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迁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带的材料
请问:在宿迁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带什么材料?
你好,公积金支取需符合一定的条件,如购房、还房贷支取等。详细支取条件及所需资料如下:
1.购买普通自住商品房: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完税凭证、身份证;
2.购买二手房:房产证、购房发票、契税完税凭证、身份证;
3.公积金贷款,当公积金余额与贷款余额相等时可以一次性抵扣,抵扣时需携带身份证到归集支取科开具解冻通知书;
4.商业贷款,购房时提取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及身份证(提取到签订购房合同日期),如提取夫妻另一方还需结婚证(前提是婚后购房);公积金余额与贷款余额相等时一次性抵扣需提供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余额表及身份证,如提取夫妻另一方还需结婚证。
5.退休的提供退休证、身份证;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
a (1)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2)劳动部门出具的鉴定书 (3)身份证
b (1)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2)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下岗职工可视同丧失劳动力;(3)身份证。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提供火化证、户口簿、身份证(由职工的继承人、受赠人提取,户口不在一起的,单位要出具证明)
8.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并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或境内外永久居留证件或境外身份证
9.非本市户籍或户籍迁出本市,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a (1)提供户口迁移证明或外地户口簿或外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2)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b (1)户口迁出的提供与新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须经外地劳动人事行政部门签证)
10.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
提取前需到中心领取《支取审批表》经单位核实并加盖单位财务公章。
如你还有不清,请联系我们。
市中心 电话: 84396380
沭阳 电话: 83554416
泗阳 电话: 85213280
泗洪 电话: 86229293
宿豫 电话: 84465454
宿城 电话: 8431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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