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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王海”,31场维权官司非常态

时间:2021-02-17 08:09:36 职场维权 我要投稿

“职场王海”,31场维权官司非常态

  【当事人档案】2007年5月至今,小方(化名)在每家企业务工平均百天左右就离职,之后就将企业告上法庭。他总共起诉了12家企业,法院为此开庭约20次,劳动仲裁10余次,总共打了31场官司。除1起被法院驳回、1起还在上诉之中,其余的都赢了。他的这些“战果”也让宁波一些服装厂的老板闻之色变,他被冠以“维权狂人”的称号。

“职场王海”,31场维权官司非常态

  2009年12月15日清晨,沿海城市宁波笼罩在一片蒙蒙小雨之中。

  小方(化名)一大早就起床了,他简单地洗了把脸,然后急匆匆地往公交车站赶。他要赶往数十公里外的镇海区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争议申请书。小方赶到镇海劳动仲裁委员会时,正好上班,一名工作人员接过他的申请书,看了一眼,就收下了。小方说,按照惯例,这算是立案了。

  这是他两年多来打的第31场劳动维权官司,维权在他过去的两年时光里,已经成了生活的主要组成部分,也给他换来了“职场王海”和“维权狂人”的称号。

  被逼出的“王海”

  小方的老家在宁波下属的县级市余姚。看上去有些瘦弱的小方,说起话来还会脸红,可一谈起维权,他就显得非常激动。

  在成为“维权狂人”前,小方是宁波一家知名服装厂的一线业务骨干。那时候,26岁的他,和多数从农村出来的孩子一样,没有什么大的想法,只想好好打工赚钱。但在2004年11月,他因劳动待遇发生分歧被工厂开除后,想法变了。按照小方的说法,当时厂里常让他们加班,又不付加班费,他找负责人谈判被当作了“出头鸟”。被开除后,小方越想越生气,“我并没做错什么,难道就这样算了?”在经过一番思量后,他把服装厂告到了法院。

  这场历时约两年的官司,对初中没毕业的小方来说,成了一笔宝贵财富。他没有专业法律知识,也没钱请律师,那段时间,没事就往图书馆跑,“啃”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书,遇到好的内容就复印下来。官司在按程序进行着,劳动仲裁、一审、二审,他每天奔波在劳动部门、法院、工会之间,不停地和相关部门打交道。那两年,他几乎什么也没做,专心致志地打着官司。官司的结果,用他的话来讲,是“有输有赢”,法院支持了他的加班工资和失业补助金诉求,其他的诉求却被驳回。他最大的收获,是熟练地掌握了关于劳动方面的法律知识。

  在没有打官司前,小方和所有务工人员一样,只是模糊地知道超时工作,单位要支付加班费。打完第一场官司,他突然明白,原来法律对工作时间、社会保险都有明确规定,对工厂拖欠、克扣工资、不签劳动合同、违法解约的行为有惩罚性质的赔偿。

  在精通这方面法律后,小方在之后打工时就很容易发现问题。“老板们都是能省就省,能给员工少发钱就少发钱,能不给的待遇就不给。这时候,如果你选择了沉默,就等于纵容了老板这种‘劣行’。”小方说。他选择站出来,和老板们对簿公堂,“是想唤醒更多人的维权意识,因为权利是靠自己争取的,不是靠老板们施舍的!”

  因维权而失去爱情

  小方是个细心人,在打工的时候,他很注重收集证据,只要发现企业有用工方面的漏洞,他就毫不犹豫地辞职,然后去告企业。这种频繁的维权行动,使他成了劳动仲裁部门和法院的“熟人”和“常客”。

  2007年5月,小方在宁波州区石碶街道一家服装厂找到一份工作。不到3个月,他便和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理由是单位未支付加班费。接下来是仲裁、诉讼,最后是单位败诉。

  从那之后,小方把这种维权模式用到了他工作过的每一家企业。他的手法是:在每家单位待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然后要么以各种理由提出解约,要么投诉到劳动部门导致被开除,最后起诉。“从2007年至今,我一共打了31场官司,还帮助别人打了20多场,基本都赢了。”谈起这些战果,小方有几分得意。

  和小方在公堂上对过阵的两名律师介绍,小方虽然没有受过正规的法律培训,但是对法律条文的掌握已经到了很熟练的程度,证据采集得也较为专业、翔实,法律意识明显强于普通务工者。一些准备不足的被告,有时会听得目瞪口呆。

  “新的《劳动合同法》出来后,促进了企业劳动用工正规运作,但我也发现一些企业有规避嫌疑。比如一张工资单,除了实发工资一项,还有加班费、社保、病假、旷工等项,企业只给你填写实发工资,就叫你签字。你一旦发现工资待遇不公,提起诉讼,企业就自行在工资单上填写其他空白项造假,让你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谈到一些企业的不规范用工,小方显得很无奈:“有些事,对有些人来讲忍一忍就过去了,对我来讲,却不能忍下去。”

  两年多的维权生涯,最令小方感到自豪的是,他在2008年帮助女朋友打赢了一场劳动争议官司。“我们要求被告企业赔付加班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等共计4876元,最后得到了法院全部支持,官司赢得很漂亮。”谈起自己的女朋友,小方的神情黯然了很多。他们现在已经分手了。

  小方的女朋友是一个河南姑娘,本来两个人定在2009年8月份结婚的,他找到社保局要求给女朋友按本地人办一份社会保险,但是因为女友的户口在河南老家,社保局不同意。女朋友回家开户口,就一去不复返了。在分析女朋友与自己分手的原因时,小方称,主要是他这样频频跳槽打官司,使她没有安全感,女孩子想过一份安定的生活,这些他却给不了她。

  斗士还是麻烦制造者

  小方的维权方式,在业内引起强烈反响,也令当地的一些服装企业老板叫苦不迭。

  据小方说,现在好多服装企业的老板,一听到姓方的,就要审查半天,看是不是他。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和企业在气势上换了个位,“我的第六家单位和第五家单位是同一个厂长。进厂20多天,我们碰见了,他认出了我,然后让我别干了。厂长的母亲曾当着我的面说,‘我们厂小,你放过我们吧’”。

  好在宁波的服装企业多,并且都缺工人,所以,小方总能找到打工的地方。

  而有些企业,面对小方的起诉,干脆是不应诉,判了能拖就拖,能躲就躲,就是不执行。有的老板在法庭上当面威胁他,说下来之后非收拾他不可。

  为避免被报复,他悄悄地搬了个住的地方。目前,知道他住处的只有一个要好的工友,他们每天都要联系一次,如果两天不联系,工友就会找上门来,怕他出事。小方的家人对他也很担心,多次劝他回老家做些小生意,但是小方不为所动。

  小方的行为,让他和目前的劳动用工关系“大流”格格不入。“他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劳动者,因为他工作的目的并不是想为企业、为社会创造社会价值,而是麻烦的制造者。”一名和小方打过官司的老板称。

  但是,小方的维权行为却赢得了和他有一样经历的打工者的纷纷喝彩,他们把他称为“职场王海”。

  宁波一名仲裁员认为,“职业维权”对启发劳动者的维权意识有一定进步意义,但“维权过度”或以“打短工”的形式频繁跳槽索赔,挤占和浪费了大量宝贵的`司法资源。

  宁波州区法院多次主办过小方案子的周法官表示,正是企业在用工管理中存在着不规范的地方,才给了小方“可趁之机”,企业也要吸取教训。从法律的角度看,劳动者的合法维权行为应予支持和肯定,但对于“过度维权”行为应予以教育和引导,良性的劳资关系需要劳资双方共同维护好。

  小方承认他的维权理念“有些超前”,但自己的维权之举纯属无奈:“他们不停地侵权,我只能不停地维权,我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让企业好好学习法律。我打官司并非为了钱,按法律规定,劳动者的工作收入明明可以买肉、买好一点的衣服,老有所依,可因为企业的违法用工行为,劳动者实际挣的钱只能买菜、买便宜货,老了还有后顾之忧,你会甘心吗?”

  狂人其实很孤独

  小方活得很孤独,有时也感到很无助。“你没有在工厂待过,你不知道这里面有多黑!”他说。

  他拿出一份裁决书说,“我在这家企业只干了两个月,企业就少给我近5000块钱,如果你放弃了,就什么也没有了。我这样做,是想让更多的打工者明白,权益是自己争回来的。同时也想对那些老板讲,善待自己的员工,员工们都不容易啊!”

  小方在打工者中名声越来越大,前来找他打官司的人越来越多。在力所能及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他会以公民代理的身份帮别人打一些维权官司。通过粗略计算,作为公民代理,他代理了17起案件,主要涉及的仍然是劳动争议案件。但是,不知为什么,宁波有些部门明确告诉他,不认可他的公民代理行为。这在小方看来,是一种“报复”行为,因为这些部门的工作人员不想看到他这样维权,所以剥夺了他的公民代理权。

  有件事有点“黑色幽默”,小方还为一名老板做过公民代理,与老板的雇工打官司。他理直气壮地表示:“谁说我尽跟企业老板过不去?事实证明我也在为老板维权。”

  而小方的出名也颇有戏剧性,有关部门见小方频频前来维权,于是把记者找来,想对这种行为写一个批评报道。记者却从另外一个角度发现了小方身上的新闻点,报道见报后,反而让小方更加广为人知。

  “现在很多外来务工者找我,有倾诉委屈的,有让我帮助打官司的,我都来者不拒,还贴钱给他们复印法律材料。” 小方称,由于自己复印量很大,复印店老板给他开出了“贵宾价”:A4纸复印100张8元钱。而不论走到哪里,小方都背着一个老式帆布包,里面装着各种各样的法律资料和证据采集设备。只要你和他讨论劳动维权方面的问题,他立即拿出来,和你“引经据典”半天。而小方采集证据的“维权硬件”就花去了近万元:包括载着他奔波于各家法院的电动车,专门用于采集证据的录音笔和DV机等。另外,他还特别购置了台式电脑,“有了电脑,找资料方便了,还能把录到、拍到的语音、图像证据保存起来。”

  这两个月,小方还在网上开了博客,目的是“把自己维权的经验告诉更多的人”。他的QQ签名是“公民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人、单位不得非法侵占和破坏!”

  采访后记:谁制造了“职场王海”

  小方是一个看上去很弱小的人。因为要拍摄照片和核实一些资料,我曾两次打电话约他当面采访。“我去报社找你吧,你别来找我了,我的地方不好找!”每次他都这样说。每次来的时候,他都是急匆匆的,因为和他同行的还有几个需要他提供法律援助的工友。小方是一个标准的农家子弟,他的想法很朴素,“打工的都不容易,再被老板坑一下,你要是再不还手,他们坑起人来还以为是名正言顺的呢!”

  作为一个记录者,我很佩服他的执著。我所在的城市是一个充满了外来务工人员的地方,我供职的报社,隔三岔五就接到务工者权益受到侵害的投诉。在对那些有新闻价值的事进行公开报道时,我发现外来工在给这座城市创造财富的同时,也在遭受着因为权益被侵犯的心酸。我所诧异的是,面对法律规定的种种对劳动者保护的条例,那些老板哪儿来的胆子敢对劳动者的权益如此漠视?正是由于侵犯劳动者权利的用工单位普遍存在,才造就了小方这样的“维权狂人”和“职场王海”。

  在现实生活中,打工者维权的渠道本来就狭窄,要不然就不会发生那么多的武力逼薪、跳楼讨薪等极端事件。小方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来“讨说法”,等于给众多务工者上了一课,也给那些漠视工人权益的老板上了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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