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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自查报告

时间:2025-09-03 08:38:35 薪资行情 我要投稿

[精选]工资自查报告

  随着个人的素质不断提高,报告与我们愈发关系密切,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涵盖报告的基本要素。为了让您不再为写报告头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资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精选]工资自查报告

工资自查报告1

  为了保证农民工都能拿到工资、拿全工资,我公司目前设立突发应急小组,建立了农民工工资应急机制,制定了应急方案,并拿出义部分资金,作为应急资金。

  1、建立农民工返乡工资发放监查制度,公司及时掌握各项目部农民工返乡情况和工资支付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工地负责人能解决的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统筹解决。

  2、公司成立以总经理(滕强)为组长的'应急小组,分管经理亲自抓,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建立报告制度,加强信息传递和通报。

  1、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情况,认真核对工程量完成情况以及工程款支付凭证,排出工资支付计划,明确农民工工资如期支付。

  2、农民工的工资由公司统一发放,并直接发放到农民工个人手中,防止承包商私扣农民工的工资。

  3、公司建立工资发放档案制度,每次发放时,农民工在场点清发放的工资数额后,并且在工资卡上签字,防止民工工资冒领、错领、漏领等现象发生,防止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公司建立应急机制,成立应急小组,完善联系管理网络,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加强与农民工之间的协调,同时筹应急备用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确保不发生群访事件。一旦出现问题,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平息事件,以防事件进一步的扩大。

工资自查报告2

  根据XX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自查的要求和部署,为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我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现结合我镇实际,做如下自查。

  一、主要做法

  (一)足额收取保证金。我单位对立项项目按照规定和程序足额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进而从源头上控制和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建立实名登记制度。在建筑企业项目中,要求项目负责人在农民工进驻工地时进行实名登记,并制定考勤表和工资表,避免发生劳务用工纠纷。

  (三)加强巡查力度。加大对各建筑施工餐饮服务等劳用人单位的日常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及时处理,及时追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防止事态恶化。

  (四)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对于有些单位法定代表人隐匿、逃匿,致使农民工拿不到工资而有可能引发群事件的,动用欠薪应急周转金先行垫付农民工生活费,防止群事件发生。

  (五)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及时掌握用工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劳动合同签订等情况,另外,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宣传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法律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自查,我镇政府投资项目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农民工理性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不够。部分民工投诉不按程序来,怨气很大,在时有过激行为,也有越级上访,还有在媒体上发表有关言论,给解决实际问题带来很大的'困难;还有部分工人与工头串通一气以讨要工资为名而讨要工程款,大大增加了解决农民工工资的处理难度。

  (二)劳资关系不断复杂化,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部分建筑企业将工程层层分包,他们层级之间通过承包协议确定关系,最低层的包工头向工人支付工资。包工头人间蒸发或挪款他用和包工头管理不善,导致民工拿不到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施

  (一)明确各部门、各村的工作职责,把好职责关,监督好本村内涉及工程用工的项目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二)镇、村及各分管领导之间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案件。

  (三)加强和落实专人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单位进行巡查,及早发现问题,对各种理由引起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及时与上级部门联系,加强执法力度,从源头上防止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四)新建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积极配合住建部门督促施工单位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缴纳保证金的项目一律不准进场施工。

  (五)严格把关全镇施工企业工程进度款支付,要求施工企业提供上一期农民工工资支付证明后才支付其工程进度卷,同时加强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工资自查报告3

  按照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厅办字〔20xx〕185号)要求及市局统一部署,分局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

  按照市局《转发<关于转发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项会议,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为切实抓好专项检查工作,分局成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党政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设在分局综治办,负责专项检查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以便接受社会和农民工监督。

  二、广泛宣传

  分局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知识,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通过宣传,在全局范围内营造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浓厚舆论氛围,使广大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得到了充分的提高。

  三、认真自查

  按照专项检查的工作安排,分局组成联合小组,集中力量对分局建设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检查项目包括分局养护工程项目、公路改造项目等。通过分工协作、认真检查,自查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至向上级汇报发文前,通过严格检查,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为了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现将下步打算汇报如下:

  1.提高认识,加大检查力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把解决拖欠民工工资作为首要的工作任务来抓。

  2.进一步加大施工单位的摸底排查,了解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做好预防工作。

工资自查报告4

  根据伊宁县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要点,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10月12日由我带领人社局主要负责人和教科文卫委、农牧委以及几名人大代表组成检查组,分别对伊佳民族服饰有限公司、新特药业有限公司物流一期建设项目、伊宁县服装家纺产业园,采取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就县人民政府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我县人民政府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工程建设施工项目74个,其中新开工建设项目41个。1-9月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17.94万元。1-9月受理投诉案件60起,结案59起,其中建筑领域工资拖欠案50起。涉及劳动者人数1032人,追回拖欠劳动者工资978万元。有效规范和促进了全县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但调研中发现,我县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方面任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不足。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企业用工管理和行为不规范。调研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或企业未与工人签订合同,相当一部分是口头约定或者一般的协议,一旦发生纠纷,务工人员拿不出维护自己权益的有效证据,致使权益受到损害。

  (二)员工用法律手段自我保护的意识淡薄。在劳动关系主体中,劳资双方是平等的参与者,但实际上劳动者明显处于弱者的地位,加上多数职工不学法、不懂法,致使绝大部分劳动者当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时,不懂、也不敢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这从另一方面助长了一些企业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行为。

  (三)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主观或客观等原因,生产、经营不正常,资金周转困难,造成企业停产、半停产,发生亏损,不能依法正常履行向职工支付工资的.义务,确实没有能力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这是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主要原因。

  (四)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有效保障。调研中发现,部分企业没有按照《劳动法》缴纳三金、五金,亏待员工工资现象任然存在。

  三、几点建议

  (一)通过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健全劳动关系调整制度,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要堵塞漏洞,就应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在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包括劳动报酬、工资支付、违犯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的有关条款。这样才能为员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提供书面依据,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便于及时解决。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法律意识。要广泛宣传,重点解决拖农民工工资问题,这关系到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要深入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守法和维权的自觉性。要逐步提高农民工的自我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增强农民工的维权信心。媒体应多向其宣传维权知识、方法、程序,加强劳动法的宣传等,使其人人皆知。农民工对企业拖欠行为要及时投诉、举报;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以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好的典型及时曝光和宣传,增强新闻舆论监督力度。

  (三)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工资是劳动者维持家庭生活的直接收入来源,关系到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劳动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加大执法力度,发现企业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不仅要求企业依法补发,还要给予职工经济补偿,并进行经济处罚。只有让经营者感到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行为不仅不会有利可图,而且会得不偿失时,用人单位才有可能自觉地遵守《劳动法》及其配套规章的有关规定,主动地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

工资自查报告5

  按照《浙江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省政法经费保障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浙财行〔20xx〕49号文件)要求,路桥区司法局对20xx年政法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先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法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

  (一)政法业务经费收入情况。20xx年末政法经费结转20xx年使用83.55万。20xx年我局政法经费收入1044.02万。地方财政拨款1006.77万,省级政法转移经费支付合计37.25万,其中省级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19.25万(包括省补矫正经费6万,政法奖励性社区矫正经费9万;专项补助人民调解经费0.25万;奖励性补助办案(业务)经费4万),省级政法奖励性补助业务装备经费18万。省级转移政法支付资金主要用于解决财政未安排预算的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工作和购置业务装备设施等需要。

  (二)政法业务经费支出情况。20xx年政法经费支出1075.52万,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518.20万,商品和服务支出398.92万,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退休费及住房公积金)支出117.33万,业务装备购置支出41.069万。20xx年末政法经费结余83.55万。

  拨付我局省补转移支付资金37.25万,当年实际使用20.885万,资金使用率56.07%,结转次年使用业务装备经费16.365万。20xx年度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建设总预算37.736万,已于20xx年2月投入使用,签订的工程项目是跨年度合同,20xx年12月按合同已经支付30%即113208元,还需支付余款264152元,目前已着手验收工作,预计于20xx年6月全部支付。

  二、政法经费管理措施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浙财行〔20xx〕32号)、《浙江省政法经费分类保障办理实施细则(试行)》(浙财政字〔20xx〕142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法经费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浙财行〔20xx〕94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总结我局政法经费使用的经验教训,着力完善政法经费管理使用的体制机制,从严控管各类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推动了司法行政各项事业的新发展,使有限的政法经费较好地发挥了效益。

  (一)完善财务等内部管理制度。实行预决算制度,严格支出审批,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加强局固定资产的管理,陆续出台了《路桥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路桥区司法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路桥区司法局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审计监督制度,加强对政法经费预算、拨付、使用、管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二)严格制度执行和日常管理。平时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坚持预算管理,严格使用程序,所有开支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报区财政会计核算中心审核支付,各项经费收支均受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保证政法经费的安全有效使用,努力提高政法经费管理效率,实现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加大对政法经费尤其是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按规定组织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定期对政法经费的具体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将督查情况在局班子会议上进行汇报,针对存在情况集体商议针对性的`措施。

  对固定资产管理加强管理,在单位固定资产的购置、登记和报废等方面严格执行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固定资产盘点制度,半年或一年定期进行盘点,弄清资产的使用情况,遇到报废、毁损等情况应时处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固定资产的流失,保证固定资产合理有效地使用。

  财务人员配备和会计核算工作。按照区财政局统一部署,实行财务报账制度,我局是第一批纳入区会计核算中心核算的单位。单位设会计、出纳各一名均为持证上岗的正式在编人员。从20xx年10月开始单位自行进行单位会计核算工作,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设立账簿体系、设定核算流程、填制记账凭证,其中对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单独设置“省补办案(业务)经费”和“省补业务装备经费”明细账。20xx年以前的会计档案全部由会计核算中心代为保管,20xx年会计档案由我局自行保管,我局按有关规定,每月及时装订凭证,装订整齐,会计档案,保存完整。

  三、政法经费使用绩效

  20xx年,路桥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圆满地完成了各级交办的全年工作任务。

  (一)矛盾纠纷调处情况。20xx年,全区人民调解员培训达4521人次。落实“以奖代补”政策,20xx年我局共发放补助162380元,全区镇(街道)共发放208640元。20xx年共受理案件4738件,成功调解4730件,调解成功率99.8%,其中交调委调处2279件,医调委调处45件,诉前调委会调处125件,各镇街道2324件,涉及死亡案件104件。没有发生一起因调解不当民转刑案件,有效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28件。

  (二)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情况。路桥区今年新增社区服刑人员253人,解矫228人;再犯新罪2人,再犯新罪率为0.28%;脱管3人,脱管率为0.42%;无漏管;警告处罚46人,提请撤销缓刑4人,已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共计5人。目前在册461人,其中管制5人,缓刑388人,暂予监外执行12人,假释55人。全区共有归正人员1289人,其中刑释人员1283人,解教人员6人,当年重新犯罪7人,重新犯罪率为0.54%,先后落实安置1232人,安置率95.6%。

  (三)法律援助情况。20xx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16件,其中刑事案件293件,民事案件323件;法律咨询3203人次,其中接听“12348”来电1936人次,来访咨询1267人次。通过各种活动共发放法律宣传册近6000份,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800余人次。

  四、小结

  路桥区司法局政法经费使用管理遵守“厉行节约,规范使用,注重绩效”原则。按照年度预算安排,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均严格按相关规定,严格使用范围和报批程序,按标准发放使用,切实做到把每一分钱都用到实处。业务装备经费规范有序,注重绩效,根据我局司法工作实际需要编制业务装备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按计划及时组织实施。

  总之,路桥区司法局一直以来加强办案(业务)经费的管理,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财务纪律,强化内部制约机制,落实支出审批责任,政法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合理,平时能厉行勤俭,注重实效,严格控制办案(业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局的司法行政工作高效有序,政法经费使用取得良好的工作绩效。

工资自查报告6

xxxx有限公司:

  按照xxx集团人力资源部的要求,我公司进行了认真自查。自查时间范围自公司成立(20xx年11月12日)至今,自查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奖金相关政策

  1、我公司原薪酬体制于20xx年1月25审批后实施。三项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误餐补贴)于20xx年2月21日审批后实施。

  2、我公司现行薪酬政策按xxx字[20x]x20号文执行,并于20xx年4开始实施。

  3、我公司人员工资构成有:工资及补贴。

  (二)政策执行情况

  1、我公司严格执行相关薪酬政策,每月都保存完整的工资发放资料备查。

  2、我公司不存在自行提高工资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在薪酬规定的政策之外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私自提高公司规定的津贴补贴标准,利用各种理由在规定之外发放各种奖金和实物等现象。

  2、发放的工资所需的`资料,抽查符合规定。发放的工资、绩效、奖金都是经过公司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部核算,并在xx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发放。

  3、发放的员工福利是按照xx集团工会相关节日福利发放的通知执行,并无在其他科目下超发或者多发的现象。

  (三)人员变动等工资管理情况。

公司人员职级变动,工资变动,人员调入调出等都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不存在工资处

  理不及时现象。公司无以长期请假、停薪留职等名义,不向综合管理部报告,故意隐瞒情况

  虚报冒领工资、补贴的行为。公司员工离职后按相关手续办理,工资以《离职结算单》为依

  据及时结算,无拖拉拖欠现象。

工资自查报告7

  (一)全面推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

  在工程建设领域,坚持施工企业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再进场施工,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劳动计酬手册,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逐步实现信息化实名制管理,健全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记录,明确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到20xx年底前,实名制管理覆盖7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二)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

  督促工程建设领域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推动各类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实现月清月结。在工程建设领域,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工资的办法。到20xx年底前,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的工程项目达90%。

  (三)明确工资支付各方主体责任。

  全面落实企业对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督促各类企业严格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到20xx年底前实现全区政府性投资的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零拖欠。

  (一)完善工资支付监控机制。

  对辖区内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实行日常监管,对发生过拖欠工资的企业实行重点监控并要求其定期申报。建立和完善欠薪预警系统,根据工商、税务、银行、水电供应等单位反映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相关指标变化情况,定期对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发现欠薪隐患要及时预警并做好防范工作。

  (二)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

  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差异化缴存,推行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规范工资保证金收缴、使用、退还办法,实现及时收缴,按时退回,到20xx年底前,实现所有在建工程项目保证金制度全覆盖。

  (三)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

  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施工企业应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户,专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到20xx年底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覆盖8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一)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行为。

  完善劳动保障、公安机关、住建、财政、信访等多部门联合治理机制,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对恶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切实发挥刑法对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威慑作用。

  (二)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继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和不定期督查,进一步畅通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渠道。通过加强日常巡视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法律规定。对举报投诉和检查中发现的欠薪问题,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在法定期限内快办快结,做到欠薪案件限时清零。

  (三)完善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健全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恶劣事件。完善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探索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及时动用应急周转金、欠薪保障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帮助解决被拖欠工资农民工的临时生活困难。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落实相关部门监管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通知,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工作,人社部门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信访部门负责农民工反映拖欠工资问题的接待办理,协调督促相关有权处理的职能部门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等工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督促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等制度规定,负责督办解决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结算纠纷、未交工资保证金等源头问题造成的欠薪案件。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牵头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查处并严厉打击以讨要工资名义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等工作。各部门间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全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一)加大对欠薪违法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

  进一步加强与有关主管部门对欠薪问题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全面推进并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减少欠薪隐患。

  (二)建立健全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加强对企业失信行为的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由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

工资自查报告8

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督查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我局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积极预防和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的事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由我局主要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下属7个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参加会议,传达会议精神。

  二、工作具体措施

  为了能让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我局在工程施工、划拨款时采取了如下措施:

  1、成立了农民工工资落实小组,专门调查、协调、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等问题;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农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投诉。

  2、用工单位与我局下属单位签订不拖欠农民工资的承认书,承认绝不出现施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现象;敦促用工单位开设专门账户专人专管,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办法,即由用工单位举证,用人单位拿不出工资发放证据视为欠薪。

  3、规范施工单位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推进劳动合同制实施,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4、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定期(在节假日结点实行日报,平时实行周报)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划拨工程进度款后,我局安排专人通过电话或者到施工现场,通过与农民工现场交流,了解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每次划拨工程进度款时,由施工单位提交盖鲜章的民工工资资金流向证明;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发布竣工公告,且在15日内无民工工资、机械材料等纠纷,再支付工程尾款。

  5、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预留制度,我局在施工单位缴纳的保证金中预留一定数额作为民工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单位资金状况被拖欠。

  6、建立聘请的短期流动农民工相关记录台账,我局下属单位如区园管处,根据农民工动态台账由单位财务科现场发放农民工工资,不经过中间流程,确保了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到每位农民工手中。

  通过以上措施,我局未发生一起拖欠工程项目民工工资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拖欠民工工资作为首要工作来抓。在处理过程中,对拒不支付民工工资的项目部,暂停支付项目工程款并将其企业列入黑名单,以后不得参与市政相关项目的`招投标,保证农民工能按时拿到工资,维护社会的稳定。及时了解企业农民工资的支付情况,做好预防工作,同时,要求劳务企业及时准确地上报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做好记录,一旦发现有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能够及时联系,便于调查处理。

工资自查报告9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工资内外收入的问题。工资内外收入自查报告成为了许多人自我核查财务状况和规划未来的重要工具。本文将从工资内外收入的概念、重要性和自查报告的制作方法等方面进行探讨。

  工资内外收入的概念

  工资内外收入是指个人在正式工作中获取的薪酬收入以及其他来源的收入,例如股息、利息、房屋出租收入等。工资是绝大多数人每月固定的收入来源,而外部收入则是除工资之外的各种额外收入。了解工资内外收入的概念对于正确理解个人财务状况至关重要。

  工资内外收入的重要性

  对工资内外收入的正确了解对个人财务规划和税务申报都至关重要。首先,了解自己的工资内外收入可以帮助个人更好地安排个人支出和投资计划。其次,在税务申报的时候,准确申报工资内外收入也能够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和纠纷。因此,及时了解并核查工资内外收入是否准确也是保障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

  制作工资内外收入自查报告的方法

  制作工资内外收入自查报告可以帮助个人系统地了解自己的财务状况,以下是一些制作自查报告的'方法:

  1.收集收入证明:首先需要收集包括工资条、银行流水、投资收益证明等收入证明,全面梳理个人所有的收入来源;

  2.对账核实:将收集到的各项收入证明逐一对账核实,确保没有遗漏或错误;

  3.归类整理:将收入按照工资和外部收入两大类进行归类整理,便于后续分析;

  4.分析总结:根据归类整理后的数据,对工资和外部收入进行详细分析,看是否存在异常或者不确定的地方。

  自查报告的意义和建议

  制作工资内外收入自查报告有助于个人及时发现和纠正收入方面的问题,减少潜在的风险。同时,也为个人未来的财务规划提供了重要参考。建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工资内外收入自查,确保个人财务状况的透明和稳健。

  总之,工资内外收入是个人财务状况的重要组成部分,了解和核查工资内外收入对于个人财务健康至关重要。通过制作工资内外收入自查报告,个人可以更好地管理和规划自己的财务,防范不必要的风险,助力个人财务的持续增长和稳固。希望每位读者都能够重视工资内外收入的核查和管理,为自己的财务安全保驾护航。

工资自查报告10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水利厅《转发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大督查迎检工作的通知》和水务局相关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对水利建设项目拖欠民工工资问题进行专项清查,现将清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排查情况

  为切实维护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我局对全县水利建设项目施工企业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民工工资支付等情况进行了自查,做到了情况清楚,底数明确。通过排查,进一步核实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并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工程验收和计量支付管理,加快工程款结算支付进度,加强对施工单位财务监管力度,督促及时清算支付材料款、设备租凭费、农民工工资等费用,目前。均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其主要做法有:

  (一)足额收取保证金。我局对施工单位按照规定和程序要求足额向相关部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进而从源头上控制和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建立实名登记制度。要求项目负责人在农民工进驻工地时进行名登记,并制定考勤表和工资表,避免发生劳务用工纠纷。

  (三)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及时掌握用工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劳动合同签订等情况,另外,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宣传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法律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1、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由于点多面广,且单个村工程规模小,投资小,施工方虽已提供民工工资书面承诺书,但不排除存在拖欠民工工资的现象。

  2、在排查中发现,施工企业和农民工的劳动法意识和观念仍然十分淡薄,管理人员对劳动法的内容了解不足,农民工对劳动法的内容了解很少。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了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水利事业的发展,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工作:

  (一)加强和落实专人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单位进行巡查,及早发现问题,对各种理由引起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及时与上级部门联系,加强检查力度,从源头上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新建项目在进场施工之前时,督促施工单位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缴纳保证金的项目一律不准进场施工。

  (三)严格把关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支付,要求施工企业提供民工工资支付证明,同时加强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四)提高认识,加大落实力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劳动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落实力度。

工资自查报告11

  xx公司根据东人社字[20xx]87号《关于做好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公司安排人员对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xx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担负着民和县三乡一镇约万人口的供水任务。公司前身xx县自来水公司成立于1972年,20xx年3月改制为国有控股、职工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20xx年7月又改制为国有独资企业,企业行政隶属于xx县水利局。

  公司现有职工58人,其中:企业领导2人。截止目前公司固定资产为1578万元。

  二、企业工资情况

  20xx年企业工资收入为179万元,职工人数为67人,人均工资年为万元,其中公司领导年收入均为万元。20xx年企业工资收入为198万元,职工人数为73人,人均工资年为万元,其中公司领导年收入均为万元。公司经理为事业编制,在企业内部无工资收入。20xx年企业工资收入为155万元,职工人数为58人,人均工资年为万元,其中公司领导收入为万元。公司经理为事业编制,在企业内部无工资收入。

  三、公司工资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执行国家工资总额宏观调控政策,实行工效挂钩,坚决执行“两低于”原则。按照企业财务管理原则列支和发放企业工资,企业职工

  无工资外收入;公司经理为事业编制,在企业内外无工资收入;公司严格执行工资薪金税收管理规定的相关情况,公司职工公司无人达到个人所得税基数;公司严格执行当地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同时,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总之,公司无违规超提超发工资,无滥发工资外收入等行为。今后企业进一步加强工资管理,促进企业发展,贯彻落实企业工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和社会稳定。

工资自查报告12

  根据《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工资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志办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加强工资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的`重要性,安排专人,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为下一步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结构调整做好准备。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行工资福利与离退休政策方面

  根据人事变动及人员变化,及时办理调出、辞职、长期病假人员及死亡人员的工资核减或停发手续;我办没有未经批准长期在外地进修学习及从事其他工作仍领取工资的现象;也不存在死亡后继续领取工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虚报冒领工资的情况。

  市志办现有2名退休人员,分别于20xx年3月和6月退休,我办财务人员能够严格执行退休制度,及时填写退休审批表办理退休手续;至今再没有病退和提前退休人员。没有退社保补差人员,不存在已办理退休人员通过考录、调动等方式到机关事业单位;不存在一人两个身份,既在企业办理退休,又占编在机关事业单位领取退休费。没有拘役和受行政、刑事处罚人员,没有不按规定擅自进入,弄虚作假或挂名占编领饷情况。

  二、工资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对照年龄、工龄、党龄和学历、简历建立工资信息,并及时根据变化进行申报变更。不存在将不符合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和退休(退职)以及编制外人员纳入到数据库集中管理。截止20xx年6月1日前的各类工资晋升、工资变动、年度考核晋档晋级、警衔津贴、岗位津贴、信息变更等工资变动已经同步完成。

  三、工资档案资料管理方面

  按照工资管理要求和人员变化,新进人员工资审核相关材料能够做到齐全、规范。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及时将在职人员的年度考核晋档表、个人工资审批表等存入个人档案。

工资自查报告13

  按照县人社局相关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XX市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精神,加强工资基金管理,切实做好乱发津贴补贴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我局已对工资基金管理、津贴补贴发放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

  为扎实做好此次工资基金管理和乱发津贴补贴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XXX为组长的.自查整改工作小组,并明确由办公室和财务室负责本次工资基金管理自查整改的各项工作。

  二、自查情况

  按照通知要求,我局落实工作措施,对照清理内容组织力量开展内部检查。经查,我局工资全部由财政统发统管,每月工资申请须经财政层层审核,不存在违规管理工资基金的问题;其次,除国家及县级政策允许发放的津补贴外,我局不存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问题。

工资自查报告14

  按照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的精神,现将我局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实施责任明确

  严格按照要求成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制,做到管辖范围内各项目有具体负责人。

  由专人负责档案的管理工作,定期了解辖区内农民工工资拖欠状况,并按照县联席会文件要求,做好本行业或属地内存在建设工程用工单位的一户两牌三表等相关材料的收集报送工作,并要求在建工程项目完善健全一户(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两牌(工资支付公示牌、劳动保障维权告示牌)三表(用工备案表、考勤表、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制度。

  二、落实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及拖欠情况

  水务局各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开工之前,按规定分别缴纳不低于工5%程项目合同价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水务局灾后重建工程施工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仅有一个常规项目和作为主管单位的城房重建项目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现汇报如下:

  水务局号宿舍楼(业主自建房)按合同约定已支付工程75%,20%款结余待工程验收后支付,该工程拖欠民工工资、材料款1011共计多万元,并给材料供货方、民工约定月中旬支付,但至今未付。经查,主要原因是施工方将结算的工程款挪作他用,又是挂靠的施工企业,层层转包,没有一点经济实力,我局多次组织进行协调,为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业10主委员会超合同,又预支了工程款万元,解决民工工资。但该工10程月结近扫尾时,施工方又拖欠门窗材料款、贴磁砖材料及民工10工资多万元,由于施工方言而无信,导致与供货方约定的时间没到,就写信访件,要求支付门窗材料款、贴磁砖的材料及民工工资等问题。现协调后施工方承诺验收后支付门窗材料款、贴磁砖的.材料及民工工资。

  十三五规划农村饮水项目共拖欠民工工资约万元,其中:一标土建项目由陕西省三秦建设集团总公司组织实施,拖欠民10工工资约万元,二标福建华城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民工工70资约万元。我局已将工程款按进度支付给施工方,当时该工程已80%,完工,工程款支付到达履约保证金也已退付,但施工方未将款项支付给民工。拖欠民工工资至今,经我局多次协调,施工方也未支付民工工资。

  三、积极协调拖欠工资事宜

  作为水利建筑项目主管部门,我局积极主动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本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做好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发生,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及时协调处理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制定元旦、春节(两节)期间水利行业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方案,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广泛开展水利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县联席办备案,确保两节前后农民工工资零拖欠目标任务的实现。

  我局将继续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检查力度,对在建项目逐一进行清理核实,并对有问题的企业进行督促整改,确保农民工按时发放。

工资自查报告15

  关于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

  12月下旬,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镇党委政府对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部署,早谋划、快出拳,及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专门工作组;提前召开了全镇专题工作会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江家店镇元旦、春节期间共发生农民工讨薪案件二件,涉及人数近800余人,金额达1330万元。在区政府和区直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镇相关职能单位同心协作,于春节前使这两起案件全部得到稳妥处理,讨薪农民工过上了一个安宁祥和的羊年春节。

  一、安徽翔鹰花炮厂欠薪事件

  按照省相关文件要求,我镇的花炮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关停。由于花炮企业是我镇的`支柱产业,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大,用工人数众多,按照企业往年支付工资惯例,大多数工人都是在农历春节前结清全年工资。

  在接到上级关停文件的同时,镇党委政府认真谋划,成立三个工作组,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逐个排查,分步骤逐项开展工作。首先对企业工人集中宣传国家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让他们了解关停花炮企业的目的和意义。其次对所有工人进行登记界定,了解企业职工数和欠薪总额。在掌握大体数额的同时,主动与裕安区劳动大队汇报、沟通情况,在大队的指导下按照法律程序多方面做工作。

  1.对企业法人宣传政策,让其明确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和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应负的法律责任,督促企业理清工人工资和往来债务之间的区别。

  2.积极帮助企业争取政府支持,多方筹措资金用于专项兑付工人工资。

  3.对每天来询问的工人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介绍每个工作步骤和工作进度,尽可能取得工人的理解、信赖和支持。

  在区政府和区直各部门的帮助协调下,翔鹰花炮厂在农历二十三号前发放工人工资800万元,涉及人数600人,下欠约100万元工资与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承诺于5月1日前兑付。

  二、新沟平塘小区二期欠薪事件

  平塘小区二期工程建筑面积约19000平方米,总造价1600余万元,于6月开工建设。发包方:新沟民族村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承包方:安徽天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际为罗杰、朱玉国等4人)。合同约定:13-15号3栋楼7400平方米为甲方(发包方)代建,价格850元/平方米,18-20号3栋楼11600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方)自建自卖;本工程采取全垫资,要求竣工时间为12月31日。

  由于承建方经济实力不足,致使工程一再延期没能按时全面交付使用。底已发生欠薪事件,镇政府已直付农民工资145万元,截止事发前,镇财政通过三资专户累计为其垫付资金518万元。

  底,部分班组长到镇反映该工地再次欠薪,且有恶意欠薪嫌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协调组,全程跟踪协调处理欠薪事件:

  1.组织专人,全面登记核实欠薪情况,累计欠薪430余万元,涉及近200名农民工。

  2.向农民工解释事件原委,做好劝导工作;

  3.抓住外出人员返乡过年机遇,会同新沟村两委、承包方制定优惠政策,发布公告,鼓励预购房户提前交款结算,同时积极卖房,筹集资金;

  4.召开协调会议,明确事件解决途径:一是承包方作为欠薪主体,需积极筹措资金,兑付农民工资;二是新沟村积极组织卖房、结算,筹集资金;三是镇财政预借部分资金;

  5.向区相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做好应急预案。

  至2月17日,在区劳动大队、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积极协助下,本次欠薪事件得到基本处理,欠薪民工满意,结果如下:

  1.承包方承担350万元,其中年内兑付100万元,下欠250万元承诺于端午节前兑付到位;

  2.新沟村通过售房筹集资金40万元;

  3.镇财政预借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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