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财政部:支持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建设自主品牌

时间:2022-08-02 17:28:23 政策法规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财政部:支持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建设自主品牌

  财政部日前修改并印发的《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提出,特色产业资金将支持中小企业建设自主品牌。

  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是指根据相关意见,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专门用于支持地方特色产业集群(含聚集区)内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技术进步、节能减排、协作配套、品牌建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的资金。

  除了支持中小企业建设自主品牌,该资金还将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鼓励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加强中小企业与骨干企业专业化协作;推动中小企业产业升级和延伸;改善中小企业服务环境;支持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各地开展有利于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的其他试点项目。

  根据办法,特色产业资金采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资本金投入三种支持方式。特色产业资金无偿资助的额度,每个项目不超过300万元。特色产业资金贷款贴息的额度,根据项目贷款额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每个项目的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年贴息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贴息额度不超过300万元。特色产业资金资本金投入的额度,不超过引导基金总规模的30%。

  本办法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同时废止。

http://www.cnrencai.com/

【财政部:支持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建设自主品牌】相关文章:

云南机场枢纽建设品牌口号12-30

国家对自主创业大学生的优惠政策支持09-26

发展特色产业调研报告01-24

国家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相关政策有哪些07-06

财政部门绩效自评报告09-11

优势特色产业项目重点绩效评价报告12-22

感谢支持的话语11-05

感谢支持的话语11-24

(必备)优势特色产业项目重点绩效评价报告07-24

感恩顾客支持文案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