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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同

时间:2023-09-30 09:15:32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优)公司合同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合同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优)公司合同

公司合同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有关法规,中国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国(或地区)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定合资经营合同,组成了______合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合资公司名称为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_。

  合资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____省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

  第三条合营各方的名称、法定地址、法定代表分别为:

  甲方:中国______公司

  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法定代表的姓名____职务____国籍____。

  乙方: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

  法定代表的姓名____职务____国籍____。

  第四条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合资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合资公司宗旨为:使用×××先进技术,生产和销售××产品,达到××水平,获取合营各方满意的经济效益。(注:每个合资公司都可以根据自己特点写)

  第七条合资公司经营范围为:设计、制造和销售××产品以及提供技术服务。

  第八条合资公司生产规模为:

  ____年____。(表示量的单位)

  ____年____。

  ____年____。

  第九条合资公司向国内、国外市场销售其产品,国内、国外销售比例和数量。

  ____年:向国外和港澳地区销售百分之___,在国内销售百分之___。

  ____年:〃___,

  〃___。

  销售渠道、方法、责任。(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十条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或另一种货币)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元。(或另一种货币)

  第十一条合营各方出资如下: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______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___。

  其中:现金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元

  厂房_______元

  土地使用权_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_元

  其他______元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______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___。

  其中:现金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_元

  其他______元

  第十二条合营各方应按合营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出资额。

  第十三条合营各方缴足出资额后,经合资公司聘请的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主要内容是:合资公司名称,成立日期,合营者名称及出资额,出资日期,发给出资证明书日期等。

  第十四条合营期内,合资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数额。

  第十五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增加须经合营各方一致同意,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六条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不论全部或部分,都须经合营他方同意,一方转让时,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七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董事会一致通过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以下同)批准,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董事会

  第十八条合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九条董事会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

  (一)决定和批准管理部门提出的重要报告(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供销等);

  (二)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四)订立劳动合同;

  (五)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六)讨论通过本公司章程的修改;

  (七)讨论决定合资公司停产、终止或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

  (八)决定聘用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等高级职员;

  (九)负责合资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十)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二十条董事会由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名董事,乙方委派___名董事,董事任期为四年,可以连任。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

  第二十二条合营各方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须书面通知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例会每年召开一次,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在公司所在地举行。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缺席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六条董事长应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__天发出召集会议的书面通知,写明会议内容、时间和地点。

  第二十七条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如届时未委托他人出席,则作为弃权。

  第二十八条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不够三分之二人数时,其通过的决议无效。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签字,代理人出席时,由代理人签字。记录文字使用中文或中文___文同时使用。该记录归档保存,并由董事会指定专人保管。在合资经营期限内任何人不得涂改或销毁。

  第三十条下列事项须经董事会一致通过。

  (每个合资公司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三十一条下列事项须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或过半数董事通过。

  (每个合资公司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五章管理部门

  第三十二条合资公司设经营管理部门,(可根据该公司的具体情况)下设生产、技术、劳资、财务、行政等部门。

  第三十三条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_人,由董事会聘请。首届总经理由___方推荐,副总经理由___方推荐。

  第三十四条总经理直接向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组织领导合资公司的日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代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

  第三十五条合资公司日常工作的重要问题的决定,须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联合签署方能生效,需要联合签署的事项,由董事会具体规定。

  第三十六条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期为____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

  第三十七条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兼任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

  第三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公司的`商业竞争行为。

  第三十九条合资公司设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和审计师各一人,由董事会聘请。

  第四十条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由总经理领导。

  总会计师负责领导合资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合资公司开展全面经济核算,实施经济责任制。

  审计师负责合资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查、稽核合资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向总经理并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四十一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和其他高级职员请求辞职的,应提前__天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

  以上人员如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解聘,如触犯刑律,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财务会计

  第四十二条合资公司的财务会计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合资公司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四十四条合资公司的一切凭证、帐簿、报表,用中文书写。如他方提出要求,可加注______文。

  第四十五条合资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帐单位,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实际发生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价计算。

  第四十六条合资公司应在中国银行或中国银行同意的其他银行开立人民币及外币帐户。

  第四十七条合资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四十八条合资公司财务会计帐册上应记载如下内容:

  一、合资公司所有的现金收入、支出数量;

  二、合资公司所有物资出售及购入情况;

  三、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及负债情况;

  四、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情况。

  第四十九条合资公司管理部门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头三个月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经审计师审核签字后提交董事会会议通过。

  第五十条合资各方有权自费聘请审计师查阅合资公司帐簿,查阅时,合资公司应提供方便。

  第五十一条合资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的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其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第五十二条合资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以及合营合同的规定办理。

  第七章利润分配

  第五十三条合资公司按法律规定提取储备基金、公司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以上基金在合资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确定。

  第五十四条合资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利润按合营各方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进行分配。但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另行规定者除外。

  第五十五条合资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年度后三个月内公布利润分配方案及各方应分的利润额。

  第五十六条合资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个会计年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分配。

  第八章职工

  第五十七条合资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办理。

  第五十八条合资公司招雇职工,由当地劳动部门推荐,或者经当地劳动部门同意,由合资公司自行招雇,经考核,择优录用。

  第五十九条合资公司有权对违犯合资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可予以开除。对开除、处分的职工,须报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第六十条职工的工资待遇,参照××特区的有关规定,根据合资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并在劳动合同中具体规定。

  随着生产的发展、职工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合资公司应适当提高职工工资。

  第六十一条职工的福利、奖金、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宜,合资公司将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生产和工作。

  第九章工会组织

  第六十二条合资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六十三条合资公司工会是职工的代表,它的任务是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与公司商谈有关事项,团结教育职工,搞好生产,遵守纪律,执行劳动合同。

  第六十四条合资公司工会可指导、帮助职工同合资公司签订个人劳动合同,或代表职工同公司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

  第六十五条合资公司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职工工资、奖惩、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劳动纪律等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意见和要求。

  第六十六条合资公司工会参加调解职工和合资公司之间发生的争议。

  第六十七条合资公司每月按合资公司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交工会经费。合资公司工会经费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

  第十章期限、终止、清算

  第六十八条合资公司合营期限为____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九条合营各方如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并在合营期满六个月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十条合营各方如一致认为终止合营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时可提前终止合营。

  合资公司提前终止合营,需董事会召开全体会议作出决定,并报送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

  第七十一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合营一方有权终止合营。

  (每个合资公司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而定)

  第七十二条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组成清算委员会,对合资公司财产进行清算。

  第七十三条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对合资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算、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制定清算方案,提请董事会通过后执行。

  第七十四条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代表公司起诉和应诉。

  第七十五条清算费用和清算委员会成员的酬劳应从合资公司现存财产中优先支付。

  第七十六条清算时,清算委员会对合资公司的资产应根据帐面折旧程度,参考当时的价格重新估价。

  第七十七条清算委员会对合资公司的债务全部清偿后,其剩余的财产按合营各方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七十八条清算结束后,合资公司应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报告,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回营业执照,同时对外公告。

  第七十九条合资公司结业后,其各种帐册,由原中国合营者保存。

  第十一章规章制度

  第八十条合资公司通过董事会制定的规章制度有:

  1.经营管理制度,包括管理部门的职权与工作规程;

  2.职工守则;

  3.劳动工资制度;

  4.职工考勤、升级与奖惩制度;

  5.职工福利制度;

  6.财务制度;

  7.公司解散时的清算程序;

  8.其它必要的规章制度。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七十九条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八十条本章程用中文和__文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第八十一条本章程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修改时。

  第八十二条本章程于19__年__月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省____市签字。

  甲方:______公司乙方: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签字)代表______(签字)

公司合同 篇2

  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甲方(用人单位)

  名 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地 址: 工商登记注册类型: 联 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文 化 程 度: 住址: 联 系 电 话:

  使 用 说 明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

  方必须严格履行。

  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人须具备法

  人授权的委托书)和职工(乙方)亲自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

  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作

  制的,应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本合同必须使用蓝黑、炭素墨水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

  自涂改。

  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的规定,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

  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一、 劳动合同期限

  (一) 合同期

  本合同的期限按以下三种情形中的第 种情形确定:

  1、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年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完成工作任务时止。

  (二)试用期

  本合同的试用期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

  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

  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甲方根据需要安排乙方在 部门

  岗位(管理技术岗位或生产操作岗位)从事 工作,其职务(或工种)

  为 。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三)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乙方有反映本人的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的工资制度。

  (二)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三)如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不能执行前两项规定的工时制度的,甲方可执行经劳动保障

  行政部门批准的 工作制度。

  (四)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节日、休假安排乙方休息休假和带薪休假。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有权依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

  式和工资水平,并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贵阳市最低工资

  标准。

  (二)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

  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根据甲方现行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

  形式按以下三种情形中的第 种情形确定:

  1、计时工资,期工资标准为元/时。

  2、计件工资,其工资标准为元/件。

  3、其他形式,其工资标准为元/月。

  乙方津贴、补贴、奖金或绩效薪酬等其他待遇按照甲方确定的工资分配方式执行。

  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方式

  予以调整。

  (四)甲方每月 日发放(当月/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乙方工资。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应按《劳动法》、《贵阳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七)对乙方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甲方应当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五、社会保险

  合同期内,乙方根据甲方安排提供劳动或者因甲方有工作岗位而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国家、贵州省和贵阳市的有关规定,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按规定比例承担社会保险费用,并按规定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应由乙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将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和扣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

  六、福利待遇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的规定给予乙方相应的医疗期。医疗期内按照《贵阳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二)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甲方按照《贵阳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计发工资。

  (三)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

  (四)因甲方原因安排乙方待岗的,待岗期间,甲方应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不得低于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

  (五)甲方将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如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乙方,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甲方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乙方有权拒绝。

  八、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教育培训

  甲方应当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当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教育和培训活动,努力提高职业技能和工作水平。

  十、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损失金额在 元以上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人员不足二十人但占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1)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甲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甲方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5、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的,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本合同、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等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文件无效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7、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依法宣布破产;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解除和终止的限制情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期满时,本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甲方在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本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和省有关

公司合同 篇3

  甲方(买方):

  地址: 电话:

  乙方(卖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一、项目、品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详见附表。

  二、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

  乙方组织运输工具将苗木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苗木上、下车费,运费及运输过程中的损耗费,(苗木的栽植费)等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苗木损坏,乙方应负责重新供货,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将所需全部苗木运送到指定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三、质量标准: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货品冠径周正、外观无残损、无病虫害等问题,且在 日内绿植成活率为 %。

  四、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确认金额¥ 元;(大写: 人民币 元整)。

  2、付款方式: 。

  3、乙方应当提供正式合法发票。因票据不合格致使甲方不能支付货款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此引发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养管期为 年,乙方在养管期内负责免费养护、管理,如乙方未及时养护、管理造成所购买绿植枯萎、死亡、生病虫害等,乙方除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更换、医治外,甲方有权扣除余款即合同价款的` %。

  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标准规格供货并送至指定地点,甲方将扣除乙方¥ 元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解除通知日起,本合同自动解除。如货品与甲方要求的数量、品种、规格、质量不符,除进行相应价格调整外,将扣除乙方 作违约金。

  3、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苗木的品名、数量、规格等不合规定,甲方有权拒绝提(收)货物,并不支付货款。

  七、合同终止:

  1、因不可抗力或国家相关政策调整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本合同自行终止。

  3、本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八、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双方本着友好诚信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签订地:天津市南开区创业环保大厦)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六份,甲方持四份,乙方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附表:

  项目品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

  合计(大写)

公司合同 篇4

  法定代表人张庆辉。

  委托代理人吴健生、林孝强,广东建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紫荆花制漆(汕头)有限公司。住所地汕头市叠金工业区三片区。

  法定代表人叶凤娟。

  委托代理人余超生,广东明祥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潮州市联华电子有限公司不服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XX)金岐民初字第44—1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上诉人上诉称,XX年1月1日,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了《工业漆销售协议》,协议书是被上诉人提供的格式合同。在协议书中有一格式条款:“与本协议有关而产生的一切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解决不了则提交供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应按上诉人的理解。上诉人认为,依以上条款的约定,如双方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如解决不了,才能提交给供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裁决。被上诉人如果要选择“供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应先与上诉人协商,协商不成,才能起诉。否则,本案只能按一般地域管辖的规定,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鉴于被上诉人与上诉人发生合同纠纷后,没有与上诉人协商解决。因此,有权管辖本案的法院是被告所在地及合同履行地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请求撤销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XX)金岐民初字第44—1号民事裁定,指令该院将案件移送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审理。

  被上诉人答辩称,被上诉人与上诉人XX年1月1日签订的《工业漆销售协议》第十条明确约定了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与本协议有关而产生的一切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解决不了则提交给供方(即被上诉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裁决。因此,双方当事人已协议选择了原审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该协议管辖条款未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协议管辖条款。被上诉人依据协议管辖条款的约定向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起诉,原审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被上诉人在起诉前,已与上诉人多次协商,协商不成才向人民法院起诉。况且,双方协商也不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前提条件,即使双方没有协商,被上诉人也有权起诉。上诉人提出应先行协商,协商不成才能向金平区法院起诉,否则,就只能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的理由根本不能成立,依法应予驳回。综上所述,上诉人纯粹是在玩弄文字游戏,所提理由根本不能成立,目的'无非是拖延时间。请求依法驳回上诉人的上诉,以维护被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是因买卖合同纠纷而提起的诉讼。被上诉人与上诉人签订的《工业漆销售协议》明确约定“争议的解决:与本协议有关而产生的一切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解决不了则提交供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裁决”。依照法律规定,应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已协议选择了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该条款的内容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是有效的协议管辖条款。被上诉人的住所地在原审法院辖区内,其作为原审原告,依据协议管辖条款的约定向原审法院起诉,原审法院裁定对本案有管辖权符合法律规定。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成立,依法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上诉审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上诉人潮州市联华电子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公司合同 篇5

  甲方:××公司

  乙方:(住宿员工个人信息)

  姓 名:

  所在部门:

  性 别: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规范员工(以下简称乙方)住宿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住宿合同:

  第一条:乙方应熟悉了解并愿意遵守甲方的有关《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条: 凡需住宿的员工,均应提出书面申请,交主管部门审批,批准后签订有关合同,方可住宿。

  第三条:住宿期间应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服从管理,做到文明住宿,保持宿舍整洁。

  第四条:合同有效期间,不可擅自让他人留宿,因特殊原因不再居住,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办理注销手续,不可私自转让居住权。

  第五条:注意宿舍安全,防火、防盗,未经同意宿舍一律不能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热器、电炉等,保证用电安全。

  第六条:爱护宿舍内的公物,不擅自移动,拆卸,如有损坏公物应照价赔偿,若无责任承担者,则由该宿舍的'人员共同承担。

  第七条: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不得妨碍宿舍管理人员履行职责,严禁刁蛮、侮辱、谩骂或殴打管理人员。

  第八条:乙方必须按照分配的房间、床位住宿,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以及将其转借。

  第九条:非甲方管理不当出现的事故,甲方有义务协助处理,但不承担连带责任,乙方非住宿期间及未归宿期间发生事故,由乙方本人负责。

  第十条:如因乙方多次违纪违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房间调整直至取消乙方的住宿资格。

  第十一条:乙方如违反以上规定,将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处理。造成事故或损失者,其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合同有效期限从乙方入住员工宿舍起至乙方退宿之日。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附:《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甲方:××公司

  乙方:住宿人

  负责人签章:

  住宿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合同 篇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第二条 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名称为:_________市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为: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大楼_________层_________房号。

  第三条 公司宗旨是: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以执照核准为准):_________。公司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五条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在国内及境外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和办事机构。在境外的投资活动及在境内设立投资额在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子公司,须经股东大会同意。此外的投资活动由董事会决定。

  第二章 股东

  第六条 公司股东共_________个,名称与住所如下:

  ┌─────────┬─────────┬───────────────┐

  │股东名称 │ 住所 │ 身份证或执照号码 │

  ├─────────┼─────────┼───────────────┤

  │甲: │ │ │

  ├─────────┼─────────┼───────────────┤

  │乙: │ │ │

  ├─────────┼─────────┼───────────────┤

  │丙: │ │ │

  ├─────────┼─────────┼───────────────┤

  │丁: │ │ │

  └─────────┴─────────┴───────────────┘

  第七条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依本章程规定领取红利;

  (三)对公司的日常管理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查询和质询;

  (四)通过股东大会,对公司的重大决策,按所持股份比例,享有表决权;

  (五)公司清盘解散后,按所持股份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六)_________。

  第八条 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

  (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公司经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九条 股东权利受到公司侵犯,股东可通过董事会书面请求公司限期停止侵权活动,并补偿由被侵权导致的经济损失。如公司经法院或、公司登记机关证实公司未在所要求的期限内终止侵权活动,被侵权的股东可根据自己的意愿退股,其所拥有的股份由其它股东协议摊派或按持股比例由其它股东认购。

  第三章 注册资本

  第十条 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各股东出资额及所占比例如下: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出资形式 │

  ├─────────┼───────┼─────┼──────────┤

  │甲: │万元 │ │ │

  ├─────────┼───────┼─────┼──────────┤

  │乙: │万元 │ │ │

  ├─────────┼───────┼─────┼──────────┤

  │丙: │万元 │ │ │

  ├─────────┼───────┼─────┼──────────┤

  │丁: │万元 │ │ │

  └─────────┴───────┴─────┴──────────┘

  第十一条 各股东所认缴出资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公司设立前足额投入。以现金出资的,存入公司临时帐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在公司设立前,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第十二条 公司注册资本中股东以非货币形式出资,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非货币出资的作价,由全体股东商议决定。如意见不能统一,由评估机构评定。

  第十三条 股本转让,要用书面形式向股东大会申请,经股东大会同意后,由经理指定专人把公司有关帐目结算清楚,方可办理股本转让手续。

  第十四条 受让人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认可,不认可的,由不认可的股东作为股本转让的受让人。

  第十五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

  第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投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投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八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办法遵照公司法规定执行。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变更组织形式及分立、合并、解散,须经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公司修改章程、批准股本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须经全体股东同意。

  第十九条 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年会为定期会议,在每年的月召开。公司发生重大问题,经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监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它董事主持。

  第二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并对所议事项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共_________人,其中: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_________人,(或:执行董事壹名,执行董事行使董事会权利)。

  第二十三条 董事或执行董事由股东提名侯选人,经股东大会委派。

  第二十四条 董事根据自已所代表的股东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董事(或执行董事)任期_________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五条 董事长(或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大会委任(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_________年。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办法按公司法规定执行。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董事会应对所议事项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八条 公司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任期_________年。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九条 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它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三十条 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业务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成员_________名,(不设监事会,设监事壹名),由股东大会委任,任期_________年,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稽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五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三十二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责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财务情况说明书;

  (五)利润分配表。

  第三十三条 公司分配适当的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后所剩利润,按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第三十四条 公司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十五条 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集体福利。

  第三十六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第六章 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七条 在公司法规定的诸种解散事由出现时,可以解散。

  第三十八条 公司正常(非强制性)解散,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并在股东大会确认后十五日内成立。

  第三十九条 清算组成立后,公司停止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第四十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四十一条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对公司债权人的债务进行登记。

  第四十二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及登记主管机关确认。

  第四十三条 财产清偿顺序如下:

  1、支付清算费用;

  2、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第四十四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及登记主管机关确认,确认后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四十五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受贿赂或者有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公司如下事项变动,由董事会决定:

  (一)住所在_________范围内变动;

  (二)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业范围内增加经营项目;

  (三)设立分支机构;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事项。

  第四十七条 除前款以外的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及本章程其它重要条款变动,应修改公司章程。

  第四十八条 由董事会通过修改章程的决议,提出修改条款,并报股东大会表决。

  第四十九条 将股东大会通过的修改条款,报公司登记机关审查备案,经公司登记机关审核认可后生效。

  第五十条 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本公司章程的补充决议和其它文件,均为本公司章程的组成部分。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本章程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经公司创立大会通过,公司设立登记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章):_________ 丁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合同 篇7

  甲方: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刘湘黔

  为了进一步加强项目施工管理,全面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防范项目风险,经友好协商,双方就共同实施 怀化市高堰路道路工程 项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项目目标管理

  (一)乙方参加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的合同谈判,由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派实施该工程;由乙方对该工程进行目标责任管理(该工程的有关详情见甲方年月日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书),确保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施工合同的全面履行。

  (二)项目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项目所在区域的分公司负责归口管理。

  (三) 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1、工程质量达到合 格标准。

  2、安全和文明施工创优目标: 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同时 满足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3、杜绝重大质量事故。

  4、杜绝死亡事故、重伤事故。

  5、杜绝建筑市场不良行为发生。

  6、按照政府和甲方有关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规定和甲方CI策划标准,统一布置施工现场,维护和宣传甲方形象,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环境舒适。

  (四)乙方须按照管理目标标准要求对项目进行管理,甲方按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的比例预扣5‰作为保证金。如工程实现管理目标或工程达到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目标标准要求,甲方将此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给乙方;若工程未能达到管理目标标准要求的,甲方将扣除保证金。

  (五)甲方根据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及项目具体情况向项目

  部委派项目经理、质量、安全、技术、会计、纪检监察员等管理人员,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派驻人员的工资、差旅费、通讯费、办公费、食宿费及其它必要的开支等。乙方应与责任单位及项目履职人员签订《用工协议书》。派驻人员五险一金个人交纳部分由委派会计负责每月在其个人工资中代扣,单位交纳部分按照甲方《员工社会保险费管理办法》预扣,年底甲方根据《社会保险费缴纳考核办法》考核按比例返还执行。

  二、财务目标管理

  (一)本工程建设单位支付的所有资金款项必须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必须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垫资款项必须先纳入项目财务账户,由项目财务人员建账核算。乙方垫资款待工程款到位后,在保证工程进度顺利进行的前提下,经责任单位核实后,按甲方规定返还。

  (二)乙方应当将所有经济活动进行建帐核算,工程项目的各项付款必须凭据支付,包括劳务合同(工资结算单)、分包合同及材料、设备的采购凭据等,付款的原始资料由财务留存记账,所有的财务核算资料须经甲方指定的管理人员签字核实其真实性,如未能提供真实付款凭据和项目核算资料,甲方不予支付工程款。

  (三)本工程进度款、结算款均为甲方所有,乙方无权擅自处置。本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完毕,经甲方审计确认项目部各项税费已缴纳,项目部的债务已全部清算后,其盈利部分属于乙方所有。

  (四)乙方应按税法、《工会法》和甲方的规定缴纳各项税费,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一律按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的比例由甲方代扣代缴。

  (五)乙方按工程结算总价的 2.4 %向甲方支付管理费;支付形式以建设单位每次拨付款项按比例扣除,工程竣工结算完成时,各项费用全部交清。另外乙方须向甲方交纳管理履约保证金万元。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经甲方清算审计无遗留问题,一月内将管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乙方。

  (六)本工程的劳保基金全部归甲方所有,由甲方管理和支配。已计入工程结算总价的劳保基金全部由甲方收取,未计入工程结算总价的劳保基金则由甲方向工程建设方或该工程项目上级劳保统筹机构收取。

  三、甲乙双方职责和权限

  (一)甲方

  1、负责提供或转发国家颁发的有关政策性法规,文件及有关资料。

  2、负责出具有关报建及施工过程中所需的证件、证明等相关资料。

  3、指导、监督、检查乙方履行施工合同情况,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乙方应无条件执行,否则,甲方将停工整顿,直至终止与乙方本目标责任书的履行。

  4、指导、帮助乙方处理好与建设单位、设计、监理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关系,帮助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凡涉及对外关系处理和涉及有关合同、经济纠纷需要诉诸法律手段解决时,甲方应予支持配合,诉讼费用由乙方承担。

  5、建立安全培训制度,所有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必须开办农民工学校,甲方指导乙方在项目所属地有关质监部门办理农民工学校创建备案手续。办校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

  1、乙方应根据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施工合同的`要求,按甲方规定组建项目经理部,按甲方的标准要求做好开工准备。必须全面履行施工合同及本目标责任书所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直至工程圆满通过竣工验收,保修期满、保修期责任完成、内外账务结清为止。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项目部足额投入施工安全防护、文明措施经费,为现场施工人员办理有关保险手续,提供安全防护用品。

  3、乙方必须使用具有劳务资质的企业,其中乙方使用的省内劳务资质企业必须是甲方所属的劳务企业。

  4、乙方不得将项目工程转包、转让给他人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任何第三方;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收回该工程管理,终止本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履行,并按完成工程量的80%与乙方办理结算。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严格按照甲方《印章管理办法》执行,本项目部印章由甲方统一在株洲市公安局指定的印章刻制部门刻制,乙方无权私自刻制项目部印章。

  6、甲方配合乙方共同与项目外聘管理人员签订以完成该项目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签订合同后,甲方依照株洲市社会保险局的相关规定为乙方及其外聘项目管理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并代扣代缴所有社会保险费。乙方须配合甲方项目管理人员办理参保、停保手续,并按月报送社会保险报表。项目管理人员如合同到期或需提前解约,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甲方接到书面通知后依规办理合同解除、社会保险停保等手续。

  7、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工程规范和验收规范执行,严格按照甲方的规章制度及“一体化”管理体系执行。自觉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信誉,接受甲方指导、检查、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施工合同(协议)的质量标准。

  8、严格执行甲方《项目管理手册》中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项目“三科一室”管理机构,按照政府、行业的有关规定配备有相应执业资格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由甲方发文聘任。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甲方委派人员的异动须事先向甲方报批。

  9、工程竣工验收后,必须按照甲方档案管理办法及时将完整、齐全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原件交甲方工程科技部审核后,移交甲方档案信息中心管理。

  10、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遵守廉洁从业相关制度或协议;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党群工作建设。

  11、乙方应自觉服从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甲方的管理与监督。

  四、违约

  1、乙方不得挪用工程款购置大型机械设备和汽车,如确因工程需要添置大型施工设备,需先征得甲方批准,否则甲方拒付购置施工设备的费用。

  2、乙方保证不用本工程或项目部的印章对外进行借款、抵押、担保等民事活动,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以甲方或项目部名义对外举债。乙方若采取虚列成本等不正当手段套取项目资金,属于涉嫌侵占国有资产罪,甲方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项目发生亏损的或者管理费不及时上交的,则从乙方项目管理履约保证金抵扣,不足的部分由乙方用现金、自有资产折成现金予以赔偿或补齐。甲方对乙方具有无限追偿权,且乙方无异议。

  4、乙方如因项目发生诉讼纠纷导致甲方资金被划扣(冻结),或由于项目拖欠劳务工资、材料款、分包款、设备租赁款等由甲方垫付资金的,甲方按划扣(冻结)或垫付的金额以月息2分向乙方收取资金占用利息。

  5、项目出现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不良行为记录,乙方承担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等经济损失后,乙方向甲方另行支付20万元~30万元的违约金。

  五、其它

  1、目标责任书履行中,如需增加或更改条款,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办理。

  2、当甲乙双方因在履行本目标责任书发生纠纷且内部无法调解时,均可向株洲市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仲裁或向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任何争议或分歧都不能免除乙方承担和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责任。

  3、本目标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责任单位各执一份。

  4、本目标责任书为甲方内部资料,不得作为乙方以甲方或者相关项目部名义对外进行担保、借款和融资、租赁、工程分包收取保证金(或管理费等)等经济活动的授权依据。违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5、补充条款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经济指标图示

  甲方(公章): 乙方:

  甲方代表:

  责任单位: 电话号码:

  责任人: 身份证复印件:

  年 月 日

公司合同 篇8

  甲方(借款方):

  乙方(用款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合作协议,双方合作的基本原则是:甲方出借资金,获取固定15%年息(分12个月支付,每个月支付1。25%),不承担投资亏损风险,不分享固定利息以外的盈利;乙方出资风险保证金,承担证券投资交易责任及投资亏损风险,在保证甲方取得固定月息1。25%的前提下获取投资的全部盈余。具体细则如下:

  一、指定帐户:在 证券公司 营业部,甲方所开立资金账号: 股东名称: 上海证券股东代码: 深圳证券股东代码: 。双方将资金共同存入甲方帐户,甲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整,乙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整(甲方资金的15%)作为风险保证金, 乙方承诺不用于除权证及庄股的交易,投资具有价值的股票,双方并保证各自资金来源的绝对合法性。甲乙双方共同向证券营业部申请办理甲方壹年内正常交易下资产禁取手续。甲方在乙方操作期间不得挂失,不得撤消指定交易,不得转托管,不得提前支取。除平仓需要,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更改交易密码。如擅自更改密码及上述违约行为,则支付对方5%违约金。

  二、帐户操作: 协议期间,甲方将该帐户交易密码提供给乙方操作交易,甲方有权监控帐户资产市值,甲方无交易操作权,如甲方违约则由此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并且支付乙方为本合同已经支付利息的.3倍作为违约金;协议期间若甲方因不可抗力因素提前终止协议,应提前壹个月通知乙方,若帐户盈利,则甲方支付乙方为本合同已经支付利息的3倍作为违约金。否则,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并退还乙方为本合同已经支付利息的2倍作为违约金。若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提前终止协议,乙方支付甲方全年15%利息的剩余部分。

  三、利息结算:签署协议当日乙方即支付甲方下月固定利息人民币 元(既甲方投入资产总额的1。25%),如乙方满一个月未能按时支付甲方下月利息(既甲方投入资产总额的1。25%),则视为乙方终止协议,甲方即有权更改密码并平仓,剩余资产全部归甲方所有。

  四、风险控制: 当该帐户的资产总值下降至108%市值既 万元时,乙方必须当即补足资金至 万元,既115%市值。当资产总值下降至108%而乙方没能及时存入资金,甲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修改密码强行平仓,终止协议,平仓所得部分归甲方所有。

  五、收益结算: 帐户资产市值高于人民币 元(既甲方投入资产的125%)时,乙方有权随时将高出125%市值部分转入乙方指定账户。

  六、期满结算:乙方应将甲方证券账户中的所有资产变现。双方并办理解禁手续。同时甲方将甲方存入资金以外属于乙方的风险保证金及盈利全额划到乙方指定帐户,否则从次日起甲方按当日资产总额日千分之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

  七、保密条款:双方互相均赋有为对方保密的责任和义务。除国家有权机关的查询、审计、稽核等原因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项下的所有协议内容。乙方资产运作属于高级商业机密,甲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乙方操作状况,如甲方向第三方透露资产操作情况导致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支付。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资产状况,否则视为违约。

  八、协议期限:壹年。既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如双方同意续借则应于本协议届满前10个工作日内协商,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按此协议为准签署下年度借款协议。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则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协议签定地为 市。自签署后生效。

  甲方(签盖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盖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合同 篇9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 同 编 号:

  XX建 筑 装 饰 协 会

  联合监制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联系(通信)地址: 电话:① ② 手机: 承包方(乙方): 电话:① ②

  公司地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家装工程施工特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建筑面积:

  3、室卫,为平层□,或错层□,或复试□, 或别墅□。(□为确定的内容,以√或×表示,下同。)

  4、承包方式。双方经商定采用下列第

  ① 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包全部□或部分□主材(以“甲方委托

  乙方代购主材清单”为准)。

  ② 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见甲方提供材料明细表)。 ③ 其他方式: 。

  5、施工内容:(附施工说明、施工图及工程报价单)。

  6、年日至月

  7、合同价款:竣工后, 据实符合结算□;合同价款包干□。

  8、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30%工程款元;水电等隐蔽工程验收后支付40%工程款元;家私、天花、厨卫等中间工程验收后支付28%工程款 元和追加工程款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付2%的尾款 元。

  9、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和工程款时,应认真核对乙方收款印鉴,取得乙方盖有“财务专用章”的收据或发票,除此以外的凭证,乙方不认可。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乙方自行设计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设计费(大写) 元。(此费用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予以减免□)。

  第三条甲方工作

  1、 若由甲方自行设计的,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确认的图纸和施工说明, 并进行现场交底。

  2、 审核和确定乙方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及提交的工程报价单, 并分别签字认可。

  3、 开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 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手续及支付相关费 用。

  5、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6、及时提供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合格的自备材料和设备。

  7、参加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和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及竣工阶段的质量验收。

  第四条乙方工作

  1、 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法规和环境保护规 定。严格按双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和施工说明进行施工,按期保质完成装修工程。

  2、 若由乙方设计,开工前向甲方提供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作施工说明 并进行现场交底。

  3、 施工中不得拆改承重结构、暖通及燃气设施,如确拆改须由甲方到 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4、 确保装修质量,尤其是水、电等隐蔽工程的质量,严防渗漏堵塞。 装修期间和保修期内如发生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返工返修,费用自付。

  5、 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处理好施工扰民问题及与四邻的关系。

  6、 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地点。

  7、 组织好工程质量的自检和甲、乙双方(第三方监理也参加)共同进行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和竣工验收。

  第五条工程监理

  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乙双方共同委托 先生对本工程进行监理。

  第六条工期

  1、 乙方应按合同期限完成整个工程,不得无故拖延工期,除甲方变更 设计方案和停电、停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停工4小时以上等原因外,工期每拖延一天,由乙方支付甲方工程总造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工期拖延。且每停工一天,由甲方按 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一补偿乙方误工费。

  3、 若甲方增加工程内容,按新增加工程量顺延工期。

  第七条 材料供应

  1、 本工程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现场。如因质量问题、规格差异或“三无”产品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 凡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其品牌、规格、单价、产地及质量标准须经甲方检验后才能使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工程变更

  1、 施工方式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附装修工程变更单)。

  2、 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工期相应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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