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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开发设备协议

时间:2023-02-23 13:10:37 协议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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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开发设备协议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协议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签订协议是解决纠纷的保障。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作开发设备协议,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合作开发设备协议

合作开发设备协议1

  甲方 :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 :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 省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办法(试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合作开发山林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作开发山林的基本情况及用途

  (一)甲方自愿将本人取得合法承包权的山林与乙方合作共同从事(主营项目)开发。 该林地面积亩(大写)共宗,坐落于县(区)镇(乡)村组(林地名称,小地名:),林地四至界限: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详见附表)。

  (二)乙方自愿出资 元(人民币)大写 元,与甲方合作共同从事(主营项目)开发。

  第二条 合作开发期限 合作开发期限为年(大写),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合作开发办法

  (一)甲方提供合作开发的山林,乙方提供合作开发的资金。

  (二)甲乙双方共同享有合作开发山林的收益权、处分权。

  (三)权益甲方占,乙方占。合同期间发生的收益、税务、债权债务按此比例分摊。

  (四)合作开发山林被依法征收征用后补偿费分配甲方占,乙方占。

  (五)在获得合作开发山林收益前,甲乙双方不得要求对方支付任何费用。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林地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合同山林。

  (2)有权制止乙方采石、挖沙等损毁合同山林的行为。

  (3)有权按合同约定期限,在期满后收回本合同项下的山林。  甲方的义务

  (1)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山林享有完全承包权,且山林没有任何承包纠纷和经济纠纷。

  (2)保证及时提供合作开发的山林,不得延迟。

  (3)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将合同项下的山林收作他用。

  (4)合同有效期内,负责协调好乙方在山林合作开发期间的矛盾纠纷,并保障乙方不受外界侵害。

  (5)尊重乙方的自主开发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的合作开发。

  (6)甲方需无条件协助乙方申办采伐申请手续等。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

  (1)合同有效期内,在不改变山林用途的前提下,对合同项下的'山林有权享有完全独立自主的开发权。

  (2)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提供合作开发的山林。

  (3)在合作期间发生矛盾纠纷,开发受到外界侵害时,有权要求甲方出面协调处理。

  (4)有权要求甲方协助申办合作开发的相关手续。  乙方的义务

  (1)乙方不得改变山林用途,不得将山林改变为非山林,不得随意将山林闲置荒芜,不得有对山林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合同项下的,不得做有损毁山林的任何行为。山林内如发生有损毁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告知甲方。

  第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权利义务

  第六条 合同期满山林权益处理  经甲乙双方约定,开发期满后,如有其他方向甲方提出合作,同等条件下,乙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山林享有优先合作权。若乙方未能继续和甲方合作,对合同项下山林中的收益按本合同

  第三条处分。收益以当时市场价为基础进行折算。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因不履行合同致使对方遭受损失,应由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责任认定:

  (二)由于水灾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如因未及时通知,造成损失扩大的责任由负有通知义务方承担。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1、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2、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条款

  (一)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人):

  鉴证单位(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合作开发设备协议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 软件的推广应用,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一、定义:

  除非本合同的条款或者内容中另有规定,下列名词具有如下意义:

  1、软件产品:指已进行商品化工作的、公开发表过的、且甲方作为权利人能够进行授权销售并能够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软件。

  2、代理销售:指软件权利受让者被许可行使展示、销售软件产品的权利,代理销售包括代销或经销。

  3、知识产权:指依据中国有关法律和国际条约规定权利人所享有的专利权、版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信誉和商业秘密权。

  4、技术支持:应软件用户的要求,为用户解决软件应用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技术问题;应乙方要求,为乙方培训销售、技术人员,使上述人员掌握技术支持、销售等服务中所需要的技术知识。

  5、售后服务:指为乙方及乙方用户提供产品退、换货服务和软件维护、升级等其它服务;

  6、补充协议及附件:指主合同的补救条款或从合同等,与主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

  二、授权销售代理的产品

  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作为权利人合法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为: 软件,软件版本: 。

  三、合同期限及授权销售地区

  1、本合同期限为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授权乙方为上述产品的独家总销售代理商,销售区域为全国。

  四、关于甲方

  甲方是独立法人,拥有 软件的完全知识产权。甲方向乙方出具公司相关资料。

  五、关于乙方

  1、乙方是具有独立民事能力的公司。乙方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等文件资料。

  2、乙方具有完成日常业务所需的计算机知识、网络知识及基本的实施维护能力,从应用技术角度了解和熟悉 软件的安装、使用以及常见问题的解决。

  六、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 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市场竞争力、性能可靠的 软件产品。

  2、甲方支持乙方开展 软件产品的市场宣传和销售工作。

  3、甲方提供乙方所需的技术支持工作以及乙方在产品销售中所需的支持工作。

  4、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有权对 软件产品的产品策略、市场策略和价格策略作必要的调整。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共同维护市场秩序。若乙方确实违反合同规定,破坏秩序,甲方有权做出直至取消乙方的授权销售代理商权利的处罚决定。

  6、甲方保证软件产品知识产权状况的真实性,并对客户软件使用中遇到的故障,进行完善的售后服务和终身维护。否则,因此发生的任何纠纷,并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7、甲方应在公司网站上显著位置宣传乙方的代理地位,向客户说明乙方的联系方式。为客户提供产品维护、升级和在线疑难解答。

  8、甲方致力为乙方提供最佳经营环境并承诺自身不涉足授权销售区域的经销和零售,在乙方作为甲方产品销售代理商的合作期间,甲方不应建立第二家经销代理商。

  9、为了保护乙方的宣传推广和成本投入,无论乙方销售区域的客户是否已经与乙方进行过接触或洽谈,均视为乙方客户。甲方不得擅自向经销区域内的买主供应本协议所规定的商品。如有询价,当转达给乙方洽办。若有买主希望从甲方直接订购,甲方在提前将有关销售合同副本寄给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甲方可以供货,并应在收到货款后三日内按所达成交易的发票金额给予乙方 %的佣金。

  (二) 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在合同签订时应向甲方提供工商部门年检过的乙方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法人代表、总经理身份证的复印件。如有变更,请随时提交书面变更说明及变更后的相关证件。

  2、乙方在取得甲方的软件产品销售授权后,即可在授权指定的时间和地区范围内作为甲方的软件总销售代理商开展业务工作及渠道开发。乙方可在所辖地区发展地区分代理商,乙方应对该分代理商的活动负全部责任。乙方有权在广告和信函上表明其为甲方的授权经销商。

  3、乙方为甲方销售的计算机软件系统的著作权、版权和其它知识产权等始终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独自或与任何第三方对软件系统进行翻制、复制、解密、反编译、反汇编和其他反向工程,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要求经济损失赔偿(赔偿金不少于人民币十万)。

  4、乙方可以免费得到甲方软件的宣传资料、销售及技术服务资料。

  5、乙方所有销售的甲方产品均须从甲方合法获得,不得销售产品的非法渠道版本。乙方在向用户提供产品的时候,须保证一份甲方产品只提供给一个用户,并保证产品提供给最终用户。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甲方产品提供给任何想利用甲方产品牟利或进行分发的单位或个人。不得采取其他任何方法违法销售或分发甲方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亦不能生产或销售与甲方产品具有竞争性的软件产品。

  6、乙方在销售及推广甲方产品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维护甲方的利益和形象。乙方负责软件的销售推广、软件安装和调试工作,以诚恳热情的态度对待客户,注意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和形象,及时处理客户提出的产品使用问题和意见,其中属于技术程序原因的应及时与甲方联系,由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

  7、乙方在销售软件过程中,实际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规定的底价,即 元/套。如确需变动,必须取得甲方的`同意。

  8、乙方需向甲方提交完整的最终客户资料(包括最终客户的名称、联系方式、联系人、使用日期等内容),否则,甲方不负责其售后服务、系统升级或技术支持工作。

  9、乙方应诚信守法经营,对自己的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七、保密原则

  甲乙双方应对履行协议过程中所涉及的销售、市场、库存、价格、代理规则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八、价格、返利政策

  1、《 》软件的公开价格为: 元/套。甲方向乙方供货的销售价格为公开价格的 折,即 元/套。

  2、返利政策:

  若乙方一年内的销售量在 套至 套之间,则甲方将提供销售额的 %作为返利给予乙方,作为奖励佣金;

  若乙方一年内的销售量在 套至 套之间,则甲方将提供销售额的 %作为返利给予乙方,作为奖励佣金;

  若乙方一年内的销售量在 套以上,则甲方将提供销售额的 %作为返利给予乙方,作为奖励佣金;

  若乙方一年内的销售量没有达到 套,则甲方将不提供返利给乙方作为奖励佣金;

  九、订货、付款及货运

  1、乙方向甲方订货时,须填写“天元科技软件产品订货单”(附件一),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加盖公司公章,传真给甲方市场部。

  2、甲方收到订货单后,在款到后 日内将货物发出。乙方应尽快将付款凭证复印件传真至甲方,以便尽快安排发货。

  3、货物运输方式和货物到达地以乙方订货单要求的为准。

  4、甲方承担乙方所订软件产品的运费。

  十、产品退换

  1、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软件不能正常运行使用,甲方负责免费退换并承担相关费用;

  2、如产品在运输过程中造成包装损坏,甲方负责免费退换并承担相关费用。

  十一、财务结算

  1、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自行确定软件销售价格,但该价格不得低于产品底价。

  2、软件实际销售价格高于产品底价部分的金额作为乙方代理销售的佣金。

  十二、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另外,本合同在下列情形下也可以解除,但提出解除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因合同一方经营状况出现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被清算,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2、因合同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违约,另一方经书面告知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合同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无继续履行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合同解除或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双方仍应履行未完毕之合同义务,并安排售出产品的售后服务事项。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若直接将产品销售给客户,未经通知乙方并支付佣金,则属于违约行为, 应向乙方支付二十倍于该销售金额的款项作为违约金,以赔偿乙方商业宣传推广费用。

  2、甲方若在本合同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即发展其它销售代理商,则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3、乙方若违反协议约定,进行销售或分发,愿按违约销售或分发的份数,以二十倍于所销售或分发的软件市场零售价的金额赔偿给甲方。

  4、乙方若违反协议约定,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愿接受甲方不低于五十万元的经济索赔。

  5、无本合同或法律规定之正当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6、若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另需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7、因一方履约不当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之间因履行本合同或因本合同任何条款的解释与适用而发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它

  1、凡涉及本代理合同补充、变更、解除等事宜,双方均可进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产品订购单等双方业务往来形成的传真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共 页,合同页面右侧加盖骑缝章。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业务联系人:

  业务联系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合作开发设备协议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共同建设“ 大厦(暂名)”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双方同意以甲方名义向 市 区政府管理部门申请“ 大厦”建设项目。该项目申请土地面积暂定为  亩,具体以甲方与土管部门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及此后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的记载为准,土地用途为 。

  二、上述项目建筑面积为 万平方米,建筑项目性质为综合(具体以行政文件的许可内容为准)。

  三、上述项目的土地授让后,甲乙双方按照 ∶ 的比例分割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面积的分割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分割之后双方应各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办证手续由甲乙双方共同配合、共同实施,所需税、费等费用由各自承担。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土地款按照各自的.分割比例分别由甲乙双方承担,其中需由乙方承担的部分,由乙方以向甲方借款的形式出具手续,由甲方先行垫费。

  上述垫费款从土地使用权证发放之日起三个月内由乙方予以归还,并按照 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向甲方支付利息。

  五、为顺利实施上述项目,甲方的职责是负责项目所需资金的足额及时到位,而乙方则负责取得该项目的立项审批、工程施工建设直至完工交付使用过程中的所有政府批准和许可工作。

  该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设计等事项,由甲方负责落实。

  六、本联建项目一经启动,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否则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七、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双方另签补充协议。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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