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单位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时间:2017-08-10 16:08:30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单位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单位涉企收费自查报告第一篇:

单位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市物价局:

  根据黄价[2014]95号文件精神, 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局各单位开展了涉企乱收费治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现除局机关外,下属六个二级机构,分别是:黄山市规划监察大队、黄山市规划编审中心、黄山市规划设计院、黄山市城市测绘院、黄山城市展示馆、黄山市规划综合服务咨询中心。其中涉企收费单位三个:黄山市规划综合咨询服务中心、黄山市规划设计院和黄山市城市测绘院。

  1、严格执行皖价房[2005]293号通知、皖价服[2008]210号文、财综[2001]94号文、国测财字[2002]3号文、(2004)中规协秘字第022号文,皖价服[2013]105号文,所涉我局收费项目标准按文件规定执行到位。

  2、局所属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的单位如市规划设计院,所从事的经营服务活动一律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不强制服务。

  二、具体做法

  1、按照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局将各项涉企收费的办事程序、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通过政务开栏、宣传小册等形式向社会公示。通过实行政务公开,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未发生一起乱收费或搭车收费的.行为。我局收取的各项费用均使用的是由税务部门购买的正规发票,对工作人员不出具收费收据的,企业有权拒交。收取的各项费用,全部纳入财政非税收入统一管理。

  2、对企业全方位做好服务,力求做到能减则减,减少程序,能免则免,免予处罚,能低则低,下限收费,能快则快,高效办结。

  3、建立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有力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自查自纠结果

  通过自查,我局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擅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行为;无违反国家收费政策规定提高收费标准、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等行为;无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助等形式变相收费的行为。无利用职权强行服务并收费的行为,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全部实行零收费。

  附件:相关依据

  2014年8月26日

  单位涉企收费自查报告第二篇:

  11月14日上午,黄梅县大胜关山工业园区企业宇星水钻公司负责人周某来到县纪委第二纪工委监察分局,感谢该局开展的涉企收费自查自纠活动,为企业有效减少各类经济负担2万余元。这是黄梅县开展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工作,获得企业好评的一个事例。

  今年以来,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黄梅县全面开展涉企收费自查自纠活动,整治涉企收费秩序,严厉查处涉企乱收费行为。县纪委监察局、县纠风办牵头组织,确定县环保局、安监局等26家涉企收费单位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自查自纠报告。同时按照2014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要求,将县环保、房产、住建、规划、供电等13家县直部门作为重点督查单位,进行重点监控检查。

  针对2013年开展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行政事业单位和公共服务收费”、“行政审批三集中”和“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的清理规范工作要求,取消了26个部门77个收费项目,降低7个部门12个收费标准,以及涉企的11个部门的25项收费停收或免收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巩固涉企专项清理整顿成果,推进经济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为真实摸清涉企职能部门落实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情况,该县及时开展涉企收费专项督查,民主评议、问卷调查活动。全县共发放《黄梅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调查问卷》450份,回收有效问卷377份,统计梳理7个方面16个涉及优化经济环境方面问题,其中涉企收费问题9个。根据反映的问题及评议结果,将其作为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依据,对评议满意度低于70%的政府职能部门,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察局对发现的5个在服务企业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职能部门进行问责,立案查处2起,行政处分4人,约谈5人。

 

【单位涉企收费自查报告】相关文章:

1.自收自支单位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2.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3.涉企收费自查报告没有收费项目

4.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报告

5.涉企收费情况自查报告

6.银行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7.国土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8.涉企收费自查报告防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