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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教师资格证考试辅导

时间:2021-06-16 16:18:16 教师资格证 我要投稿

陕西教师资格证考试辅导

  教师资格证考试就要开始了,下面是CN人才小编为大家推荐教师资格证考试辅导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欢迎大家的阅读参考。

教师资格证考试就要开始了,下面是CN人才小编为大家推荐教师资格证考试辅导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欢迎大家的阅读参考。    陕西教师资格证考试辅导    近日,省教育厅印发《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陕教规范〔2016〕7号),对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级考试考务管理作出调整,将原来的省考试管理中心负责笔试、各市(区)教育局负责面试,调整为由省考试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和面试考务工作。各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权限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    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01身份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陕西省的申请人以及驻陕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暂不受理在陕港、澳、台籍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02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03身体条件    身心健康,符合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考试当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04学历条件    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学校(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实行属地化和就近原则:    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陕西省的申请人在所属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驻陕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2015年起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大中专学生、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均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并取得合格证明。2014年以前(含2014年)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大中专在校生和在读全日制教育硕士,仍按照相关规定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2    考试内容与时间    考试内容    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笔试和面试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笔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并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主学习、备考。    考试时间    笔试一般在每年3月和11月各举行一次,面试一般在每年5月和12月各举行一次(具体时间以教育部考试中心通知为准)。    3    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省教育厅将成立由厅主要领导、省考试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的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省教师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考试管理中心,负责全省教师资格考试的统筹、协调、管理、指导工作。    职责分工    省教育厅    全面指导、监督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实施;    确定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分数线。    省考试管理中心    组织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含笔试、面试);    制定笔试和面试考务管理实施细则;    审批笔试、面试考点;    组织笔试和面试考务管理、培训工作;    组建考官评审组,组织考官培训,颁发考官证书;    管理、指导、监督各考区工作;    检查各考区试题(光盘)试卷安全保密工作;    提供笔试、面试考试成绩分析数据,上报考试结果。    市(区)教育局    全面领导本市(区)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并做好政策解释和宣传工作;    指导考试机构做好面试考生资格审查工作;    协助做好面试考官遴选、推荐和队伍建设;    指导市(区)考试机构做好考点设置、面试考官调配。    市(区)考试机构    负责本市(区)中小学教师笔试和面试考务实施工作;    根据考试规模,制定面试考官培训计划,做好考官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负责笔试和面试考点的确定和申报、笔试报名信息的网上审核;面试考试费的收取、试场编排、试题申报;笔试试卷的安全保密、运送、保管,发放、回收;面试测评系统的光盘和加密锁的保密、运送、安装、调试、监控;面试考官的调配;    协调公安、保密、电力、无线电委员会等部门做好考试的电力供应、试卷保密、考试环境的治理和保障;    负责按有关标准对各考区考点的考试设备(电脑、网络、录音、录像等)提供技术指导、监督和保障。    提醒考生    对违规行为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对有违纪行为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对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且3年内不得再次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延伸阅读    2017上半年陕西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依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陕教规范〔2016〕7号)精神,从2017年开始,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含笔试、面试)均安排一年两次。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精神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现就2017年上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须知    1. 考生报名、考试实行属地化和就近原则。考区设在市(区)政府所在地。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陕西省的申请人在所属市(区)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驻陕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就读学校所在市(区)考试机构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2.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由市(区)考试机构通过网上对考生姓名、照片等信息进行规范性审核,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通过后面试报名时进行。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照属地化和就近原则选择考区。    3. 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对个人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由于考生信息填写错误、提供材料不真实而影响后续面试或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自负。    4.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考条件    按照《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一)身份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陕西省的申请人以及驻陕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暂不受理在陕港、澳、台籍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二)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符合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考试当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中等学校(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报名程序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审核考生信息、网上缴费三个环节。报名流程为:考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提交审核→等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网上缴费→报名成功。网上审核由市(区)考试机构负责。    1.网上报名    时间:1月13日8:00--16日18∶00。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按照提示和要求注册账号,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提交报名信息等待审核。    四、考试时间    《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可通过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五、成绩发布    笔试成绩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市(区)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市(区)将汇总的成绩复核名单上报省考试管理中心,省考试管理中心统一报教育部进行成绩复核。成绩复核时仅对登记分数是否正确进行查询。    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    2017年1月4日

  陕西教师资格证考试辅导

  近日,省教育厅印发《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陕教规范〔2016〕7号),对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级考试考务管理作出调整,将原来的省考试管理中心负责笔试、各市(区)教育局负责面试,调整为由省考试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和面试考务工作。各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权限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

  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01身份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陕西省的申请人以及驻陕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暂不受理在陕港、澳、台籍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02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03身体条件

  身心健康,符合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考试当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04学历条件

  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学校(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实行属地化和就近原则:

  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陕西省的申请人在所属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驻陕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2015年起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大中专学生、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均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并取得合格证明。2014年以前(含2014年)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大中专在校生和在读全日制教育硕士,仍按照相关规定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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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内容与时间

  考试内容

  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笔试和面试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笔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并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主学习、备考。

  考试时间

  笔试一般在每年3月和11月各举行一次,面试一般在每年5月和12月各举行一次(具体时间以教育部考试中心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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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省教育厅将成立由厅主要领导、省考试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的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省教师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考试管理中心,负责全省教师资格考试的统筹、协调、管理、指导工作。

  职责分工

  省教育厅

  全面指导、监督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实施;

  确定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分数线。

  省考试管理中心

  组织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含笔试、面试);

  制定笔试和面试考务管理实施细则;

  审批笔试、面试考点;

  组织笔试和面试考务管理、培训工作;

  组建考官评审组,组织考官培训,颁发考官证书;

  管理、指导、监督各考区工作;

  检查各考区试题(光盘)试卷安全保密工作;

  提供笔试、面试考试成绩分析数据,上报考试结果。

  市(区)教育局

  全面领导本市(区)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并做好政策解释和宣传工作;

  指导考试机构做好面试考生资格审查工作;

  协助做好面试考官遴选、推荐和队伍建设;

  指导市(区)考试机构做好考点设置、面试考官调配。

  市(区)考试机构

  负责本市(区)中小学教师笔试和面试考务实施工作;

  根据考试规模,制定面试考官培训计划,做好考官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负责笔试和面试考点的确定和申报、笔试报名信息的网上审核;面试考试费的收取、试场编排、试题申报;笔试试卷的安全保密、运送、保管,发放、回收;面试测评系统的光盘和加密锁的保密、运送、安装、调试、监控;面试考官的调配;

  协调公安、保密、电力、无线电委员会等部门做好考试的电力供应、试卷保密、考试环境的治理和保障;

  负责按有关标准对各考区考点的考试设备(电脑、网络、录音、录像等)提供技术指导、监督和保障。

  提醒考生

  对违规行为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对有违纪行为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对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且3年内不得再次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延伸阅读

  2017上半年陕西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依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陕教规范〔2016〕7号)精神,从2017年开始,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含笔试、面试)均安排一年两次。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精神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现就2017年上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须知

  1. 考生报名、考试实行属地化和就近原则。考区设在市(区)政府所在地。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陕西省的申请人在所属市(区)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驻陕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就读学校所在市(区)考试机构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2.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由市(区)考试机构通过网上对考生姓名、照片等信息进行规范性审核,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通过后面试报名时进行。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照属地化和就近原则选择考区。

  3. 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对个人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由于考生信息填写错误、提供材料不真实而影响后续面试或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自负。

  4.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考条件

  按照《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一)身份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陕西省的申请人以及驻陕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暂不受理在陕港、澳、台籍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二)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符合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考试当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中等学校(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报名程序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审核考生信息、网上缴费三个环节。报名流程为:考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提交审核→等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网上缴费→报名成功。网上审核由市(区)考试机构负责。

  1.网上报名

  时间:1月13日8:00--16日18∶00。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按照提示和要求注册账号,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提交报名信息等待审核。

  四、考试时间

  《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可通过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五、成绩发布

  笔试成绩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市(区)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市(区)将汇总的成绩复核名单上报省考试管理中心,省考试管理中心统一报教育部进行成绩复核。成绩复核时仅对登记分数是否正确进行查询。

  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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