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自查报告

时间:2017-06-24 编辑:凤娟 手机版

  《暂行规定》的颁布,标志着领导干部问责制进入了实际性层面,对领导干部的重大失职行为有了明确的处罚依据,体现了上级主管部门加强反腐倡廉、整顿吏治的坚强决心。如下是中国人才给大家整理的2017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2017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自查报告篇【一】

  按照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精神及市专项行动办公室《关于做好“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相关工作的通知》,开展全市国土系统“一问责八清理”工作,现将近期工作汇报如下:

  一、立即组织,精心安排。在2月22日召开全市“一问责,八清理”的工作会议之后,2月25日,市国土局召开了“一问责,八清理”的工作会议,按省厅和市纪委的有关要求进行安排布署。

  二、制定市级工作方案。市国土资源局制定了《衡水市国土资源局违规出让土地问题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按要求于2016年2月25日上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将该方案下发到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要求各地严格按方案落实。

  方案包括总体要求、组织领导、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及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五部分。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及责任分工方法步骤中分五部分列明了清理的主要内容,一是出让方案编制不全面问题;二是供地政策执行不严格问题;三是供地过程不规范问题;四是出让价款征缴不合规问题;五是供后土地管理不到位问题。

  成立了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兼任,副组长由六个副局长兼任,成员由七个科室的负责人兼任。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土地利用科,主任由李艳梅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利用科长担任,成员由相关科室的业务骨干组成。

  三、深入动员,认真开展工作。为落实衡水市国土资源局违规出让土地问题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市国土局下发了明传电报,向各县市区国土局提出要求,具体如下:

  1、各县市区局按照市国土资源局违规出让土地问题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地的实施方案;

  2、按北京督察局例行督察的要求,对度和2015年度土地出让卷宗进行整理,形成卷宗。故城(因省纪委在调查案件未报)

  3、为协调违规出让土地问题清理工作,各县市成立卷宗会审专家组,负责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4、各地已将和2015年出让台帐报土地利用科。

  四、为落实《xx市国土资源局违规出让土地问题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将方案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到市局各行政科室和事业单位,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五、为做好违规出让土地问题清理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了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出让卷宗会审专家组,负责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成员由相关科室的负责人组成,组长由李艳梅同志担任。

  六、对各县市区在和2015年两年的土地出让情况进行了摸底统计。

  出让的宗地数为769宗,出让总面积1082公顷;2015年出让的宗地数为570宗,出让面积784公顷。

  七、自查工作进展情况。我市度、2015年度共出让土地1339宗。截止到3月16日,共清理987宗,面积1736.85公顷。其中涉及出让方案编制不全面问题的18宗,面积26.17公顷;涉及供地过程不规范问题的6宗,面积10.57公顷;涉及土地出让价款征缴不合规问题的6宗,面积29.457公顷。安平县、枣强、故城自查进度较慢,正在督促,已基本完成。

  八、下一步打算。自3月21日起,要求各县市区组织专家组,在自查的基础上,对自查结果进行抽查,抽查比例10%以上,写出抽查报告,3月25前完成。市局在各县抽查的基础上将对各县调查结果进行抽查,比例在10%以上,总结存在问题,按照整改方案5月份完成整改。

  市局将对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进,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督查督办,对贯彻落实不力的,将严肃追责。

  2017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自查报告篇【二】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南和县严格按照省委市委统一部署,强化领导、创新举措、突出重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专项行动中,全县共计发现各类问题890件,整改完成890件,问责596人。省市督导组对我县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河北日报头版、省专项行动简报专刊、市专项行动简报、省市纪委网站均对我县经验做法和取得成效予以重点报道。

  一、强化组织领导,实现专项行动高位开局。县委书记李超英亲自主持召开全县“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对专项行动专门作出批示:“凡是有问题、自查不认真、故意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加倍问责”,多次在县委常委会、书记办公会等各种会议上对专项行动提出要求。印发《南和县“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12项制度文件,成立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任主任的专项行动办公室,建立工作例会、工作调度等6项制度,设立4种监督举报方式,成立5个专项行动督导组,共开展相关督导32次。

  二、创新方式方法,确保专项行动稳步推进。确立“四个不放过”机制,即问题零报告不放过、问题发现少不放过、问题没有整改不放过、追责不到位不放过,使压力真正传递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人;制定《南和县“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三个清单”汇总表》,实现问题、整改、问责“三表合一、一表归纳”,“见人见事,见事见人”。及早着手建立第四个“制度清单”,《南和县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制度》等42项规章制度相继出台,形成丰硕的制度成果;把县属国有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的清理范围扩大为县域所有国有企业,该做法得到省市督导组高度肯定,查处典型问题2起;将专项行动触角延伸到农村基层,实现支部书记自我加压,主动反映、上报问题线索,争取从轻处理,减少了群众信访等不稳定因素;对各单项清理工作分别列出完成时限,提前完成“对违规公费出国(境)、公款旅游问题”的清理工作,市专项行动简报予以刊登。同时,省市督导组对我县督导过后,及时印发简报,将督导精神传达给相关单位和个人,实现压力及时传递。共印发简报9期,会议纪要8期。

  三、突出重点领域、精准发力取实效。滞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方面,对2013年以来所有涉农专项资金,从资金的立项、审批、拨付逐笔核查,发现问题199件,整改完成199件。查处一批资金滞留、违规领取低保、危房改造、骗取补贴等案件,问责122人,整改资金1489.15万元,其中:收缴问题资金135.01万元,调账处理26.25万元,收回滞留资金1280.09万元,收回专项资金47.79万元。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方面,把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不力问题作为重点清理,发现问题375件,整改完成375件,问责380人。招投标不规范方面,严查交通、水利、建设工程等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共发现问题161件,整改完成161件,问责40人。违规公费出国境、公款旅游方面,发现问题2件,整改问题2件,问责1人。乱收费、乱摊派方面,发现问题23件,整改完成23件,问责19人,对问题涉及的20.297万元按规定进行退还或收缴处理。违规出让土地方面,发现问题21件,整改完成21件,问责1人。追缴企业欠交滞纳金177.39万元。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方面,发现问题25件,整改完成25件,问责6人。县域企业违规配车、用车方面,发现问题2件,整改完成2件,问责2人,退还企业公车1辆,收缴违纪资金3万元。现正对890件问题的整改问责资料和相关制度建设资料进行收集汇总,编印成书,形成长效机制。

  结语: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挽救了一批党的干部,维护了基层群众切身利益,消除了乡村不稳定因素。有效地解决了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纪律松弛等制约和影响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再上新台阶,巩固和深化了巡视整改成果,为实现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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