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实习日记40篇

  实习可以帮助刚走出大学校门的毕业生更进一步接触社会,了解社会需要,加深对社会的认识,增强对社会的适应性,将自己融合到社会中去,培养自己的实践能力,缩短我们从一名大学生到一名工作人员之间的思想与业务距离,为我们毕业后社会角色的转变打下基础。实习报告就是实习的这段时间所经历的事情的陈述,也是自我巩固的一种很好是手段。下面CN人才网小编提供这篇实习律师工作日记40篇,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习律师工作日记40篇

  实习律师工作日记1

  今天下午还接待了一位来咨询的。他的孩子在某中学读初二,因为琐事,遭到了另外一个班的班主任的殴打,导致鼻骨骨折,住院治疗。学校在支付了一部分治疗费用后,就不再愿意出钱了。他想起诉,但是对法律一无所知,因此来咨询。我接待了这位家长,从法律和现实两方面给予了解答。法律方面,他可以以孩子的名义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向公安局报案,或者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现在需要做的就是收集有关的证据,并到指定的司法鉴定机构给孩子做司法鉴定。一旦协商不成,立即起诉。现实方面,如果不愿意和学校彻底闹僵,可以向区教育局反映此事,请求教育局出面,对此事进行调查,责令学校承担治疗费用并处罚那个老师。同时,可以请电视台和报社报道或协调。这样,可以避免诉讼的麻烦。但是,我也告诉他们,估计学校不会就范,还是要做好起诉的准备。最后留下名片,可以随时咨询。不知这样回答怎样?

  实习律师工作日记2

  一大早就来到某区法院立案。因为是搭朋友的上班的顺车来的,所以不到8点就到了法院,还不到人家上班的时间,只好吸着西北风在门口傻等。八点二十分,立案大厅才开门,工作人员忙着一边聊天一边打扫卫生,我只好又接着傻等。终于人家落座,打开电脑,我忙递上材料,简单看后,让先放下,等领导审批后,再缴费并正式立案。这是我第一次在某区法院办事,在其他法院都是立案窗口就可以审核立案的,这里却又是另外一套规则。中国法院就是怪,可以各自制定规则,完全可以不顾及法律。

  实习律师工作日记3

  到了所里,迎来一位朋友,她的心情却似天空的乌云,因为她刚刚向老公提出离婚,来向我咨询有关法律问题。既是朋友,又是律师,我的两种角色。作为朋友,我劝她冷静,能和好则和好,中国人讲究“宁拆一座庙,不破一桩婚”,我是身体力行。其实,两个人既没有外遇也没有矛盾,只是生活方式有异,她不能容忍丈夫对她的忽视。见她态度坚决,我又劝她最好协商解决,千万不要伤了和气。作为律师,我给她分析有关法律规定,为她出谋划策,万一对簿公堂,也有个准备,不至于措手不及。两人结婚仅仅一年,既不存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也没有大额的夫妻共同财产,她只是希望男方能有一些补偿,因为结婚以来都是她负责家庭支出,而男方的收入都交给其父母保管。一旦闹上法庭,她甚至连家庭存款是多少都不知道,而男方已经做了隐匿财产的准备,也不打算给她一点点补偿。作为朋友,我认为她心地善良,没有心计;作为律师,我为她的疏忽导致的被动局面而扼腕叹息。女性啊,善良不等于单纯,宽容不能代替理智。道德上的主动退让是高风亮节,法律上的被动吃亏那可是“哑巴吃黄连”。

  实习律师工作日记4

  今天上午,我约了平安保险公司的一个朋友到所里会见。她是在网上聊天认识的。我觉得挺有意思,她估计是想发展我成为她的客户,我却想把她发展成我的客户。这算不算勾心斗角?可惜,她爽约了。等不上她,我就先去某法院交了张某故意伤害案件的辩护词,顺便与主审法官法官沟通了案情。张某的哥哥发短信给我,说想让我疏通一下关系。我约他明天到所里谈。其实,我本来是要拒绝的,只是不太愿意立即跟他说,再说,我哪里有什么关系啊。即使明天见面,我也不可能答应给他办这种事情的。不过,家属的想法也可以理解。回到所里,和失约的那位朋友却来了,我们见了面,谈了半个小时,感觉不错,觉得可以在业务上相互促进。

  实习律师工作日记5

  今天所里安排我和肖师兄一起到宁波出差搞个合同纠纷的案子,又有出差机会当然开心。飞到宁波那边已经是晚上,随便找了家酒店下榻。明天要去委托人指定的单位调查情况,所以今天就早早的休息了。

  实习律师工作日记6

  三天的出差回来后,今天我跟肖师兄一起到顾问单位汇报情况,根据我们的调查发现,对方单位真是存在,工商登记情况与向我们提供的材料基本一致,公司的资产我们有了初步的了解,信用方面还可以,在当地消费者对他们的产品也比较了解且口碑不错。根据我们的调查情况,顾问单位向进一步展开与对方的投资合作。

  实习律师工作日记7

  下午学习,一律师因受贿、行贿被判处徒刑,并被吊销执业资格。确实,因为和法院的人打交道,有时候为了使案子胜诉,不得不向法官行贿。我知道很多律师都这么做,恐怕自己将来也......这正是律师执业最大的风险。明知触犯法律又不得不如此。不送,案子可能败诉,当事人要埋怨,而这些案子又往往是标的额非常大的案子,代理费相当可观;送,又触犯法律底线,一旦被追究,身陷囹圄,身败名裂。真的是难啊!洁身自好......

  实习律师工作日记8

  今天接了我的第一个民事案子!这是一起因旅游合同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其中的一方当事人是我的大学同学伟,他毕业后没有从事法律职业,从同学那里获知我在做律师所以才找到我的电话。看似简单的案子,竟然牵扯到六个被告。我需要认真准备才行,毕竟是第一次单独办理民事案件,又是同学的事情。

  实习律师工作日记9

  肖律师代理了郝某诉某旅游景点公司购买合同纠纷的案子,郝某通过关系找到了肖律师。前几天,得到通知, 中级人民法院追加了郝某任法人代表的湖南某科技公司为第三人,肖律师让我帮忙,以第三人民事代理人的身份参加今天的庭审。肖律师提到说,让郝某付我一些代理费。其实,关于代理费我倒是没有考虑,作为实习律师,需要钱,但更需要学习的机会。

  实习律师工作日记10

  今天下午,郝某来所里,和肖律师、张律师、我讨论明天开庭的细节。肖律师和张律师很重视,有关材料都交给了我,要求我仔细研读,最好书面记录下出庭的答辩要点。

  实习律师工作日记11

  今天一早,我们来到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庭审,我的角色是郝某任法人代表的太原某科技公司的办公室主任。虽然这个第三人并不重要,而且是帮忙,但是我也算是十分尽力了。在法庭调查阶段,我主动申请对被告方证人进行提问。我问:你作为公司主管有作工作记录的习惯吗?她回答:没有。我立即问她:那么为什么在你提交的书面证言中,对于一年多以前发生的事情,记忆的那么确切,一连几个几点几分都那么精确?她楞住了,马上想词解释。我正得意间,那法官却很不耐烦的说:好了,我知道了,没有问题的话,我们进行下一项。当时把我气的!

  实习律师工作日记12

  今天,去某区法院找某法官领孔某的判决书,恰好她正在开庭。因为没有安排别的事情,于是我就进去旁听。我一直对法庭服饰的规范比较关注,今天的庭审更加深了我的看法。现象一:人民陪审员身着便装出庭。今天的庭审有一位人民陪审员参加,她身着粉红色短袖衬衫,与法庭的严肃氛围格格不入。现象二:公诉人穿着牛仔裤。女公诉人虽然身着检察服,但是当她走下审判台的时候,我发现,她竟然穿着一条牛仔裤。现象三:辩护人一身休闲服。辩护人是一位男士,他的服饰以休闲为特色,休闲衬衣、休闲裤、休闲鞋。我感觉,今天的庭审很休闲。法庭审判应该是庄严的,不仅在于气氛的庄严,更应该注重服饰的庄严。看英美法系国家的审判,法官、律师、检察官都是一身庄重的职业装,给人的感觉不仅是庄重,更体现了法律的威严,使人无形之中从心底产生对法律的敬畏。我们国家的法庭缺乏的正是这一点。

  实习律师工作日记13

  今天回到所里跟其他律师沟通了下法律人着装的问题。尽管,国家已经推出了法官袍、律师袍和检察官服,但是却没有进一步对出庭服饰作出要求,这样,除了法官服饰相对严肃以外,检察官的穿着就不很规范了,至于律师,则鲜有穿律师袍出庭的,更有甚者,据说都没有配律师袍。因此,我认为,应该对法庭服饰作进一步的规范。建议一:为人民陪审员设计、制作出庭服。建议二:要求出庭的法官、人民陪审员、检察官和律师必须穿着指定的出庭服出庭,而且必须是全套出庭服。法律不能有丝毫的亵渎,即使是法庭服饰,也代表法律的尊严。

  实习律师工作日记14

  今天到所里后发现除了内勤大家都不在,我一个人没事就整理和查看了下卷宗,下午打电话给师姐问她在搞什么,能不能带我一起,她说她在家闲着不想工作,在所里晃了两个小时后,四点多钟我也回家休息了,今天真是无聊的一天。

  实习律师工作日记15

  今天,我们代理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子在某区法院开庭。由于我没有律师证,因此我请周师姐律师和我一起担任代理人。7点40分,和周律师会面,她居然把律师证忘在了所里,我们只好打车狂奔到所里去取。8点20分,到达某区法院。小小的审判庭已经挤满了人,大多数是原告方的旁听群众,由于多达六名被告——某旅行社、司机薛某、车主某特钢公司、车队队长张某、内蒙古某旅业和我们,以至于被告席都坐不下了,有两位被告的代理人只好坐到旁听席上,还有一个干脆把审判员的大椅子搬了下来。我和周律师在别的办公室找了两个椅子才坐了下来。

  实习律师工作日记16

  今天跟一位老律师沟通,他跟我讲了办案技巧,我觉得收获很大,总结了下主要以下几点:

  1.注意在提交起诉状和答辩状时一定要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2.尽量将同一案卷的所有材料装在同一档案袋中,以免疏漏授权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的公函。

  3.自己必须理出案情时间表,以对整个案件有全面了解。

  4.在起诉状中所列原.被告信息时不要把自己当事人的电话写在起诉状上,以免法官直接联系当事人,绕开律师。

  5.注意在律师函上要写上自己的联系方式执业证号(特别时刑事案件),以便公安、检察、法官联系自己。

  6.所有证据材料的原件都由当事人自己保管,律师只留下复印件,以免遗失原件导致案件发生举证不能时,承担重大过错责任。

  7.不要为了一点小钱,轻易去做律师见证!宁可让当事人自己做公证。

  8.刑事方面,会见时最好2人同去。

  9.每次和当事人得谈话,都要有笔录,并让当事人签字后按手印。这个也很重要。

  10.不要轻易对当事人或其家属作出某种承诺!

  11.在解答咨询的时候,说的千万不要太具体。不要完全相信当事人的话,要看证据。

  12.交法院的资料及与当事人进行联络的信函应有备份,建立完整档案。

  13.要从气势上镇住你的当事人。

  14.注意自身形象,即使身无分文,也要气宇轩昂。

  实习律师工作日记17

  有朋友介绍了一个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案子,临到下班的时候,那个当事人终于来了。看了他带来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因为肇事方是两个,而只有一方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而被追究了刑事责任,为了最后赔偿结果的考虑,建议他们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他们要回去商量。

  实习律师工作日记18

  下午,和张律师去了市人民检察院。说来也怪难为情的,这还是我在实习一年半以来第一次到市检察院呢。张律师代理了一个合同诈骗案。简单了解了案情,是房地产商携款潜逃,如果不出意外,至少是十年有期徒刑吧。回来路上又去市中级人民法院取了王某挪用公款案的二审裁定。这个案子的最后结果是检察院撤回抗诉。一审判决无罪,二审撤回抗诉,结果蛮不错的。

  实习律师工作日记19

  肖律师要去某市立案,我没事做,就跟上去了。雨下的正大。由于此案特殊,怕法院不给立案,Z律师先找了某市法院的院长。院长很客气,说这个案子由于诉讼标的额只有15万元,中院不宜立案,按照省高院最新的规定,如果中院立案,如果有一方上诉,将以程序违法为由,发还重审。但是,他打电话给某区法院的院长,请他看一下。我们就冒雨来到某区法院,该院院长也是很客气地接待了我们,并让我们将立案材料交给立案庭的庭长审核。立案庭的庭长留下了材料,称审核完毕再通知我们。于是,我们无功而返。尽管有关系,立案都如此难。

  实习律师工作日记20

  早晨到某法院办理蒋老师朋友公司的执行立案。实习已经一年多了,还是第一次立执行案。准备的材料包括:执行申请书、判决书副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先找到原审法官,填写了执行申请表,原审法官签字后,交立案庭。立案庭审查后,收下材料,让下周自己联系执行局。今年4月1日后实施的新的诉讼费办法,执行立案不需要缴费,这对广大当事人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只不过,不知道执行是否还是一样难,或者是难上加难。

  律所实习日记21

  主任王律师差了。我把主任王律师交办的几件事情联系一下。第一件,是K某故意伤害案,某市中院已经定于下周在某县开庭。主任王律师说,那个县对律师保护不力,曾经发生多起对外地律师的殴打事件。好可怕啊。第二件,是主任王律师朋友公司的强制执行问题,原主审法官说最近忙,让下周再联系。另外,肖律师代理的故意伤害案,打电话给法院,得知检察院至今没有移送法院。还有就是王某起诉某公司的案子,再次联系她,要她交公告费。

  律所实习日记22

  刚到所里就接待了一位咨询的。是农民工兄弟,他的工友在清洗锅炉时被炸伤,现在对方不给任何赔偿。我判断,这个属于雇佣关系中发生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给他们做了详尽的解答,并且在最后提示他们,在以后的工作中,一旦发生事故,应该尽可能的保存证据,以免在可能的诉讼中丧失胜诉的机会。另外,我还告诉他们诉讼的复杂性,建议他们还是尽可能找雇主协商解决。

  律所实习日记23

  周一来咨询的给我打电话了。他们找了公安、工商和质监,都是推皮球,没有人管。我又告诉他们找电视台和报社,并且给他们找了电视台和报社的热线电话。下午,他们告诉我,电视台和报社又将他们推回了“有关部门”。出于同情和义愤,我给他们找了一位报社的朋友,朋友又找了分管的同事,她的同事答应出面。

  律所实习日记24

  今天到所里,周律师由于忙让我帮她写份《调取证据申请》给雨花区法院。因为检察机关提交的案卷不全,使我们无法对案情有进一步的了解。主审法官说,先交申请,检察院给不给再说,她也没办法。写好申请,放在主任桌子上,等他看了再说。刚才,主任电话说,不需要提交了。

  律所实习日记25

  今天跟肖律师一起到了浏阳市法院,得知案卷刚刚被另外两个律师拿到外面去复印了。按照道理,案卷一般是不允许拿出法院去复印的,这里不知这么搞的,居然允许这样做。又不知道他们在那里,只好傻等。这一等,就等到了十一点四十分。等案卷一送回来,我赶紧拿去,到外面复印。案卷多达250页,复印完毕就一点半了。复印回来的案卷有250多页,今天要按照被告人的顺序和讯问时间一一整理出来。整理完毕才发现,从法院复印回来的讯问笔录根本不全,特别是被告人,至少应该讯问过10次以上,而只有两次的讯问笔录,显然是公安和检察院把其他的讯问笔录给扣下来了。这就是中国司法的现状,律师,甚至法院都得不到真实的、详尽的案卷!请示主任,他让我联系主审法官,必要时先写一份申请,要求调取所有的案卷材料。

  律所实习日记26

  今天在在公交车上就开始工作,呵呵。是天心区法院法官先给我打来的,说蒋老师顾问单位起诉某商贸广场的案子,经过邮寄送达,还是找不到被告,决定公告送达,要我去交公告费,大概是300元。我答复,联系了蒋老师再说。蒋老师现在正好在外地出差。一到所里就马上开始工作,进行电话联系。先联系蒋老师,告之情况。他同意公告送达,我就等他邮寄费用了。下午拿到邮寄费后送到天心区法院。

  律所实习日记27

  今天有个朋友来找,咨询有关离婚的事情。年前他就来过,和老婆一直闹离婚,我劝他尽量协商解决。三个多月过去了,情况一直没有好转,现在似乎是下定决心要起诉离婚了。我再一次详细介绍了关于离婚的法律规定,他说是想请我代理。我没有执业证就介绍给师姐了。因为没有财产纠纷,本想让所里少收他的代理费,但是内勤说了,至少一千。我只好抱歉地告诉他,最低就是这个价了。他说回去凑钱。

  律所实习日记28

  今天上午早早得到了所里,收拾完卫生和卷宗后没事干就在位置上看书。不一会蒋老师来了,他看我没事干就让我草拟一份公司章程,我一听就有点慌,以前只是随便看了些公司章程,让我自己起草一份还真不太容易,我甚至连格式和主要内容都不记得。师姐告诉我大事问老师,小事问度娘,就在百度搜索上找了一些公司章程。经过总结知道公司章程至少包括下列内容:总则、公司的住所和名称、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和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期限、股东的权利义务、股权转让、公司的机构及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及劳动制度、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草拟好了以后拿给老师审查。

  律所实习日记29

  长沙的曹先生和刘先生欲收购黑龙江省某制药公司,委托肖律师代理此事,有关股权收购的业务我一直想参与,于是就请求能够能跟肖律师一起办案。今天曹先生和刘先生到所里洽谈相关事项,我和肖律师一起接待了他们。两位委托人要求我们先草拟个股权收购意向书,我跟肖师兄就马不停蹄的根据委托人的一项书写,完毕之后再跟委托人探讨那些地方需要更改。

  律所实习日记30

  蒋老师顾问单位长沙某文化实业有限公司被其员工邓某仲裁,蒋老师要求我和师姐负责这个事。该员工就工资、社保和经济补偿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我们今天接到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要求提交答辩状。邓某因吸毒被用人单位开除,不服要求公司支付解毒期间的工资社保,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邓某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今天上午我们把写好的答辩状交给肖师兄审核下确认无误的就发给顾问单位一份。下午我和师姐到顾问单位收集证据资料,询问顾问单位法务人员对答辩状有何修改意见。

  律所实习日记31

  上午顾问单位文化实业有限公司又给我们提供了一些资料,经过整理发现有用的比较少,下午和师姐一起分析该劳动仲裁案,邓某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强制戒毒以及劳动教养期间均没有、更无法履行劳动义务,故其是不能获得劳动报酬即工资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条件是“用人单位无故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且该措施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为一种行政措施对用人单位做出的决定。在本案中,既然用人单位不应支付被答辩人任何工资,那就不存在无故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之说,更不存在支付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另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亦不能替代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做出单方面的行政决定。

  律所实习日记32

  今天肖律师让我帮他写个笔迹鉴定申请书,在庭审过程中,肖律师代理的案件中的第三人双江口信用社提供的第七号证据《长沙通用电器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股东签名处有“虞焕文、许仕镁、柳承凯、陈志红、张嘉玲”等字迹。而事实上,申请人从没参加过为廖建明向双江口信用社贷款担保而举行的股东大会,更没有在该股东大会决议上签名。同时申请人认为该决议书上“虞焕文、许仕镁、柳承凯、陈志红、张嘉玲”等字迹亦非由其本人书写,而系由同一人仿冒书写,因此需向芙蓉区人民法院申请申请笔迹鉴定。写好后交给肖律师审核检查,听取他的意见和建议。

  律所实习日记33

  今天我们在探讨证据规则时讨论到直接证据,师姐告诉我直接证据不等于能单独定案的证据,但能单独定案的证据一定是直接证据,不能单独定案,但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不一定是间接证据。刑事诉讼中如果只有被告人供述唯一直接证据,没有其他证据辅助行程证据链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这就是孤证不能定案。忽然发现自己证据规则方面的知识好匮乏,于是就翻了下肖律师的书柜找到了本证据相关的书籍恶补下。

  律所实习日记34

  我们所的一位年轻律师(业务做的还很好),最近迷上了抽烟,每事就叫我到他办公室抽抽烟。他说了一下他对烟的感受。一是抽烟能拉近和当事人的距离。每次有当事人来咨询时,遇到抽烟的当事人他总是在犹豫当事人递烟给他的时候是接受还是拒绝呢?是接过来后就点上吸还是放一边?年轻律师接案子不容易,真是把客户当上帝,要是拒绝当事人显得生分,在办公室里面自己不抽,当事人也不好意思抽。后来他干脆只要当事人递烟就抽,双方在烟雾缭绕中谈案子不亦乐乎,往往不知不觉话题聊的开,大家很愉悦。二是他一直以他用半包九五至尊(南京烟)搞定了一某个政府部门感到很得意(当然这不是行贿)。像中国人社交的切入点大都是从递烟开始。一般差烟留给自己在没人角落解决烟瘾,好烟都用在明面上撑个场面。我现在才明白为什么有些烟那么贵,原来它的作用不在于抽它的过程而在于递烟的过程。

  律所实习日记35

  最近所里有很多同事买房子,围绕房子和车子我们也聊了很多。还是这个律师发表了高论。房子哪怕是几百万的,那是搁在一个地方,别人看不见的,谁知道你有没有能耐,车子就不同了,工作中开车,办案子开车,开庭开车,别人一看你开车,姑且不论你的车是不是自己买的,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这个律师有能耐,年纪不大,就有车。他还举例说明,有一个案子要不是当事人咨询完后,聘请他的意思不是很强,很可能泡汤,一个无意的行为当事人看他开着他那辆开起来非常不错的车(他父母买的,16万左右),后来主动过来把合同签了。汽车和律师工作之间的关系绝对不是代步工具的关系。说实话在我这个城市最好的代步工具是电动车,在市区去同一个目的地,同时和汽车一起出发,电动车的效率不比汽车差。所以,那种奔奔、QQ、家用车、最好别买从自身经济实力出发买部看上去比较大气、给人一种成稳感的车最好,跑车虽然看上去很有档次,不过不是很适合律师驾驶,我没看过律师开跑车用于工作的。

  律所实习日记36

  顾问单位的一笔执行款,蒋老师让我陪着顾问单位老板去法院和对方谈执行和解。为了能准时在法官约见的时间和对方谈一个和解方案我们头天下午开了几个小时车到了那个城市,第二天我们准时到了,对方却没有任何人到场,法官催了几次才姗姗来迟,谈了快两个小时告诉他告诉我们具体法律问题还得要我们律师一起协商,同时还告诉我们一个不幸的消息,他们的律师在上海,今天不能来。他们这不就是“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吗?法官建议我们下午两点再来一趟,他跟对方再沟通。我们在眼炎热日下好不容易熬到下午两点,一到办公室法官说还是明天来吧,他们坚决要等律师来了再说。

  律所实习日记37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在某出租屋和所里的一位叫LWX的实习律师喝着啤酒,感慨着职业前途。在酒精的刺激下我们放出豪言,今天在这个破出租屋的一席对话,或许在某天成为为我们做传记的人要留下的一笔。就像文豪鲁迅,他也不会知道在他某天的某个行为,为后来追忆人所记录。这段时间失落是我精神生活的主题,没有勇气、丢失自信、一脸茫然、惶恐不安一直围绕着我。LWX约我到他家喝酒、聊天、解闷,期间他一直给我鼓励和安慰。一生中会发生很多需要记忆的事、也会忘记很多需要记忆的事,今晚,在我忘记它之前,我会尽力去多记住它。

  律所实习日记38

  最近感觉很忙碌却没有什么成果。夏天感冒确实很难受,头脑不是很清醒,还得做完一份公司章程和两份广告代理合同。盯着电脑,苦思冥想,参考合同样本,两眼发晕。虽然勉强完成任务,结果连自己都不满意。总以为学好了合同法就能轻松起草各类合同,现在看来,那是狗屁。每一份合同尤其是涉及商务领域的合同都必须和该领域的特殊业务要求、专业要求等联系。在我看来,某领域的业务员只要略同合同法起草的专业合同都比我们这些刚接触该领域的律师强。

  律所实习日记39

  今天挺忙,坐公交车在中院和基层法院与律所之间往来了几趟,累是很累,但是心理很舒畅,因为今天完成了一个案子的执行收款的最后一道程序也就是说明天当事人的账户上就能收到法院转入的一笔执行款,这对当事人是一个交代,对自己而言是一个完整的诉讼程序的终结;另外是为当事人查到了一笔需要执行回执的钱,让这个长期客户对我们的办事效率和能力刮目相看,我们之间的信任更一步增强,为以后的长期合作奠定了一个好的基础。律师实务最需要的就是当事人的信任,在为顾问单位服务的过程中,我的指导律师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做好一百件事都是你应该做的,做错一件事那绝对是不容许的,这样会让律师和顾问单位之间的信任度大打折扣。

  律所实习日记40

  会见客户,签订聘用协议。要说这个问题前,必须要解决一个问题,那就是怎么样才有机会会见到客户?换种说法就是你是律师的信息怎么样才能让需要律师帮助的人获知并且有和你进行沟通的欲望?离开这个问题,一切都是虚假的!这是一个需要运用营销学的技巧去解决的问题。现在说会见客户,签订聘用协议的问题。意思就是说,现在客户在你面前了,客户有想和你沟通的欲望了,那你怎么才能让沟通的欲望变为实际的委托你对他进行法律帮助呢?这绝对是会见技巧的问题,这又是另一个复杂的问题。解决了这两个问题,接下来的工作,那就纯粹就是一个律师法学功底和经验的输出过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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