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县民政局局长述职报告

  本人2014年元月进入县民政局工作,分管局办公室、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党建等工作。一年来的履职和廉政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城乡低保提标提补工作。

  从2014年1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350元/月提高到400元/月。月人均补差由220元提高到24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70元/月提高到200元/月。月人均补差标准由105元提高125元。提标提补全部落实到位。

  二、积极开展城乡医疗救助。

  推行简化医疗救助程序,提高救助的时效,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开展同步结算的基础上,逐步覆盖县同济医院到各乡镇中心卫生院。

  三、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继续开展“推进年”和“敬老工程”活动,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寺下中心敬老院已完成主体建设和绿化工作,完善相关配套设施;黄镇敬老院已完成选址和“三通一平”,正在进行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水岩中心敬老院已完成项目选址和“三通一平”,正在进行规划设计。按规定要求从今年1月起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2940元,分散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2640元。福利机构养育孤儿标准达1100元,散居孤儿达700元。对全县城镇“三无”特困人员的生活补助再次提标,月人均生活补助标准达到500元。

  四、积极推进党建工作。

  充分发挥民政工作职能,突出重点、坚持创新,把党建工作贯彻在基层、贯彻在每位干部职工心中,党建成果体现在优异的工作实绩当中。在党建工作中注重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努力推进思想、制度、队伍、廉政四项建设,达到“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良好效果,从面推动了民政事业水平上了新台阶。

  五、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创新创特。

  1、开展民政专项资金发放年度大核查,通过核查,清理了各类不符合条件的民政补助对象,其中城市低保177人,五保对象68人,精简退职22人,高龄补贴445人,重点优抚对象15人,确保了民政资金发放的高效、准确、合理。

  2、开展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调研活动,积极应对老龄化趋势。针对我县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相对落后的形势,协调财政、建设、农房等部门组成两个调研组,下到各乡、村开展实地调研。通过半个月的调研,形成的调研报告,对我县农村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供县委政府参考,为建设好农村敬老院奠定扎实基础。

  六、自觉遵守廉政纪律,主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014年,本人能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认真遵守《党章》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能按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和约束自己。

  l、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人民的公,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修养,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中“廉”字当头,依法行政,照章办事,生活中勤俭节约,能管好自己的家属。

  2、要求分管的干部懂法、守法、依法办事,服务快捷、热情、周到,办事程序、收费标准一律公开,严禁门难进、脸难看和吃、拿、卡、要现象发生。一年来,分管的业务未出现违法违纪和群众上访事件。

  七、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1、学习不够深入;2、工作中存在有急燥情绪。3、工作中有拖拉现象。

  改进措施:1、进一步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素养,提高解决和处理问题的能力。2、加强修养,正确面对得失成败。3、努力做到“立说立行”,主动上前攻坚破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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