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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险

时间:2021-02-03 11:30:06 养老保险 我要投稿

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险

  一、缴费基数怎么定

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险

  参加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选择按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而根据执行到今年12月31日、明年1月1日停止执行的冀人社发[2011]72号文件,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这样规定的: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选择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至300%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这意味着,从明年开始,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由40%上升到60%,交的越多,退休后享受的养老待遇就越高!

  算算该交多少钱2015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简称社平工资)为52409元,月平均工资为4367.42元。

  据此,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额(取整,实际缴费时应以实际缴费费用为准):

  ★按60%:4367.42元×60%×20%=524元★按100%:4367.42元×100%×20%=873元

  ★按200%:4367.42元×200%×20%=1747元

  ★按300%:4367.42元×300%×20%=2620元

  二、灵活就业人员包括哪些人

  灵活就业人员主要包括参加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三、指数如何计算

  个人缴费基数调整后,计算指数时仍以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参数计算,即:本人月缴费工资指数=本人当年实际月缴费基数÷当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

  四、执行时间和缴费办法

  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冀人社发[2011]72号文件执行到2016年12月31日,自2017年1月1日停止执行。参保人员可按月、按季缴费,也可按半年、年度缴费。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险,还有一件紧要事。

  依据近期出台的.河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新政策,灵活就业人员不允许跨年度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目前距年底只剩10多天,有缴费需求的灵活就业人员应于年前缴纳2016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免因为中断缴费影响退休后的养老待遇。

  依据近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出台的《关于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灵活就业人员无论是我省还是外省户籍(包括农村户籍),均可在户籍地、就业地或居住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通知》还明确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在自然年度内未缴费的,未缴费期间视为中断缴费,不允许跨年度补缴。由于现行养老金计算办法是“多缴多得”,所以中断缴费会对退休后每月领取养老待遇金额的多少直接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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