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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调整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是多少呢?

时间:2021-02-14 19:18:57 工伤保险 我要投稿

新疆调整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是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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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调整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是多少呢?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2015年工伤(亡)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标准。按照标准,符合条件的工伤人员每人每月最高可增加257元伤残津贴。

  据悉,此次调整范围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调整时间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伤残津贴调整标准:符合调整范围的1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257元,2级工伤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42元,3级工伤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28元,4级工伤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14元,在企业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5级工伤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0元,6级工伤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71元。

  伤残津贴实际领取金额低于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后,再按此次调整标准调整待遇。

  生活护理费调整标准:符合调整范围的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按照护理依赖程度,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143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114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86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标准:符合调整范围的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14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86元,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29元

  工伤保险小知识

  工伤保险的理赔流程一般如下: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骨折的话最低也是10级伤残)

  4、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最好自己复印一份保存),劳动局会发“工伤认定通知书”给用人单位。

  5、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

  工伤保险支付范围包括哪些?

  据《工伤保险条例》,参保者单位的职工发生意外事故,如经鉴定为工伤,那么工伤保险支付范围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工伤产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康复费用;

  2、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用;

  3、基金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的`交通食宿费用;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所产生的费用;

  5、如果生活不能自理,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用;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以及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所产生的费用。

  以上九种是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并丧失享受待遇条件,拒绝接受劳动能力以及拒绝治疗这三种情形是不属于工商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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