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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生育保险新政策解读

时间:2021-01-12 10:14:41 生育保险 我要投稿

西藏2016年生育保险新政策解读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指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生育期间以及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可就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申领生育保险基金的条件,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关于生育保险新政策的解读内容,快来阅读看看吧。

  西藏2016年生育保险新政策解读

  随着我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得到完善,各地逐步建立了“五险一金”制度,女职工一般都能享受到生育保险的待遇。不过,很多人对于生育保险待遇的了解,还停留在生孩子给报销医药费的层面上。日前,我区对生育保险政策进行了调整,原本就对生育政策不甚了解的准妈妈或新妈妈们这回更糊涂了,一大堆让人头疼的问题困扰着这些家庭。为此,记者采访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专家,为大家进行最新生育保险政策全解读。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处负责人说:“生育保险是为了保障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要,为了保障职业妇女因生育而暂时中断劳动,由国家或单位为其提供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制度。”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和医疗服务方面的待遇,保障他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并使婴儿得到必要的照顾和哺育,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

  2007年3月1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实施了《西藏自治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以下简称老《办法》),自此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制度在我区建立起来。由于老《办法》存在着参保对象单一,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女职工生育没有享受到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标准不统一、报销程序复杂等问题,2015年10月5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了新的《西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日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了《<西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缴费标准、待遇领取条件及流程、医疗费用包干结算标准、生育津贴、护理津贴等标准进行了规定。

  “新《办法》的最大亮点是将医疗费用的实报实销改为费用包干,所有参保职工均享受生育津贴,并新增了一次性营养补助费和男职工护理津贴。”该负责人说,《细则》还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以欺诈等手段骗取生育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生育保险金,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的《生育保险办法》自2015年10月5日起实施,也就是说,2015年10月5日以后生育的符合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人员都可以按照新规定享受待遇。该负责人提醒,如果职工对生育保险政策有不了解的地方,也可以到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咨询。

  生育保险政策问答

  一、生育保险的参保范围?

  我县境内的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非在编工作人员,必须依法参加生育保险。

  二、用人单位如何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0.2%缴纳生育保险费,其它单位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0.5%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缴费基数按照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全省职工月平工资60%的,按全省职工月平工资的60%计算,缴费基础高于上一年全省职工月平工资3倍以上的.,高于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三、职工需异地分娩、如何办理?

  职工生育因本地无人护理,需转外地定点医院的,须经县社保局批准后,并由单位填报《龙游县生育保险异地分娩申报表》;方可列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生育期间发生治疗因生育引发的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哪些属于计划内生育?

  生育妇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计划内生育:

  (1)计划生育第一胎的;

  (2)符合计划生育第二胎条件并经县人口计划生育局批准的。

  五、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县的计划生育政策。主要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享受待遇中不包括生育津贴。

  六、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哪些项目?

  计划生育医疗手术费用包括国家实行计划生育需要施行放置(取出)宫内的节育器、皮下埋植术、绝育输卵管复通手术及节育环嵌顿移位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七、申请生育保险待遇需提供哪些资料?

  申请生育保险待遇应提供下列资料:

  国家机关、全额事业单位提供资料除劳动合同外。

  (一)平产、助产、剖宫产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龙游县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3)《结婚证》及复印件;

  (4)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生殖健康服务证》及复印件;

  (6)《医学出生证明》及复印件;

  (7)医疗费用原始发票;

  (8)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9)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

  (10)婴儿出生死亡或死胎,由定点医院出具死亡或死胎报告书。

  (二)流产、引产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龙游县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3)结婚证及复印件;

  (4)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病历及诊断证明;

  (6)医疗费用原始发票;

  (7)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八、报销放置(放环、取出)宫内节育环,复通术等计划生育医疗费用需提供哪些资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龙游县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3)结婚证及复印件;

  (4)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病历;

  (6)医疗费用原始发票;

  (7)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8)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九、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生育津贴是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活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十、生育保险定点医院

  龙游县人民医院

  龙游县中医医院

  龙游县妇保院

  龙游肿瘤医院

  湖镇中心卫生院

  溪口中心卫生院

  横山中心卫生院

  塔石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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