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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时间:2023-09-21 11:55:49 登绮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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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救助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11篇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通常情况下,报告的内容含量大、篇幅较长。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社会救助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社会救助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11篇

  社会救助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1

  按照《xxx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x民〔20xx〕102号)文件精神的要求,xxx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对20xx年所涉的资金发放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乡低保

  全乡共有379人享受农村低保,全部低保金都逐户足额兑现到了对象户。全乡有城镇低保7人,所有资金也全部兑现到位。另外有37个临时低保对象补助金也全部到位。同时在20xx年内的所有生活补贴也全部发放到了对象户。

  二、医疗救助

  在20xx年,报批的医疗救助人员总共只有5人次,资金总额22440元,由乡财政所全部直接兑现到了对象户。

  三、五保资金

  全乡共有五保户55户,全部实行了打卡直发,对交由乡财政发放的生活补贴资金也全部发放到户。

  四、审批程序

  全乡范围内的所有民政对象户都是按照上级要求的相关程序进行报批,同时全面接受上级和广大群众的.监督,程序规范合法。

  由于xxx属高山地区,农户居住比较分散,在各项资金的发放上不同程度的存在有村、组干部代领,乡政府都是督促实际兑现到位,签回领款表册保证了资金发放到对象户。

  特此报告。

  社会救助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2

  根据安民字【xx】91号文件的要求,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副乡长为副组长,民政所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自查自纠工作小组,对我乡社会救助资金进行自查自纠工作。

  我乡对社会救助资金以下几方面进行了自查自纠:

  一、农村低保方面,低保资金能够按月及时发放到位,无私分挪用低保资金等问题,但存在拆户保的情况。由于低保指标有所限制加上申请农村低保的群众比较多,我乡对于部分低保户进行拆户保。低保档案不规范。返回至村里的低保档案存在随处乱放,没有专门归档,造成了部分低保户档案的丢失。

  二、医疗救助方面,我乡能够做到及时上报及时救助,确保资金及时发放到位。但是也存在档案不规范,资料不齐全等问题。

  三、农村五保供养方面,我乡五保资金都能按时发放到位,无任何挪用,私分资金现象。

  四、临时救助方面,能做到及时上报救助,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未出现挤占、挪用、套取、截留私分救助资金问题。

  五,彩票公益金方面,能做到规范化管理。

  针对以上问题,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采取如下措施:

  一、在应保尽保的前提下,尽量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家庭进行整户报。加强低保档案的管理,对于乡镇购置专门档案柜,村委会配置档案盒专门放置低保档案材料;建立长效机制、完善低保制度,加强对低保户的资格认定的审核,规范办理低保的程序,严格监管低保金的发放标准。

  二、规范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加强低保、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临时救助的信息化管理。

  三、规范监督管理制度,确保社会救助资金发放规范化,防止挪用、套取、私分救助资金等问题出现。

  下一步工作打算。我乡将继续落实整改措施,认真做好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五保等民政工作,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统一思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确保社会救助资金都发放到最需要的困难群众身上。

  社会救助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3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渝府发[2005]21号),及时出台相关文件,成立相应机构,落实救助经费,整合社会救助资源,狠抓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城乡医疗救助等工作整体推进,基本形成了城乡联动、立体救助、协调一致、运作规范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按照《重庆市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5年社会救助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渝社救委办发[2005]4号)要求,现将我县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

  1.根据(渝府发[2005]21号)文件要求,县政府迅速召开常务会专题研究,及时出台了《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决定》(奉节府发〔2005〕64号),将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纳入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协调、扎实推进我县的社会救助工作。全县基本建立了城镇低保、自然灾害救助、农村特困户、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援助、法律援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特殊困难群众分类施救等11项救助制度。(自评4分)

  2.成立了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及办公室(奉节府办〔2005〕107号),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姚斌任协调委员会主任,分管副县长王金龙任副主任,残联、民政、教育、卫生、司法、财政、国土、劳动等21个部门负责人为委员,统一组织协调全县社会救助工作。民政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并以奉节府办〔2005〕128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了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领导体制,并扎实开展了社会救助工作。建立了县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由主任或副主任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问题。各成员单位都选派了一名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热心服务的工作人员为联络人员,定期报送救助工作开展情况。民政局在城区中心地带专门开办了“爱心超市”,定期发放“爱心卡”,为低保、五保、优抚等城乡特困群众无偿或低偿实施救助。(自评3分)

  3.我县各乡镇相应建立健全了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完善了社会救助工作平台,合理配置社会救助资源,形成了上下协调的社会救助工作运行机制。(自评2.5分)

  2005年以来,全县30个乡镇近100个县级部门或事业单位及个人纷纷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共救助困难群众11万人次,救助衣被、粮食、其它日用品等25万件,救助资金及物品折款4200万元。

  二、关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截至2005年11月底,全县有8549户21543人享受低保待遇,占全县非农业人口的18%,1—11月新增低保对象1561户、4766人,停发1374户、2968人。9月份享受对象人月均领取低保金65元,基本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不应保不予保”。

  1.建立完善低保工作机制。专门成立了“奉节县低保服务中心”,配备编制2名,各乡镇也由社会事务办(民政办)专门负责低保工作,落实必要的工作人员和经费。财政部门积极落实配套低保资金,确保了按期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自评3分)

  2.严格低保操作规范。一是加大审批把关力度。坚持实行社区居委会、乡镇、县民政局“三次入户调查、三次张榜公布、三级审核审批”的`操作方法核定低保对象;二是加大复查工作力度。在季度复查的基础上,于今年3月份组织全县乡镇和社区干部,对所有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普查,重新确定低保资格;三是为各乡镇和社区统一配备了电脑,将低保对象家庭个人详细档案全部输入微机,建立了县、乡镇、社区三级低保信息管理网络;四是认真落实优惠政策,各部门在低保对象就业、经商、就医就学和廉租住房等有关费用予以免收(缴)。据统计,从今年以来,全县落实优惠政策涉及低保户1.5万人次,共给低保户减免费用数十万元。(自评4分)

  3.建立健全低保工作管理制度。一是建立低保金社会发放制度,在永安镇、白帝城风景区(低保人数占全县的78%)实行低保金银行发放;二是认真落实分类施保制度,对低保对象中“三无”对象、重残、重大疾病等三类特困人员,共133户145人实施了分类施保;三是全面建立完善公益劳动制度,各乡镇组织低保对象约有2万多人次参加了保绿、保洁和保安等形式的公益活动,参加活动面达100%;四是加强低保督查制度,督查乡镇取消350户879人的低保待遇;接待上访50人次以上,受理举报26件,督办乡镇全部作了及时查处;五是建立低保审批事前介入工作制。对18个乡镇新增申报低保审批前抽查,共取消282户987人申报资格。(自评4分)

  4.统计报表报送准确及时。严格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各种低保统计报表,且报表填报内容或项目完整、齐全,统计数据真实、准确,表内平衡关系清楚,没有出现任何差错。(自评4分)

  三、农村“五保”供养

  1.农村五保供养金已经纳入县财政全额预算,全县5600五保户对象按每人每年500斤粮、650元现金按时足额发放,全县已实现应保尽保。(自评3分)

  2.我县积极推进农村敬老院规范化管理,按照《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渝民发[2005]65号)要求,在永乐镇探索试点,总结出了自我服务、民主议事、定期学习、财务公开、档案规范、属地管理、统一标识、建章立制等八大工作特色的敬老院管理模式,实行院长负责制,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敬老院规范化管理办法,并在全县推广。全年无任何责任事故和违纪违法行为。(自评3分)

  3.我县在进行敬老院规范化管理的同时,努力提高入住率,在已建成的敬老院中入住了16个,床位640个,已入住530名,床位利用率达到82.8%。(自评3分)

  4.今年我县狠抓乡镇敬老院建设工作,按市民政局同意的计划,完成了24个敬老院建设,统一为每个敬老院购置了电视机、洗衣机、烤火炉、床、柜以及毛巾、桌凳、盆桶日常生活用具和床上所有用品等,为敬老院修建了沼气池,多数有条件的地方建有猪圈,为五保对象及时入住、实行集中供养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自评2.5分)

  四、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我县自去年成功实施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后,今年继续实施农村特困救助制度,重点对农村残疾、重病、缺劳、单亲等特困群众实施救助,筹集资金近100万元,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农村特困户5143户10015人实施行了救助。(自评5分)

  五、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今年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一是建立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及时出台了《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奉节府发[2005]36号),针对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凡患有癌症、脑溢血、大面积烧伤、重度精神病、尿毒症等重大疾病,医疗费五保户超过300元,特困户和及以下优抚对象超过1000元的,超出部分分别按60%和40%给予救助。最高限额不超过3000元。全县230人得到救助,救助金额70万元。救助经费专项列支,县财政足额配套了专项资金,审批发放程序规范,救助效果较好。二是实施残疾人医疗就诊优惠制度,对全县2万多名残疾人,统一办理医疗就诊优惠证,免收门诊挂号费,减半收取住院床位费,手术费减免30%;三是积极推行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县残疾人、五保户、特困户、优抚对象全部参加农村医疗保险。每个人缴纳10元,个人帐户8元,同时享受医疗救助。(自评8分)

  社会救助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4

  一、城乡低保制度执行与实施效果评估,进一步完善低保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支柱之一,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最后安全网”。规范最低保障制度的实施有其必要性,可以将有限资金集中救助到最需要的人身上。低保制度在促进社会认同,促进社会保障制度,促进保障权利实现和促进社会和谐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也导致了救助以外的效果,在满足基本需求以外的外延不断扩大,将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纳入实施范围,潜在问题逐渐凸显。集中反映在三个方面

  一是有助“福利依赖”的形成与低保配套的.多种优惠政策加起来比不少行业工资还实惠的多,享受低保吸引力也就越大导致处于低保边缘的人千方百计得到低保待遇,吃政府“皇粮”,可以不要钱,但要低保证;

  二是降低就业欲望,就业积极性下降,由追求工资收入,转为追求福利待遇,威胁用人单位不许招其就业,甚至出现就业工资与低保救助倒挂,也要看重低保;

  三是造成新的不公,低保户与低收入家庭之间仅不到三百元差距,但随着低保待遇含金量增加,使之成为反差,由此造成居民之间,干群之间关系紧张,甚至冲突,直接威胁社会稳定。

  实施难点

  1、利益分配和协调问题

  利益分配是低保制度实施的难点,其一低保涉及每个居民的切身利益,其二救助标准低,达不到保障最低生活的目的,提供名目繁多的救助太高,不工作与工作又相差无几,就会养懒汉,不利于发挥个人潜能。已经获得低保待遇的,除非自己退保,否则很难取消低保待遇。

  2、调查取证问题

  1)“合法”创造条件获取低保待遇,如提供医疗诊断,真假难辨。

  2)隐性就业不申报或者瞒报。

  3)人为失业,有劳动能力、没病却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找到工作或有适合工作不干等(规正人员有意透露身份使之应聘失败)

  4)隐瞒工作收入,让单位开无收入证明或低收入证明。

  3、特殊人权退保问题

  “归正”人员,由于暂时无工作让其享受低保待遇,然而当他们就业或者发生隐性就业,要取消低保待遇时,他们便软磨硬泡甚至威胁社区,明知不再符合低保条件,但如果没有做通工作还要继续给予保留,否则他就破罐破摔,这也是居民最反感的。

  二、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制度实施效果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专项救助均可按照正常程序依法救助。

  三、从实际工作经验来分析低保制度、专项救助制度与临时救助制度的关系,怎样在制度设计上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基于低保制度的科学规范管理,低保内涵越来越丰富,从保障基本生存权到除保障基本生活外,还有医疗、教育、住房等优惠。各种单项救助和慰问措施同时集于低保家庭,促使部分有就业能力的形成“福利依赖”。

  社会救助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5

  为进一步规范碧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加强社会救助管理。根据东政办发[2011]82号——《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川区社会救助工作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及铜都街道社区办的安排部署,碧云社区“两委”高度重视社会救助检查工作,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共7人组成的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了《碧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自检自检方案》,组织召开了社区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传达了东政办发[2011]82号文件精神,安排布置了社会救助自检自查相关工作,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市低保工作

  碧云社区设有“两保”工作站,有专职人员2名负责低保日常工作,城市低保严格按照《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和《昆明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低保工作始终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属地管理、动态管理原则,严格执行低保申请、调查、听证、上报、两次张榜公布等操作程序,并按照昆民保[2009]46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低保听证制度,对新增户严把入口关,做到“应保尽保”,“该保才保”,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对1在保户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定期复查,及时掌握家庭人员和收入变化情况,今年已复查在保户200户,均进行了听证,对同意票不过半者已进行二次听证,剩余在保户将继续复查;碧云社区对低保存折能按时发到低保对象手中,并建立了发放台账;对低保档案能规范管理,一户一档,分类建档,并安排专人管理。

  止到2011年7月,碧云社区共有低保户582户,1033人,其中:抚恤户82户,90人;残疾50户,70人;单亲家庭131户,198人,双失业116户,330人;一工一农96户,167人;农转非61户,100人;集体企业19户,19人,其他29户,54人。今年1—7月,停发24户,新增16户,调整15户。

  二、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

  社区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严格按照《东川区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试行)》和《东川区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受理,实行救助程序、救助对象、救助全额三公开,救助金额及时、准确、足额发到救助对象手中,在实际工作中,无扩大救助对象与范围、虚报、瞒报情况发生,无截留、私分和挪用救助金额现象,并建立了救助金发放台账,截止到今年6月,我社区共受理重度残疾和60岁以上低保户急门诊医疗救助102人,10200元,受理低保户住院费报销42人,2103942元,困难群众临时救助12人,9100元。

  三、对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对低保档案中材料不齐的.已要求补齐材料。

  (二)在保户已死亡和户口迁出者已做停发。

  (三)在保户家庭住址发生变动(已不在本社区居住的)已做停发。

  (四)在保户家庭人员及收入情况发生变动的已做调整和停发。

  (五)对在保户已就业人员(已签订劳动合同)者根据收入情况,做停发和调整。

  以上就是碧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总之通过这次检查,使我们看到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推进了碧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了社会救助有序进行,健康发展。

  社会救助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6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建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下发后,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成立了以局党委副书记杨玲同志为组长,局直各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市交通局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市交通系统社会救助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二、结合交通工作实际,找准切入点

  1、对下岗工人再就业实行减免收费的优惠政策,凡持有下岗证明从事道路运输的业户,可享有减免运输费的规定,xx年对30多户下岗职工减免运输管理费3万余元。

  2、对市区内1000余台农用三轮、四轮车免收了运输管理费,今年7月份起又免收了1吨以下四轮拖拉机的.养路费,合计免征80余万元。

  3、免征了出租的运管费及城区内运营的出租车免征客运附加费,跨出城区的出租车客运附加费减半征收,共免征近500余万元。

  4、从事个体客、货车辆参加准驾的人员,可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特困群众救助证》,享受减免驾驶员培训费10%的优惠。xx年减征、免征各种费用近600余万元。

  三、多措并举,大力开展扶弱济困送温暖活动

  建立健全"送温暖"工作机制。市交通局及其所属各单位均建立了困难职工预警预报机制和特困职工,对特困职工进行动态管理,随时掌握他们的生活状况和思想状况。

  深入开展帮扶和送温暖活动。xx年元旦期间,交通局局长、党委书记范向东同志和党委副书记杨玲同志亲自带队慰问了我局下派帮扶村--马楼村和百善镇道口村,送去1500元慰问金和生活必需品,慰问困难户10户。"两节"期间,我局自筹资金慰问局属集体困难职工,生活困难的企业退休人员、孤寡老职工,虽然进入低保但生活依然十分困难的失业人员及家庭成员患病给家庭带来负担生活较为困难的职工和困难党员、军烈属、企业军转干部等270户,共发放慰问金5.02万元,同时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捐款,今年向解困难缴纳捐款2.2万元。

  社会救助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7

  为进一步规范碧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加强社会救助管理。根据东政办发[20××]82号——《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川区社会救助工作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及铜都街道社区办的安排部署,碧云社区“两委”高度重视社会救助检查工作,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共7人组成的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了《碧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自检自检方案》,组织召开了社区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传达了东政办发[20××]82号文件精神,安排布置了社会救助自检自查相关工作,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市低保工作

  碧云社区设有“两保”工作站,有专职人员2名负责低保日常工作,城市低保严格按照《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和《昆明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低保工作始终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属地管理、动态管理原则,严格执行低保申请、调查、听证、上报、两次张榜公布等操作程序,并按照昆民保[20××]46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低保听证制度,对新增户严把入口关,做到“应保尽保”,“该保才保”,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对在保户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定期复查,及时掌握家庭人员和收入变化情况,今年已复查在保户200户,均进行了听证,对同意票不过半者已进行二次听证,剩余在保户将继续复查;碧云社区对低保存折能按时发到低保对象手中,并建立了发放台账;对低保档案能规范管理,一户一档,分类建档,并安排专人管理。

  止到20××年x月,碧云社区共有低保户582户,1033人,其中:抚恤户82户,90人;残疾50户,70人;单亲家庭131户,198人,双失业116户,330人;一工一农96户,167人;农转非61户,100人;集体企业19户,19人,其他29户,54人。今年1—7月,停发24户,新增16户,调整15户。

  二、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

  社区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严格按照《东川区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试行)》和《东川区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受理,实行救助程序、救助对象、救助全额三公开,救助金额及时、准确、足额发到救助对象手中,在实际工作中,无扩大救助对象与范围、虚报、瞒报情况发生,无截留、私分和挪用救助金额现象,并建立了救助金发放台账,截止到今年x月,我社区共受理重度残疾和60岁以上低保户急门诊医疗救助102人,10200元,受理低保户住院费报销42人,103942元,困难群众临时救助12人,9100元。

  三、对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对低保档案中材料不齐的已要求补齐材料。

  (二)在保户已死亡和户口迁出者已做停发。

  (三)在保户家庭住址发生变动(已不在本社区居住的`)已做停发。

  (四)在保户家庭人员及收入情况发生变动的已做调整和停发。

  (五)对在保户已就业人员(已签订劳动合同)者根据收入情况,做停发和调整。

  以上就是碧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总之通过这次检查,使我们看到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推进了碧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了社会救助有序进行,健康发展。

  社会救助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8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两个率先”目标,在加快经济发展、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的同时,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高度重视社会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倾心尽力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方法上采取了政策、资金、覆盖、管理、指导五个到位;形式上落实了灾害、大并临时、家属、政策五种救助方式。同时对今后如何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提出了六大设想,使我市相当数量的社会困难群体的生活有了基本保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和办公室的有关同志根据工作需要,先后赴虞山镇和新港镇开展了关于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调研,根据民政工作一线同志的要求和社会困难群体的呼声,现提出几点建议,供有关部门参考。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社会救助工作的认识

  社会困难群体就生活在我们身边,是社会的一员。在这部分群体中,有曾经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作出牺牲和贡献而致伤致残的人员;有由于受国家体制改革和企业结构调整影响而下岗失业的人员;有由于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被拆迁造成失地、失业的人员;还有就是因病因残致贫的困难群体,他们应当得到社会的补偿和帮助。如果这些困难群体的困难不能很好地解决,必定将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因此,社会困难群体救助是一项关系到我市实现“两个率先”,关系到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和发展的大事,是影响社会凝聚力和社会稳定的民心事业。各级政府和领导必须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把社会救助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并采取有力措施,帮助社会困难群体解决问题,把民心工程办好、办实。

  二、规范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对社会困难群体的救助,是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的主要手段,而完善制度建设,是困难群体得到及时有效救助的保证。目前,我市的社会救助体系已进入稳定发展阶段,针对困难群体不同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建立了多种救助方式。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科学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别是农村低保对象的补助标准,要逐步与城镇低保标准接轨。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使这部分困难群体有病能医、有学能上。

  要切实解决好“四残”人员的安置工作,随着企业改革进程的不断加快和转制升级,原有不少福利企业中的“四残”人员也纷纷下岗(不再享受补贴),基本的生活来源得不到保障,建议可采取社会化安置的方式,也就是按职工总数的比例来接收四残人员或按比例负担四残人员生活费用。要继续强化低保对象、贫困户与企业挂钩扶贫脱贫和结对帮扶制度,建议新一轮帮困的对象由镇民政办和居委会提出,从而能切实有效地解决困难群体的生活,做到扎口管理,避免不必要的矛盾。

  三、增加投入,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资金是社会救助的物质基础,政府资金等资金投入是开展社会困难群体救助的主要措施,也是提高我市社会救助能力的主要手段。在座谈会中,广大民政干部呼吁较为强烈的是要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适度增加财政支付比例,增加社会帮扶资金,增加社会福利基金,使我市社会困难群体都能按政策规定及时足额地得到救助,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四、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发展社会救助民间组织新路子

  社会救助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要从政治、经济两方面着眼,采取政府决策、政策调整、法制建设、社会救援等多种手段,多管齐下,才能有效解决。要积极发展社会救助民间组织,鼓励、吸收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社会救助,是解决资金问题的有效途径。要探索以社会互助为宗旨的民间组织和群众自发组织的扶危、济困、安老、助残、扶幼、救孤等慈善会、福利会、基金会,使其成为救助社会困难群体的主要载体。

  (1)实施鼓励发展的政策。政府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将部分社会救助和社会服务的具体事务工作转移给民间组织去做。在城区将有条件的离退休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组织起来,以社会团体的`名义在社区开展各种类型的互帮互助活动,政府可出台相应政策,对承担社会救助责任的团体或组织给予资助,以吸引和带动更多的社会财力,帮助困难群体。

  (2)积极开展志愿者活动,组织以奉献、互动、互助、互爱等内容的公益性福利工作。形成对社会困难群体,有残帮残、有弱帮弱的物质帮助和精神抚慰。

  (3)积极探索设立社会救助基金会。目前,要在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公立基金会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允许国内外企事业单位、组织或个人利用其捐赠的财产设立私立基金会,并允许他们以个人或企业、组织的名称命名,鼓励有实力的先富起来的企业家回报社会,将一部分自由资金和财产捐赠出来,用于社会救助事业,允许他们有个人冠名权。凡是救助性民间组织捐赠的资金财产,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社会救助的积极性。

  社会救助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9

  按照xx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实施方案》(x府发〔20xx〕2号)和《xx市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算与评估办法(试行)》(x市民〔20xx〕95号)文件要求,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扎扎实实开展了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并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xx乡总人口6278人,其中农业人口5383人。有低保人员308人,其中农村低保286人,农村低保占农业人口比例为5.32%。城镇低保22人。乡政府设立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落实具体经办人员2名,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得到了很好的贯彻落实。在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中,通过全覆盖政策宣传,发动全乡低保人员自查,并落实“自认符合低保新政策的低保人员限期提交复核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或提交资料不齐全的视为自动放弃”的措施,xx乡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截至日前,全乡共有278人自动放弃低保,其中农村低保退出256人,农村低保退出率达89.51%;城镇低保退出22人,城市低保退出率100%。农村低保有30人提交复核申请及证明资料,将进入复核程序。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按照全县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部署要求,我乡及时成立了以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吴玉均为组长,乡党委副书记王志东、副乡长李伟和吴开军为副组长,乡民政、计生、劳动保障、国土等人员及及各村村书记为成员的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民政办公室,由副乡长吴开军兼任办公室主任,由社会救助经办人员陶锐和刘裕瑶为成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明确乡政府一把手为全乡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乡长为具体责任人,各村村书记和村主任为本村的主要责任人,对本村专项整治负责。成立3个督导组,加强对各村的督查指导。

  (二)精心部署,广泛动员。

  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xx乡低保现状。按照县级部署要求,针对摸底情况,结合我乡实际,拟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乡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时间安排等作了详细安排。5月12日,召集全乡干部职工及各村5职干部召开了专项整治活动动员会议,在会上对全县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部署要求和相关政策进行了传达,对全乡专项整治工作做了详细安排部署,明确要求全乡党员干部要统一思想,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彻底解决“人情保”“错保”“关系保”“特殊保”等问题,确保低保政策的公平性。各村要在全乡动员会后1~2天内将动员会开到组和户,将低保新政策传达到每一位低保人员,使政策知晓率100%。

  (三)创新方法,分步推进。

  一是制定《通知书》,将“宣传资料和低保复核工作要求”以《通知书》的形式宣传到每一个低保人员手中,并将低保对象签字确认的《通知书》回收联回收存档。《通知书》明确要求全乡低保对象要对照低保新政策全面自查,自查后自认符合低保政策的.在规定时间(20xx年5月22日)内向村委会提交复核申请及相关证明资料,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复核申请及证明资料或提交的资料不齐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二是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将专项整治活动各个阶段的情况分村在重点区域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严格按照低保办理程序,对进入复核的低保对象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村级民主评议、乡村组三级公示等程序。

  三、存在问题

  部分低保对象家庭已外出务工或已迁出,不能及时了解低保新政策以及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精神。同时,在应对低保对象信访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上还考虑得不够周全,导致个别低保对象信访。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乡将严格按照全县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要求,结合我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继续加强政策宣传,按照预定的步骤,做到程序不减,建立健全社会救助长效制度,推动社会救助规范、透明、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进一步加强突发应急事件处置力度,确保全乡的和谐稳定局面。

  社会救助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10

  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是新时期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石。近年来镇党委、政府和民政部门高度重视,十分关注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现就我镇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管理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我镇生活无着落人员现状

  从各村(居委会)摸排情况看,xx、孙店、郭营三个集镇是流浪乞讨人员的主要乞讨场所,通过摸排,共摸排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1人,是外地人员,来我镇时间不长,靠沿街要菜,自己捡破烂及周围好心人施舍为主,无固定住所,对社会的稳定不会造成危害。也曾将其送到镇社会救助机构实施过救助。

  二、 主要做法

  (一)认真落实《xx省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办法》及《实施意见》;

  (二)建立镇、村(居委会)及社会共管机制,形成镇村信息网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登记,及时报告;

  (三)建立完善流浪乞讨人员《个人基本档案》;

  (四)积极做好外地流浪乞讨人员的劝返工作,加强对外地流浪乞讨人员的安全防护;

  (五)认真做好和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依法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六)坚持与派出所联合排查制度对因家庭矛盾造成流浪乞讨人员,努力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劝其返乡。不能劝其返乡的,要加强社会救助管理。因精神疾病、痴呆傻等生活不能自理的流浪乞讨人员,在做好安全防护的同时,要履行安全检查制度,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通过共同努力,无一起因流浪乞讨人员而引发案件发生。

  在上级民政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虽然我镇生活无着落人较少,无群讨群要、恶讨恶要流浪乞讨现象,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相当的差距,还存在诸多需要改进完善的地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是一项既复杂又长期的工作,力争通过镇、村(居委会)及社会多方共同努力,把我镇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做好做细做扎实。

  社会救助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11

  根据x民救助〔20xx〕19号文件精神,我乡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开展了“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如下报告。

  一、领导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根据文件精神,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结合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该项工作。首先,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组,由党委书记梅聪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蔡静同志及纪委书记李杰同志任副组长,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组。乡督察组随时督查,对走过场,怕得罪人,工作不务实的将严格追责,确保该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工作目标

  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目前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推进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工作的重点

  1.我乡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漏报”问题,推行了“阳光低保”。从20xx年1月至5月对全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村为单位逐户逐人排查,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坚决纠正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做法。

  2、设置监督机构,对不按规定评选,绚私舞弊者坚决查处,设置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对来电、来访、来信认真办理,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3通过不断的加强动态管理,解决好该享受的必须享受,不该享受的坚决不能享受这一问题。

  四、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为期5个月的清理,排查工作,目前我乡拟将取消农村低保6户6人、对该救助而未救助的5户6人进行增补。拟将取消城镇低保2户2人。(见附表名单)

  五、继续扎实开展该项活动

  我乡将坚持不懈长期深入开展该项活动,做到全面,彻底,工作上不留死角,不摆问题,力求做到公平、公正,真正实现“阳光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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