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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的读后感

时间:2021-11-04 10:31:29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家》的读后感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家》的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家》的读后感

《家》的读后感1

  巴金,作为现代著名作家,杰出的语言大师。主要作品有“激流三部曲”和《随想录》等,他自称是五四运动的产儿,进行着反帝反封建的运动。

  他是一个有热情有思想作家。《家》描写了一个正在崩溃中的封建大家庭的悲欢离合,作者写它的目的,一是要表达对封建大家庭制度的愤恨。二是要为一代青年呼吁。写出这个黑暗王国里的一线光明,使人们有了信心、希望和力量。

  高老太爷高居在这大家庭之上,他一生经历了宦海沉浮,终于广置田产,修建房屋,造就这份大家业。封建制度的残忍性在他的人格中充分体现出来。他的死,敲响了封建制度的丧钟。

  觉慧反应出新一代青年的成长过程,他跨出了奔向阳光的第一步。

  觉民是个拥有明主主义思想的知识青年。他取得了自由婚姻的胜利。

  觉新他有逆来顺受、委曲求全的性格。他表示支持觉慧出走。

  《家》所揭露的旧家庭的腐朽激发了人们的反封建决心,促使旧制度加快灭亡。

  《家》所揭示的抗争之路则给了人们希望的启迪。

《家》的读后感2

  这是四个悲剧,虽然发生在了几个完全不同的人的身上,但是却都揭露了封建统治的罪恶。梅和瑞珏都是觉新曾经爱过的女人,而她们也都是封建主义的悲哀,她们同觉新一样,太软弱了,对于别人说的,哪怕自己知道是错的,也要把痛苦埋在自己心里,只会服从,不会反抗,他们的所谓“作揖主义”哲学纯粹是给在封建社会白白做出牺牲。高老太爷在临死之前能够醒悟也称得上是一种庆幸吧,不过他醒悟地太迟了,没有任何的意义和价值,根本不能给这个家庭,这个社会带来丝毫的改变。而鸣凤,她与常人不同,她性格刚烈,虽然她的死也是白白牺牲,根本不会引起任何人(封建主义)的任何注意,但是她宁死也不屈服于封建主义,至少她死得不窝囊。总之,封建社会给人们的痛苦远不只这些,所以年轻人才要推翻这个社会,让人们看到新社会、新生活的希望。

  但是希望依然在延续,小说的最后,觉慧终于离开了他厌倦已久了的家,要到上海去,寻找那个属于年轻人的新的社会。文中的最后一句话“他最后一次把眼睛掉向后面看,他轻轻地说了一声‘再见’,仍旧回过头去看永远向前流去没有一刻停留的绿水了。“让人们看到了希望,看到了走进新社会的希望。

《家》的读后感3

  今天我读了《不来梅的音乐家》这本故事,这是一本介绍4只小动物因为年龄都大了,而被自己的主人嫌弃。就打算到不来梅城去,那是一个城市音乐家的地方。在那里没有谁会嫌弃它们,所以它们决定一起去不来梅城。

  在路上它们结伴而行,到了晚上它们就来到一片树林,打算在那里休息一晚。公鸡就飞到树梢上,突然看见远处有灯,就说:“在这里睡觉实在太糟糕,要不我们就到前面有灯的地方去,也可以暖和一点。”

  说完它们就出发了,到了屋前往窗户里一看,看见里面有一伙强盗正在吃饭。想到这里它们的肚子也饿了,就想了一个办法。驴子把前蹄放到窗台上,狗跳到驴子的背上,猫爬到狗的身上,公鸡飞到猫的头上。摆动了姿势,就一起奏乐吓跑了强盗。强盗们因为是什么怪物出现,就赶紧跑了。它们看见强盗们跑了就看见桌上的美味,快快活活的吃上。

  吃完以后,它们就按照自己的习惯找地方睡下了。到了第二天,它们醒了以后,就觉得这个地方不错,就住下了。过的自在极了,也不再往别的地方去。读完这个故事,我发现在故事里的主人公们,以它们的聪明才智战胜了强盗们,好厉害啊!

《家》的读后感4

  前几天妈妈带我去书店时,碰巧看到了这本书。我不禁好奇起来:黑熊与舞蹈家二者有什么关系?于是我买下了这本书,这才知道其中的奥秘。

  在阳光马戏团里有八只黑熊演员,其中阿宝有音乐细胞,还十分乖巧,是里面数一数二的好演员,还有一只叫圆球,它的演技低于阿宝。有一次,元首夫人来马戏团访问,当看到黑熊跳舞时拍手叫好,提出要和熊共舞的要求,可阿宝脾气暴躁,只能让憨厚老实的圆球冒名顶替。大家听说元首夫人在,立刻赶到阳光马戏团,往日冷清的马戏团立刻门庭若市,几家报社还拍下了照片。可就在表演技术更好的阿宝上台时,立刻有人认出来不是阿宝(圆球),为了使经济上升,团长决定把名字换过来,可阿宝怎么也不同意,整天恐吓圆球,团长无奈地把阿宝关了起来,阿宝竟绝食了。团长决定让它安乐死。《多瑙河圆舞曲》响起了,阿宝用最后一口气表演完微笑着死去了。

  鱼儿渴望大海,鸟儿渴望天空。动物给我们带来了欢乐,我们不能忘恩负义,为了金钱来残杀无辜的动物朋友。

《家》的读后感5

  这座雕像原来就在那里,我只是去掉了他的边边角角而已。在人生中,你就是那座雕像,只要去掉外面的一些边边角角,就能获得完美的自我。当我看完这段话时,不禁感慨万分。

  在学校里的时候,我是一个优秀的学生,但总为写的一手字而发愁。在王老师批改作业时,只要一看到我的作业,就会皱起眉头,像研究甲骨文一样研究我的字,我也只要一看到王老师皱眉头,就知道又要被请上讲台,随后,就是听到字太差了,至少能让老师看得清的声音。每次我站在讲台上都感到十分愧疚,但是只要一回到座位,又仿佛鬼使神差似的,把老师的话忘得一干二净,提起笔就随心所欲地乱写一气,写完后,只要自己觉得看得清楚,就又交上去,到最后,难免落得个老师改得欲哭无泪,而我也已两眼泪汪汪。在课余的时间里,我也不知道王老师已经对我说了多少次字要写得好,六年级还要冲刺一百二十分,写字就占了九分的!每次听到的时候我都会郑重而严肃地点点头,但至今王老师每次改我的作业时,仍是一副痛不欲生的表情。

  每次每次,听完王老师的教导或告诫,我都会跑到操场上无声地呐喊:出色的雕塑家,你在哪里?操场上空毫无回音,但我自己深深知道,其实那位雕塑家一直就隐藏在我的内心里。

《家》的读后感6

  家,可以让你想到什么?家,在人们的眼中,都是爱的代名词,是避风的港湾,是永恒的栖息地,但无论如何形容,家就是一个能给你幸福温暖的处所,它就是爱。然而,巴金先生的小说中,“家”却是一个明争暗斗却不见硝烟的战场。

  《家》主要讲述了一个旧社会封建礼教的大家庭中所发生的故事,展露出旧社会大家庭所犯下的种种可笑又可恨的恶行。

  “家”是指高家,是当地的首富,全家上上下下共有几十人(仆佣除外),都靠老太爷打下的江山吃饭,而在老太爷的“统治下,高家表面看似风平浪静,但却没有发现这个曾经辉煌的名门望族在逐渐衰败,当老太爷刚一离世,这个家族便全都乱了套。整日吵闹声不断,各种状况不断,都是令人难以想象的。没有人会相信,曾经外表那么辉煌的金陵高家,内部竟是如此腐朽,不堪一击。生活在公馆里的每个人现在都感到陌生,感到恐惧,他们想反抗,但他们不敢,也不能,他们凭借自己薄弱的力量是无法将旧社会的牢笼给挣脱的。所以,现在,他们能做的,只能是唯唯诺诺地将每件事,每一天应付过去。但事实是残酷的,如果这些向往自由,向往光明的人们不去反抗,那么那些腐朽的旧势力就会将他们吞噬,他们也只能眼睁睁的看见一个个年轻的,青春的生命葬送在这条通往光明的黑暗道路上……

  虽然小说是虚构的,但我相信小说的素材一定是来源于生活,我相信作者是希望用《家》来激励奋斗中的人们的,激励他们能够勇敢地站出来,与封建的恶势力做斗争!

《家》的读后感7

  《猫》是一箱宝藏,我发现了一座座金光闪闪的黄金屋;《猫》是一袋零食,我咀嚼出了语言的奇妙;《猫》是一本书,老舍(舒庆春)爷爷用精彩的文笔牵住了我的眼球。

  “我喜欢《猫》!”当我翻到最后一页时,我不住地感叹。

  《猫》里面记录了老舍爷爷用不同的语言、方法写出来的不同文章。有记事类,有写景类,有语言类……让我大饱眼福。我记得十分清楚,有篇文章写道俩孩子把父母口中的“幽默”当成了“油抹”,拿出颜色抹在脸蛋上,体会“幽默”的感觉。在这里,老舍爷爷用了千万种语言合制成了这篇轻松幽默的文章,真让我捧腹大笑。

  《猫》这本书还真是神奇,无形之中我掌握了许多写作方法。原不喜欢写景,甚至不会描写的小姑娘,现在已喜欢上了描写。只要笔一触到纸,灵感会喷涌不停!阅读老舍的文章,让我脑中的小小采蜜本变得饱满,还知道了各种各样的语言用在不同的地方效果大不相同。我的作文又爬上了一格台阶,这都是因为《猫》!

  仔细品味《猫》,我感觉老舍爷爷就在我面前,带我走向更完美的写作境界,真是太棒了。

《家》的读后感8

  在参加两岸三地读书活动时,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书名是《法老的探险家》,名字很有趣,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为《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子,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专心致志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天必须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可以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

  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习。

  看着这本书的内容,我的心情也随着变化,书里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开心时,我也随着他,心情变得高兴;米内迈斯伤心时,我也一样跟着流泪

  总而言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很喜欢看!

《家》的读后感9

  某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套书,其中有一本书和我相遇并擦出火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为《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通俗易懂,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但又不失惊险。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故事主人公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再现当年的历史,使我仿佛置身于书中,与主人公一起经历了一场生与死的较量。

  这位小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天必须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可以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正因为这样,我们现在才能了解当时的历史。我很佩服他这种毅力,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就象古罗马诗人奥维德所说,“忍耐和坚持虽是痛苦的事情,但却能渐渐地为你带来好处。”

  我喜欢这本书!

《家》的读后感10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法老的探险家》,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意味深长……

  这本书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这个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貌,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让人百看不厌。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让我久久难以忘怀……

  书中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这一点,令我深深地佩服,不仅仅仅是他喜欢写日记,还有他那天天坚持写日记的毅力更令我敬佩!相比于我,让我写一天,一个星期,或许我们能坚持下来,可长久如此,我们能像米内迈斯那样坚持吗?

  这本书令我着迷,更是震撼了我,我喜欢这本书!

《家》的读后感11

  我是一条小书虫。读了那么多的书后,其中有一本令我感触最深,那就是我的系列中的《法老的探险家》,我被书中的主人物米内迈斯那坚韧不拔的精神品质深深的打动了。

  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纳克庙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玩伴兼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于是,一次艰险而又奇妙的彭特冒险之旅开始了……

  在这次旅行中,被毒蛇攻击、遭受海上暴风雨,都是家常便饭。尤其是古埃及鸽子谷的沙尘暴,我虽是早有所闻,但在读到沙尘暴来临时,我仿佛身临其境,情不自禁地抹了抹嘴巴、擦了擦眼睛,生怕风沙灌进嘴巴、眼睛里。他们还渡过了一望无垠的翠海,克服了种种海上的磕磕绊绊。最终,他们来到了神秘的国度——彭特,在那儿满载而归。并且,米内迈斯按照自己法老朋友的托咐,带回了两只可爱的小狗。

  米内迈斯不但意志坚韧不拔,还是一个勇敢善良的孩子。与平时见到只蜘蛛就下的魂飞魄散的我成了鲜明的对比。尽管团队中很少有人鼓励他,但他却依然十分镇定,没有一次连累过集体,更可幸的是米内迈斯洗清了船长对他的误会。回到国度后,他把带来的两只小狗送给了国王,也就是他最好的玩伴——图特摩斯。从此,使他们的友谊更加深切。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不但增长了不少关于古埃及的知识,还决定学习米内迈斯那守信用、坚强的高尚品质哩!

《家》的读后感12

  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寄居蟹一直住在别人家的屋檐下。寄居蟹多渴望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啊!但是,用石子建一个坚固的房子,他嫌太苦太累。用木片钻个洞,建个房子,他觉得不够气派,也害怕被海水泡烂。

  有一天,寄居蟹在海边发现了一个可口可乐的瓶子,这个瓶子很像一座红色的宫殿。于是,寄居蟹决定在这里安个家。到了傍晚,寄居蟹要睡觉了,他钻进这个可口可乐的瓶子,美美的睡了一觉。

  第二天,天亮了,寄居蟹醒来,看了看外面,他目瞪口呆。四周没有了沙滩,他只看见了一棵又一棵的树。原来,昨晚的一阵大风把自己的家连同自己吹到了树林里,他哇哇的哭了起来。他的哭声吵醒了树上的长尾猴,长尾猴很同情寄居蟹,又把他送到了沙滩上。

  海龟、海螺看见被风吹走的可乐罐子又回来了,大家议论纷纷,寄居蟹躲在里边不好意思出来。

  等到天黑,寄居蟹才出来,他用钳子在沙滩上挖了个沙坑,把瓶子埋了下去。寄居蟹用了整整一晚时间盖好了房子。

  天亮了,一只海龟第一个发现了红色的宫殿。海螺惊奇的问道这个宫殿会是谁的呢?“是我的!”寄居蟹得意洋洋的走出了这个宫殿。

  从此,寄居蟹的这个家再也没有被风吹走了,寄居蟹也有了一个漂亮的家。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了一个道理:要想有收获,必须要付出劳动。

  好词有:气派、坚固、宫殿、可乐罐、羡慕、礁石、蟹钳、探出、

  好句有:“他开始用蟹钳使劲的挖着沙,挖呀挖呀,蟹钳都挖疼了,终于挖出了一个沙坑。”

《家》的读后感13

  《家》是著名作家巴金爷爷写的,这本书没有固定的内容。它主要写的多半是我们喜闻乐见的身边琐事。让我们结识那些善良的人们和忠诚的勇士,去认识那些丑恶的嘴脸和险峻的现实,从而体味人间的挚爱与友谊,感受非凡的智慧和快乐,在不知不觉中受到智慧的熏陶。书中讨论的人物的成长史,浸透了人生奋斗的金玉良言。是人们立身处事的好教材。通过读这本书,可以从中学到人生的哲理和经验,使我们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少走弯路。

  人们常说:“开卷有益”。这本书,无论从哪里读起,都有耳目一新的感觉,作者不仅用细腻的文笔传情达意,或鞭挞丑恶的现实,或赞美善良的人们,或歌颂举世英雄。作者用平淡的笔法描写现实生活中的小事,用以表达作者对现实的不满或赞扬,只要你用心去阅读,相信你每次都有新的发现。而且用跌宕起伏的悬念,丝丝入扣情节来展现艺术的魅力,引人入胜。

  读了这本书后,我明白了:在人间之道上,我们要多做善事,不然作者会在文章中揭示你的恶行的!要好好做人,不要做坏事。还有,我们以后要好好读书,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吧!好好学习,

  不让家长失望,不让老师操心,成为对祖国有用的人才!

《家》的读后感14

  《桥下一家人》这本书是一本获得纽伯瑞儿童文学银奖,这本书的主人公是老流浪汉阿曼德、苏西、伊夫琳、小狗乔乔和凯尔西特夫人。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老流浪汉阿曼德从一个讨厌孩子、不想与孩子交往的人到一个爱孩子、善良的人,从一个流浪者变成一个有工作的人,从中解释人性本性之美,本性之善。

  老流浪汉阿曼德是一个十分懒散的人,几乎从来都没有想过去找工作。直到有一天,他在他原来的住处——桥底下遇到了一群孩子,那群孩子用一颗真诚淳朴的心感化了他,是他改变了自己,用阿曼德的话来,就是:“这群孩子已经偷走了我的心。”阿曼德还帮孩子们的一家人找住处,他带着孩子们四处奔波。最后,他既帮他们一家人找到了住处,还给自己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守夜者,同时也成为了那群孩子的爷爷。

  这本书其实讲的道理并不是很深奥,只不过是充分地解读了《三字经》中的“人之初,性本善”和一家人温暖的爱,就像这本书的评论里说的:“桥下寒冷的风,吹不散一家人的爱”。爱,那群孩子就是用那真挚的爱感动了阿曼德,同时也感动了我,使此书写得十分美好。

  “只要人人都奉献一点爱,或许世界也会变得更美好的”,或许这本书所说的道理就是这个道理。

《家》的读后感15

  某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套书,其中有一本书和我相遇,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为《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子,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津津有味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这位小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天必须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可以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习 .

  我爱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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