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住房公积金月对冲还贷业务须知事项

时间:2021-02-01 14:40:49 公积金 我要投稿

住房公积金月对冲还贷业务须知事项

  住房公积金“月对冲还贷”业务是指办理了省直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偿还贷款的过程中,使用借款人(对冲还贷人)及配偶(共同对冲还贷人)在本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来冲抵部分或全部月还款额的操作方式。

住房公积金月对冲还贷业务须知事项

  一、申请条件

  1、对冲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

  2、对冲还贷人在申请时无逾期欠款,且1年内无3期以上逾期记录。

  二、办理时间和方式

  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申请表》的月对冲服务申请栏中签名申请,贷款发放当月生效。

  2、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于每月的5号至20号正常营业时间在中心柜台申请办理,办理当月生效。

  三、月对冲还贷的方式

  月对冲还贷即每月在规定的扣款日用对冲还贷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直接冲抵月贷款本息(先冲借款人,再冲配偶)。如对冲还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在每月对冲时住房公积金账户需保留100元余额)小于月还贷本息额,则差额部分由中心从指定的借款人银行还贷账户中划扣;若银行还贷账户金额亦不足,则本月不能对冲,当月按逾期处理,由担保公司代偿。

  四、月对冲还贷的变更

  1、贷款结清后,对冲还贷自动终止。

  2、在贷款期间可申请终止对冲,或增加、减少对冲还贷人。

  3、在对冲还贷期间,如对冲人有三期以上逾期欠款,中心有权自行终止其对冲还贷业务。

  五、办理所需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配偶代办或配偶同时参与(或取消)对冲的,还需配偶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

  六、办理流程

  借款人或配偶持相关资料提出申请→中心营业大厅柜台经办人员受理审核,打印《月对冲还贷申请审批表》交申请人签名确认,返还申请人客户联。

  ※注意事项:月对冲还贷办理完毕后,请您定期查询公积金账户余额,当余额不足时需及时将差额部分于当月20日之前存入银行还贷存折,避免还款逾期。

  延伸:公积金冲还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购买本市具有所有产权的自住房(必须是70年产权的普通住宅,50年产权的商住房不可)。

  (2)主贷人及配偶无其他公积金贷款债务和冲还贷业务。

  (3)所办理贷款业务的银行有冲还贷业务。

  办理冲还贷的必备材料:住房公积金账号、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借款人最近一次的贷款还款凭证;需提前与银行网点预约,办理期限不超过3天。

  那么你还知道吗,父母未作为共同申请人,可冲还贷。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没有作为共同申请人,可以申请为共同还款人,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申请人的公积金贷款(一年对冲一次)。注意:夫妻中的男方为主贷人,老丈人和丈母娘不能申请为共同还款人;同理女方为主贷人,则公婆不能申请为共同还款人。

 

【住房公积金月对冲还贷业务须知事项】相关文章:

解读浙江龙泉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业务02-14

关于湖南株洲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02-23

住房公积金业务怎么办理?07-18

公积金贷款业务和提取还贷无需提供单身证明02-21

关于天津公积金还贷提取02-23

关于江苏泰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须知03-19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委托协议书05-08

住房公积金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03-15

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业务的基本说明02-17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怎样计算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