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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经秩序自查报告

时间:2022-11-16 09:31:46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地方财经秩序自查报告范文(精选6篇)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避免篇幅过长。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地方财经秩序自查报告范文(精选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地方财经秩序自查报告范文(精选6篇)

地方财经秩序自查报告范文(精选6篇)1

  根据省市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发动情况

  (一)认真学习,领会精神。3月4日,局党组书记、局长栗树军组织全体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收听收看了省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视频会;会后组织全体参会人员全文学习了省财政厅《河北省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冀财预【20xx】7号)、市财政局《邯郸市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邯财预【20xx】7号),特别是赵新海厅长讲话精神,要求全体财政干部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认真对照有关要求,坚决把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迅速行动、扎实工作,切实把专项整治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分解任务,扎实推进。在向区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省厅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视频会议精神后,3月7日召开我局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安排部署会,对专项行动的聚焦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政府过紧日子、基层“三保”保障、规范国库管理、加强资产管理、防范债务风险等六项重点任务进行分解落实。会上宣布成立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预算科、国库科、综合科、社保科、债务科、国资科、资产科、编审中心、非税局综合科、非税局征管科、非税局稽查科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

  (三)统筹协调,全区行动。经区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3月14日我区在区财政局四楼会议室召开了,永年区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区直各单位、各乡镇主管副职和财务科长,财政局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科室的科长参加这次会议。会上印发了《永年区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局党组书记、局长栗树军同志做了重要讲话,要求各乡镇、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本地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尽快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开晨自查、核查,绝不能不走过场,自查不能问题“零报告”,做到覆盖全、底数清、情况明、问题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一)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方面。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开设了永年区政府“减税降费”专栏,公布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各项收费政策依据、标准,设立减税降费政策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主动接受广大企业和社会群众的监督举报,进一步健全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管理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确保清单之外无收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截止3月20日,共计84个单位(含17个乡镇)上报自查报告,经对已上报自查报告涉及“落实减税降费”的5个方面进行全面复查,各单位没有报告存在问题。

  (二)政府过紧日子方面。截止3月20日,共计85个单位(含17个乡镇)上报自查报告,经对已上报自查报告涉及“政府过紧日子”方面进行初步复查,发现1个问题:永年区党史研究办公室杨总飞报销20xx.1-20xx.11期间差旅费时扩大开支范围973.5元。

  (三)基层“三保”保障方面。截止3月21日,共计87个单位(含17个乡镇)上报自查报告,经对已上报自查报告涉及“基层‘三保’保障”方面进行全面复查,未发现各单位有年初预算未足额安排“三保”支出的;执行中优先拨付“三保”支出资金的;未发现拖欠财政供养人员特别是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未发现“三保”政策违规提标扩面的;未发现其他违反“三保”保障政策的行为。

  (四)规范国库管理方面。截止3月22日,共计87个单位(含17个乡镇)上报自查报告,经对已上报自查报告涉及“规范国库管理”方面进行全面复查,未发现各单位有虚列支出的;延压坐支收入的;未发现违规发生暂付款的;未发现违规出借库款及财政专户资金的;未发现收支分类科目混用的;未发现违规设立银行账户、财政专户、共管账户的;未发现违规将国库资金调入财政专户的;未发现违规使用过渡户调节收支的;未发现违规要求代理银行延期清算并长期垫付资金的;未发现通过不合理条件限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内外资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未发现其他违反国库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

  (五)加强资产管理方面。截止3月20日,共计88个单位(含17个乡镇)上报自查报告,经对各单位上报的自查报告分析发现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区商务局在20xx年9月购置的执法记录仪2个、文件柜2个、显示器1个、办公椅1把、碎纸机1个,共计3905元,未及时登记固定资产;二是区人社局20xx年压力泵2台,共计14000元,20xx年购置的A3打印机、疫情防控人脸测温设备,共计11700元,只列支出账目,未列入“固定资产”科目进行管理核算。

  (六)防范债务风险方面。截止3月20日,共计12个单位上报自查报告,经对已上报自查报告涉及“防范债务风险”方面进行全面复查,未发现各单位存在新增隐性债务风险;不存在违规少报漏报隐性债务及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不实的情况;不存在专项债券资金闲置浪费以及违规用于经常性支出、楼堂馆所、形象工程等中央明令禁止的支出项目。其他债务管理方面未发现违规违法行为。

  (七)关于开展整治防范中介机构违规提取扶持新型农村经营主体项目费用情况

  一是中央资金情况。

  1、20xx年中央财政资金情况。20xx年共收到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中央资金共计760万元,分别是: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160万元、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项目600万元、产业兴村强镇项目1000万元、产业化联合体项目40万元。

  2、20xx年中央财政资产情况。20xx年共收到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中央资金共计178.7万元,分别是:扶持家庭农场项目30万元、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30万元,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项目23.7万元、产业联合体项目70万元、奶牛家庭牧场项目25万元。

  3、20xx年中央财政资金情况。20xx年支持家庭农场项目资金70万元,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项目50万元。

  二是省级资金情况。

  1、20xx年省级财政资金情况。20xx年收到省级资金260万元,分别是: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160万元、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带动项目100万元。

  2、20xx年省级财政资金情况。20xx年收到省级资金325万元,分别是:特色农业精品示范基地项目35万元、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290万元。

  3、20xx年省级财政资金情况。20xx年共收到省级资金564万元,分别是: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179万元,特色农业精品示范基地项目35万元,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带动项目350万元。

  三是20xx年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市县财政资金50万元。

  四是20xx年我区没有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资金。

  五是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工作情况。20xx-20xx年以来,对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首先对全区范围内符合此类项目资金的主体遴选,根据其经营规模、产生的效益、辐射带动等方面因素进行遴选,然后由永年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申报,不存在由中介机构代理申报、将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违规提取相关财政涉农资金等现象发生。确保财政涉农资金安全精准有效使用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享受国家强农惠农政策。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区财政部门将对区直各部门(单位)和各乡镇专项行动进行督促指导。区财政局分领域工作小组对区直各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自查自纠情况开展全面复查,重点复查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复查情况,全面梳理本领域财政管理管理存在的问题、成因,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5月6日前形成复查报告,连同复查工作台账一并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方财经秩序自查报告范文(精选6篇)2

  为了严肃财经纪律,确保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从严从快治理“小金库”。根据永财发[20xx]106号《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我局在全系统扎实开展了“小金库”自查自纠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我局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把治理“小金库”作为当前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廉政作风建设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除了组织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外,对局属各单位所有财务人员进行了集中宣传教育,全面贯彻会议精神,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工作重点,增强治理工作的主动性,确保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保障治理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成立“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李涛任组长,副局长仇公社任副组长,局财务股长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同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制度,实行了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主管同志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制度。并在单位显要位置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反映和社会监督。

  三、突出重点,严格清查

  根据文件规定和要求,围绕预算、资产、财务、政府采购、会计工作的关键节点和薄弱环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针对20xx年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以及设立“小金库”的有关问题进行重点治理。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要求,我局深入开展自查活动,对20xx年1月1日以来的所有经济业务收入、支出及各类帐户、票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重点突出对“三公”经费的监督检查,通过自查,局机关和局属8个单位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没有发现一例违规违纪问题发生,自查结果已在全系统职工会上进行了通报,并将自查结果上报县财政局。

  四、严肃纪律,完善制度

  虽然我局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自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政、审计、财务管理,确保了各项收入应收尽收,确保了资金合理安全使用。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制度约束,规范审批程序,促进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我局决定在前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相关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力争做到治理工作不留死角,从源头上斩断私设“小金库”的“资金链”,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

地方财经秩序自查报告范文(精选6篇)3

  按照武邑县纪委、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在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中开展“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县文体广新局认真对机关和下属单位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不存在私设“小金库”问题.经过对机关单位账目的检查,并未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私设“小金库”的现象。

  二、不存在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的现象。本单位严格遵守《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不存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现象。

  三、不存在乱收费现象。通过检查,并未发现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一系列乱收费的执法行为。

  四、不存在违规报销发票问题。通过检查,不存在使用非正规票据报销,虚开发票,虚假的发票报销等违规报销问题。

  下一步工作措施:为防微杜渐,不出现问题,将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源头控制,逐步探索防止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地方财经秩序自查报告范文(精选6篇)4

  按照都江堰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要求,围绕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政府过紧日子、加强基层“三保”保障、规范国库管理、加强资产管理、防范债务风险等六项重点任务,开展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范国库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收入方面,本单位不存在提前征收税费、多征收税费、少退或不及时退还税费、异地引税、借款缴纳税费等“五类虚增”的`情况。二是支出方面,不存在财政局决算表(包括正式上报的简表和公开报表)与财政总预算会计账务支出数据不一致的情况。

  二、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本单位20xx年至20xx年3月之间未发生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违规问题,不存在拖欠社会保险缴费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减免、缓缴社会保险费,违规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待遇,冒领、骗取、套取社保基金等情况。

  (一)不及时将税务部门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划入社保财政专户,不及时足额将上级财政对社保基金的补助拨入社保财政专户,未足额安排和及时拨付本级财政应配套资金等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

  (二)未足额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缴费预算,拖欠社会保险缴费等情况。

  本单位不存在拖欠社会保险缴费的情况。

  (三)不按计划清缴被征地农民欠费等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

  (四)各项社保基金之间相互挤占,挪用社保基金支付不属于基金支付范围的项目,违规将社保基金从财政专户调入国库,平衡一般公共预算等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

  (五)不按规定分险种单独记账、单独核算社保基金,不按规定核对社保基金账务,账实、账表不符,违规扩大社保财政专户核算范围,不按规定流程拨付社保基金等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

  (六)违规减免、缓缴社会保险费,违规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待遇,冒领、骗取、套取社保基金等情况。

  本单位不存在此类违规行为。

  (七)审计、巡视、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

  三、基层“三保”保障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本单位不存在未严格落实“三保”主体责任,未加强“三保”保障组织领导,未建立健全“三保”全流程管控制度机制,未严格落实中央、省、成都市关于“三保”支出各项管理要求等问题。

  二是本单位不存在年初预算未优先足额安排“三保”支出,执行中未及时足额补足“三保”预算缺口,未严格落实工资、基本民生专户管理要求,违规挪用“三保”库款资金,拖欠供养人员特别是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等问题。

  三是本单位不存在未严格落实中央、省、成都市规定的“三保”支出保障范围和标准,违规出台津贴补贴政策,“三保”政策违规提标扩面等问题。

  四是本单位不存在未对镇(街道)落实帮扶指导监督责任等问题。

  四、政府过紧日子专项整治行动

  本单位不存在违规兴建楼堂馆所,超出财政承受能力新出台政策、新上项目;铺张浪费举办会议、培训、论坛、庆典等公务活动,超标准、超范围列支费用违规使用“三公”经费;挪用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违规发放加班补贴和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未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三项清理”制度等五类情况。不涉及不兑现符合国家政策的招商引资承诺,安排区域性补贴造成市场割裂、重复投资建设等问题。

地方财经秩序自查报告范文(精选6篇)5

  XXX严格按照《XX市财政局 XX市纪委机关 XX市审计局关于印发<严肃财经纪律及财务管理风险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XX财政监〔20xx〕XX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十二个重点领域方面开展自查。现将我单位自查报告如下:

  一、预算管理方面

  一是预算编制准确。严格结合市财政局预算编制明确范围、标准、人员和公用预算按照定员定额标准编制本部门预算,编制结转资金与上年部门决算数据衔接。每年度预算结合下年度计划开展活动,按照“二上二下”时间节点,履行集体决策程序。

  二是预算执行规范。本单位不存在非税收入,按时缴纳银行利息至国库指定账号,不存在无预算、超预算、超标准、超范围列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情况、不存在违规发放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问题。

  三是结转资金符合政策规定。

  二、支付管理方面

  每年年底制定下年度预算编制用款情况,加强用款计划管理,严格资金支付,并安排单位财务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四川省政府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数字证书。

  三、货币资金管理方面

  严格库存现金管理,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标准,建立大额现金提取审批制度。安排财务人员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盘点库存现金,于每月底结合银行月对账单明细逐笔核对银行存款收支明细信息。不存在违反规定私设“小金库”情况、不存在违规将预算单位账户中的财政拨款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情况、不存在采取购买理财产品方式存放资金情况。

  四、会计管理方面

  单独配备会计岗、出纳岗,严格按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内控制度并执行。按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设置会计科目,依法依规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坚持定期对账制度,做到账证、账账、账表和账实相符;按规定保管和使用财务印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五、内控管理方面

  成立单位内控领导小组,加强业务层面内控建设。建立“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要求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和定期轮岗。积极开展自我评价监督,建立内控报告制度、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和内部监督机制,结合财政局内部控制工作要求,开展本单位内控和自我评价工作。

  六、政府采购管理方面

  在政府采购上,严格按照法定采购方式和程序实施采购,进行计划备案,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存在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情况。

  七、资产管理方面

  定期清理盘点资产、确保账实相符。采取数字化动态管理,按照固定资产的标准、分类及时录入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八、账户管理方面

  账户开设规范,账户使用中严格按照批准的核算范围使用账户,不存在账户之间无正当理由相互划转资金情况。

  九、往来款项管理方面

  定期清理单位往来款项,建立清理台账,针对往来款项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加强借款管理。办理借垫款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签订借款申请书。

  十、票据管理方面

  单位票据管理制度健全,开设XXX财政电子票据uk账户,申领、使用符合票据管理要求。票据保管合理,建立票据台账,使用保险柜保管方式,做好票据的保管和序时登记工作。不存在擅自印制财政票据,转借、串用、代开财政票据,伪造、变造、买卖、擅自销毁财政票据,伪造、使用伪造的财政票据监(印)制章情况。

  十一、决算管理方面

  按部门决算编制要求,将单位所有收支和结余结转情况进行全面反映,决算报表相关数据与单位会计账簿数据和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一致、与上一年度数据衔接一致。决算报送及时,上报的决算报表数据准确、手续完备。

  十二、存量资金清理方面

  及时全面清理年度单位账户存量资金,应缴的存量资金按规定已缴回财政。针对我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上的所有实有资金和其他账户上属于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金结余将于20xx年1月15日前全部缴回财政。

地方财经秩序自查报告范文(精选6篇)6

  收到《关于对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开展巡查工作情况的反馈意见》后,市金融办就巡查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专题研究,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20xx年伊始,市金融办将自觉接受统管派驻机构的监督检查作为巡查意见整改的重要措施落实。一是及时邀请市纪委派驻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和重要活动,调研和查阅有关资料。今年来,我办共召开党组会议3次、主任办公会议1次、工作会议3次,全部邀请市纪委派驻组派员参加。二是加强与市纪委派驻机构的沟通协调,做好市纪委监察局统管派驻机构定点定时办公协调服务工作。加强了公文运转管理,对上级和外单位来文、单位内部公文全部主动交纪检派驻组阅文,主动接受监督,提高权利运行透明度。三是自觉接受对我办“三重一大”事项的全程参与和全方位监督。2月27日,召开了通过竞争选拔机制确定市级大型融资性担保公司组建主体的招投标会议,邀请了张梦琳书记全程监督。四是建立并及时更新中层以上干部和重点业务科室廉政档案,根据要求,市金融办对副科级以上干部全部建立了廉政档案,并上报市市纪检派驻组,保持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常态化。五是以规范权力运行和防止利益冲突为重点,围绕制度建设认真开展廉洁性评估。今年来,对出台的《资金互助专业合作社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报市政府法制办和市纪检派驻组评估,有效防范制度方面的廉政风险。

  二、严格落实有关财务制度

  对照巡查意见,市金融办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一是加强大额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大额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今年来3000元以上支出均通过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5000元以上支出均通过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二是认真落实《东营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按经费报销程序、发票报销要求及经费结算方式开支。对市内1000元以上的支出全部采用支票结算,杜绝现金支出;对较大支出的发票要求必须附明细表,并由财务人员对其进行审核,不合规的不予报销。三是坚持把财务、后勤等规定纳入经常性监督检查内容,重点对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严格按照上级公务接待规定,对外地来我市考察的单位费用由其自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按照市纪委公车管理规定,要求驾驶员非工作日及八小时以外将公车停放在指定地点,钥匙交综合科封存,杜绝车轮上的腐败。

  三、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的实效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加强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完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一是认真贯彻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目前,我办正在拟定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待内部征求意见后印发。二是坚持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根据上级要求,对干部编制情况、干部在企业兼职等情况进行了摸底清理。三是加强作风建设。把开展为民服务提标提效专项行动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通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找、纠正领导干部存在的“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为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四是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在门户网站开辟教育实践活动专栏,制定了《市金融办理论学习计划》,订购了《党史国史》、《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论群众路线》等学习用书,印发有关学习资料,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个人自学、集体研讨等方式进行学习,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廉政意识。

  四、进一步修订完善有关规章制度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构建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增强部门的执行力。一是完善工作机制。重新修订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等效能管理制度,完善了财务、考勤、请销假、会议等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梳理优化各项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实现服务优质提效。二是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按照制度规定,金融办全体干部职工戴证上岗,设置了去向牌,做到文明服务,进一步缩短办事时限。购置了指纹考勤机,用机制约束干部职工工作纪律。三是将审批服务事项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事项。将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申报、资金互助合作社试点工作备案、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变更申报、民间资本管理设立申报、投资(咨询)类公司备案五项服务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

  五、进一步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

  市金融办注重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学习外地好的经验做法。一是制定20xx年培训计划,加强对在职人员的培训。按照组织部要求,通过招投标机制选定5月、10月分别在东北财经大学、四川大学分别举办地方金融监管和金融改革创新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金融工作能力。二是鼓励工作人员报考金融类学历继续教育和职称、资格考试。目前,一人参加金融研究生在职学习,4人通过了银行业从业资格考试,2人通过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1人通过了保险从业资格考试。

  以上是我办针对巡视组提出的意见进行的阶段性整改工作。我办将继续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及时汇报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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