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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公积金提取新政提出的三大质疑

时间:2021-02-22 18:43:17 公积金 我要投稿

针对公积金提取新政提出的三大质疑

  目前,广州公积金提取新政尚在报广州市法制办审查。在五羊新城附近的建设银行,工作人员表示,现在新政策还没公布,有多少变化大家都不知道,市民如果有需要,就尽量在6月提取公积金比较稳妥一点。

针对公积金提取新政提出的三大质疑

  质疑一??

  留存半年缴存额干什么?

  公积金管理部门到底拿这留存半年的缴存额干什么?公积金的余额是否不足以支付每月的提取额?……满堂红地产研究总监龙斌表示,这一正在拟定中的政策很难理解,由于手续各方面较为繁琐,历年来的公积金都是利用不足,大量资金未能有效利用,却还要每月有房贷压力的市民留存半年余额,难以理解。

  龙斌说,有的城市公积金管理出现资金被挪用的问题,对此,管理部门应该公开公积金的投资去向和具体账务,让公积金的管理更加透明公开。

  广州市社科院科研处处长彭澎则认为,金融危机之下,留存6个月余额可以用于保增长、促消费。但是有一些贪污行为也与公积金不良运作有关,需要加强监督。

  质疑二??

  新政出台前是否应倾听民意?

  有市民质疑:公积金新政这类事关千家万户的民生政策出台前,有关部门并未征询公众意见,在新政实施前半个月还要“遮遮掩掩”。

  针对酝酿中的提取公积金账户须留半年余额的政策,广东省政协常委孟浩指出,“住房公积金是为市民买房提稳定的资金来源,老百姓一辈子也就买这么一次房,等到买房真正需要时却用不上”,此举实际上违背了公积金账户的设立初衷。

  孟浩说,管理部门应该先树立对公民个人财产的尊重意识,公积金是职工的个人财产,公积金管理部门作为代理机构,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应该征求老百姓意见,倾听民意。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律师从法律的角度分析,目前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较为粗线条,各个城市的.公积金管理大多数靠行政的自主调节,由行政主导,因此还需要制定更为详细的法规,对公积金的相关决策进行制约。同时,像这样涉及民生的新政策出台前,应该主动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使其更加完善。

  质疑三??

  公积金决策谁说了算?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

  龙斌说,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中,到底有哪些专家、哪些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代表了老百姓的利益和呼声作出决策,大家并不知道。他认为,作为公积金的缴存者,市民有权利知道这些代表是谁,能否真正履行其职责,接受老百姓的监督。

  彭澎表示,公积金的用途和运作需要透明化,工会代表、职工代表等应该向市民公开身份。至于是否需要选择更有代表性的人,彭澎表示,可以选举一些跨部门、跨行业、与公积金没有直接利益关联的群众,这样可以更民主、公平地监督公积金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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