理论学习和教学实践研究,教育教学技能训练及现代化科技教育等。

  4、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主要类型有:新教师试用期培训教师岗位职务培训或全员培训;骨干教师培训;高一层次学历或第二学历进修及其他类型培训等。

  5、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制度。教师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学时效并获取相应的学分,由有关培训单位登记后,由任职学校归人教师业务档案。

  凡按上述要求和程序获得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凭证或证书的,作为中小学教师职务晋升、聘任、续聘等必备条件之一。在评聘教师时,教师继续教育的凭证或证书作为必备的申报材料之一提供有关部门审查。未按规定取得继续教育凭证或证书者,不得晋升、聘任、续聘教师职务。

  三、教师学历继续教育的具体要求及规定

  1、凡辅导组五十周岁以下男教师、四十五周岁以下女教师都要参加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并取得合格证。

  2、凡一九五七年七月一日以后出生的教师,都要参加普通话测试,语文教师达到二级甲等、数学等其它学科教师须达二级乙等水平。

  3、教师参加函授进修等继续教育,必须先经辅导组有关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报名参加。

  4、学校应支持教师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教师外出学习应不影响本职工作,对自己的课职务要妥善安排,并提前一天向所在校领导做好请假手续,如不办理请假手续,作旷职处理。

  5、教师参加学习应努力将所学知识用于教育、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6、严禁教师以参加函授等继续教育为名外出办理私事,一经发现,一律按旷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作严肃处理。

  四、辅导教师工作职责

  1.明确培训目标,执行教学计划,教书育人,保证质量。有完整的科目培训计划、培训讲义、培训总结。

  2.钻研教材,把握教学要求,知识系统,重点难点,保证业务过关。

  3.完成规定课时,确保教学效益。

  4.搞好教学辅导,坚持跟班学习答疑,认真理解课程内容,作好总结和复习辅导。

  5.作好自学安排和辅导,加强自学的督促和检查。

  6.落实训练,组织平时测验,作好平时作业的布置、检查及指导。如实地登记学员的考核、考试成绩。

  7.开展教学研究,进行质量分析,积极提出教学建议。

  8.要作好学员参加学习的考勤记录。

  五、学员学习制度

  1、学员必须按时参加各个科目各项内容的培训,认真完成各科作业、阶段检测。

  2、学员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本人的科目的学习目标计划,针对学科学习的情况,写出学习总结。

  3、除面授外、学员要安排好自己的自学自练时间,以保证科目的考试考核顺利达标。

  4、若学员在学习培训中无故不参加,作业不认真完成,考试、考核成绩不达标的,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

  六、继续教育的奖惩办法。

  1、对在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个人及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予以表彰与奖励。

  2、对无故不参加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习或擅自中断参训的教师,或考核、考试不合格的教师,当年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一律不得推荐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和评优评奖。对在“十二五”期间,两次不参加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习或擅自中断参训,或考核、考试不合格的教师,已经评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或低聘,工资津贴待遇按解聘或低聘的有关规定执行;若为见习期教师,不得如期转正,应待其参加完相关培训课程的考试、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后方可转正。

教师规章制度14

  教师的基本岗位职责

  教书育人。教师必须首先按照教学规律办事,力求获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同时通过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和作风教育,言传身教,为人师表;并经常与学生、所在系(部)交流教学信息,共同解决教学活动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负责编写(或修改)所任课程教学大纲并积极参加各种教材、讲义、辅导材料编写;推荐符合所任课程(或教学环节)教学大纲要求的高质量、有特色的教材(指导书)、讲义和辅助教材;配合教务科研处完成有关教材的征订、补充订购工作。

  依照课程教学大纲,按照学院的要求填写授课进度计划,做好各教学环节的具体安排。教师应在开学第一周内交到系(部)教学管理部门。同一年级,同一层次,同一课程的不同教师之间可以协商制定同一授课计划,统一教学内容,教学要求,教学进度;同一教师担任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的同一门课程,须制定不同的授课进度计划。按时上交并接受教务部门的检查,教学过程必须以授课进度计划为依据,保证教学计划的全部完成。任课教师不得任意增加或删减教学内容,因病因事耽误的课程,必须利用课余时间补上。

  完成所任课程(或教学环节)的资料收集、教学手段的更新、教学文件的归档、教学基本建设工作。

  完成所任课程(或教学环节)的讲授(指导)、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包括课五程作业、实验报告等)、积极参与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负责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业状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加强课堂纪律的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按学校的有关规定,严格考试纪律,主持所任课程(或教学环节)的学生成绩考核工作,及时按照教务科研处的时间安排和学校有关期末考试命题工作的要求拟定期末试题,参加监考工作,评定学生成绩,做好成绩分析和报送工作。

  教师文明用语七要求

  1、讲文明话,不讲污言秽语;

  2、讲普通话,不讲方言土语;

  3、讲热情话,不讲冷言恶语;

  4、讲客气话,不讲粗言侮语;

  5、讲鼓励话,不讽刺讥讽;

  6、讲真话,表里如一;

  7、讲实话,实事求是。

  教师教学纪律规范

  教师执教期间,必须坚守岗位,自觉遵守学校的教学纪律。

  排课、调课课程一旦排定,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课表上课,不得擅自停课、缺课、调课、请人代课。如因公、因事、因病需调课者,按学院调课规定办理。

  严格遵守上课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所有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必须按各教学环节的要求履行职责。

  教师应服从系(部)及教研室的工作分配与安排,承担教学任务。

  对不履行请假手续导致学生不能正常行课;自行调课、迟到、早退或未按照教学环节履行教师职责的教师,系、部应进行批评教育,并视其情节轻重,认定为相应的教学事故。

  教研活动与集会,教师必须按时参加教研活动,不得缺席。学院或各部门组织的各种集会,凡要求参加的,都必须参加,并遵守大会纪律。

教师规章制度15

  教师考核细则

  为切实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规范教学质量管理,健全激励、竞争机制,以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同时为发放教学质量奖及其他各类奖励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原则:坚持民主、公正、客观性原则;坚持重实绩、讲实效原则;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原则。

  第二条 考核内容:对教师教学业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考核,着重于教学实绩、教学态度和教学水平。

  第三条 考核依据:

  (1)《江苏省如皋师范学校教学管理规范》;

  (2)《教师学期教学任务书》;

  (3)《江苏省如皋师范学校工作津贴发放实施细则》。

  第四条 考核方法:分级、分类考核,量化积分、定性评等。

  (一)教学管理部门考评 (共60分)

  1、教学常规工作质量方面(20%)

  (1)履行岗位职责态度是否认真,执行工作纪律是否严肃,是否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是否有无故旷职、旷工或经常性迟到、早退现象,是否有私自停课、调课现象,主要时间和精力是否用于工作。

  考核方法:查阅相关考评记载。

  得分: 很好4分,良好3分,一般2分,较差2-0分。

  (2)教学计划、备课质量是否符合学校规定;教学目的要求、重点、难点、作业布置是否明确;教案是否规范;书写是否工整。是否积极参加组内、校内教研活动,听课的节数是否达标;听课是否认真;评课是否讲究实效。

  考核方法:教务处、教研组组织抽查或全面检查教学进度计划、教学日志、备课笔记,查阅听课笔记、教研组评课记录、教务处考勤记录。

  得分:很好3分,良好2分,一般1分

  (3)完成教学任务情况是否良好,教学基本目标是否达成,是否准时上、下课;讲课内容是否正确;课堂结构是否合理;重难点是否突出;教学方法是否体现课改新精神,是否讲究师生互动;教学是否富于艺术性;课堂教学效果如何。

  考核方法:查阅教学任务书、抽查教学进度;随堂听课;召开学生座谈会; 查阅《班级日志》

  得分:很好7-6分,良好5-4分,一般3-2分,较差1-0分。

  (4)作业量是否符合学校规定要求;作业是否具有典型;学生所做作业是否规范;批改是否正确及时;是否经常到班辅导、面向全体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工作。

  考核方法:查阅学生作业。查阅班务日志、教务处到班抽查

  得分:很好3分,良好2分,一般1分。

  (5)是否及时、认真地完成教务处安排的命题出卷、监考、阅卷任务,监考有无失职现象;阅卷是否始终如一坚持标准;评讲是否认真及时。

  考核方法:查看所出试卷;抽查监考情况及监考记录;抽查所阅试卷;召开学生座谈会;查阅教务处值班日志

  得分:很好3分,良好2分,一般1分,较差1-0分。

  2.教学实绩方面40%

  担任文化类课程考试科目的.教师其教学实绩的考核主要依据其所教学科的期中、期末考试及上级部门统一组织的考试成绩的名次差和差值差,确定本学期该科成绩进步综合名次,并给以相应考核分。

  担任文化类课程考查科目或技能类课程的老师,其教学实绩依据该科学期考查成绩的合格率、达标率、优秀率确定其该科该项综合考核分。

  考核方法:(1)查阅各科考试成绩表,与期初原始成绩比较;(2)统计文化课期中、期末考试和统考的平均分、合格率、优分率和标准差;(3)考查科.技能科根据其学期成绩合格率、优分率名次最后确定综合名次;(4)各科名次统计原则上依据标准分。(5)原则上同年级任课教师进行比较

  得分(综合名次):

  第1名40分;第2名39分;第3名38分; 第4名37分;第5名36分;

  第6名35分;第7名34分;第8名33分;第9名32分;第10名31分。

  凡积极参加教学观摩、公开课活动或课件比赛或积极指导学生辅导学生参加校内、外竞赛或发表论文者,依据公开课级别或辅导竞赛成绩所居名次的奖级、刊载学生论文的刊物级别质量给以适当加分。加分分值为:

  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含校际)2分

  (二)学生评教(20分)

  考评项目:教学态度、备课、上课、作业批改与辅导、考试等方面的工作质量。

  考核方法:由教务处组织全体学生对学科科任老师进行民主测评。

  得分: 将学生评教百分制分数乘以20%,折算成综合考评分。

  (三)教研组(同行)考评(20分)

  考评项目:备课、上课、作业批改与辅导、考试及教研活动等方面。

  考核方法:由教研组长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教研组工作台帐、平时的听评课等教研活动记录,在组内同行测评和基础上进行学科组考评。

  得分: 将教研组考评(同行)百分制分数乘以20%,折算成综合考评分。

  第五条考核等级与结果处理: 教师教学业务考核每学期按考核分确定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差。加权平均成绩大于或等于90分可评为优秀;介于70-89分之间为良好;介于60-69分之间为合格;60分以下为差。

  学期教学质量奖及其他各类奖惩与考核结果挂钩。考核为优秀等级者给予表彰,考核后几名的实行试聘。对连续二学期考核末名,暂时取消授课资格。

  第六条 组织领导:教师教学业务考核在学校党委、校长室领导下,由教务处具体牵头负责。教学质量考核是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相关考核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如违纪违规,要从严处理。

  第七条 本考核办法解释权属于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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