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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小洲村简氏宗族的建设与教化论文

时间:2021-04-25 16:25:21 毕业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番禺小洲村简氏宗族的建设与教化论文

  小洲村,位于广州市海珠区东南隅,西北与土华村相接,东边与大学城隔江相望。小洲在地理上属珠江三角洲平原,面积约 400 公顷。小洲有史为记,始于清代,其行政建制亦由清而始。小洲村在清属番禺县管辖。番禺县在清代的行政构架为“县-司-乡都-堡-图-甲-村”的格局。清代番禺县下辖沙湾、茭塘、鹿步、幕德里等四个巡检司。小洲属茭塘管辖。时茭塘巡检司共辖一都二十三堡。小洲属仑头堡管辖。光绪年间,清政府在番禺改堡为社。茭塘司改辖彬社、南洲社及一些散乡。小洲隶属彬社。

番禺小洲村简氏宗族的建设与教化论文

  明清时期,是珠江三角洲社会转型的重要阶段,也是小洲村落发展的关键时期。在这一阶段里,简氏宗族逐步形成并发展壮大,成为小洲村内最重要的血缘组织。小洲的简氏族人,透过祖先的祭祀重塑小洲的社区关系,并以其为手段实现对土地田产等经济资源的控制。与此同时,小洲简姓族人积极参加科举考试,获取功名。简氏宗族的士绅化,使其在清中叶以后成为了学风蔚然的地方望族。清代是小洲宗族组织形成的关键时期,简氏族人透过正统文化符号的创造与运用,实现了社会生活的重构。

  关于明清时期的珠江三角洲社会变迁,许多学者曾做过深入的研究分析,其中最有影响力的当推科大卫、刘志伟、萧凤霞的研究。科大卫、刘志伟、萧凤霞等学者的研究指出,明清两代是珠江三角洲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地方民众在进入王朝版籍的过程中,逐步建立起以宗族为重要特征社会形态。这一转变与沙田开发、国家礼仪推行、赋税制度改革等因素有着密切关联。今天我们所看到珠江三角洲地区许多“正统”的礼仪文化,实质上是民众在此时期里构建国家的结果。

  本文试图以小洲简氏宗族为个案,透过对其创建及演变脉络的梳理,以期为珠江三角洲社会研究提供一个精细的个案。

  一、小洲简氏宗族的创建。

  由明至清,小洲村的社会生活的组织方式经历了由神明信仰至祖先崇拜的转变。在乾隆以前,小洲村宗族组织仍未发达,村民主要透过玉虚宫的北帝信仰组织其社会生活。根据乾隆二十三年(1758)《重修本庙碑记》记载,玉虚宫在康熙二十九年(1690)及乾隆二十三年(1758)分别有过两次大的重修:玄天北帝,其由来久矣!神之威灵显赫远迩!同钦岁上,裹居长幼,咸齐明会祀,即异乡人士,莫不输诚来谒,祈祷响应从无,或爽询诸父老。康熙庚午年有事重修,于今七十载。

  从材料可知,玉虚宫在村内历史久远,在明代可能已经存在。但因材料的散佚,我们并不能详细知道其在明代的具体情况。康熙二十九年(1690)重修,极有可能是清代地方平定以后地方社会秩序重新构建的结果。但可惜的是,此次重修没有留下任何的文字记载。康乾年间,简姓宗族逐步崛起,宗族由是成为村民社会生活的重要组织方式。玉虚宫在乾隆二十三年(1758)的重修,正是简氏宗族崛起的结果。

  根据《重修本庙碑记》捐款题名的记载,此次重修共有 410 笔捐款,其中简姓族人捐款 350 笔。捐款数额最多的为克成祖,捐款八十两。在上一章中我们已做了介绍,克成祖为小洲东源与西溪两大简姓支派共同奉祀的祖先。克成祖参与捐款的情况,说明东源公与西溪公两大支派在乾隆初年已初步联合,小洲简氏宗族初具雏形。但此时的简氏宗族仍未完备,嘉告堂仍未修建。乾隆五十五年(1790),嘉告堂修建之后,简氏宗族便不再以克成祖之名捐修村内各庙,而是以嘉告堂的名义捐款。同时,克成祖捐资额度为八十两,表明简姓宗族已经有了一定规模的族产。这些情况说明,康熙乾隆年间是小洲简氏宗族形成的最重要阶段。除了玉虚宫,简氏宗族仍捐修了北约的天后宫。

  小洲简氏宗族在康熙年间崛起的关键原因在于明清鼎革时期社会秩序的重大变革。明末清初政权的更迭,使珠江三角洲地区产生较大规模的社会流动。许多前明时期的普通民众(包括军户、疍民)藉此获得了新的社会身份,同时又借助科举制度跻身士绅阶层。现今珠江三角洲地区的许多宗族,正是在明末清初社会瓦解与重组的过程中崛起。小洲简氏宗族形成过程是从清初至乾隆末年。在小洲简氏宗族形成的过程中,先是不同房支兴修公祠,后是不同房支联合创建小洲简氏大宗祠。

  小洲简氏中最早崛起的是西溪公派慕南公房。《粤东简氏大同谱》如是记载:在昔曾祖父慕南公,仁厚方正,治家严而有灋,子孙稍有过,责之不贷。而传瑨碧公,且读且耕,蔚然业刱。适明清鼎革,隐居修身,急人所急,乐善休休,立尝业百数十亩,命子孙轮司祀事,立书田三十亩以赡子孙入学者。

  材料中所提及的慕南公为九世祖,瑨碧公为十一世祖。慕南公的生平显示,其在明末未获功名,亦未曾立有族产。慕南公极有可能在明末时未入版籍。清政府在珠江三角洲确定统治后,许多原来不在版籍的民众在这一时期登记入籍,成为编户齐民。值得注意的是,慕南公之孙瑨碧公立尝业百数亩田产,将田产登记于祖先名下,并“命子孙轮司祀事”.这一情况固然说明慕南公房在清初已拥有较强的经济实力,但更为重要的是,其宗族规模已初具雏形。以祖先之名控制田产,是华南地区宗族最为重要的经济特征。瑨碧公之举无疑是慕南公房形成的第一步。但如果要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宗族,还需“显功名,修礼仪”.故瑨碧公立书田以供族人读书,以期透过科举、礼仪进一步完善与规范宗族。

  康熙年间,瑨碧公之子、十二世慤庵公获取功名。根据族谱记载,慤庵公是西溪公派第一个拥有功名的族人:慤庵好学不倦,通星纬,康熙时补邑廪生,由北约迁中约,建瑨碧公祠。

  慤庵公因此拥有了其他族人难以企及的威望。随后,慤庵公为其父建立瑨碧公祠,并迁至中约。慤庵公迁居的举措从侧面印证了小洲的发展格局是从东向西的`发展趋势。瑨碧公祠是西溪公派的第一个祠堂,西溪派因此进一步发展。此后,十五世蓝田公进一步修葺西溪公祖祠与瑨碧公宗祠,并为祠堂牌匾及登瀛码头题词:西溪公祖祠匾曰受经堂,瑨碧公宗祠衖表曰南洲乡之闾门额曰登瀛,皆手泽所遗。

  从十一世瑨碧公到十五世蓝田公,经过五代的努力,慕南公房的瑨碧公宗支不断发展完备,成为了西溪派的主导力量。

  在西溪派发展的同时,东源派亦开始创建七世祖粤梅公的宗祠。粤梅公祠由十二世良士公在康熙年间建立:东源云孙,惠客公子,弟良士……七世粤梅公祠,良士公创建……族玄孙广义、迪邦公子,以读书为愿,自捐田于众先倡举学者……昆孙耀彬,悠公子,有善人信人之称,遇郎,秉洛公子……金杨,景耀公子……太清,秉教公子,刚直,咸丰时红巾寇平,邑办善后,每劳苦至衙乞保民。太清之子秀馥为族仍孙,修谱力采访于此于佳士公后皆有称也。

  上引材料告诉我们,东源派的十二世祖良士公虽无功名,但亦努力捐田倡学以兴族业。

  在乾隆末年,西溪、东源两派联合,创建嘉告堂,奉祀克成祖。小洲简氏宗族的创建由是基本完成。主导两派联合的分别是各自派系中最强的瑨碧公宗支与粤梅公宗支。当其时,瑨碧公宗支中的主事人为十五世颉云公。《粤东简氏大同谱》对颉云公有以下记载:燕,字宁邦,号颉云。西溪云孙,庶咸公长子也。……乾隆四十四年己亥恩科举于乡。公弟献帮早亡,遗孤湘元……迨湘元入学,公持弟栗主大哭,伤其不见也。公父遗产盖万金,自弟亡后,公辛勤善筹,积至十万。

  若从遗产言分弟者当五千金耳,而公视弟孤子如己子,然公二子谷怀、信怀与弟孤子湘元各均三万,以一万为总费之通用,皆无私者。乾隆五十五年庚戌,公创建祖祠,匾曰嘉告堂,系谱以成。斯溯小洲系两始迁祖,同出一本之亲历追祀焉。俾世世子孙念一本之亲,永相睦也。其始迁小洲在明初者曰东源公,其后明成化间始迁小洲者曰西溪公。而皆出自克成公。盖克成公于东源公为父,于为溪公为曾祖王父也。而克成公父礼中,王父鸣岗公,故自鸣岗公追祀远之,由一本合建祖祠。其建祠费初无资也。公定众议,凡族人宜随物而自输,其费若火灰,若田料,若猪鱼,各有所输,于是乎费足。而祠成其后,祭费亦因是而推之。时有吝所输而兴谤者。公曰此输其可自输者,资以建祠皆义也,力所能也。今为祖宗事,力所能者,而私心不为,且兴谤而欲败其事,是自外也。严斥之,俾不得与于此祠之祭。《中庸》曰同其好恶,所以劝亲亲也。今成祠事者同好之,败祠事者同恶之。族众当同也。

  在前文已知,小洲不同派系的简姓居民在康熙年间已经共同奉祀克成祖。但在乾隆末年之前,一直未建克成祖的祠堂。乾隆五十五年,颉云公倡导族人捐资输物,修建了奉祀克成祖的嘉告堂。修建嘉告堂之后,颉云公修建了嘉告堂之后,又捐地倡建了慕南公祠。至此,西溪派系的构建大体完成。

  在东源公支派中,最积极参修嘉告堂的是十五世成炽公。成炽公“率其弟绍炽及叔父京兆公子启炽同以其有地献而捐之为祠地,族父正明公子彧宾亦捐地”.

  简而言之,从清初到乾隆末年,是小洲简氏宗族形成的主要时期。清初,小洲仍未有宗族活动的记载。在这一阶段里,小洲祠堂未兴、族规未立。康熙以后,西溪、东源两派的不同房支逐步壮大,成为了构建宗族的重要力量。乾隆初年,两派开始透过追溯族源,奉祀克成祖为双方祖先。至乾隆末年,两派进一步联合,修建了嘉告堂,完成了小洲简氏宗族的创建。小洲简氏宗族的创建,包含着联合与裂变两个方面。一方面,全村族人透过追溯共同祖先,完成了社会共同体的构建,另一方面,不同的房支又因土地财富的增加而产生裂变,出现新的祠堂。如嘉庆以后建立起来的泗海公祠、瀛山公祠等祠堂,即是分房的结果。小洲简氏宗族,亦透过联合与分房,重构了小洲的社会秩序。

  二、教化与盗乱。

  乾隆以后,简氏宗族成为小洲最重要的社会组织。简氏宗族对内以族规约束族人、教化乡里、经营尝业,对外防御盗匪。如前文所提及的颉云公,即是躬行教化的乡绅典范:公为党正,禁蒱,博躬行察,视适有深夜犯禁者,以为公不能察也。明日公集众祠中,呼犯者至,斥之曰,汝敢夜犯乡禁,汝何为而敢?众皆惊悚。犯者伏罪,愿罚钱若干为乡费。自是绝无犯禁者。有乡恶五人,号为五虎,莫敢谁何。公诫之再三,犹不改,公曰此非大义灭亲,无以治也。擒最悍者一人,鸣官置之法,而四人奔逃。乡族以安。其乡联二十四乡,名曰彬社。乡俗之女,其陋习归宁不返。如急之,则妇死夫家,其女家诬讼,坐此受累者众矣。公率彬社同人以乡陋习联告有司,勒石示禁,俾诬讼不行,陋习遂革。

  材料显示,颉云公以祠为所,警恶惩奸,规束乡人,处置乡恶五虎。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珠江三角洲乡俗中,许多与女性相关的习俗并不符合正统儒家礼仪。颉云公遂联合彬社其他乡绅,禁革陋习,使其合乎正统礼仪。透过颉云公一系列的举动,我们不难看到,在乾隆以后,小洲逐渐转型为乡绅社会。地方乡绅透过宗族的构建与国家礼仪的推行,逐渐确立了自身的权力地位,重新整合社区。

  在乾隆年间,小洲乡民与周边社区的关系并不稳定。简氏宗族视周边的疍民为小洲的威胁。故颉云公又驱逐疍民,并获其地:乡聚族而居者,吾族为后至。吾族居以外之田,皆非吾主其田。主招蛋民租耕中田,茅卢久为匿奸,而与吾祖祠相望。蔽所望,而近所匿,吾无主权以去之,主者利其租则弗顾也。公无如何迨田禾花时,潜夜使人刷其禾花,蛋民以田无获而他徙。主者转鬻我田,吾族乃免患。

  而小洲与周边村落最为激烈的冲突,为光绪年间与土华村的械斗。光绪年间,小洲与土华因为挖河涌淤泥而发生冲突。小洲人坚持认为自己在官涌取泥,土华人认为其从土华的田里取泥,两村遂发生冲突。小洲方面负责处理冲突的乡绅为十八世玮卿公。玮卿公为小洲历史上唯一的正途进士:光绪九年(1883)进士,即用知县分发山东委查武定府惠民县水葘泽,及葘民旋署沂州府沂水县知县,奏补授登州府莱阳县知县,特调曹州府朝城县知县。乙酉癸巳(1885、1893)乡试同考官崇祀沂水县明志书院,从祀莱阳县陈前令伯平专祠。

  《粤东简氏大同谱》中关于小洲与土华的冲突如是记载:(玮卿)公言于李邑令曰“:久讼之,由此取涌泥,彼以为取田泥。今考其涌,小洲水也。邑志小洲水合于白鹅潭,是官涌也。在官涌取泥,非田泥也。今久讼不判势,成械斗,岂不为两乡十万生灵惜乎?”邑令得公说判之,两乡耕农复业,争者皆平。

  双方的冲突持续了多年,两村均有多人伤亡。最后不得不由番禺县官府裁决,现在土华村内,仍保留着一块高约 1.6 米的告示碑。此碑现已模糊,仅有部分字样可以分辨:光绪十七年十月初五告示……清泥械衅……直隶州署理番禺县事捕用县正堂李在清代,宗族除了规范族人、处理与周边村落的关系外,另一重要的功能就是对付盗匪。当其时,珠江三角洲社会盗匪为患,甚至于“民盗不分”,是社会秩序的一大祸害。

  如宣统《番禺县志》对茭塘、沙湾一带的盗匪情况有以下描述:乾隆四十年湖南巡抚李湖调抚广东。时沙湾茭塘称盗薮,假风便捕鱼出洋,肆劫或散步内地。时出摽掠有以被盗报者官辄讳之,令致窃繇,是盗益恣。湖下车暨总督巴延三筹访,各盗始各居址出入途径,侦知诸盗首。以七月望前旧家设祀,密饬文武官分布兵役,旬日间擒获巨盗二百余人。

  从材料可知,时茭塘、沙湾盗匪为患,许多盗匪以出洋为名,到处行劫。官府只能入村严查。又如嘉庆年间,番禺一带许多盗匪伪装成各色人士,肆劫村落:总督百龄令沿海州县团练为守计。贼人多诈或作乡绅伪领官码 XX 或以官船伪巡村落使人不备猝然肆劫,或伪为商贾术士,以探虚实,乡人稍觉之,提防严切,往来不识之人指为盗贼群聚而屠之官员登陆头 X,亦疑为贼而杀之,扰乱不堪言矣。

  盗匪横行的状况使地方社会秩序异常混乱。素有矛盾的村落往往会趁机到官府告发对方为海盗。囿于资料的散佚,我们并不能准确了解海盗的具体情况。但在民盗不分的传统乡村社会里,村落之间互相告发,乃常态之事。在此背景下,如何与官府交涉,维护本族利益,就是本地乡绅的重要责任。道光年间,有人到官府告发小洲,认为简姓族人中有名“辉”者,为海盗同党。

  西溪公系的十六世夔飏公遂至衙门交涉:时有嫁祸其乡者,买海盗供曰“:简族名辉者,其同伙也。”有司围捕,严勒交,乡人奔避汹汹。公镇静不惊,悉稽吾宗名辉者,凡十九人。皆子弟之驯者也,曏安生业。公乃亲携十九人赴邑治所。入白张邑令曰“:吾宗十九人名辉者,今皆至。”令即欲质讯,公密语令曰:“愿有请也。请阴使他人群至,先与盗指证,如盗曰皆非也,其后乃召吾宗人。如盗指证云,何斯难诬矣。且请所阴使群至者,皆勿告其群为何事也,惧其通盗也。”令善公计,阴使丁役十九人,遽为乡人,装不告之,故速其群集于庭,即与盗指证。盗竟诬指侍役为简族名辉者,证为同伙。令屡诘不移。公笑而意解,请于令曰“:吾宗十九人今罗拜邑民父母前,幸谢还乡矣。”于是买海盗供者,计不得行。而令因以察焉。宗人曰:“非公智术,若斯吾宗十九人必有一人冤者。盖非密语之,非阴使之,非即讯之,安知彼不又买丁役而先通盗者乎?苟先通盗,则盗于其前为乡人装者,舍不指证。而于其后十九人中,指证一人,岂非不白之冤乎?”

  时小洲有十九人“名辉者”,夔飏公一俱带至官府。在交涉过程中,官府令海盗指认“简族名辉者”.

  夔飏公设计,使侍役装扮成族人,结果海盗指认侍役为“名辉者”.夔飏公由是解救了族人。夔飏公与官府交涉的案例,所展现的是地方乡绅在乡民与官府之间扮演的角色。在盗匪为患的社会里,乡绅是保护族人的重要角色。又如光绪年间,小洲巨盗河清在逃,官府拟围剿小洲。

  十八世玮卿公挺身而出,解救小洲族人:越二年,粤匪初平,大府思善后,公小洲乡巨盗河清在逃未获,有欲因事中伤者,遂言:“河清匿乡中,请大府围剿。”蒋中丞益澧命谢游击名山,率师船百数十艘围乡,志图大剿。乡人皆走避。公得一老,与之俱见官,将趋进此,老佯腹痛不前,其心以为官将留之,以交盗也。公独趋见,谢将官严诘之。公曰“:河清吾乡人,背父久去,非居乡也。其父结茅居乡之水滨。今事发,父且先逃。顾自大府命麾下治盗后,盗皆知畏。今漏网盗如河清,必成禽也。请自悬重赏,获之以献。”谢将官意解,如所请,撤围而退,合乡保全。无几,何获盗如公之策。

  玮卿公首先谓官府曰,河清本为小洲人,但离乡已久,非居本乡,故围剿小洲非能擒拿河清。玮卿公遂献计官府,重赏缉拿河清。小洲由此得以保存。玮卿公之所以能说服官府,无疑是其拥有功名与威望。不难想象,若交涉失败,小洲即有可能会遭遇灭顶之灾。

  此外,小洲乡绅积极组织团练,以应付盗匪及地方冲突。时至今日,小洲村民在讲述扒龙船时,仍会绘声绘色描述以前如何拿着机关枪出游。这些残存于村民脑海中的历史记忆,正是当年小洲士绅组织团练的反映。

  三、结语。

  简而言之,小洲村民在清代透过宗族的创建与发展,实现了地方社会的重构。简氏由此成为了河南岛东部的大族。乾隆以后,小洲简氏宗族涌现了许多有功名的乡绅。作为小洲的权力精英,这些乡绅对内规范族人,对外则处处维护小洲的利益,是小洲社会的主导力量。而乡绅权力的权威,则来源于其对国家的文化符号的操控与运用。由乡绅所主导的宗族社会,是我们理解清代小洲社会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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