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法师爱情语录

  1. 花繁柳密处拨得开,方见手段;风狂雨骤时立得定,才是脚跟。

  2. 人当变故之来,只宜静守,不宜躁动。即使万无解救,而志正守确,虽事不可为,而心终可白。否则必致身败,而名亦不保,非所以处变之道。

  3. 毋以小嫌疏至戚,毋以新怨忘旧恩。

  4. 群居守口,独坐防心。

  5. 盛喜中勿许人物,盛怒中勿答人书。

  6. 喜时之言多失信,怒时之言多失体。

  7. 心思要缜密,不可琐屑;操守要严明,不可激烈。

  8. 聪明者戒太察,刚强者戒太暴。

  9. 以情恕人,以理律己。

  10. 以恕己之心恕人,则全交;以责人之心责己,则寡过。

  11. 识不多则多虑,威不足则多怒,信不足则多言。

  12. 缓字可以免悔,退字可以免祸。

  13. 处难处之事愈宜宽,处难处之人愈宜厚,处至急之事愈宜缓。

  14. 论人当节取其长,曲谅其短;做事必先审其害,后计其利。

  15. 凡一事而关人终身,纵确见实闻,不可着口;凡一语而伤我长厚,虽闲谈嬉戏,慎勿形言。

  16. 任难任之事,要有力而无气;处难处之人,要有知而无言。

  17. 恩怕先益后损,威怕先松后紧。

  18. 修己以清心为要,涉世以慎言为先。

  19. 有才而性缓定属大才,有智而气和斯为大智。

  20. 临事须替别人想,论人先将自己想。

  21. 不近人情,举足尽是危机;不体物情,一生俱成梦境。

  22. 善用威者不轻怒,善用恩者不妄施。

  23. 处逆境心须用开拓法,出顺境心须用收敛法。

  24. 谦,美德也,过谦者怀诈;默,懿行也,过默者藏奸。

  25. 缓事宜急干,敏则有功;急事宜缓办,忙则多错。

  26. 心志要苦,意趣要乐,气度要宏,言动要谨。

  27. 无事时戒一偷字,有事时戒一乱字。

  28. 大着肚皮容物,立定脚跟做人。

  29. 自家有好处,要掩藏几分,这是涵育以养深;别人不好处,要掩藏几分,这是浑厚以养大。

  30. 谦退是保身第一法,安详是处世第一法,涵容是待人第一法,恬淡是养心第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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