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届秋季毕业生论文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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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届秋季毕业生论文写作
  一、适合做本次论文的学生范围
  1.2012年秋季及之前入学的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风险管理与保险学、法学专业高升本学生;
  2.2014年春季及之前入学的专升本各专业学生。
  二、时间总体安排
时       间 内         容        安       排
2015年11月27日开始 各学习中心组织学生选题。
2015年12月20日前 各学习中心组织学生登录学习空间提交论文选题,2015年12月20日为提交截止时间。
2016年3月中旬 确定论文导师,公布在学习空间毕业论文专栏。
2016年4月16日前 学生在学习空间毕业论文专栏中提交写作提纲。
2016年4月30日前 学生在学习空间毕业论文专栏中提交论文初稿。
2016年5月20日前 学生在学习空间毕业论文专栏中提交论文终稿。2016年5月20日为提交截止时间。
  三、论文题目
  现下发《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16届秋季各专业毕业论文参考题目》
  四、各学习中心选题和上报题目要求
  1.所下发的毕业论文参考题目,包含了所开设专业的各学科范围。学生在选题时,可根据本人意向选定论文写作方向。论文导师分配后,学生也可以与导师共同商定,在此学科范围内确立最终比较详细的论文题目。论文题目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不得选定超越本学科范围的论文题目。
  2.各学习中心务必在2015年12月20日之前组织学生在学习空间的毕业论文专栏中,点击“选题”上报论文题目。逾期不上报题目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本学期写作机会,顺延至下学期在通知时间内自行上报。
  3.学习中心一定要及时通知、督促学生登录学习空间提交论文选题,并确保没有遗漏。
  五、确定导师信息
  1.2016年3月教学管理办公室根据各学习中心学生的选题情况,与北大各相关院系落实导师后,学生可以登录学习空间,进入毕业论文专栏,点击“题目和导师的公布”查看导师安排。
  2.导师一旦确定后,学生不可随意更换导师,如有特殊情况请与教学管理办公室及时联系。
  3.导师与学生可以直接在毕业论文系统中的交流区直接沟通交流,如出现学生与导师联系困难的情况,请学习中心及时与教学管理办公室联系协助解决。
  4.凡在2015年12月20日前未提交论文题目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本学期写作机会,顺延至下学期在通知时间内自行上报。
  六、毕业论文截稿时间
  截稿时间是2016年5月20日,定稿必须在这个时间之前完成并提交。学习中心一定要督促学生及时提交论文提纲、初稿和终稿,不能在快截稿时才与导师联系,逾期影响毕业责任自负。
  七、关于学生遵守学术规范的问题
  学生论文的写作一定要独立完成,杜绝抄袭现象,如果发现论文主要内容基本抄袭于他人,将按论文不及格处理,学生必须重新写作论文。
  学习中心应告知学生违反学术规范须承担应有的责任,并从始至终提醒和督促学生完成论文的写作,杜绝没有经过导师指导就直接提交定稿的现象出现。
  八、关于毕业论文的提交
  从2016年3月中旬起,学生可以登录学习空间,进入毕业论文专栏查看自己的导师分配结果,学生通过毕业论文写作平台与导师进行交流。毕业论文定稿以后,学生只需将定稿的毕业论文电子版上传至毕业论文系统中。
  学生的毕业论文定稿后,毕业论文所包含的内容顺序为:
  1.毕业论文的封面
  2.毕业论文的原创声明
  3.毕业论文的摘要
  4.毕业论文的目录
  5.毕业论文的正文
  6.毕业论文的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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