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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环保局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时间:2017-08-10 16:05:54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县环保局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环保局总称:国家环境保护部,隶属于国务院管理,是最高机关系国家环保部。本文将介绍县环保局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县环保局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县环保局涉企收费自查报告第一篇: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办〔2014〕21号)、省物价局《关于建立市县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皖价服〔2014〕114号)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涉企收费专项清理集中推进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亳政办秘〔2014〕144号)精神,蒙城县人民政府于2014年10月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马健任组长,政府办、监察局、财政局、纠风办及物价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的蒙城县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物价局。县政府于2014年10月8日制定了《蒙城县涉企收费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蒙政办〔2014〕46号)印发给各乡、镇人民政府、庄周、漆园办事处、白杨林场、范集工业园区、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随后我县涉企收费专项清理工作正式全面启动。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涉企收费清单建立情况开展督查的通知》(皖政办传〔2015〕34号)要求,现将我县涉企收费清单建立情况暨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涉企收费清单建立的前期工作

  县涉企收费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县实施方案规定的实施步骤抽调相关单位专业人员成立工作组,对全县所有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政府性基金、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逐单位、逐项目认真审定。在县直各单位自查申报的基础上,办公室经过认真核对并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于12月11日将审核后的蒙城县涉企收费清单上报到市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审定并提出修改意见,我们又按照市里的要求对涉企收费清单重新进行了整改,并按程序组织专家评估论证后再次向市涉企收费清单办公室汇报和县政府常务会议汇报并获准同意。

  蒙城县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于2014年12月下旬将县级涉企收费清单在县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后,12月30日正式出台了《蒙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蒙城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的通知》(蒙政〔2014〕52号),于2015年1月1日施行。同时,对涉企收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和收费政策以及权力清单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涉企收费清单内容。例如2015年1月12日接到省物价局转发财税〔2014〕10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后,对省公布取消﹑暂停的12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的7项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及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征42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立即及时落实,在县政府网站对涉及我县清单的2项收费及时取消(取消项目是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业产品许可证审查费、国土局的征地管理费)

  二、专家评审与合法性审查

  为保证涉企收费清单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县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涉企收费清单实行“三上三下”,按照省﹑市模板,多次召开由政府办﹑法制办﹑监察局﹑财政局﹑民政局﹑县编办﹑经委等部门相关专业人员参加的会议,进行逐项清理核对,清单初稿出台后提交县人大内务司法工委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三、蒙城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

  (一)、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涉及13个部门38项。(省级清单26个部门62项、市级清单24个部门51项)

  (二)、政府性基金:共涉及7个部门11项。(省级清单13个部门19项、市级清单7个部门14项)

  (三)、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共涉及4个部门4项。(省级清单7个部门9项、市级清单5个部门8项)

  (四)、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共涉及13个部门、32项(省级清单23个部门80项、市级清单14个部门50项)。

  四、取消、缓征、免征、降低收费项目的落实情况

  省公布涉及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缓征、免征、降低的项目共47项:其中取消项目有12个单位22项;缓征、免征项目11个单位14项;降低项目9个单位11项。物价部门及时通知收费单位变更收费许可证或服务价格登记证,并要求收费单位重新进行收费公示。

  五、落实监管责任 认真开展自查

  为便于监督,蒙城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已纳入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并通过政府网站对外公开发布,使企业做到明明白白缴费。同时,下发了《关于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县政府成立了督察组,明确了责任和时限。目前自查阶段已经结束,进入清单的所有涉企收费单位都认真开展了自查,全部上报了自查报告。根据自查报告统计2015年1月至3月10日,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计2260万元;政府性基金计1498万元;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计5000余万元。为了迎接省﹑市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建立情况的督查,县督察组对房产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土局﹑住建委等单位按照省﹑市文件重点督查内容进行了督查,听取了单位负责人的收费情况介绍,抽查了部分收费凭证和有关资料。根据督查情况来看,国家﹑省﹑市公布取消﹑暂停的收费项目,降低﹑放开的收费标准,收费单位均已落实。下一步督查组将对所有涉企收费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县督查室及效能办均已制定了涉企收费清单的督查督办措施,切实把收费清单的落实情况纳入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机关效能考核,确保“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收费”。

  县环保局涉企收费自查报告第二篇:

  11月14日上午,黄梅县大胜关山工业园区企业宇星水钻公司负责人周某来到县纪委第二纪工委监察分局,感谢该局开展的涉企收费自查自纠活动,为企业有效减少各类经济负担2万余元。这是黄梅县开展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工作,获得企业好评的一个事例。

  今年以来,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黄梅县全面开展涉企收费自查自纠活动,整治涉企收费秩序,严厉查处涉企乱收费行为。县纪委监察局、县纠风办牵头组织,确定县环保局、安监局等26家涉企收费单位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自查自纠报告。同时按照2014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要求,将县环保、房产、住建、规划、供电等13家县直部门作为重点督查单位,进行重点监控检查。

  针对2013年开展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行政事业单位和公共服务收费”、“行政审批三集中”和“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的清理规范工作要求,取消了26个部门77个收费项目,降低7个部门12个收费标准,以及涉企的11个部门的25项收费停收或免收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巩固涉企专项清理整顿成果,推进经济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为真实摸清涉企职能部门落实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情况,该县及时开展涉企收费专项督查,民主评议、问卷调查活动。全县共发放《黄梅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调查问卷》450份,回收有效问卷377份,统计梳理7个方面16个涉及优化经济环境方面问题,其中涉企收费问题9个。根据反映的问题及评议结果,将其作为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依据,对评议满意度低于70%的政府职能部门,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察局对发现的5个在服务企业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职能部门进行问责,立案查处2起,行政处分4人,约谈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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