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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度调整广东江门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

时间:2021-05-22 18:24:58 公积金 我要投稿

最新度调整广东江门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度调整广东江门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最新度调整广东江门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

  一、调整时间和范围

  即日起,单位和职工可以申请调整2020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下同)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

  二、调整内容

  (一)缴存比例。2020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缴存单位和职工可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缴存比例。

  (二)缴存基数。2020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2019年(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且不能超过规定的限额。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550元,上限为22241元。职工2019年月平均工资在上下限之间的,按实计缴,高于缴存基数上限的按缴存基数上限计缴。

  三、调整要求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定缴存调整事项后,单位和职工应计算2020年度已缴存住房公积金与核定缴存额的差额,及时调整。

  (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均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三)2020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职工不参加2020年度缴存基数调整。

  四、调整方式

  2020年7月27日起,缴存单位可到我市任一承办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银行网点(附件1)办理单位汇缴、个人账户设立、封存、启封、补缴、年度缴存调整、单位销户、单位账户信息变更、个人账户信息变更、同城转移、异地转移及账户合并等业务,开通网上业务、绑定付款账号登记。

  缴存单位可以向承办公积金缴存业务银行网点申请开通网上业务(附件2),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jmgjj.jiangmen.cn:20624/wsyw)申报单位汇缴、变更单位信息、办理个人账户设立、封存、启封、补缴、年度缴存调整、同城转移等业务、查询单位和个人缴存信息。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通过后,单位可通过整批主动汇缴、分批主动汇缴、定期托收、单位主动托收等结算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事项

  缴存单位应当根据职工本人2019年月平均工资填报《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人员汇缴变更清册》(附件3)及时为职工办理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并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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