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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无理由退货将出台详细规定

时间:2022-08-02 20:24:17 政策法规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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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无理由退货将出台详细规定

  导语:1月9日,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副局长黄建华透露,针对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引起的一些争议,该局2015年将出台一个指引性文件,哪些商品能退,哪些商品不能退,将做出具体规定。

  【记者调查】

  “7天无理由退货”遇尴尬

  为逃避退货,网店花招不少

  “7天无理由退货”来自新消法的第二十五条规定。其中明确,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但看起来很牛的“后悔权”,行使起来限制却不少:首先,四种商品除外,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其次,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第三,就是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还有最重要的一点,行使后悔权必须在“7天”内。

  “除了四种规定的商品,其他的商品中,什么样的商品性质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怎样算作‘商品完好’,新消法都没有做出具体说明。这样一来,处理实际网购纠纷就会比较困难。”消协人员表示。

  案例1:

  网购平台自行规定

  促销产品不参加“无理由退货”

  市民何女士在“双11”前的预售活动中,下单了一款米黄色女士羽绒服,商品到手后发现衣服的色差很大,想要退货,网店客服人员却提出,这款预售商品不参加7天无理由退货。

  【工商说法】“确实不是所有商品都可以享受7天后悔权,但是,哪些商品不能退,网店商家也无法自行规定。”市消协投诉部主任周林解释,虽然网站注明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但根据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属性,又不在四种商品之内的,依旧可以享受“7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

  案例2:

  误解“退后商品应当完好”

  只要拆开包装就是“不完好”

  上个月,爱玩游戏的市民贾先生网购了一个品牌耳机。使用两天后,贾先生发现耳机的音质出现问题。当他想退货时,网店客服却提出,耳机已被贾先生拆开包装并使用过,就算作“不完好”,并不能退货。

  【工商说法】“例如内衣裤、食品等,如果拆开包装、使用过,肯定是不能退货。但是例如外套衣物、电子产品等,只要保证商品完好性的情况下,依然可以使用‘7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周林提醒,电子产品拆开后是否构成“商品不完好”目前存在争议。但如果是由于商品质量问题要退货,即使是拆开包装、使用过,也可以退货,适用产品的三包规定。

  案例3:

  消费者同意不退货?

  一个“嗯”字可能成拒退证据

  市民小邱在网购一副眼镜框架前,与网店客服进行咨询,在聊天过程客服曾表示,这款商品不接受退货,而小邱也没注意就答复了一个“嗯”。商品到手后,小邱不满意眼镜框架想退货,客服却拒绝了。

  【工商说法】“四种规定商品之外的其他商品,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才能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不是只要消费者确认就行的,还得看商品性质。”周林表示,新消法中的这条规定,是必须符合两个要求。需要提醒的是,消费者在网购时不要在聊天记录中,轻易同意商家要求,以防商家以此拒绝履行职责。

  案例4:

  拿到商品已过了7天

  “签收”时间早于收货时间

  市民王女士网购后,迟迟没有接到快递员的送货电话,直到半个月后去传达室时才发现包裹已经到了一周,早就过了“7天”时限了。

  【工商说法】“消费者应该及时查询快递情况,如发现显示‘已签收’时还未收到包裹,则要和快递员及时联系。”周林支招,如果因此而不能退货,就可以与快递公司进行沟通,要求对方将收货时间修改为实际时间,并以此凭证再和商家沟通,进行退货。

  【网购新规】

  3月15日出台

  “7天无理由退货”将有详细规定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表示,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新的网购监管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将于3月15日出台。

  对于广大网购消费者最关心的“7天无理由退货”,到底哪些商品能退,哪些商品不能退?在商家和消费者之间一直有很大争议。即将出台的新办法,将对此作出详细规定,对拖延、无理由拒绝进行类型化,以负面清单的方式明确了具体的执行标准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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