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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靖县出台《血液透析病人医疗帮扶生活救助暂行办法》

时间:2021-02-06 17:04:12 政策法规 我要投稿

2017保靖县出台《血液透析病人医疗帮扶生活救助暂行办法》

  18日,湖南省保靖县医疗扶贫又添新举措,《保靖县血液透析病人医疗帮扶生活救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从医疗费用报销、租房保障和交通补助等方面对血液透析病人进行医疗帮扶和生活救助。

  医疗费用报销方面:从2017年1月1日起,户籍在保靖县的城乡血液透析病人在本县县级医疗机构治疗的,参照常规住院政策性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对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政策范围外费用由救治医疗机构减免10%。

  租房保障方面:因透析治疗需要进城租房的患者,由县房产局提供保障住房,租金按规定收取。由县民政局每人每年给予2500元临时救助。

  交通补助方面:不需要进城租房的患者,因每周2-3次乡村至县城往返带来的'经济负担,根据患者户籍所在地,分为农村和城区(指县城规划区以内),农村患者每人每年按照2500元和城区患者每人每年1000元由民政局给予临时救助。

  《办法》还对费用报销和救助程序进行了细化和简化。

  血液透析是终末期肾病(俗称尿毒症)患者延续和维持生命的根本手段。据统计,保靖县新农合血液透析病人达200余人。此项政策出台,可以降低血液透析患者的医疗费用,解决租房、交通等方面的困难,预计每年可以减轻患者负担8千至1.2万元。

  《办法》由保靖县卫计局依据《保靖县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意见》和《保靖县精准脱贫“十项工程”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制订,县委办、政府办印发公布。

  目前,保靖县已出台实施《保靖县精准脱贫医疗救助帮扶工程实施办法(暂行)》《保靖县农村重特大疾病、特殊慢性病门诊患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暂行)》和《保靖县血液透析病人医疗帮扶生活救助暂行办法》等文件,构建出多层次、多维度的健康防护网,有效地防止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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