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法院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时间:2017-08-15 09:00:48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法院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主持公道的地方,是一个国家审判机关。本文将介绍法院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法院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法院涉企收费自查报告第一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我县依法治县进程,保障法律法规的统一正确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对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涉企收费自查,现将涉企收费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涉企收费自查工作的基本情况

  根据平利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安排和近年来群众反映执行工作一些热点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专项工作报告,并就审议的相关事项开展专题涉企收费自查。今年5月份,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涉企收费自查组,全体人大常委会领导和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抽调了公检法司业务骨干,市县人大代表,邀请县委政法委分管监督工作的副书记一同参加了涉企收费自查。检查组深入到乡镇、村委会、县直部门、企事业单位,采取座谈、查阅资料、走访执行当事人双方、到县法院执行局查阅执行案卷、征求各庭室局负责人对执行工作的意见等方式,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全体检查组成员集体听取了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自查报告。整个涉企收费自查工作在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得到了县委政法委、公检法司、有关乡镇、部门、相关企业的大力支持和配合,涉企收费自查进展顺利,富有成效。

  二、执行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近年来,县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县人大的监督下,得到了县政府的大力支持,社会各界的理解和配合。经过艰苦工作,采取一系列得力措施以干克难,执行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县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改革要求,把执行工作改革作为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实行立审分离,审执分离的原则,全程实施案件监督评差纠错、错案责任追究的体制改革和创新。2005年法院设立执行局,全面改进和完善了立、审、执、监案件办理的运行管理机制。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运作、统一协调,立审执办理案件统一进行立案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并设立对外窗口实行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管理体系,大胆推行案件评差、错案责任追究,全方位保证案件办理质量,确保司法公正。

  (二)队伍建设逐步加强。近年来,县法院先后开展了各种类型的教育活动,一是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县委开展干部提素年活动,紧密联系司法实际,紧紧抓住“公正与效率、司法为民、公正执法”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教育和引导执行人员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端正执法思想,解决执行工作深层次的问题。二是开展业务培训,实施个人素质练兵,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总结执行情况、剖析个案发现问题、规范执行行为。撰写法制讲座材料、研讨执行难点,讨论重点疑难案件,抓住执行工作的关键,开拓科学的思维方式,提高执行人员的执法水平。三是加强廉政建设。院党组首先从廉政制度入手,推行廉政谈话,诫勉提醒警示教育,切实加强内练素质,外树形象,打造高素质的执行队伍,树立执法为民思想。四是加强保障机制建设。全院庭室力量配备,重点倾斜执行局,从局长到一般干警力量都得到加强,执行局总人数占法院的19%,有力保障了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最大限度保障执行工作运转,在法院现有经费较为困难、装备落后的情况下,尽量满足执行工作警务用车、通信、执行经费等基本的保障条件。

  (三)执行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县法院成立执行局以来,面对执行工作的困难,院党组及时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大力开展执行工作专项整治活动,探索了一些新的执行方法,推进了执行工作的有效开展,切实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清理陈年积案,难以执行个案时,大胆尝试曝光、并案执行、公告敦促、媒体参与、执行和解、扣押、冻结、划拨、司法拘留,打破常规寻求陈年积案的执行到位,积极准确采集信息,赴外省、市、县等一系列方法和措施加大案件的执行力度,有效推进了执行工作。2006年新接收案件188件、结案178件,2007年新收案件240件,结案196件,2008年4月底收案165件,结案74件。

  (四)当事人合法权益基本得到保障。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的专项整治,端正了执法思想,规范了执行行为,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执行有力,依法履行职责,全力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一是有效开展专项教育活动,教育干警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明确各自承担的法定职责,坚持内部分工负责制,定人定案,限期完成。二是强化协调机制,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内外联动,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推进执行工作的良性发展。三是适当运用执行工作强制措施,采取必要的财产保全、查封、冻结、拘留等手段,增强执行工作震慑作用。四是重视调解、执行和解、尤其对非诉讼案件的执行加大调解力度,增加执行双方和谐因素,缓解执行工作压力。总之,法院的执行工作成效是显著的,切实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我县的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三、 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

  县法院执行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执行难的现状未得到根本好转,执行工作任务仍然繁重。

  (一)执行工作环境有待改进。法律宣传工作不够到位,公民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不浓。在司法实践中,被执行人往往无视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或躲避履行义务,或采用其它行为抗拒执行。基层法庭布局不尽合理,拉大了农民与法院司法服务的距离。执行机关缺乏自身宣传,法律宣传与执法没有很好的结合起来,执行活动中积极争取基层政府和群众的理解支持做得还不够,部分群众对执行工作的信任度比较低,产生一些不应有的问题和矛盾。

  (二)审判与执行配合不够紧密。审判和执行是法院案件流程管理系统中的两个重要环节,执行必须以生效的裁判文书为依据,在检查中发现,有的审判法官忽视审判与执行二者密切关系,有时对被执行人的实际履行能力欠考虑,有时应该申请财产保全等法律规定告知失时,配合不密切,造成执行工作的被动。有的执行人员缺乏与立案、审判人员的联系交流沟通,少数案件有审执脱节现象,增大了执行难度。监督工作有时走了过场,对存在的问题没有及时告知和纠正。

  (三)债务人法制意识淡薄。检查中发现有的乡镇和个别部门不积极配合法院案件执行,认为政府成为被告失了面子,借故各种理由推诿,回避执行工作。少数部门成为属下职工被告,不依法律程序解决与职工的纠纷,而是采用行政权威拒绝职工的合理合法要求,使执行工作长期得不到解决。有的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对执行工作认识不到位,置法不顾,不愿提供相关详实的资料和被执行人的存款等情况,导致执行难以落实。

  止目前,法院未结积案249件案件中,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118件,占总积案的43%。这类案件中,有的当事人客观上存在经济基础薄弱,主观上也有逃避债务,规避执行的情况。还有部分交通肇事案件的债务人经济条件差、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被执行人羁押服刑等原因增大了执行工作难度,滞缓了法院整体执行工作进程。

  (四)执法行为有待规范。少数执行人员工作按部就班,对执行工作产生畏难情绪,甚至怨天忧人。尤其在执行涉府、涉企、涉村委会案件时,有推脱现象存在,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长期得不到保护。个别执行人员业务素质不过硬,缺乏工作责任心,处理案件的综合协调能力不强。有的执行人员对当事人态度生硬,方法不当。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关系案、人情案现象,损害了执行人员的形象。执行人员片面追求结案率,过分迁就被执行人意见,要求债权人放弃部分权利,促成和解执行、变更判决书,对法院整体工作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五)执行工作保障机制有待改善。国家对执行收费标准下调后,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执行费用需要,执行成本高,经费困难,装备落后,执行人员不愿出差办案。检查了解到,法院绝大部分法官及其工作人员都不愿从事执行工作。止2008年4月,执行局新旧未执结案件342件,人均29件,执行工作形势还比较严峻。

  四、 对执行工作的建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内外互动运转有效的联动机制

  县人民法院要始终坚持党对审判工作的领导,定期向党委汇报执行工作,遇到重大疑难复杂的执行案件,要及时请示党委,争取党委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格局。在县委的领导下,县上成立重大执行案件协调领导小组,解决部分涉及面广,影响地方稳定的一些疑难重大执行案件;完善外部联动配合机制,积极争取县乡(镇)人民政府大力支持,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村级治保、调解、人民陪审员、居委会的作用,强化诉前调解,并为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提供服务和支持,缓解执行工作压力;法院内部要加强管理,切实抓好案件流程和执行监督,在继续坚持立审执分离司法机制的前提下,注重实效完善内部配合机制,各司其职、相互支持、紧密衔接工作关系,制定重大执行案件预案,保证执行案件能够及时兑现到位。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

  行政、司法机关要通力合作共同担负起法律宣传的职责,结合第五个五年普法认真贯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五五”普法的决议》。通过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诚信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诚信意识。加大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宣传,对被执行人起警示教育,打造依法执行的舆论声势。积极宣传法院执行工作,使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给予正确的理解和支持,增强申请人的举证责任和执行风险观念,充分调动申请人参与执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强化当事人风险防范意识。

  (三)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行力度

  执行工作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和稳定,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是法院工作的重点。要加强执行工作的指导,督办和协调的力度,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执法方式,建立健全执行案件长效机制,加大诉讼调解,执行和解,化解民事案件纠纷,对于重点案件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强制划拨、司法拘留等执行措施,体现法律的严肃性;坚持把执行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做到公正、高效、文明执行,力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县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自身建设,特别抓好法官干警队伍建设。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和正确的执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执行。调动执行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充实加强一线干警,要认真研究执行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多思考,勤动勤练,坚持岗位职业技能培训,努力提高执行艺术,执行效能和执行水平,克服消极畏难情绪,大胆工作,切实做到执行有力,高效运作。合理利用审判资源,基层法庭建制要合理布局,方便群众有利于审判、执行工作。

  (五)进一步创造条件,建立执行工作的保障机制

  县人民政府要逐年加大对法院办案经费的投入。县人民法院要开拓资金争取渠道,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装备,改善现有条件,确保办案工作的正常运转。建立健全考核奖励机制,执行工作要纳入县综治工作考核内容,法院内部也要量化考核到人,确保执行工作有效开展。

  (六)进一步加强监督支持工作,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对县法院的执行工作进行监督,对执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督促改进。在监督的同时要大力支持法院的执行工作,从而保证法律法规在我县的统一正确实施。

  法院涉企收费自查报告第二篇:

  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区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X政办发·20XX·XXX号)精神,我分局高度重视,于9月27日召开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涉企收费清理工作专题会议,安排布置此项工作。针对分局20XX年1月1日以来的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依据以及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收缴自查和整改,现将清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分局目前涉企收费项目为:排污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一般罚没收入等三项。排污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财政部财综·2003·38号四部委令第31号及《陕西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专业服务收费标准》(陕环计发·20XX·128号)批准的收费项目。分局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

  20XX年共征收排污费XXX万元,征收户数XX户;罚没收入为XX万元,并已全部上缴财政,征收资料、台帐、票据齐全,自查结果为良好。

  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加强排污费征收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分局定期对征收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保持岗位相对稳定,非环境监察部门或人员不得从事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结合审计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进行培训,提高排污费征收人员业务能力。

  (二)建章立制,规范排污收费工作

  1.分局制订并严格执行排污收费制度,下大力抓好排污申报登记管理、排污申报审核、排污申报核定、排污收费计算与缴纳五个环节。能够做到对每一个征收对象做详细调查,做好笔录。对每一笔费用认真核对,对征收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汇报,认真研究,对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理,做到人性化管理,合理化征收。每征收一笔费用,都经过集体研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加大透明度,严格标准,杜绝核定随意减少和缺项目核征排污费的情况。

  2.认真执行监理处关于《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使用的要求,严格按规定将每家排污企业的资料录入,认真落实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的三级审批制度。征收人员、大队长、主管领导各负其责,按照权限进行核定、审批。并且使用软件及时对账,坚持使用《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打印送达统一的排污费核定通知书、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切实做到排污核定征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3.安排专人开据发票,填写规范、清晰,按照开票要求载明缴费种类、时段、单价和缴费额等各项内容。

  (三)严格按标准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

  1.分局环境监测站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执收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省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主要项目有废气监测、废水监测、噪声监测、与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监测及环境保护项目验收监测等。

  2. 分局环境监测站按照规定进行收费公示,并针对不同的服务项目制作了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核算表,在接受用户委托后,根据委托事项按照陕环计发?20XX?128号文件收费标准与用户核定监测费用,由复核人员复核,再由审核人员审核后经用户确认并认可。

  3.分局按照规定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实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并建立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票据。收费人员是经过物价部门的培训,并申领了《收费员证》做到持证收费。

  4.执罚单位按规定进行登记并办理《罚没登记证》;收费(罚没)资金执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并按规定实行了专户储存或上缴国库无隐瞒收入、虚报等弄虚作假的行为,保证了行政事业收费及时、足额地缴入财政专户,没有私设收入过渡户、截留、挪用、坐支收费资金等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

  由于分局环境监测站目前执行的收费依据是十几年前制定,其中的收费额度也是依据当时的监测成本计算。随着社会的发展,目前的监测成本较当时已有大幅的提高,使得监测站在监测过程中出现“做的越多,赔的越多”的情况。举例说硫酸,2005年时10L装12元左右,2009年时已涨到70多元。同时还因为该试剂属于易制毒危险化学试剂,需到公安部门进行备案,这也增加了该产品的成本。因此,我分局觉得应对该标准进行及时的调整,已适应目前的情况。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认真清理自查,分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程序和监测机构服务收费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解缴国库,将我分局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

【法院涉企收费自查报告】相关文章:

1.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2.涉企收费自查报告没有收费项目

3.涉企收费情况自查报告

4.银行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5.国土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6.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报告

7.单位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8.涉企收费自查报告防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