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论文致谢词的经典篇

  求学生涯是多彩的,也是寂寞的。孟子有云:“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 ”。以下是关于大学生论文致谢词的经典篇,欢迎参考。

  第一篇:

  本文是在导师王斐民老师悉心指导下完成的。王老师在论文选题、中期答辩、论文写作、最后修改过程中给予许多有益的指导。在硕士论文写作的过程中,深感老师的真知灼见和渊博的知识,在这里深表感谢!同时,也对王老师三年硕士期间的培养,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北方工业大学三年的硕士学习期间,是我人生成长的重要阶段,在这里我不仅在法律知识和素养上获得了提升,而且人生价值观和视野获得了很大的提高。在这里要感谢经济法硕士点的田晓云老师、荣国权老师、李丹宁老师、何然老师,刑法学硕士点的吴郐光老师、王海桥老师,行政法学硕士点的刘泽军老师,民商法学硕士点的王素娟老师、胡平老师。在这里向他们表示深深的敬意和感谢!

  回想自己在北方工业大学的就学历程,经济法12级同学:刘雯、王利侠、张夏艳、英雪、辛程程、任猛、闵勤、于淼、许丽佳等同学的陪伴使我就学历程变得更加丰富,感谢室友陈都、熊江河同学,能有幸和他们相聚在115宿舍是我人生中的幸事,另外还有钟蕾、张帅、郝笑益、曾磊等同学,在这里就不一例举,他们给予我许多帮助和给予了许多快乐,在这里向他们表示感谢,祝愿他们有美好的前程!

  最后,感谢自己的父母,含辛茹苦把我养育成人,他们的努力和关怀是使我能接受研究生教育,并顺利毕业,感谢他们,祝愿他们身体健康、天天快乐!

  第二篇:

  提笔于此,感慨万千,思绪仿佛凝滞,颓然的面对着电脑屏幕,看鼠标在空白的文档上跳动闪烁,对论文完成似乎有种不真实的感觉,在吉林大学十一载的求学生涯,如电影胶片,开始在眼前慢慢回放。回首起十一年前初次踏进吉大学府,这座美丽的象牙塔给我的新奇与震撼仿佛还是昨日的感觉,然而一转眼,我就要告别她了。曾经最好的年华,曾经最青葱的岁月,我全部奉献给了吉林大学的图书馆、教室、食堂、宿舍。这十一年的岁月,仿如一把双刃剑,褪去了我稚嫩的外表,也荡涤出了我对学术最纯洁的追求。特别是最后这几年博士论文写作的时光,更是五味俱全,有灵感迸发时的畅所欲书,也有思路凝涩时的沮丧痛苦,然而于此时回望,所有刺伤过我的荆棘都仿佛鲜花,阻碍过我的暗河都如同清泉,在来路上熠熠闪光,成为这一生不可多得的财富。

  求学生涯是多彩的,也是寂寞的。孟子有云:“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 ”。自问至此虽无力担当大任,但于做学问的态度上,能坐得住多年的冷板凳,守得住这份寂寞,除了自己的无怨无悔,还要更多感谢于我生命中几位重要的人于我的支持与鼓励。

  记得第一次在课堂看到于莹老师,就被她那意气风发与神采飞扬的姿态所吸引,老师温和的笑容和广博的学识更是在我脑海中留下了挥之不去的影像。自那时起,我一心将老师当作榜样,希望有一天可以成为老师一样的女性,哪怕万分之一。面临硕士生和博士生的选拨时,选择于莹老师作为导师,我深知竞争的激烈,内心极为惶恐与不安,于莹老师在众多角逐者中赋予我机会继续求学之路,感激之情,莫可名状。常言道,老师是再生父母。于莹老师对我的关怀与帮助,学生铭记于心。在吉大法学院求学和博士论文的写作过程中,亦幸得蔡立东教授、马新彦教授、孙良国教授等几位老师的指点,帮助我厘清观点、理顺思路,感念于心,深深致谢。

  作为河南人的我,长春曾经是一个遥不可及的城市。真正来到吉林后,发现学校与家乡的距离远非一张火车票的距离。作为老大,我在一年到头在家的天数屈指可数,家里的事情都帮不上忙。在同学、朋友都开始回馈父母的时候,我却仍在消费他们的物质与年华,深表愧疚。然而,父母却从未有过半句怨言,一直在背后做我坚强的后盾,终于,我也熬到了拨开云雾见月明的时刻,从今以后,我一定尽全力照顾好父母。

  虽然结果是美好的,但博士论文的写作过程是痛苦的。感谢谭建萍、李欢欢、杨晔、马浩、叶莉娜、唐欣瑜等几位同学和朋友的陪伴、鼓励和帮助,没有你们,我无法想象自己将如何走过这段痛并快乐着的时光。也感谢两年来不辞辛苦,无数次奔波于北京和长春,并忍着病痛折磨陪伴我彻夜撰写、修改论文的慕同学,感谢有你。

  十一年,满满的十一年,求学之路多坎坷,求学过程多曲折,但所幸求学之果是幸福的。爱我的人为我付出到今天,终于换来了我为我爱的人奋斗的起点,从今以后,我要加倍努力,创造美好的明天!

  第三篇:

  民事补偿制度是我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重点研究的问题。研究民事补偿制度的动机最初是希望借助对该制度的研究来质疑《侵权责任法》第87条的正当性。因为当时国内学者对《侵权责任法》第87条的争论大多是从价值分析和价值判断的层面上展开的,例如,支持《侵权责任法》第87条的学者多从保护公共安全的角度证明该规则的正当性;而反对《侵权责任法》第87条的学者多从保护自由的角度展开批评。但由于价值问题本身的复杂性以及探讨者难以避免的主观偏好,使学者们很难在“安全价值”与“自由价值”的取舍上达成共识。于是,我开始尝试通过规范分析的方法来质疑《侵权责任法》第87条的正当性,具体做法是:将我国现行民事补偿法律规范和关于民事补偿的司法解释条文进行归纳和整理,找出在事实构成要件要件上的共性,然后,检验《侵权责任法》第87条的事实构成是否符合我国现行民事补偿法律规则在事实构成上的共性,以此做为判断在“加害人不明的建筑物抛掷物致人损害”情形中适用民事补偿制度是否合理的依据。然而,当我将我国现行民事补偿法律规则的事实构成要件进行对比后,我发现,我国现行民事补偿制度载体习性和规范的内在一致性方面存在着严重的缺陷。这些缺陷的存在不但使我通过规范分析质疑《侵权责任法》第87条正当性的想法落空,而且,也会对未来中国民法典的体系性造成消极影响。自此,我的研究视野就从《侵权责任法》第87条扩展到了整个民事补偿制度,我的研究目标也从单纯质疑《侵权责任法》第87条的正当性转变为如何完善我国民事补偿制度、使其适应未来中国民法典的客观要求。于是,就有了“我国民事补偿一般规则的立法研究”一文。通过三年的努力,我可以肯定地说,对如何实现我国民事补偿制度的体系化、使之适应未来中国民法典的要求这一问题,我已经有了初步的结论。

  在我的博士论文即将完成之际,我感谢我的恩师马新彦教授。自 2006 年与恩师相识以来,恩师不仅在学术上给予我大力支持和细心指导,而且在生活上也给予我无微不至的关怀。她的理论素养、学者风范以及对待生活的态度值得我用一生的时间去学习。我还要感谢吉林大学法学院的徐卫东教授、于莹教授、李建华教授、蔡立东教授、曹险峰教授以及孙良国教授,这些师长在我博士论文写作过程中提出非常有价值的建议,这些建议对我博士论文终稿的完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即将毕业了,在吉林大学学习期间的每个日日夜夜都将成为我永远珍惜的美好回忆!

  第四篇:

  岁月如梭,如歌。转眼间,三年的研究生求学生活即将结束,站在毕业的门槛上,回首往昔,奋斗和辛劳成为丝丝的记忆,甜美与欢笑也都尘埃落定。交通大学以其优良的学习风气、严谨的科研氛围教我求学,以其博大包容的情怀胸襟、浪漫充实的校园生活育我成人。值此毕业论文完成之际,我谨向所有关心、爱护、帮助我的人们表示最诚挚的感谢与最美好的祝愿。

  本论文是在导师李霞副教授的悉心指导之下完成的。三年来,导师渊博的专业知识,严谨的治学态度,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诲人不倦的高尚师德,朴实无华、平易近人的人格魅力对我影响深远。导师不仅授我以文,而且教我做人,虽历时三载,却赋予我终生受益无穷之道。本论文从选题到完成,几易其稿,每一步都是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的,倾注了导师大量的心血,在此我向我的导师李霞副教授表示深切的谢意与祝福!

  本论文的完成也离不开其他各位老师、同学和朋友的关心与帮助。在此也要感谢王保民等各位老师在论文开题、初稿、预答辩期间所提出的宝贵意见,感谢管理学院能源课题组为本论文提供的数据和建议,还要感谢同门的师兄师妹们,在科研过程中给我以许多鼓励和帮助。回想整个论文的写作过程,虽有不易,却让我除却浮躁,经历了思考和启示,也更加深切地体会了法学的精髓和意义,因此倍感珍惜

本文已影响6827
上一篇:2016最新大学生毕业论文致谢词 下一篇:关于本科毕业生大学毕业论文致谢词范文

相关文章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