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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办事指南及主要特点

时间:2021-03-02 10:27:54 生育保险 我要投稿

生育保险办事指南及主要特点

  第一部分:生育保险办事指南

  一、 参保女职工到街道建立生育保险个人信息档案

  1.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的,在怀孕后应当携带《准生证》、本人社会保险卡等相关证件,到所居住的街道办事处(参保女职工为乌鲁木齐市户口,持有乌鲁木齐生育服务证的,在发放生育服务证的街道录入个人信息;参保女职工为异地户口的,持有外地生育服务证的,在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录入个人信息;男职工配偶无劳动收入的,在家庭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录入个人信息)办理相关手续,建立个人生育保险信息档案(录入夫妻双方姓名、出生年月、族别、身份证号、准生证号、孩次、联系方式等信息),填写《社会保险待遇代付申报表》,录入信息系统,并留存准生证复印件等相关凭据。

  2.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做流(引)产的,可直接持本人社会保险卡在本市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做流(引)产手术;其生育津贴的申领应在流(引)产前或流(引)产后持本人社会保险卡及身份证及时到所居住的街道办事处填写《社会保险待遇代付申报表》,录入信息系统、留存相关凭据。

  3.参保职工做结扎、放置宫内节育器、取出宫内节育器、再生育实施复通手术等计划生育手术的可持本人社会保险卡直接在本市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做计划生育手术。

  4.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的配偶无劳动收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应当按照规定携带“结婚证”、《准生证》(做计划生育手术的不需提供)、男职工社会保险卡及男职工配偶无劳动收入的证明材料等,到所居住的街道办事处办理相关手续,建立个人生育保险信息档案(录入夫妻双方姓名、夫妻双方身份证号、准生证号、结婚证号等信息),同时留存准生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男职工配偶无劳动收入的证明材料等相关凭据。

  二、 参保女职工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做产前、产后检查、生育及做计划生育手术的应持本人社会保险卡、身份证。参保男职工配偶(无劳动收入的)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做产前、产后检查、生育及做计划生育手术的,应持男职工的社会保险卡、夫妻双方身份证。

  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应当认真核对享受待遇人员(含男职工及其配偶)是否与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险卡一致,并及时上传生育保险入院登记信息。

  三、 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每日给参保职工提供前一日的`医疗费用清单。床位费超出支付标准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征得参保职工同意并签字。

  四、 参保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做产前、产后检查、生育及做计划生育手术的,在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限额以内(含限额)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实际发生医疗费用与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个人不支付费用;未超出限额的结余部分,可以用于产后检查、产后康复治疗等;超过限额的部分由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与个人结算。

  第二部分:生育保险特点

  (1)享受生育保险的对象主要是女职工,因而待遇享受人群相对比较窄。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有些地区允许在女职工生育后,给予配偶一定假期以照顾妻子,并发给假期工资;还有些地区为男职工的配偶提供经济补助。

  (2)待遇享受条件各国不一致。有些国家要求享受者有参保记录、工作年限、本国公民身份等方面的要求。我国生育保险要求享受对象必须是合法婚姻者,即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按婚姻法规定办理了合法手续,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等。

  (3)无论女职工将来的妊娠后果如何,均可以按照规定得到补偿。也就是说无论胎儿存活与否,产妇均享受有关待遇,并包括流产、引产以及胎儿和产妇发生意外等情况。

  (4)生育期间的医疗服务主要以保健、咨询、检查为主,与医疗保险提供的医疗服务以治疗为主有所不同。生育期间的医疗服务侧重于指导孕妇处理好工作与修养、保健与锻炼的关系,使她们能够顺利度过生育期。分娩属于自然现象,正常情况下不需要特殊治疗。

  (5)产假有固定要求。产假要根据生育期安排,分产前和产后。产前假期不能提前或推迟使用。产假也必须在生育期间享受,不能积攒到其他时间享用。各国规定的产假期限不同。我国规定的正常产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期为15天,产后假期为75天。

  生育保险待遇有一定的福利色彩。生育期间的经济补偿高于养老、医疗等保险。生育保险提供的生育津贴,一般为生育女职工的原工资水平。另外,在我国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而是由参保单位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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