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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考点《税法》

时间:2021-03-06 20:06:34 会计考试 我要投稿

注册会计师考试考点《税法》

注册会计师考试考点《税法》1

  一、居民纳税人:有住所或无住所居住满1年的个人,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其所取得的应纳税所得,无论是来源于中国境内还是中国境外任何地方,都要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册会计师考试考点《税法》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2)所谓在境内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下同)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不扣减其在华居住的天数。

  二、非居民纳税人:无住所不居住或无住所居住不满1年: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即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判定纳税义务及计算在中国境内居住的天数:个人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一天计算其在华实际逗留天数。(判断身份)

  (二)对个人入、离境当日及计算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期间: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半天计算在华实际工作天数。(判断税额)

  三、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也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典型例题]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区分为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依据的标准有(AD)

  A.境内有无住所

  B.境内工作时间

  C.取得收人的工作地

  D.境内居住时间

注册会计师考试考点《税法》2

  一、契税基本原理

  (一)概念:契税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时,对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二)特点:属于财产转移税;由财产承受人纳税。

  二、征税对象

  (一)一般规定: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3、房屋买卖;4、房屋赠与;5、房屋交换;6、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二)特殊规定:以下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收契税。

  ①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企业,免契税)

  ②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

  ③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④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

  ⑤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

  [典型例题]根据契税的有关规定,有些特殊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也将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行为征收契税。这些特殊方式有(ABC)。(20xx年考试题)

  A.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

  B.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偿债务

  C.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D.企业分立中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典型例题]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契税的有(ABC)。(20xx年考试题)

  A.以房产抵债 B.将房产赠与他人 C.以房产作投资 D.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法定继承免征契税)

  三、纳税义务人与税率

  (一)纳税义务人:以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

  (二)税率:契税采用幅度比例税率3%-5%,具体执行税率由各省(市、自治区)政府在幅度内确定。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时,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时,由征收机关参照相应的市场价格核定计税依据;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时,以交换的差额为计税依据。交换价格相等时,免征契税;交换价格不等时,由多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交纳契税;

  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时,由房地产转让者补缴契税,计税依据为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或者土地收益;

  5、房屋附属设施征收契税的依据:

  (1)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应按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2)承受房屋附属设施权为单独计价的,按照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征收契税;如与房屋统一计价的,适用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

  6、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法定继承人除外),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

  7、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对通过“招、拍、挂”程序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按照土地成交总价款计征契税,其中的土地前期开发成本不得扣除。”

  [典型例题]下列各项中,契税计税依据可由征收机关核定的是(C)。(20xx年考试题)

  A.土地使用权出售

  B.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C.土地使用权赠与

  D.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计税依据×适用税率

  [典型例题1]某公司20xx年发生两笔互换房产业务,并已办理了相关手续。第一笔业务换出的房产价值500万元,换进的房产价值800万元;第二笔业务换出的房产价值600万元,换进的房产价值300万元。已知当地政府规定的契税税率为3%,该公司应缴纳契税(B)。

  A.0万元 B.9万元 C.18万元 D.33万元

  【答案解析】应纳契税=(800-500)×3%=9 (万)

  [典型例题2]居民甲某共有三套房产,20xx年将第一套市价为80万元的房产与乙某交换,并支付给乙某15万元;将第二套市价为60万元的房产折价给丙某抵偿了50万元的债务;将第三套市价为30万元的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若当地确定的契税税率为3%,甲某应缴纳契税(A)。

  A.0.45万元 B.1.95万元 C.2.25万元 D.2.85万元

  【答案解析】:契税=15×3%=0.45(万元)

  五、税收优惠

  (一)一般规定: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用住房的,免征契税;

  20xx年11月1日起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税率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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