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读后感 合集15篇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家》读后感 ,欢迎阅读与收藏。

《家》读后感 1
读完整本书给我的感受很丰富。
首先是那个时代背景下的社会生活社会生态原来是这样的,其实这样的时代背景和我们以前读过的很类似,但是在同样的时代不同的地域,却有着很不一样的社会生态。
因为在川蜀地,思想上的浪潮还没能很深入影响到这些地方,所以当地接触到新思想往往是进度很慢的一个地方。
第二个,其实更多的`就是对于人物的这些感觉了。
嗯,其实都很老套。一些思维或者说是一些升华起来的内容,其实就是都是我们以前司空见惯的一些理论,我都能够很好的理解。
在开头我就说过,作为读者,这本小说给我带来的体验感很好,让人读起来就没有那么枯燥。
这种要冲破旧社会的牢笼,要去冲破这些时代的掣肘,大部分那个时代的小说情节都有所体现,比如路遥的《平凡的世界》都一直在说这个事情。
哪一个积极向上的小人物不都是在终其一生地冲破时代牢笼?
当然在合适的故事背景下,这样的人物都是值得歌颂和学习的,因为他们都会有值得我们去汲取的力量。
可是我们的一生实在太短,我们的目的真的不是要去追求别人眼里的不一般就能取悦自己,而找到最珍贵的自己的价值,已经实在是很不容易的事了。
也许我读书的境界还不够高,难免总是把作者的许多描述当作是刻意安排的故事情节,其实往往未必如此。
但是作为读者的我,还是十分感谢巴金先生塑造了这么生动的人物角色,能让人在当今这样的时代下,读到这么有力量的故事。
《家》读后感 2
当我看到巴金老先生的《家》的题目时,我便想起了我的家,想到了那个让我温暖幸福的家,于是很愉快的读起这本佳作。读过之后才发觉,《家》这部小说是巴金老先生为朋友而写的,我被它动人的情节深深感染了。
《家》这本书让我感到无奈的是有情人不能终成眷属,却因为迷信而分隔两地。书中的觉新代表那些逆来顺受的孝顺子弟,他不知道怎样去追求自己的幸福,虽然已经长大成人,却由着父母来为自己的婚姻大事做主。他爱的是他的梅表妹,但却要遵循父母的主张与另一个女人结婚,觉新的'心里虽然很不乐意,但却只是唯命是从,与自己心爱的人分开了,娶了那个父母指定的女人。而觉慧却是一个与觉新不同的人,他有自己的思想,不屈于封建的束缚,他积极参加学生会,参加游行,敢于反抗,敢于表现对现实社会的不满。即使他的爷爷不允许他外出,他也没有中断在学生会的工作,而是在家读书看报,了解当天的时事新闻,用另一种方式来反抗封建社会的统治,宣泄自己心中的不满。
觉新、觉民、觉慧这三个兄弟中要数觉慧的思想最为先进。他恨透了这个旧社会、旧体制,最终,他用离家出走来表明了他抵抗这个旧社会的决心。
这个社会是一直进步的,它不会因为什么而停止前进的脚步,我们要像觉民、觉慧那样对前途未来充满信心,永往直前。
《家》读后感 3
《家》,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生动地展示了青年一代的觉醒忽然封建势力的没落,是文学史上的里程碑。
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因此,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不由得他们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她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
小说中的另一个典型角色觉慧,觉新的弟弟,却有着与他哥哥完全不同的性格。小说典型地塑造了觉慧这个大胆幼稚的叛逆者的'人物形象。他积极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的反帝反封建活动,猛烈抨击封建家庭。在婚姻问题上,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和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大胆反抗。最后,他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家庭。
《家》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女子形象——梅、鸣凤和瑞珏。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际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小、无辜、善良的人们的迫害,强化了全书主旨。
只要心中还有梦,就能忍住多少痛。无论什么事情发生我们心中都要有梦。
只要心中还有爱,那就离快乐很近,离幸福不远了!
《家》读后感 4
有些事,我们总说我们能理解这种感受,真的是这样吗?即使能,又能理解多少呢。其实,我想说,只有亲身经历过,我们也许才可以理解那种感受。
在读《家》之后,由于所写的年代不是这个年代。虽然,读到伤心处是和书中人物一样伤心,读到开心时和书中人一起开心。但是感觉确实淡了很多。
在生活中,我想我们也是这样的。在听故事时,我们拥有相同的经历时,如果讲故事的人是讲悲伤的故事,我们更容易被感染,感觉自己又一遍的经历那些伤心的事。但是如果你讲的是开心的故事,自己有类似的经历时,那种甜蜜又会再次拥上心头。
在《家》这本书中,让我感触较深的.应该就是其中一位少爷和他家的丫头的恋情吧。其他的虽然可能更令人悲伤,但是读着却并未有多大的感触。反倒是这并不是让人很关注的恋情。
所以,在读这本书后,我更加的觉得换位思考的重要的。本来,我们很多时候是无法了解别人的感受的。更别说感同身受了。更多我们是觉得,出现这样的事,应该是怎么样的感受,以自己的主观感受去要求别人。但如果换位思考,虽不能准确的知道别人的情感设身处地的为别人思考,至少能比之前少很多。
我想这样更能避免很多的误会,而不是以自己的情感倾向来判断一些事情。在我自己家中,感觉母亲就很很喜欢用自己的标准也要求别人那么做,比如她觉得自己这样做很好,就希望我们也这么做。又比如让我们吃一些我们觉得不好吃但是她觉得好吃的东西。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她很多时候用的都是自己的一套标准。所以有时真的无法理解她的思维。和她交流真的会有些吃力。
但是换位思考。她总是为我们好的。每一个的想法都是为了我们,心中就觉得顺畅了很多。
《家》读后感 5
《桥下一家人》是美国作家纳塔莉·萨维奇·卡尔森写的。这是一本体会人间真情,感受爱的真谛,揭示爱与责任,含着泪水与微笑的力量的书,更不愧为作者“流浪汉”文学系列的巅峰之作。
本书的主人公是阿曼德,他是一个上了年纪的流浪汉,大桥底下便是他的家。一天傍晚,当他返回住处的时候,发现自己的`住处,竟然被三个小孩和一只小狗占领,他是既吃惊又生气,要把他们赶走,后来,在不断的接触中,阿曼德逐渐改变了自己的态度,他开始帮他们的妈妈照顾他们,而三个孩子又把他当做了自己的亲爷爷。阿曼德又重新找到了家的感觉,他以崭新的精神面貌还某到了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他将与三个孩子的妈妈一起支撑起一个真正属于他们自己的家。
读这本书的时候,不禁使我想起了曾遇到过的一些流浪的孩子,如果他们能读到这本书,或许在他们衣衫褴褛包裹的心中,也会燃起一些希望。读这本书的时候,让我感受到了贫穷中的爱与温暖,人与人之间由彼此戒备到彼此了解,再到坦诚相待;相互间的帮助、扶持才使得贫穷不再那么可怕,希望渐渐清晰。读这本书的时候,更让我感到欣喜的是,书中的一些描写总是能让人相信诗意,相信幸福与贫穷苦难是同在的。而恰恰这时,我不禁对自己的生活态度反省起来,人与人之间的真诚你发现了吗?它们不是不在啊,只是你的眼睛蒙上了一层面纱。我相信这本书会成为我的一盏蓝色的灯,永远照亮在我的生命中。
《家》读后感 6
一头驴每天辛苦的磨麦子,他老了,磨不动了,主人打算把他杀掉,驴逃跑了,打算去不来没镇上当音乐家。路上又遇到了狗,猫和公鸡,遭遇都和他一样,他们一起去不莱梅镇上当音乐家,一天晚上,他们到了一个树林里,正准备休息时,看到远处有一点火光,于是就去找吃的,那是一座强盗的房子,强盗正在大吃大喝,,四个音乐家,一起奏乐,吓走了强盗,最后他们幸福快乐的住在了那里。
这个故事,写出了团结就是力量,只要团结,什么困难都能战胜,想想我们自己,看了不感到惭愧吗?
前几天,学校开展拔河比赛,轮到我们班比时,第一局,我们都听从老师的安排,所以,我们战胜了四班。
可是第二局,我们两班交换场地,由于某些人不按老师安排,随意和伙伴站在一起,也没有听拉拉队的口号,自私自利,使得我们班本来是可以战胜四班的,现在变成了倒数第一。
为什么总有那些个别的人,自由散漫,把学校当成自由市场,当成自己的'家,拖我们班的后退呢?在“不莱梅真的音乐家”这个经典故事中,在我们眼中都是些不懂情感的老弱病残的动物。可是,他们却也利用团结,战胜了强盗,在房子中住了下来。
团结就是力量,在我们的生活中也能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你就一定能战胜困难。
《家》读后感 7
《百家讲坛》栏目一贯坚持“让专家、学者为百姓服务”的栏目宗旨,栏目在专家、学者和百姓之间架起一座桥梁--“一座让专家通向老百姓的桥梁”,从而达到普及优秀中国传统文化的目的。
我们主要说说近期的钱文忠讲的《三字经》吧:
钱文忠的《三字经》植根于传统文化,以中国历史为素材,讲述学习和教育的重要性。其中许多观念已融刻在中国人的思想血脉中,如开篇的“人之初,性本善”,大多数中国人都耳熟能详。
虽然在中国思想史上,人性的善恶没有定论,然而《三字经》中“人之初,性本善”的`观念体现了中国文化对人类的美好信念和期望。《三字经》一方面认为人本性是向善的,另一方面又强调后天环境对于人成长的重要性,所谓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讲得就是这个道理。我们可以找到很多历史故事来印证成长及教育环境的重要性,比如曹植、曹丕、曹彰和曹冲四人同是曹操的儿子,但由于成长经历不同,差距越来越大,甚至完全不像兄弟。《三字经》认为,对于孩子来说,如果没有良好的后天环境,再善良的天性都会受到污染。同时,学习是一种生命的过程,学任何一样东西,必须专心致志、持之以恒,一心一意地去经历,才会有所成。
这就是钱文忠讲《三字经》的根本目的。
《家》读后感 8
傍晚的家有了乌云的颜色
风来小小的院子里
数完了天上的归鸦
孩子们的眼睛遂寂寞了
晚饭时妻的琐碎的话——
几年前的旧事已如烟了
而在青菜汤的淡味里
我觉出了一些生之凄凉
——纪弦:傍晚的家
家总是给人温暖的感觉,而傍晚更是一切动物归家的时候。不禁想起马致远的那首《秋思》,句句有一种游人不能归家的悲凉质感。而纪弦的《傍晚的家》却又透露出另一种生活的无奈。
傍晚的家不是映照在夕阳西下的柔光里,而是被朵朵乌云笼罩着,整个色调一下子阴暗下来。云来,又起风了,有种暴风雨将要来的前兆。院子里玩耍的孩子正数着天上飞过的乌鸦,乌鸦归巢,孩子们也该归家了。“寂寞了”却又透露出孩子们的意犹未尽,有些落寞,有些失望,对于每天过着一样的生活的孩子们来说,这样的生活缺少趣味与新鲜感。 第二段镜头很快就拉到了饭桌上,妻子絮絮叨叨的话,讲着是几年前的旧事了,这样听来也都是过眼云烟般的'一去不复返。饭菜吃起来也淡而无味,在这样的平淡中,作者尝的是一种活着的凄凉。
人的一生中有许多的不如意,而作者在始终体现出的是对生活平淡无味的厌倦之感。当年过三十,上有老下有小,生活开始变得平平淡淡,索然无味。妻子已没有了往昔的千娇百媚,羞羞答答,与之替代的是喋喋不休对孩子,对丈夫耳朵的轰炸。而生活就像是平静的湖面,没有一些波光粼粼,挣着微薄仅够维持生计的工资,吃着一成不变的菜式,这个男人不多不少的感觉到了一点点的悲哀。
《家》读后感 9
这本书,讲的是流浪汉阿曼德,和途中相遇的二个女孩,一个男孩,还有他们的妈妈。
一开始,阿曼德就到处推着他的小推车在大街上闲逛,有一次回家,他发现自己的'领地里多了一个毯子,里面有三个小孩,其中有个叫苏西的女孩大声叫道:“你不能把我们赶走,因为一家人总是要呆在一起的,这是妈妈说的!”从这里我感觉到,一家人无论是穷,还是富,全家都应该在一起,就像苏西这样的女孩一样,不准让任何人把他们分开,
随后,苏西又叫来了一条小白狗,那只小白狗的名字叫乔乔,小白狗对阿曼达狂吠不止,阿曼达说:“只要咬我一口,我就让你们赔偿我十万法郎,”苏西对乔乔说:“不要叫了,他只是个流浪汉,不会赶走我们的,”阿曼达好像受到了侮辱,说道:“我不是个流浪汉,”从中我感觉到,阿曼达还是有自己的尊严。
后来,他们的妈妈来了,他们的妈妈对阿曼达并不好,他们的妈妈开着一家洗衣店,但是赚钱不多,是因为他们的爸爸跟妈妈离婚了,所以付不起房租,才没有房子住,从中感觉到,母爱是多么的伟大,最后,阿曼达和三个小孩和他们的妈妈成为了一家,阿曼达也找到了一个职业,也找到了一个家。
从这本书里,我感受到了一家人无论是穷还是富,都应该永远在一起。
《家》读后感 10
你知道电灯是谁发明的吗?你知道拥有两千多项发明的人又是谁吗?这个人大家一定非常熟悉,他就是:爱迪生!
说到爱迪生,我们一定会谈论他的众多发明给我们带来的便利。可是,很少有人知道他从小走过的“路程”是怎样的呢?这本书就像“时光穿梭机”,把你带到那个年代。
少年爱迪生是个既普通又不平凡的男孩:喜欢恶作剧,甚至逃学,但他身上潜藏着某种优秀的品质。他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对母鸡孵蛋好奇,对高大的粮仓好奇,对身边所有的`事物都有一颗敏感的好奇心。同时,他更喜欢尝试:他像母鸡一样去孵蛋;他点燃粮仓,看伸向天空的烟;他发明了一种简易的聚光灯,帮助医生给妈妈做手术…….
少年爱迪生是个勤勉的孩子。他从7岁开始推着小车去卖菜,还为自己谋了个报童的职业,他利用卖报的间隙到读书馆读书,在火车上建立了自己的实验室;老师恩格尔对他“低能儿”评价没有使小爱迪生一蹶不振,反而激励他树立了远大的志向,成为他刻苦学习的动力,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最终成为伟大的发明家。
“我为人类幸福已经尽了心力,没有什么好遗憾的了!”这是爱迪生临终时对来看望他的人所说的话。是啊!为了人类的幸福,爱迪生没有一刻偷过懒,用毕生的努力为别人带来幸福!
《家》读后感 11
在寒冷的冬天里,四颗纯洁又而善良的心,似乎送走了冬季的冰冷,带来了春天的温暖,明媚的阳光照耀着桥下一家人的爱……
这本书的开头作者就写了老流浪汉阿曼德最讨厌的是——小孩子,书中阿曼德说“小孩子们就像八哥似的,愚昧无知,嘁嘁喳喳,令人讨厌……”但是老乞丐阿曼德回到住地时,他又惊讶又生气,原来是他以前住的地方被三个小孩和小孩的母亲组成的一个家庭占走,由于他们的母亲在外面打工只有三为孩子和小狗住在帐篷里,三位小孩里最大是叫苏西,然后叫保罗,最后叫伊芙琳。
慢慢的,老流浪汉阿曼德就天天带孩子们进城市里逛逛,因为,阿曼的是他们的亲爷爷,但他那善良的心也被孩子们给偷走,也正如米勒里当年说的那句话一样……可是我感觉老流浪汉阿曼德的'认定是错误的,因为世上不管是什么东西,还是人,都有自己的短处,也有自己的长处,要看清自己的长处和短处,也要看清别人的长处和短处,不能光看别人的短处,只看自己的长处,也不能只看自己的短处,光看别人的长处。
我们四年级(上)时有一篇叫《一路花香》的这篇课文道理和这一样,完好无损的水管骄傲自大,可没有想到破损的水罐也有它自己的长处。所以,我觉得小孩子虽然小孩子看起来愚昧无知,但是小孩子也是天真可爱,活泼开朗的。
老流浪汉阿曼德得知孩子们的愿望是一个家,所以他就好不容易找了一份合适的工作,“用柱子”撑起了一个美好的家庭。
《家》读后感 12
这本书,我看了大概有两三个星期了,但是却迟迟没有写一点读后感,一方面,是最近时间比较紧,另一方面,也是其中的主要原因,我一直在犹豫要不要写,我不知道写什么,因为这本书太无聊了。今天稍微有点时间,那就写点吧。
像所有的红色的小说一样,我看之前对《家》没有任何兴趣,我会去看它,完完全全是因为我那段时间没有找到好看的书,而那时候我的脑海中出现了它,为什么会出现它,因为高考,像巴金的.激流三部曲指的是什么这类题目,反反复复,做得都快吐了。
在看的时候,还是觉得看好无聊,最后坚持了两个星期,终于把他看完了。支持我看下去的信念说来可笑,我自己的观点是,任何一本书都有我值得学习的地方。
等我看完后,我也不知道我学到了什么。
像我以前看的《四世同堂》《骆驼祥子》,看完后,我不知道作者写了什么,作者要表达什么,只隐隐约约知道作者在批判,在反抗,为什么会这样子,这大概是因为它没有引起我的共鸣吧。
似乎作者对他自己的这本书有着极深的感情,反反复复对它做了很多次的修改。但是这只是他自己的感情,它的感情没有办法引起我的任何共鸣,我是现在的负二代,我根本无法理解他那种近代富少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说个题外话,关于共鸣这个东西,我也在苦苦思考与寻找,如何才能引起读者的共鸣,但是好像,我一直没有找到。
我不打算看接下来的《春》与《秋》了,如果不会没什么书看的话。纯粹理性批判读后感春风沉醉的晚上读后感吹牛大王历险记读后感
《家》读后感 13
今天,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书名叫《班级宠物一家亲》。
这本书里介绍了一个很有趣的班级,班级里的每个同学都瞒着老师悄悄地养了一只QQ宠物,后来又在老师的提议下,在自己家里养了真正的宠物,并在班级博客上记录下了自己宠物的萌样。主人公李彦宽的妈妈帮他买了一只身上长满黑斑点的小狗,十分可爱。它爱吃面包,会吃老鼠,还会借助工具跳上高高的桌子偷吃,不只是主人公震惊,我看了也觉得目瞪口呆。
书里这只斑点狗让我想起了姨妈之前养的小狗“丑丑”。它全身毛绒绒的,从远处看就像一个小球。丑丑虽然不会抓老鼠,可它的样子非常特别。它有一双水汪汪的蓝色眼睛,胡子一半是白色的,一半是黑色的,是不是很特别呢?它很贪吃,看到我们吃东西就会可怜巴巴地蹲在我们前面流口水,可是它也很挑食,不喜欢吃的东西碰都不碰一下,有一次我把云吞放到丑丑的'碗里,()结果它居然吃掉了云吞里的肉,而留下了云吞皮!真让我们哭笑不得。虽然我不常去姨妈家里,但丑丑一见到我就摇头摆尾,不断往我身上蹭,我在姨妈家多久,它就在我脚边绕多久,就像久别重逢的老朋友一样。我真的很喜欢丑丑呢!后来丑丑死了,我觉得难过极了,姨妈也伤心了很久。
我觉得《班级宠物一家亲》里的李彦宽之所以喜欢自己的斑点狗,不仅是因为斑点狗很有趣,还因为他把这只小狗当成了自己的一位朋友,所以他总能发现斑点狗的特别之处,不舍得把自己的狗送给别人。其实只要我们爱护动物,他们也能体会到我们的感情,也会为我们付出情感,依赖我们,与我们成为一家人。
《班级宠物一家亲》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同学们养宠物的乐趣,我真希望自己也能亲自养一只宠物,与宠物成为好朋友呢!
《家》读后感 14
他只有8岁,却早早地离开了人世。他只是为了近距离看主人的那把小提琴,却不幸遭到主人的打,含恨死去了。他就是显克微支笔下的小音乐家——“扬科”。
一个酷爱音乐,而且具有卓越的音乐天赋的少年扬科,却因家境十分贫苦,8岁就当了牧童。无论走到哪里,他总能感受到自然界中的一切声音所饱含的美。田野里的小虫,果园里的小鸟,河边的青蛙……它们的声音都让扬科陶醉。如果能有一把小提琴,哪怕只让他摸一下,他就满足了,这是一个多么微小的心愿呀!他知道主人家有一把小提琴,但绝不会让他这样一个穷孩子去看一看、摸一摸的。夜晚扬科喜欢音乐的情感战胜了心灵的恐惧,他走进了食具间,结果因不小心碰动了琴弦,被活活打死了。临死之前,他还在听着燕子的歌声,小溪边的笛声……陪着他的`只有那把树皮做的小提琴。
文中的白桦树在号叫,我的内心也在号叫。为什么他们的心像冰山那么冷,像石头那般坚硬?为什么他们要仗着自己有钱,有势力,就把穷人当狗一样看待?对,是它,是那个在剥削制度下、吃人的社会,是那黑暗的时代害了他!
而我却生在福中不知福。如今,生活条件好了,周围的小伙伴们不是学画画就是学弹琴,或是书法、舞蹈……我也不例外。在我七岁时,爸爸妈妈就买了一架钢琴送给我,我便开始了我的学琴生涯。可我却不珍惜,一说起弹琴就犯愁,不断跑去喝水、上洗手间,尽量缩短练琴的时间,常常惹得妈妈大发雷霆。我把弹琴看作是一种负担,想想真惭愧啊!
扬科,我会为你再次拉起生命的旋律,让你听听我们幸福少年的心声!
《家》读后感 15
读过巴金的《家》之后,虽然对那个年代的事不是很多的了解,但是可以看懂,而且书中有一个特别显着的气息:到处闪耀着青春的色彩。这种单纯而自然的环境就是作者本人所写的那样:“永生在青春的原野”,“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直是我的鼓舞源泉。”巴金老先生笔下的《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而《家》的那些子弟们正代表了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例如:高家中专横、衰老、腐朽的最高统治者高老太爷。贪婪的官员。那些官员仗着自己的官职,随意支配人,在无形中,人们对他产生了怨恨,对他也产生了无形的威胁。
还有像狡猾贪婪的四老爷克安的贪污,他们运用自己的小聪明,毫无顾忌地从公家手中“榨钱”,社会中也有像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的青少年,他们整日沉迷于网络的虚拟世界,他们由于承受不了社会各方面的压力自甘堕落。尽管有如此之多的“乌云”,但它永远遮挡不住“太阳”的光辉。
总之,《家》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大力的歌颂。
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并不会因为有什么不进步的羁绊而停止,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得了时代的潮流。在走过的途中,它会喷发出应由的水花,这就会形成一股股奔腾的不息的激流,具有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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