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关于上海营改增实施细则

时间:2017-11-24 编辑:应德‍ 手机版

  市国家税务局日前发布通知,通知明确:5月1日起正式执行“营改增”,个人出售二手房,统一将征收营业税改为增值税。

  通知说,此次改征对个人纳税人出售住房所涉及的税务交易流程没有变化。个人出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政策延续原营业税相关政策,其中计税金额应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税销售额=计税金额÷(1+5%)。出售的住房在今年5月1日后申报纳税的,按增值税计算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税费计算举例]

  ●个人出售不满二年的住房

  小张于2015年4月以300万元购入80平方米的住房,2016年4月小张签订合同,以500万元的价格出售此房。

  原营业税计税方法

  2016年4月30日前申报纳税,全额征收营业税,纳税应营业税:500×5%=25万

  改征增值税后计税方法

  2016年5月1日后申报纳税,全额征收增值税,应缴增值税:500÷(1+5%)×5%=23.8095万元

  ●个人出售满二年的非普通住房

  小张于2013年4月以300万元购入80平方住房,2016年4月小张签订合同,以500万元价格出售此房。

  原营业税计税方法

  4月30日前申报纳税,差额征收营业税,应缴营业税:(500-300)×5%=10万

  改征增值税后计税方法

  5月1日后申报纳税,差额征收增值税,应缴增值税:(500-300)÷(1+5%)×5%=9.5238万元

  ●个人出售满二年的普通住房

  原营业税计税方法:免征营业税

  改征增值税后计税方法: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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