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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期满是否能延长?

时间:2022-07-16 18:01:57 职场维权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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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期满是否能延长?

  试用期期满了还可以继续延长吗?下面CN人才网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欢迎大家前来解读。

  仲裁委经审理认为,《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足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按照这一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的试用期,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作延长,否则,即违反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对于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标准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不解除劳动合同,但不得对签订的劳动合同增加附加的条件。

  试用期的工资有多少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工资,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又高于本条规定的标准的,按约定执行。

  2、约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试用期间劳动者提供的价值不意味一定小于正式工,所以不能当然地认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的工资就是最低标准,这不符合同工同酬的原则。这样理解也扼制了用人单位的利益驱动,为使用廉价劳动力提供便利而滥用试用期。同工同酬原则还体现在用人单位必须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为了降低企业成本而逃避。

  3、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本条实际上规定了两个最低标准:

  (1)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

  (2)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这就存在着按哪一个标准执行的问题,正确的理解应当是条文里两者相比取其高。

  4、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拓展阅读:

  试用期能超过法定期限吗

  鉴于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相对较低,与仍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较为容易,有些用人单位往往会通过约定较长的试用期来考察劳动者以降低人力资源成本,像本案中的技术公司即是如此。那么,试用期是不是可以随意约定多长期限的呢?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本案中,技术公司与苏某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两年,按照上述规定,其试用期最长应该是两个月,但公司却与苏某约定了长达六个月的试用期,这种做法明显违法。试用期超过法定期限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根据这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如果试用期还未实际履行的,则可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避免违法约定的试用期付诸实践,有效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如果该违法试用期的约定已经实际履行,则应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试用期的期限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针对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情况,除了不能超过法定期限外,《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还规定了另外三种情形,“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作出上述约定的,都将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在遇到用人单位利用试用期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时候,劳动者可以援引《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