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2-03 13:20:40 会计考试

2017年安徽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注协《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会协[2008]9号)规定和《关于开展2017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16]78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7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7年安徽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

  一、年检对象

  2016年12月31日在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含2016年第四批新注册人员)。

  二、检查内容

  检查核实注册会计师履行会员义务、继续教育、专职执业等情况。重点关注注册会计师的专职执业情况,关注对象:(1)涉及投诉举报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2)新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3)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4)协会代管的`注册会计师。

  三、年检送审材料

  1.安徽省2017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表格(含电子版,见附件1);

  2.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

  3.注册会计师社保参保证明原件;

  4.注册会计师人事档案托管证明复印件;

  5.会计师事务所2016年工作总结(含电子版);

  6.会计师事务所党建材料(含电子版)。

  四、检查步骤

  1.自查自纠阶段:各事务所应于1月20日前完成中注协系统数据更新等(网址为http://cmis.cicpa.org.cn/,用户名为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并准备年检送审材料。一是更新从业人员信息。将事务所除所属执业注册会计师外的从业人员信息全部录入“从业人员管理”模块,确保上述信息真实准确。二是补办基本信息备案。对2016年存在合伙人(股东)、办公场所变更等情况而未在中注协系统备案的,请及时联系省注协补办备案。三是规范注师社保关系。除特殊情况外,应将注册会计师社保关系转入所在事务所或与事务所统一经营的其他执业机构,特别是合伙人(股东)。

  2.提交材料阶段:各事务所应组织注册会计师填写年检相关表格,经主任会计师(或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于2月9日前报送纸质及电子版送审材料。其中:工作总结应包括事务所简介、主要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自查自纠情况、今后打算等;党建材料包括经各市行业党组织确认盖章的《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组建情况统计台账》与《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须提交并单独装订。

  3.审查材料阶段:省注协对送审材料的形式和内容进行集中审查。将视情况实地抽查从业人员信息更新情况,未完成中注协系统数据更新或备案的,一律暂缓年检。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事务所应及时整改补正。

  4.实地检查阶段:省注协对部分新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实地检查,具体是中兴华安徽皖江分所、六安信华、宿州天圆、滁州中衡、安徽华勤、安徽万民联合、中兴华安徽分所、大信安徽分所、合肥市明嘉、安徽华程等10家。检查安排另行通知。

  5.结果公布阶段:省注协将于4月14日前正式发布年检结果。注册会计师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6.补检阶段:对暂缓检查的注册会计师,待暂缓检查的事由消除后,再进行检查,将于6月底前公布此类人员的检查结果。

  五、其他要求

  1.各事务所要高度重视2017年度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按时做好中注协系统数据的更新或备案,及时确定参加年检的注册会计师人数,确保应检注册会计师全部参加年检。

  2.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应对其送审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情况,省注协将根据中注协《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第八条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行业内通报批评或注销注册、撤销注册等处理。受惩戒注册会计师所在的事务所还将被列入次年实地检查名单。

  3.根据全国部署和要求,年检工作结束后,省注协将在省财政厅网站和省内权威报刊上公告检查结果,对于不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年检的应检人员名单一并公布,并及时注销注册,保证检查程序和结果完全透明公开。

  联系人:注册监管部杨莽,电话:0551-68150456,电子邮箱:ahzxjgb@sina.cn,通讯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财政厅大楼19层1904室。

【2017年安徽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相关文章:

要任职资格还是胜任能力12-31

hr培训专员的职责和任职资格02-12

总账会计任职资格标准介绍04-11

物业管理公司关于任职的通知03-23

关于安徽职称日语报名时间的通知02-14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07-26

安徽口腔助理医师资格考试02-09

安徽考教师资格证流程02-08

任职证明书的范本02-18

关于办理英语高级口译资格证书的通知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