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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0万建筑业农民工将纳入工伤保险 政策解读

时间:2018-01-21 10:28:35 政策法规 我要投稿

3600万建筑业农民工将纳入工伤保险 政策解读

  记者5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了解到,根据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国3600万建筑业农民工将被纳入工伤保险。

3600万建筑业农民工将纳入工伤保险 政策解读

  意见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对企业固定职工要按用人单位方式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用工特别是农民工,可以按建设项目方式参保,并可在各项社保中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

  这份意见是由人社部会同住建部、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制定的。意见同时确定,对未提交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证明、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的项目,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说,建筑业目前从业人员近4500万人,其中3600万人是农民工。建筑业工伤风险高,工伤保险待遇落实难的问题突出,工伤维权已成为该领域从业人员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之一。

  意见明确了工伤保险费计缴方式,确保了缴费资金来源:以项目为单位参保的,可按工程总造价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建设单位要在工程概算中将工伤保险费单独列支,作为不可竞争费参与竞标,并在开工前由施工总承包企业一次性代缴。

  为避免项目竣工后才完成工伤认定鉴定的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不落实的问题,意见规定,对在参保项目施工期间发生工伤、项目竣工时尚未完成工伤认定鉴定的,均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意见还补充完善了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条件:未参保的建设项目,其职工发生工伤的,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同时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如上述单位不支付,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并依法向上述单位追偿。

  背景

  为什么没为建筑业工人织起“防护网”?

  近期,全国多地建筑业工伤事故频发,建筑工人工伤维权难问题引发关注。记者采访了解到,工伤维权难的主要原因是,保险覆盖率低、工伤认定难。一位被采访的建筑工人问,我们的保险应该由谁上?建筑业工人啥时才能走出“一失万无”绝境?

  参保比例不到1/4

  2014年12月29日清晨,北京清华附中一处建筑工地发生脚手架坍塌事故,10人死亡,4人受伤;12月28日,安徽蚌一住宅项目施工现场发生塔吊在顶升过程中倾覆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12月19日,河南省光山县幸福花园小区工程发生一起模板支架坍塌事故,造成5人死亡、9人受伤。经记者简单统计,仅去年12月全国公开报道的在建工程坍塌事故就有7起以上。

  长期以来,建筑业虽然是工伤事故的“多发区”,但却是工伤保险等保障制度的“薄弱区”。不久前,全国政协就建筑工人工伤维权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中了解到,由于建筑业生产经营特点和用工方式的特殊性,建筑工人的权益特别是工伤后的权益容易受到侵犯,工伤维权问题较为突出,其主要表现之一是工伤保险参保率低。据初步统计,全国4000多万建筑业从业人员参保比例不到1/4。

  来自安徽界首市的邹河海干了十几年的建筑包工头,他手下的农民工在安徽、上海、浙江等各个地方都干过各种工程。他说,对于工伤保险,他和工人们根本不敢主动提要求,当然也没人主动给他们买过。“2014年夏天我在山东一个工地干活,老板倒是给办了保险,不过是20人只办了2个人,老板说,出了事可以轮着用。”邹河海说,“其实,我们工人要求很低,只要工资不拖欠就好了,工伤保险,现在还真是不敢想。”

  而在发生工伤事故后,由于保险的缺失,“私了”也便成了普遍通行的处理方式。邹河海告诉记者,2014年8月,他舅舅的孩子在工地高层作业掉了下来,被钢筋穿腿。工程老板赔了8000元,介绍人赔了2000元,事情就算过去了。“至于工伤保险赔偿,买都没买,哪来赔偿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