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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管理自查报告

时间:2023-10-30 10:56:40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岗位管理自查报告

  随着人们自身素质提升,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报告,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避免篇幅过长。一听到写报告就拖延症懒癌齐复发?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岗位管理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岗位管理自查报告

岗位管理自查报告1

  自参加公司开展的自查自纠活动以来,作为一名分公司的管理人员,更应该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现将本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学习缺乏主动性,不够系统、不够深入。作为企业的基层管理人员,需要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业务技能知识,才能做到实现理论联系实际、理论指导实际,而我目前与这样的理想状态还存在一定差距。其根本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对学习的必要性认识不足,认为身处基层,只要把全年生产经营指标任务完成,做到领用户满意,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就够了,学不学一样能搞好工作;其次学习方法欠佳,没有把理论知识联系实际工作去学,学习内容也不够全面、深入,疏于学习政策理论和法律法规及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由于放松学习,自己的综合素质鲜有提升,就如同缺少了进步的深层动力。

  (二)工作主动性有所欠缺。诚如前文提及到,作为基层管理者可能只着眼于当前面临的实际问题,而很少利用全局观念去思考更为宏观的问题。而缺乏创造性思维、缺乏进取精神也让日常工作囿于简单的“结果导向型”工作方式。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管理者,必须要在日常工作中理清思路、有的放矢、锐意进取,重新掌控在日常工作中的主动权。

  二、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一是自身学习不够,思想素质、理论教养、认识水平不高。特别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理解不够透彻和深入。没能完全运用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指导自己的言行,从而导致认识上、行为上的一些偏差。二是宗旨观念不强,对照本次自查自纠活动的主题“勇于担当、履职尽责”来说,在依法治企、降本增效、爱岗敬业、提升服务等方面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三是自我要求不够严格,反映出一定程度的失之于宽。无论是思想意识还是工作上,有时思考问题、处理问题显得不够严谨,有图“完成任务”,“交差”的.观念,不讲究精益求精。

  三、整改措施

  对照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原则和指导思想,结合公司文件精神,认真反思和检查自己的问题和不足,自查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认真面对,慎重对待,深刻检查,提出改正自己的措施,为下步彻底改正自己的不足提供思路。我将自觉按照以下措施改正自己提高自己。

  (一)刻苦学习,振奋精神。提高工作水平要自觉把理论学习作为自己的第一需要,联系实际学,扎实深入学。学以致用,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不正之风,充分展示自己的能力。要把自己空余的时间都放在学习上,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分管业务,不断用新知识、新理念武装自己的头脑,增强自己的才干,提高驾驭工作的能力。

  (二)开拓创新,不断进取,要敢于冲破传统理念和习惯势力的束缚,不因循守旧,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总结和完善已有的经验,找出新思路、新方案,落实新举措,开创新局面。着力做到在依法治企、降本增效、履职尽责、安全监督、提升服务等“六个勇于担当”,为实现“六个一”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要严格要求自己,克服松懈心理和懒散情绪,树立崭新的奋斗目标,保持旺盛的精力,积极肯干,吃苦耐劳,为实现“企业发展、成果共享、员工幸福”的“蓝天梦”贡献出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

岗位管理自查报告2

  为进一步推进我行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的落实,根据《关于对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要求,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庚即召开专题会议,在会议上认真学习了相关文件并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会议后,对我行的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自查工作顺利开展

  我行接到通知后,立即召开了行务会扩大会对文件要求进行全方位的'学习,行长亲自披挂上阵,成立了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自查领导小组,行长亲自担任组长,两位副行长为副组长,二部一室主任为成员。为顺利开展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自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开端。为切实做好自查工作,结合正在开展的“银行业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年”活动,展开了更细、更深入的自查工作,实行“双管齐下”工作方针,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确保了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自查情况

  (一)重要岗位和敏感环节轮岗及强制休假。我行始终坚持认真执行重要岗位及敏感环节轮岗制度,每三年进行一次岗位轮换,为有效推动各项业务的开展提供了保障,全面提高了重要岗位及敏感环节工作的安全性。在强制休假方面,严格按照上级行文件的规定,要求休假人员休假时间必须达到 5—10 个工作日,休假期间并安排代指管理人员代替休假人员的岗位,确保了工作的正常开展。今年以来,我行已经完成休假人员为 5 人。

  (二)领导班子成员情况。按照文件精神,我行正副行长属于异地交流任职,行长在我行任职未满三年,年龄不足 50 周岁。两位副行长年龄不足 45 岁,在本地任职未达到 5 年。

  (三)换户管理及客户管理工作情况。我行在貸款客户的管理中,坚持两个以上客户经理工作制度并实行客户经理每隔两年进行一次换户管理。今年以来,我行客户经理应换户管理人数三次,换户管理人数三次。确保了换户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打下了坚持的基础。

  我行在此“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落实”自查工作中能够从严、从谨,并且坚持与实际工作相合,督促了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的落实,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自查相合,在检查信贷、财务、会计等重点业务领域的同时,全面了解了“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落实”工作进展情况,经过自查我行在“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落实不存在问题。

岗位管理自查报告3

  为确保我市农村信用社持续、合规稳健发展,根据省联社、烟台办事处的相关要求,我社利用一周的时间,对全市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合规性、资产风险状况和内控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

  在接到合规风险管理检查验收通知后,联社党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自查工作方案,要求立足暴露问题开展自查,边查边整改。为此,联社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联社主任王彤辉同志任组长,分管主任林忠义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各部室配备业务骨干参与自查工作,确保自查工作取得成效。

  二、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联社全面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室组织开展自查进行了分工,人事综合部负责法人治理方面的自查,财务会计部负责财务会计及柜面业务等方面的自查;资金营运部负责资金营运、中间业务等方面的自查;风险管理部负责不良资产管理方面的自查;审计稽核部负责监督检查等方面的自查,按照分工各部室积极组织实施。

  三、自查结果

  (一)法人治理结构方面:

  我社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和修改联社章程,严格按照法人治理结构运作和管理制度开展工作,社会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制定有明确的议事规则,“三会”结构符合规定,定期召开会议,正常地履行各自的职责,分别发挥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能,初步建立起了各负其责、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授权授信方面:

  对资金营运、贷款审批、同业拆借、票据承兑和贴现、不良资产处置等都建立了授权制度;严格按照《海阳市农村信用联社信贷授权授信制度》对贷款进行授权授信管理,力争做到授权、授信额度合理。并根据各基层信用社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不同的贷款方式进行分类授权,确定不同的贷款权限和授信额度,基本杜绝了超授权授信现象。

  (三)不良资产管理方面:

  设立了不良资产处置委员会,不良资产处置委员会遵循集体审议、明确发表意见、多数意见通过的原则,全部意见均记录存档。建立健全了和执行了不良资产管理制度、不良贷款的认定、检测、转化、清收、保全、考核制度。抵债资产的抵入、管理、处置符合有关法规和制度规定。建立风险责任追偿制度,实施贷款责任终身制,实行限期清收,限期内不能收回的实行下岗清收,下岗清收期间只发生活费。同时,要求网点负责人不再作为第一岗直接发放贷款,只负责审批贷款。对违规违章贷款按调查人、责任人追究经济、行政和赔偿损失责任,对违法贷款造成一定损失的追究刑事责任,对联社确认的岗位清收贷款,因工作失责而造成贷款损失的`由责任信贷员负赔偿责任。

  (五)资金营运方面:

  完善了备付金管理办法,存款准备金的调缴、管理符合规定。制定完善了同业拆借管理制度,对资金交易风险评估、检测和控制进行建立完备。

  (六)财务会计及柜面业务方面:

  建立健全了会计交接制度。各营业网点的会计主管交接由主任会同联社会计主管或指定人员监交,会计员的交接由会计主管监交,交接的签章手续完备,建立了“会计人员短期代理交接登记簿”,登记及时完整。建立了“会计专用印章使用登记簿”,实行印、押(机)分别保管、分别使用。联行专用章指定了第一、第二管印人,密押(机)指定了第一、第二管押(机)人,职责分明,并严格执行钱账分管、印押分管制度和回避制度,无配偶和直系亲属共同操作的情况。联社及营业网点的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由专人入库保管。有价单证实行账证分管,数量、金额与表内、外科目核算的有价单证相符。重要空白凭证是到账簿、

  账实相符,按顺序使用,无跳号使用现象,作废重要空白凭证按规定处理。坚持重要空白凭证领用登记、报账销号,并入柜保管。对固定资产购置、大宗物品采购等实行公开招标,阳光操作,集体讨论,会议决定,杜绝了腐败和铺张浪费现象,从而达到质量更优、价格合理。库房及安全设施符合规定,实行双人守库、双人押运,每日填写守库记录簿,无擅离职守现象,款项押运交接到位。

  (七)中间业务方面:

  建立健全了相关的业务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人员岗位责任制及有关权限规定。代理业务收费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标准,代理保险业务的手续费采取转账方式,不存在帐外收费问题。并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内机构的中间业务进行检查并保留检查记录。

  (八)科技方面:

  我社制定了《计算机安全管理办法》,在日常计算机系统安全管理上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依法办事、综合治理。联社成立了由主任任组长,各个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指导营业网点的计算机安全保护工作。其次,明确了联社网络信息中心及营业网点计算机系统管理与操作人员的岗位设置,并制定了详细的岗位职责,做到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在组织落实、责任明确的前提下,我们将信息中心与营业网点的各类操作行为根据业务需要制定了具体的操作方法,从硬件管理、密码管理、数据管理等方面规范操作行为,杜绝安全隐患。

  (九)监督检查方面:

  认真开展常规稽核,促进规范化管理。在日常工作中,围绕控制风险、稳健经营这个目标,加大审计监察力度。在稽核内容和对象上基本做到既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又有所侧重,突出重点,从审贷程序、科目使用、账户设置、信贷档案、会计核算、现金收付、内控制度等方面入手,查找不足,堵塞漏洞。开展岗位审计,做好离任、离岗的稽核工作。监察审计部结合联社岗位交流、人员变动,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今年对全辖所有调动的内勤人员进行了离岗稽核,促进干部员工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内部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问题,消除风险隐患。在发现较为严重的问题和带有普遍性或苗头性的问题持续跟踪检查,对上级管理部门和监管机构在审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组织排查和纠正,对于限期不能纠改的,给予负责人严厉的处分。

岗位管理自查报告4

  截止目前,全市已累计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近2万人,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群众生活起到了关键作用。

  一、沧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总体情况

  沧州市自20xx年以来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截止20xx年底,全市已累计安置就业困难人员2万人,主要集中于园林绿化、交通协管、劳动保障协管、计生协管以及各单位保安、保洁等工作岗位上。截至20xx年一季度,全市公益性岗位在岗人5385 人,其中劳动保障协管员549人,社区其他工作协管员639人,交通协管员314人,保安、保洁、保绿岗位20xx人,其他公益岗位956人,企业吸纳人员614人。公益岗位上岗人员多为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低保家庭人员和长期失业者。“授人与鱼,不如授人与渔”,公益性岗位既避免了直接资金援助形成的依赖性,也提高了就业困难人员的劳动技能,增强了他们的就业能力。目前我市公益性岗位人员用自己的辛勤工作,不但使自身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同时也为沧州的和谐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二、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情况

  (一)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条件:

  沧州市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全部为就业困难人员。根据沧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有关规定》(沧劳社字〔20xx〕52号),我市就业困难人员范围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城镇户籍的五类人员:一是大龄就业转失业人员(女40周岁、男50周岁);二是扶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人员;三是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四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五是零就业家庭中的一名女35岁以上、男40岁以上的人员。20xx年,根据我市实际,又进一步扩大了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范围,即:“4050人员取消就业转失业的限定,单亲扶养未成年子女,放宽到扶养已成年但仍在读大学生的家庭。就业困难人员是公益性岗位上岗的必备条件。

  (二)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按政策规定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目前沧州市规定的岗位补贴为三种:一是社区协管岗位,岗位补贴每人每月800元;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后勤公益性岗位,为每人每月500元;三是一般用人单位(企业)安置的公益性岗位,为每人每月100元。社保补贴按全省社平工资标准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四项(县级岗位补贴为100-500元,社保补贴缴纳一项或四项,根据就业资金情况确定)。除社区协管人员外,岗位补贴均用于补贴用人单位,不属于个人工资,用人单位对所安排公益岗人员发放的工资,需不低于上年度最低工资水平。20xx年至20xx年,沧州市公益性岗位两项补贴支出分别占全部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的58.9%、64.5% 、55.3%。

  (三)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

  沧州市自20xx年以来,制定下发了《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确了公益性岗位的`范围、开发与管理、协议期限以及两项补贴的拨付程序等内容。凡用人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需经就业行政部门审批,所有招聘工作采取“面向社会,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由就业服务部门负责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招聘工作,对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审核拨付公益性岗位的两项补贴。

  三、公益性岗位退出机制的建立情况:

  虽然国家和省政府明确规定,公益性岗位除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以延长到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但由于种种原因,在20xx年前,沧州市公益性岗位没有建立有效的退出机制,公益性岗位只进不出,第一批公益性岗位已在岗6年时间,仅市直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就已达4787人,全年公益性岗位两项补贴达到5500万元,就业专项资金已无力承担,更无法开发新的公益性岗位安置新产生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岗人员不能按时发放工资,符合条件但无法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的人员也非常不满。在这样的情况下,沧州市人社局通过反复调查摸底,广泛征求用人单位意见、就业困难人员意见以及各职能部门的意见,研究起草了《沧州市公益性岗位协议期满人员的分流方案》,对三年协议期满人员分三种类型制定了享受十种不同扶持政策,《分流方案》经市政府第四十一次常务会通过后,市人社局又立即研究制定了更加具体的《分流人员失业保险救济金领取办法》、《分流人员养老保险接续办法》、分流人员的手续办理流程以及《就业援助政策明白卡》,同时动员各级就业服务部门准备了充足的就业岗位,只要分流人员有上岗要求,即可及时为其提供就业岗位。分流工作从20xx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经过沧州人社部门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充足的岗位安排,妥善处理了部分在岗人员不理解政策、前往市委、市政府上访的事件,沧州市公益性岗位的退出机制正式建立。20xx年,全市共有2800多人离开公益性岗位,节省就业资金3000万元,保障性支出的减少,使我们有充足的资金大力开展创业培训、技能培训、小额贷款贴息等促进性的就业工作。

  四、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公益性岗位是所有就业扶持政策中优惠力度最大的一项政策,大量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重新就业,不但保障了其家庭的基本生活,对全市社会稳定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与此同时,公益性岗位又是就业资金支出量最大的一项政策,由于资金限制,在大批量开发公益性岗位的同时,又因为资金总量有限,无法深入落实其他促进创业、就业的扶持政策。而在沧州市全面落实公益性岗位三年协议期满的退出政策后,又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公益性岗位供给无法满足需求。由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性岗位和一般用人单位列入公益性岗位后,可为各单位节省大量资金,因此深受各单位的欢迎。目前沧州市的各单位都积极申请公益性岗位,但由于资金的限制,人社部门不能全部承担,因此不能满足各单位的用人需求。

  (二)对公益性岗位难以管理。目前沧州市公益性岗位实行的是“谁用人、谁管理”的管理模式,由就业服务部门定期抽查。但由于就业部门承担的就业任务繁多,人员编制有限,如果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联合骗取就业资金,将难以查出。而且由于目前公益性岗位统一规定,无论工作成绩优劣,三年到期分流,且用人单位对招用人员存在管理不严现象,而上岗人员也大多年龄偏大,工作能力偏弱,且存有倦怠投机心理,上岗后不遵守用人单位的工作制度,工作质量不高。

  (三)社区劳动保障协管人员三年期限,影响了社区就业服务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为了建立公益性岗位能上能下的“退出机制”,在20xx年制定公益性岗位分流方案时,为保证公平起见,采用了“一刀切”的办法,所有公益性岗位全部三年到期。但是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岗位具有一定的连续性,需要熟悉劳动、保障政策,还需要熟悉社区居民家庭情况,三年时间刚刚熟悉工作,又马上到期,影响了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公益性岗位人员享受工伤保险有一定困难。沧州市的公益性岗位是由派遣公司统一为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所以工伤保险认定的责任部门是“公益性岗位派遣公司”,因此,虽然人社部门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专门协议,注明出现工伤由人社部门协助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但是一旦出现需由用人单位承担的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时,用人单位如以“非工伤保险缴费方”为由拒绝承担费用,人社部门也缺乏强制执行措施。而人社部门的就业专项资金中没有此项资金支出的出处,因而无法保证工伤人员的补偿要求。

  从整体上看,公益性岗位的确是深受广大就业困难人员和用人单位拥护的一项就业扶持政策,也是就业部门进行托底安置困难人员的主要抓手,今后还应大力开展,针对开发管理公益性岗位,沧州市总结出如下四点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的范围,明确:只有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涉及社区居民公共利益的公共管理和公益性服务岗位才为公益性岗位。对其他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只给予社保补贴,不再给予岗位补贴。

  (二)将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岗位定为特殊公益性岗位,招聘高素质人员,不受三年协议的限制,这样可保障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连续性,提高服务质量。不能全部按三年的规定一刀切。

  (三)进一步加大对公益性岗位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由人社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成检查小组,对用人单位的公益性岗位开发及管理情况每年组织不少于4次的检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组织不定期检查。对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情况、工作情况以及用人单位的考勤考核、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发放等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设立举报电话,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不上班吃空饷等违规情况给予撤销岗位、追回补贴等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用人单位警告或撤销开发资格等处罚。

  (四)在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科目中加列工伤保险补偿费用,用于承担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对工伤人员的伤残、就业补助费用,以维护就业困难人员的切身利益。

  (五)对于已建立公益性岗位的退出机制的地市,由于就业资金保障性支出减少,便造成了就业资金支出总量上的减少,因此,建议加大对已建立公益性岗位的退出机制的地市,其就业促进性资金支出的扶持力度。

岗位管理自查报告5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工作,使我镇就业困难人员真正得到就业援助和帮助,根据《关于开展公益性岗位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通知》(镇人社通【20xx】17号)文件精神,我镇于20xx年3月21日至20xx年3月25日深入社区对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类型、岗位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现将检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和纪律情况

  城关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17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上、下班一律进行签到、签退,各社区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考勤情况实行一月一报制度,所有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二、岗位和人员上报情况

  各社区公益性岗位坚持做到一人一岗,无冒名顶岗、互相借用、换岗、脱岗现象,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三、坚持专款专用,发挥专项经费的最大效益城关镇严格按照我县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如实发放到公益性岗位人员手中,无虚报冒领、骗取岗位、骗取社保补贴的社区和个人。

  四、无因退休、死亡等原因产生的空岗不报而擅自安排其他人员上岗的现象。

  五、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坚持城关镇与社区双重管理制度各社区对城关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管理,城关镇劳动保障所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做到城关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依法使用和有效使用。

  各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使用没有发生其他违反《城关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的情况。

  从此次检查情况来看,城关镇各社区的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基本良好,用人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能够按时上岗,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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