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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变的是作文

时间:2023-02-20 02:33:14 实用范文 我要投稿

不会变的是作文

  不会变的----向往的天空

 不会变的是作文

  周日清晨,我独自一人走在长长的青石小巷上,掩面是一阵阵醇醇的清风。初夏的气息已在这座江南小城的角角落落里温润、发酵、舒展开来,让早起的人们都能感受到它的热度。今天,离中考只有可怜的一个月了,对于我们初三的学生来说,临考的紧张气氛绝不逊色于夏日的温度。

  公园里的石径小路、湖畔亭下停歇着的闲人,或三五成群低语,或凝望薄雾中一池吹皱的湖水。所见的景色确实很美,但此时的我却没有一点赏景的心情。中考前的几次模拟成绩都不够理想,每次拿着成绩回家,虽听不到父母以前的抱怨声,但从我们目光相视的那一瞬间,我便清晰地知道他们内心的焦虑和担忧。而从他们那些刻意鼓励的话语中,我倒觉得自己就像一只找不准风向的风筝,随时有坠地的危险。

  正当我沉思的时刻,远远地传来孩子们爽朗的嬉笑声,打破了公园清晨的寂静。我寻声望去,只见洁爽的天空中多了几只迎风起舞的风筝。我迈开脚步,朝风筝的方向寻觅走去,一块葱郁的草坪上,正有一对孩子放飞手中的风筝。一个孩子拿着风筝,另一个握着绕着棉线的线轴。清风从湖边悠悠吹来,拿风筝的孩子将风筝往天上扔去,握线轴的孩子一面快速奔跑,一面飞快地将棉线绕出来。风筝颤巍巍地飘浮起来,摇摇欲坠,放风筝的孩子表情肃穆,沉着冷静,左手持着线轴,右手捏着细线,一牵,一抖,一放,终于,风筝像一条灵动的游鱼在空中游动起来了。

  风,慢慢吹动。顷刻间,这些纸扎之物像成了一个个精灵,好似一只只翱翔天空的鸟,不,它比鸟飞得更自由、更让孩子目痴神迷!风,慢慢吹动。顷刻间,这些纸扎之物像成了一个个精灵,好似一只只翱翔天空的鸟,不,它比鸟飞得更自由、更让孩子目痴神迷!

  记得有位诗人说过:看一眼鸟儿的飞翔,就可以减轻心灵的重压。因为人类有着自由翱翔的渴望!而眼前的欢跃再一次激活了我内心潜藏的渴望:在长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

  仰望苍穹,伫足凝思:是否要坚守一方的田地,周而复始地刀耕火种?是否要追逐脱缰后奔驰的凉风快意?或许只要跨出一小步,我就可以把自己放飞,去兑现“红线凌空去,青云有路通”的志向。

  候鸟也是在不断的迁徙当中,寻找自己的最佳栖息地,并在长途艰苦的跋涉中,挖掘了飞翔的潜能,丰满了全身的羽翼。在屋檐下盘旋的鸟,除了麻雀,还能想到谁?鼓起勇气去展翅一跃,别再让飞翔成为翅膀永不释怀的渴望。纵使有“游丝一断浑无力,莫向东风怨别离”后的四顾茫然、没有着落的失落,也要快乐地来把它消受!

  因为自己始终相信:只要有向往天空的信念,风筝总归属于天空!

 

 

  不会变的----文字的香味

  我不喜欢香水那刺鼻的味道,但,有一种香味,到现在,却仍是我唯一的最爱。我也相信,这种香味会伴我一生。

  淡淡的清雅的香气,脱俗的芬芳,我喜欢的便是这种香味。制造它原料的学名叫“文章”。对我来说,它便是我一部分感情化身。

  文章,是一个很奇妙的东西。纯洁无瑕,味道像平淡无奇的白开水,虽平淡却对人的健康很有益处,它,是说明文;鲜香的味道,是用调味料煮成的鲜美汤汁,令人回味,它,是记叙文;可口清新的,是在里面加了水果的奶昔,让人觉得韵味无穷,它,是散文……因为奇妙的原料,它显得容易又复杂,简单而令人捉摸不透;因为奇妙的香味,图书馆书架上的书才那么吸引人;因为它所有的奇妙,才让我对它不变真情,一直深深地喜爱……

  文字的香味,不断地给予我诱惑,它是我内心潮流的前锋。有时,想创造新奇的味道,也是件难事儿,因为,它需要不同而拥有很高价值的原料。踏尽千山万水,总是会许下愿望,充满希望,我一定能找到我最渴望的东西。可事实上,一路是艰辛的。

  那是我第一次参加大型作文比赛,我分外珍惜。为了晋级,不惜让手表上的分针向前多走了几步;为了使香味特别,不惜让汗水浸湿了衣裳;为了,为了,为了……

  文章开头我也想了三十分钟;为了使文章有质量,我搜索新款素材,深刻主题,让优美的文字从笔尖汩汩而出。

  找不到原料也是一件麻烦事儿。

  每个星期天,都会有一篇周记。这原本是我将文章的香味变得更好、散发得更远,让许多人闻之陶醉的好机会,可临到写的时候,总会有一阵莫名其妙的恐慌纠结在我的心头——总是找不到素材。每次到了最后期限,我就东拼西凑,作文也只剩下“假、大、空”三字,那是我很不喜欢的味道,对此,我却无可奈何。周记带给我的是一种冷冷的遗憾,但它让我警醒,日常生活中不注重体验生活,搜集原材料,就会“无米下锅”,甚至煮出腐烂的食品,让人闻之避而远遁。

  无论时间怎样推移,我心中不变的,是一缕缕的清香,文字的清香,它永远在我的心头,萦绕着……

 

  不会变的----友谊

  一直以来都不理解他,他整天乐呵呵的,似乎无牵无挂,作业做不做无所谓,分数再低也不皱眉头。上课睡觉,下课疯跑。他最擅长的就是在课堂上搞怪,引得全场哄堂大笑。

  我并不喜欢他,也算不上讨厌。只是很奇怪他的无所事事,因此有意的回避着他。然而,一次考试,当我的钢笔没墨时,我一筹莫展时,他转过身,将一支笔塞入我的手中,从此我们算是朋友了。

  他喜欢与他人打打闹闹,也爱耍酷,总是甩甩他短短的头发,然后大喝一声:“本大爷来也!”便冲向对方。可他身材矮小,打不过时便大喝一句:“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便生气!”可往往无济于事,依旧被打得落花流水,满教室乱蹿。

  对于他的胡闹,我也只是一笑而过,自然把他认同为坏孩子,至于所谓的朋友,我也没放在心上。

  那是一节自习课,教室乱成一团,几个班中的调皮鬼又拿我开起了玩笑,拿走了我的橡皮。其实我倒不是特别在意。算是用一块橡皮买了清净吧,我自得其乐。但没想到他的英雄气概一下子就泛滥了,大吼一声:“敢在我眼皮底下欺负人,你们好大的胆子呀!”说罢,便“啊!”的一声冲了过去……

  事后,我只得帮他送往医务室。当他鼻孔塞着棉花,把橡皮送到我手里,冲我嘿嘿傻笑时,我的眼中竟闪过一丝晶莹。一见我哭,他慌了:“喂喂,朋友嘛,有事帮忙是应该的,这算什么?”

  朋友?他可一直把我当做朋友啊。这时才发现,曾经有多少次,我考试失败,竞选落榜,与同学闹别扭时,其实他一直劝着我,用搞笑的方式安慰我,陪我共度难关。我才明白,“万恶”的他其实也是个心地善良的人,真算得上体贴入微的“哥们”。

  尽管他依旧对我狰狞地大笑,还说一些讽刺我的话。但这些已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已经感受到了一种独特的友情。

  我们将沿着各自的路前行,看着不同的风景,但同样感受着真、善、美。我相信,某年某月某日某时,也许我们还会相遇。因为,我们拥有不变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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