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支部党费收缴自查报告

时间:2017-09-08 编辑:海燕 手机版

  基层党支部党费收缴自查报告(1)

  惠安县第三实验小学党支部成立于2005年9月6日,现有正式党员15人。9月18日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进行支部委员选举并报局党委批复。9月26日正式产生由黄淑芬、郭惠彬、黄英明、任婷婷、赵志铭等5位同志组成的中共惠安县第三实验小学支部委员会委员。其中黄淑芬同志任书记,郭惠彬同志任副书记,黄英明同志任组织委员,任婷婷同志任宣传委员,赵志铭同志任纪检委员。

  学校全体党员在党支部的带领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坚持发展党员的“十六字”方针,有计划,按程序落实发展党员。本学期准备发展新党员1名(陈清越同志),由黄淑芬书记亲自考察培养。其他党员分别下到各年段,负责考察确定一批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培养对象,作为明年的发展对象。入党联系人经常关心经常过问积极分子的成长状况,做到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一次,半年填写一次考察鉴定,平时及时向支部反映他们学习、工作、表现的情况,同时注意倾听教师对他们的看法和反映,并及时反馈给支部,供支部研究发展对象时参考,使我们发展的人更有先进性,保证发展的质量。我们把发展党员求质量不求数量作为一个原则。坚持发展对象的政审和公示制度,严把“入口关”。

  全体党员都能按月定额准时交纳党费,每月支部总收缴党费210元。支部设立专门的党费收缴登记薄,由黄英明同志负责管理,在党费收缴管理中能做到党费证、党费收缴登记薄、上墙内容一致,并及时登记。党支部每月能按时向上级党组织全额上缴党费。

  由于支部刚成立,各项工作还不完善,工作经验不足,对发展党员工作还做得不够深入,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关心还不够,还有待做更细致的工作。我们要克服工作经验不足的弱点,努力学习,认真完成上级党委布置的各项工作。

  中共惠安县第三实验小学支部委员会

  2005年10月18日

  基层党支部党费收缴自查报告(2)

民政系统党委:

  根据《党章》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及上级党委的通知精神,我支部对2004年度党费收缴管理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党费收缴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我支部对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十分重视,严格贯彻执行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精神,并指派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按规定使用《党费收缴登记薄》,按时缴交党费,促进党费收缴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2、严格按标准收缴党费,增加工资收入能及时变更收缴基数和比例。我支部有党员28人,2004年1-12月共缴纳党费 6019元。

  3、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工作。全体党员干部均能自觉、按时、足额地按月交纳党费。没有出现拖交、代交、提前缴纳等现象。

  4、建立定期公布党费收缴情况的工作制度,每季度通报一次。

  中共鲤城区民政局机关党支部

  二O0四年十二月廿十日

  基层党支部党费收缴自查报告(3)

县直机关工委:

  根据上级文件通知精神,我局党组对所属各党小组2008年—2013年上半年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的基本情况

  收到上级关于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后,我局迅速行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党费自查。立即召开了局党组会议,部署开展党费自查的有关工作,抽调人员组成自查监督小组,结合全局集中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铺开,定专人负责党费自查的相关工作,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中的各项要求和环节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抓紧时间整改。

  二、党费收缴基本情况

  党费管理是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高度重视,建立“三级”责任制,落实领导责任。落实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组织委员为具体责任人,落实党费管理工作责任制。全局各级党组织共3个,其中:党组1个,党支部2 个(含退休老干部党支部1个),现有党员33名。我局自2009年11月份升级为正科级单位,成立了**县房产管理局党组,2010年—2013年上半年共收到党员上缴党费5474 元,所收缴的党费及时如数上缴到县直机关工委,没有截留、挪用、贪污、使用党费现象。

  三、党费收缴的具体做法

  1、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首先是建立了《党费收缴制度》,明确了《党章》中的党费对党员管理的要求、党费缴纳的数额、党费计算的依据、党费交纳的时间等;其次是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管理,要求各党小组选派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党员负责收缴党费,有力的保证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其三是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有收据,然后局党组以现金交款单方式全额上缴县委组织部;其四是做到党费帐簿规范合理。执行严格的交费登记程序,同时保存好上交党费的所有票据,以便于随时核对和上级党组织检查;其五是定期自我检查,局党组坚持定期进行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自我检查,总结成功经验,发现不足,及时纠正。

  2、收缴党费作为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来抓。局党组对党费收缴工作高度重视,坚持对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组部《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县委有关党费收缴和管理的通知精神。同时,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同党员目标管理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优势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

  四、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在党费的收缴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党员未能主动上缴党费,还存在催缴的现象;个别党员有托别人垫付党费现象。个别党组织及党员跨年度缴纳,并未按时缴纳。

  五、产生问题的原因

  个别党员对党费收缴工作不够重视,基层组织对党员的教育力度不够大,致使一些党员思想认识不高,交纳党费不够及时、主动,给收缴党费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六、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同党员目标管理结合起来,提高党员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并不断深化党费缴纳制度,将党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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