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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时间:2020-12-28 17:37:59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局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局办公用房自查报告一:

局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精神,按照中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办公用房清理督查的通知》(印党办发电〔2014〕20号)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及时行动,对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经自查,我局机关办公用房符合文件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县编办核定:县统计局办公室6人,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20人,统计执法大队5人,普查中心3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7人,科级以下27人。

  (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县统计局办公用房系原老财政局办公楼,位于县城解放路72号,办公大楼共三层,办公室用房共8间,公共用房共7间(其中包括卫生间、会议室、微机室、档案室、储物室等)。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自上次开展清理工作以来,我局一直不存在新建楼堂馆所、改扩建楼堂馆所情况;不存在办公用房的购建、租赁、转让等活动;不存在领导干部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也不存在领导干部在不同部门同时任职多处占用办公室用房情况。

  三、自查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县统计局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安排专人负责办公,处理有关事务。

  (二)积极开展登记自查活动。我局对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登记,填报了《印江自治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占有和使用基本情况表》、《印江自治县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表》《印江自治县领导干部已腾退办公用房情况统计表》,并将登记情况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公示,登记自查面达到100%。

  (三)建立完善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科学编制规划,细化预算约束。认真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 “三定”规定,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严格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调配、登记相关制度,加强经常性督查检查,从根本上杜绝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现象的发生。

  局办公用房自查报告二:

  一、办公用房现状

  罗平县商务局办公用房系借用原外资办综合办公楼,位于罗平县文笔路西段,于2000年5月1日开工,2001年1月25日竣工,总建筑面积2047㎡(办公用房456.4㎡),建筑结构为砖混,共计六层,其中,1-4层为商业及接待用房,5-6层办公用房。由于系借用,所以商务局并无相关产权。

  二、项目审批情况

  1、外资办综合办公楼项目于2000年2月28日获罗平县人民政府计划委员会审批,审批文号为罗政计投〔2000〕10号,批准面积为1485.52㎡,总投资133万元。后经设计请示报告,计划委又追加建筑面积693.04㎡,追加投资32万元。

  2、审批手续:于2000年1月27日立项,经罗平建筑设计室设计规划,陆良县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初设,土地局批准,于2000年3月8日通过环保局环评,2000年4月1日招投标、2000年4月28日获罗平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施工许可批准。

  三、人员编制

  1、商务局经批准的总编制数15名,其中公务员13名,事业编制0名,工勤人员2名。

  2、职级5名,其中领导职务3名,非领导职务2名。

  四、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1、商务局现借用外资办办公楼人均使用建筑面积7㎡。

  2、按职级分:正科级人均使用面积9㎡,副科级人均使用面积9㎡,科员及工勤人员人均使用面积6㎡。

  五、整改措施

  我局办公用房系借用,并无产权。目前,我局实际办公场所人均面积仅有7㎡。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对办公用房进行清理。

  局办公用房自查报告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精神,按照中共开江县委办公室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县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意见(开委办发[2014]2号)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及时行动,对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经自查,我局机关办公用房符合文件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1.县编办核定:交通运输局机17人、开江县交通战备办公室3人、开江县交通规划勘测设计所10人、开江县地方海事处6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12人,科级以下24人。

  2.企业性质:开江众望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人员6人。

  (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县交运局办公用房系借用原县稽征所办公楼,位于开江县城普大道老年公寓旁,建筑面积747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304.95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443.05平方米(含会议室121.28平方米,档案室42.14平方米,驾驶员休息室10.31平方米,走廊、楼梯、阳台、卫生间等269.32平方米)。由于资产(该资产权属达州市交通运输局)系借用,所以我局并无产权。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我局不存在新建楼堂馆所、改扩建楼堂馆所情况;不存在办公用房的购建、租赁、转让等活动;也不存在领导干部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自查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阮德章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古雪云任副组长,办公室雷挺、胡永红、徐丽、黄子均为成员的交运局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积极开展登记自查活动。我局对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登记,填报《开江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基本情况表》、《开江县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表》,并将登记情况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公示,登记自查面达到100%。

  (三)建立完善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科学编制规划,细化预算约束。认真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 “三定”规定,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严格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调配、登记相关制度,加强经常性督查检查,从根本上杜绝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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