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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代理合同

时间:2023-02-08 19:12:32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房地产代理合同(15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地产代理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房地产代理合同(15篇)

房地产代理合同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销售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种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________(地区)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别墅、写字楼、公寓、公寓)建设的________(项目)

  第二条合作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无异议,本合同的代理期限将自动延长_____个月。合同期满后,甲方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按本合同中的合同解除条款办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间,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否则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的有效代理期间,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_______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三条成本负担

  本项目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刊电视广告、印刷宣传资料、销售手册、制作沙盘等。)由甲方支付..费用在发生前一次性支付。

  乙方负责支付具体销售人员的费用和日常开支。

  第四条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代理项目每层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取得甲方同意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格表是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___________件商品价格清单成交额的___________%。如果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过销售基价,甲乙双方按xx的比例分摊。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支付。

  2.甲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代理佣金:甲方签订正式销售合同并获得定金后,乙方将完成销售合同中规定的房地产委托,并获得本合同中规定的所有代理佣金。甲方应在收到定金后3天内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佣金,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开具收据..乙方代甲方收取房款,扣除乙方应得的佣金后,剩余部分返还给甲方..

  3.乙方代甲方收取房款,属于一次性付款的,应在合同签订并收取房款后不迟于5日将房款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分期付款的`,房款每两个月汇给甲方一次。乙方不得擅自挪用已收取的房价款。

  4.因客户违反临时销售合同而没收的保证金分为两部分。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及银行账户复印件;

  (2)对于新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提供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开发建设项目相关许可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书),以及商品房销售证明、出口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出口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对于旧房产,甲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拟出售项目所需的相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施工标准、电气设备、层高、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和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数量为准,其余部分退还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独家)代理销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房车,并确保乙方客户预订的房间号码不被误订。

  3.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包括市场定位、销售目标、销售计划、广告等);

  (2)根据营销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在委托期内,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条件进行广告和策划;

  (4)发送宣传资料和销售手册;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介绍项目、环境和情况;

  (6)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订销售合同之前,乙方代理签订临时物业销售合同并收取定金;

  (8)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向客户做出任何承诺..

  2.在销售过程中,乙方应如实向客户介绍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项目的特点和情况,尽最大努力促进销售,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销售价格,未经甲方授权,不得给予客户任何折扣..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按照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如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购买多台),乙方应通知甲方,协商处理。

  甲方:

  乙方:

  日期:

房地产代理合同2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北京军港精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依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原则,就甲方拥有产权的房屋委托给乙方全程代理出租,具体协议如下:

  一、房屋的位置、面积、间数及用途:

  该房屋位于北京市 区 小区 号楼 单元 号

  室 厅,合计 平方米,委托乙方全程代理出租事宜。

  二、委托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包含 天作为乙方全程服务工作日。

  三、付款金额及方式:

  委托期内乙方应按约定缴纳房租,租金为每月 元,付款方式为 付。

  四、甲方权利:

  1、有权检验入住者的身份,并监督乙方的正常操作程序;

  2、甲方有权在代理期限内检查房间及设施(必须与乙方联系后共同进行);

  3、代理期满后,有权要求乙方归还房屋及相关设施。

  五、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保证委托房屋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出租条件;

  2、乙方在出租房屋时有权请求甲方携各种有效证件到场,甲方应予以协助;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屋内原损坏的设施修复并能正常使用;

  4、如有需要,乙方可与甲方协商增添屋内设施。

  六、甲方义务:

  1、应向乙方提供委托房屋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复印件;

  2、应对乙方方便出租该房屋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3、房屋产权变更,应通知乙方,变更后的产权拥有人自然成为本合同甲方;

  4、委托期内,不得再将该房屋委托他人或自行出租;

  七、乙方义务:

  1、未经许可时必须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期限支付甲方房租;

  2、必须按合同规定按时缴纳水、电、燃气、电话费;

  3、应认真完成甲方委托事项,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八、定金条款:

  在定金规定的期限内,接受定金方如不订立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付定金方如不订立合同时,无权追要定金;合同履行时定金抵作合同房款。

  九、违约责任:

  1、委托期内,甲方不得收回该房屋,否则视为违约,应退还未满期限租金并支付乙方搬迁费和两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违约金。

  2、委托期内,乙方因特殊情况中途退租,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支付甲方两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违约金。

  3、委托期内,乙方因改变房屋结构或造成房屋损坏的,乙方必须修复或赔偿甲方损失;

  4、房屋因自然损坏,由甲方负责修缮;因使用不当而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缮。

  5、甲方不得在解除本合同后半年内与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时租用该房屋的客户私自订立合同,否则视为违约,甲方须赔偿给乙方两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十、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拒造成损失或因政府命令、禁令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双方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当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补充规定:

  1、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任何一方不得单方修改或取消 ;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 乙方:北京军港精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地 址: 经纪人签字:

  电 话: 公司电话:

  身份证号: 业务电话:

  地 址:

房地产代理合同3

  甲方:________房地产报社

  乙方:________广告有限公司

  现有甲乙双方就广告代理一事,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

  2、乙方在甲方媒体刊登广告,遵守甲方媒体的广告管理规定(刊登细则)。

  3、乙方代理甲方媒体的广告,在原报价基础上享受优惠的代理价格为:

  金额

  代理费

  20万以下

  20%

  20~40万

  30%

  40万以上

  35%

  4、双方约定在甲方媒体刊发广告,一律实行先款后登的.原则。

  5、甲方给乙方颁发广告代理委托授权书,作为乙方的广告代理资格证明。

  6、甲方同意乙方在宣传手册、网站等乙方媒介上对外宣传甲方媒体,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相关宣传内容,如:甲方媒体背景、发行量、读者群、广告报价等。

  7、甲方同意乙方的广告客户持乙方广联卡(广告联播)可直接到甲方办理广告业务,并享受甲方给予乙方的优惠待遇。

  8、乙方广告客户实行会员制,在对会员报价时不得低于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优惠价,若低于此优惠价,甲方有权拒绝刊登广告。

  9、甲方媒体如果有重大变化和调整,应及时通知乙方。

  10、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代理广告期限暂为一年(20____年____月____日—20____年____月____日)。

  1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1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房地产报社 乙方:________广告有限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代理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营销推广销售代理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________大厦(以下简称本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方式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独家营销推广销售代理商,全面负责甲方在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地址上兴建的本项目的营销策划、广告推广、销售代理工作;本项目物业为国际际甲级写字楼,销售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具体工作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条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不得委托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费用标准及付款方式

  本项目服务收费分为三个部分

  1.项目前期策划费用:项目前期策划费用为____________元。

  1.1本项费用根据前期策划工作进程分期支付,甲方在合同鉴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元。

  1.2乙方完成项目市场调查工作(包括商圈调查、目标人群调查、目标市场调查、产业链调查和竞争对手调查5项内容),并对整体项目进行初步定位,向发展商提交演示报告及数据资料。甲方对乙方进行的市场调查与项目初步定位认可后,向乙方发出项目策划通知书,并在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二笔前期策划费用________元。

  1.3乙方完成项目策划工作报告,并与甲方进行沟通调整,甲方在对项目策划报告认可后,向乙方发出项目策划确认书,并由乙方与相关设计单位合作对项目的规划设计进行调整。甲方在发出项目策划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的________元营销策划费用。

  2.广告设计与策划费:自广告策划与设计开展之日起,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固定月费________元。

  3.销售代理费:项目销售总额的3%。

  3.1乙方完成销售总任务0%—40%之间,甲方按项目总销售成交额的1%支付乙方佣金,未支付的2%的佣金根据乙方销售进度参照下面约定条款逐步补齐。

  3.2乙方完成销售总任务的40%—70%,甲方按项目总销售成交额的2%支付乙方佣金,同时按照本标准补齐乙方之前销售的40%中应得的代理佣金。

  3.3乙方完成销售总任务的70%—90%,甲方按照项目总销售成交额的3%支付乙方佣金,并同时按照本标准补齐乙方之前销售的70%中应得的代理佣金。

  4、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每月月底结算销售额,次月5号前结算销售代理佣金。

  在合同生效后每月18日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营销推广费人民币________元,在项目开始销售当月停止支付并在次月应支付佣金中扣除已付款项。

  5、因客户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________分成。

  第四条:费用负担

  甲方:

  1、提供销售场地;

  2、提供销售所需办公用品(例如:电话、饮水机等)并承担所有办公费用;

  3、市场推广的广告费用投入和公关活动费用投入。

  乙方:

  1、推广及销售工作人员的工资及奖金。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

  (2)甲方应提供房地产开发五证。

  (3)关于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本项目营销推广销售独家代理的委托书;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若客户买受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营销推广销售工作,对乙方提交的各种方案,应在3个工作日内给出书面意见。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营销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营销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营销推广销售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营销推广及广告宣传;

  (4)派送推广宣传资料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推广销售活动;

  (7)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若乙方未完成招商任务的40%,则甲方可以与乙方解除合同。

  3.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除自然力、政府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应按合同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合同。

  2.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甲方中途终止执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则视为甲方违约,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且乙方有权终止执行本合同。

  3.如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乙方并保留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权力。

  4.滞纳金:若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一周内付款,则须自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5.违约金: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代理合同5

  甲方:XX房地产报社

  乙方:XX广告有限公司

  现有甲乙双方就广告代理一事,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房地产代理合同范本。

  2、乙方在甲方媒体刊登广告,遵守甲方媒体的.广告管理规定(刊登细则)。

  3、乙方代理甲方媒体的广告,在原报价基础上享受优惠的代理价格为: 20万以下 代理费 20% 20~40万 30% 40万以上 35%

  4、双方约定在甲方媒体刊发广告,一律实行先款后登的原则。

  5、甲方给乙方颁发广告代理委托授权书,作为乙方的广告代理资格证明,合同范本《房地产代理合同范本》。

  6、甲方同意乙方在宣传手册、网站等乙方媒介上对外宣传甲方媒体,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相关宣传内容,如:甲方媒体背景、发行量、读者群、广告报价等。

  7、甲方同意乙方的广告客户持乙方广联卡(广告联播)可直接到甲方办理广告业务,并享受甲方给予乙方的优惠待遇。

  8、乙方广告客户实行会员制,在对会员报价时不得低于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优惠价,若低于此优惠价,甲方有权拒绝刊登广告。

  9、甲方媒体如果有重大变化和调整,应及时通知乙方。

  10、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代理广告期限暂为一年(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

  1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1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XX房地产报社 乙 方:XX广告有限公司

  代 表: 代 表: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产代理合同6

  合同编号:委 托 人:被委托人: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甲方:招商局地产(重庆)有限公司 乙方:

  经双方友好商谈,就甲方委托乙方非独家外场销售 招商江湾城在售房源,具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代理项目

  名称:招商江湾城地址:江北区北滨一路363号

  二. 代理期限

  委托有效期限:自销售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委托房源销售终止。

  三. 代理内容及标准

  1. 委托销售房源

  委托的房源: 招商江湾城一期商业、二期住宅 ,截止本合同签订日期未被认购的房源。

  2. 客户确认方式

  1)乙方在向甲方推荐意向客户时,应向甲方出具《场外推荐客户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确认书》经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其作为结算销售代理佣金的依据之一。 客户确认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在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确认书》之日前,如乙方向甲方推荐的购房客户或直系亲属(包含配偶、父母和子女),在1个月内从未现场到访与甲方取得联系并咨询本项目的情况(以甲方《CRM系统》最后一次登记时间为准,且最后一次跟踪记录表达意思为“无购房意向”内容),甲方应确认该客户为乙方所推荐,并在该确认书上签字、盖章;若乙方推荐之客户

  在出具给甲方的《确认书》后2个月内认购甲方产品,均视为乙方的销售业绩;2个月后仍未认购甲方之物业,则《确认书》自动失效,甲方无须为此客户付给乙方任何费用。

  3. 销售价格的确认

  1) 乙方应以甲方提供并加盖财务章或者销售合同章确认的销售价格向客户推荐本项目,非

  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购房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承诺。

  2) 甲方同意提供给乙方的销售价格与甲方同期销售价格一致。如有价格促销,甲方必须通

  知乙方并给予其推荐客户同等优惠。

  四. 甲方权利及责任

  1. 甲方自本合作开始之日向乙方提供有关甲方物业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营业

  执照、开发公司资质审查、销售5证、户型图、合同范本、交房配臵标准、项目位臵图、园林设计、设计师及物业管理公司简介等。

  2. 甲方保证已取得该物业可合法销售之商品房的相应证明文件。

  3. 甲方承诺本项目的产权及相关文件及《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合法性,因房屋产权所致

  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等)、房屋质量瑕疵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之一切后果,由甲方全权负责。

  4. 甲方应认真履行与购房方签约、收取房款、银行按揭等相关手续之责任。 5. 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6.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最新准确销售价格、现行及将要进行的促销计划。

  五. 乙方权利与责任

  1. 乙方须指定专人对本项目进行相应宣传以及对客户进行接待讲解。

  2. 乙方须按照与甲方所指定的售楼条件(资料、价格、付款方式及本合同条款等)进行

  销售,乙方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向客户承诺销售资料、合同之外的内容,如有此类事情发生,一经查实,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3.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协议规定的合作范围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如有查实,甲方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4. 合作期内,乙方将项目销售的具体情况,作登记和统计,定期及时向开发商汇报工作

  进展情况。

  六. 佣金结算及支付方式

  1. 乙方计提佣金的前期条件:甲方在同乙方所推荐的购房客户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

  合同》, 一次性付款客户已支付完全部房款;按揭客户已支付首期房款并办理完毕按揭手续。

  2. 乙方计提佣金的基数:乙方所介绍的购房客户(必须经甲方确认)与甲方签订正式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确认的房款总额。

  3. 合同服务期内,以乙方实际销售套数为准,每月销售1-4套物业,按照销售佣金提取比

  例(总金额)1.5%计提;每月销售5套及以上物业,按照销售佣金提取比例(总金额)2.0%计提。销售套数不论住宅、商业均有效。

  4. 销售代理佣金结算时间:每月一次,每月5日前甲方向乙方提交上月销售结算清单;,

  乙方核对及确认,并出具合法的发票,甲方于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销售佣金。 5. 若甲方未能按时向乙方支付销售佣金,甲方需按照应付未付金额每天千分之五向乙方

  支付滞纳金。乙方可书面请求甲方在20天内给予调整,若期满甲方仍未调整,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约,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解约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须支付于合同期间乙方已完成的代理服务费,并支付伍万元违约金。 6. 合同签订后退房的处理原则

  1) 退房:若发生客户签订合同后退房,该笔交易视为无效,佣金提成不应结算;若佣金提

  成已经发放,已发该笔佣金提成从下月佣金提成中扣除;

  2) 换房:若发生客户签订合同后换房,该笔交易的佣金结算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执行。 3) 其他销售政策(包括认购定房、签定合同等)与甲方销售政策同等执行。

  七. 违约责任

  1. 因其中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在提前7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约方因本合同的提前终止而受到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

  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八. 合同的解除

  1. 甲方有权利根据销售情况提出合同解除要求,甲方将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但

  自通知发出之日起,甲方将不再受理任何推荐客户,在通知发出之日前,乙方推荐客户均有效。

  2. 如出现如下任何一种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1) 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承诺并给甲方造成重大声誉或经济损失; 2) 在甲方授权范围之外从事其他与甲方有关的商业活动; 3) 乙方单方面收取客户定金; 4) 乙方涉及刑事诉讼。

  3. 如出现如下任何一种情况,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1) 甲方未能在乙方推荐客户签约时提供合法销售手续; 2) 甲方涉及刑事诉讼。

  九. 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合同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再行协商,可另签补充协议。 (本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开户行:

  银行帐号: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产代理合同7

  甲方:

  乙方: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以代理商的身份为月亮湾商住项目综合商业地产、住宅项目全权委托乙方:投资顾问、营销策略、广告创意、招商及销售代理事宜,达成以下合同内容,并承诺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月亮湾。

  2、项目位置:新城区。

  3、项目用途:商业、住宅综合房地产项目开发。

  4、全案代理范围:约定委托代理销售面积:该项目总销售面积约 平方米,其中商业物业销售总面积约 平方米,住宅楼(办公、公寓)总销售面积约平方米,其它可销售面积 平方米,(最终面积以房产测绘部门测绘为准)。

  第二条:委托事项

  1、投资顾问

  本项目投资顾问工作,主要是从市场研究以及项目开发条件的分析入手,通过对项目竞争力的挖掘,提炼项目的核心卖点体系,形成项目的初步产品竞争策略和产品形象定位,并参与规划、设计讨论和提出产品调整建议,根据相关定位、资料提供项目分析。

  2、营销策略

  本项目营销策略工作,主要是从市场、产品、客群等角度出发,确定项目的主题定位、整体市场竞争策略、形象包装策略、销售定价策略及项目整体营销工作计划等与营销相关的策略工作内容并配合开发商实施。

  3、广告创意

  本项目广告创意工作,主要是结合项目的整体定位及竞争策略,确定广告推行计划并进行相关文案平面的创意、设计,相关现场的包装展示的设计工作等,为协助销售和项目提升形象服务。

  4、招商销售代理

  乙方以代理销售商的身份组建并管理本项目销售团队,由该销售团队进行本合同所约定销售范围内物业的全面招商销售工作。

  第三条:委托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_个月,在自动延期期间,本合同所有条款和乙方收费标准不变。在本合同延长期内,任何一方有权提前30天给予另一方书面通知后终止合同。

  第四条:工作内容

  1、投资顾问

  1)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市场调研及市场分析;

  2)负责本项目的客群分析;

  3)参与产品设计讨论并提供产品建议或产品修改建议。

  2、营销策略

  1)根据项目的市场定位、客户定位、产品定位以及开发商目标等基本要素,制定项目营销策略总纲,包括营销阶段划分、项目主题定位、市场形象定位、客户营销基本策略等;

  2)根据项目的营销阶段划分后的时间节点,分阶段制定项目各阶段的营销工作执行计划;

  3)根据确认的营销策略总纲及阶段性的营销策略执行计划,制定项目营销策略执行方案,包括项目阶段性的营销组合策略、媒体组合策略、重大SP活动策略、价格策略等;

  4)根据确定的营销策略总纲及营销策略执行方案,结合市场和项目进展中的变化因素,制定每个营销阶段的营销策略调整与执行计划,并针对各个营销阶段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如开工、房交会等,制定策略及执行专案;

  5)根据每个营销阶段的销售特点、去化特征以及客户需求特征,制定短期的销售策略、价格策略和媒体策略等。

  3、广告创意

  1)制订合同期内的项目广告宣传创意策略,编制项目整体媒介策略、年度媒体策略和月度媒体计划及广告费用预算;

  2)负责项目形象定位及LOGO、VI及应用、延展等相关应用设计;

  3)根据项目形象与销售需要,在相关SP活动专案(包括展会、咨询会、新闻发布会、大型促销、客户联谊活动及各类典礼)基础上,进行包装展示的设计工作;

  4) 提供项目现场包装策略及设计方案(现场看板、指示牌、工地围墙、现场罗马旗、大型广告牌等);

  5)负责相关文案创意和平面设计(包括楼书、宣传折页、户型册、客户通讯、报纸广告、杂志广告、夹报广告、展板、户外看板等的设计);

  6)负责电台宣传稿的文案创意、电视宣传片的创意思路、网站的创意思路与文案。

  4、招商销售代理

  1)制订并提供项目招商销售策略;

  2)制定并执行销售价格体系及销控策略;

  3)派出专职项目经理及销售员组成本项目销售团队进行销售招商;

  4)负责本项目销售现场管理;

  5)负责或协助本项目以促销为目的的SP活动;

  6)根据销售计划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执行;

  7)负责本项目相关销售数据统计、分析(包括销售日报、周报、月报、促销分析报告等),并提供销售报表。

  8)负责派出招商销售团队的工作服、工资、佣金、补贴及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所委托项目之开发建设法定文件、所有权法律批文复印件,提供项目规划设计的图纸、资料,项目运作的'整体计划、方案及乙方要求等;及时通报施工计划、工程进度、预售许可证办理进度、房屋交付期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具体情况;在本项目发售前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公开销售所需的预售许可证及各项文件资料,以确保本项目策划工作和销售工作的顺利展开。甲方承诺依本款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完全真实,并承担因上述资料的承诺所产生的对本项目客户的一切责任;

  2)对乙方提交的有关工作计划与工作报告进行审查验收,并须在乙方提交每一份报告后的3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或修改意见;

  3)承担本项目现场销售场所及家俬、设施配置费用:即现场销售接待中心装修及销售所需的沙盘模型;

  4)甲方承担本项目的宣传及广告推广费用(推广费用包括报纸和电视及电台广告及广告片制作、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户外看板、SP促销及客户联谊活动等);广告推广费用由乙方根据推广要求向甲方申报,批复后由甲方在费用出生前一次性支付于乙方;

  5) 提供现场办公设备(包括但不仅包括空调、饮水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脑、电话、办公桌椅、洽谈桌椅等),并承担日常水电、维护及房租费用;

  6)保证本项目具备办理个人购房按揭贷款的条件、保证本项目所有商品房均符合预售的法定条件;

  7)项目销售房号、确认的价格表等销售文件资料,甲方于距乙方合同签订日3天前提供给乙方,以保证销售策划及代理的顺利实施;

  8)向乙方提供合法的销售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及公摊面积证明;

  9)派出专职人员在现场负责购房定金及销售收款、办理预售登记、合同备案等相关各项购房手续。协助办理客户个人购房贷款、解决因购房办证需提供证件所引发的客户投诉、并处理关于工程的修改意见及投诉等方面的工作;

  10)本项目的房交会的展场租赁与装修费用、非计划性的甲方指定的宣传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若该类费用甲方需乙方代理开支,应在相关费用项发生前一次性提前预支付乙方,具体使用计划需由乙方提前申报经甲方认可后才能使用;

  11)甲方承担购买本项目物业的客户使用信用卡及消费卡等以刷卡形式支付定金或购房款而产生的银行之手续费。

  12)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如有拖欠要按所欠代理费总额每日千分之五计付滞纳金;

  13)非乙方之行为造成的索赔或其他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14)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再自行销售或者委托任何第三方代理销售本合同所指相关物业;

  15)负责销售应配置的交通工具(即看房车)的日常维护费用及燃油费及驾驶员薪酬等。

  2、乙方责任

  1)认真、准确并按计划及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2)若甲方对乙方专案组成员的实际工作不满意,乙方有义务更换专案组人员;

  3)本项目专案组成员应积极配合双方确定的营销策略的具体执行步骤,确保策划方案顺利实施;

  4)依进度向甲方及时通报工作的进展情况,促进双方保持良好的沟通;

  5)负责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产品建议、营销策略、销售策略、招商策略、广告策略及计划等,经双方确认后执行;

  6)乙方派驻销售团队进驻销售招商现场开展客户咨询、接待、跟踪、招商、销售等工作,并按双方共同商定的售楼方案进行销售(甲方在乙方销售人员进场展开项目咨询工作前提供盖章确认的项目200问资料);乙方负责管理销控表,组织好楼盘的销售工作,根据销售各阶段的实际调配资源,保证每日有一定数量的销售人员在售楼现场从事销售工作;

  7)甲、乙双方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与甲方沟通,乙方工作人员详细记录广告效果及销售情况,并向甲方如实、及时报告销售状况,督促客户按约支付房款,尽量确保房款按期并快速回笼;

  8)按甲方提供的项目资料,如实地对客户进行介绍,介绍内容包括房型、建筑面积、建筑标准、付款办法、交房日期和客户预售购房合同等;

  9)乙方招商工作必须先向甲方提出包含商家综合素质、品牌实力和租金水平的招商方案及承租方与甲方达成租赁协议的工作计划,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实施;

  10)本合同中止时,乙方应及时返还甲方所有有关文件与资料,并妥善交接好所有相关工作;

  11)乙方有义务在甲方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时及时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完税票据。

  第六条:其它相关管理

  1、为了清晰工作指令和提高工作效率,甲方应以书面的、清晰的、可执行的工作联络单或意见书通知乙方执行,通常情况下乙方可以不执行甲方的口头工作指令;

  2、为了保证甲方工作指令下达的清晰与准确,乙方工作仅对甲方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负责人负责。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每次工作以甲方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负责人签字为执行依据和工作标准;

  3、甲方总经理指定负责人为,该负责人的书面认定代表甲方认定;甲方若需重新确定其他指定负责人或变更负责人,需向乙方提供甲方总经理签字并公司盖章的书面文件;

  4、乙方总经理指定负责人为 ,该联系人的书面认定代表乙方认定;乙方若需重新指定其他联系人,需向甲方提供乙方总经理签字并公司盖章的书面文件;

  5、全部销售资料及广告均注明“义乌远大”字样;

  6、为保证销售的顺利进行,本项目遇下列事项时,甲方须及时给予书面形式通知:

  1)购房合同条款变更;

  2)工程设计及装修标准变更;

  3)购房付款方式及折扣率变更;

  4)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服务单位的变更;

  5)其它与销售相关事宜变更。

  第七条:销售价格、全案策划、招商销售代理费

  1、本合同签定后甲方需每月支付乙方前期策划费人民币叁万元,支付期限为6个月,共计人民币18万元整。本合同签定后在支付期每个月的5号,甲方应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结算给乙方。

  2、销售价格

  双方约定,本项目销售正式销售的约定均价为:公寓人民币 元/平方米,商铺人民币 元/平方米,其它销售物业以及部分商业租赁费用以附加协议为准。

  3、商业招商销售代理费

  商业招商销售代理费的收取方式由“考核代理费”与“超价提成”两部分组成。商业物业按实际销售合同金额的3%计算佣金,若存租赁为,收取一季度租金为乙方招商费(两者可同时产生)。

  商业考核代理费:按照2.5%、3.0%、3.5%、结算;

  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销售目标的60%,按照2.5%结算;

  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销售目标的61—75%,按照3.0%结算;

  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销售目标的76%(或以上),按照3.5%结算;

  商业全案代理费的“超价提成”的计算方式为:(实际总销售平均价格减去约定总销售平均价格)×30%=超价提成。

  4、住宅全案销售代理费

  全案代理费的收取方式由“考核代理费”与“超价提成”两部分组成。

  考核代理费:按照2.0%、2.5%、3.0%结算。

  全案代理费用在合同考核期前按照完成商品房销售额的2%结算,另外按照以下结算:

  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销售目标的60%,按照2%结算;

  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销售目标的61—75%,按照2.5%结算;

  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销售目标的76%(或以上),按照3.0%结算;

  其中不列入考核范围的(车库、车位)均按其销售总额3%提取(具体结算方式参照住宅);

  全案代理费的“超价提成”的计算方式为:(实际总销售平均价格减去约定总销售平均价格)×40%=超价提成。

  5、特殊关系客户

  如遇甲方特殊关系而成交的客户,需由甲方总经理或甲方总经理指定负责人书面批准,价格可不受任何限制但需保密,同时仍须按实际成交价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如遇房产直接抵扣支付广告、建材等费用,价格可不受任何限制但需保密,同时仍须按实际成交价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6、退房原则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已购客户退房,则乙方退还甲方该户的全案代理费。由于客户原因退房,所没收的客户定金及其他费用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已购客户退房,则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全案代理费。

  7、双方协定的销售进度(销售进度以套数为计量)

  正式销售后完成总销售周期进行考核。(销售考核周期,甲、乙双方根据项目面临的市场情况、开发商资金要求以及项目工程进度的综合分析,在正式签定本合同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执行)。

  8、有关全案代理费的付款约定:

  1)在合同执行2个月后,甲方开始支付乙方销售佣金,事后乙方保留1个月的销售代理佣金作为本合同的保证金。

  2)代理费按月结算,每个月代理费的结算日为下个月的5号之前,甲方须在每月5日前以支票、汇票或电汇等形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个月全案代理费中的“代理费”,乙方收到此款项前应给甲方开具正式完税发票。

  乙方同意按上述3、4两款约定的销售考核周期进行销售目标考核,在考核期的月份乙方先按月度销售额(签署预售/销售合同的房款)代理费的75%结算。若乙方在任何一个销售考核周期内未能完成约定销售进度的50%,则甲方有权在按销售额(签署预售/销售合同的房款)代理费的75%结算完之前的代理费后,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但不视为乙方违约。当乙方每完成一个销售考核周期的约定考核比例,则当前的代理费按上述第七条第2款规定的“代理费”结算,同时当前的“代理费”按上述第七条第6款规定的“代理费”补结,补结的代理费在下月5日前完成支付。

  3)乙方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本项目可销售物业面积比例达到75%时,甲方应在10天内结算所有“超价提成”。

  第八条:保密与商业道德

  1、保密条款:

  双方据此项目所确立的所有合同及相应技术文件均属保密范围,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允许不应将其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商业道德条款:

  1)除非双方均认可,任何一方不得聘用另一方公司的在职员工或离职未满两年的员工;

  2)除非甲方认可,乙方不得在甲方项目所在县域范围为对其他有竞争关系的项目进行全案代理服务。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署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对方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已执行本合同应取得的所有既得利益。

  第十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均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并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协议,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免责条款

  1、国家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

  2、由双方共同约定或补充约定的其他免责条件。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若双方对本合同内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无效,通过诉讼解决,在法院判决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公司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签署日期:20_年 月 日

房地产代理合同8

  甲方:广州z地产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广州市z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开发的广州"凯旋z广场"房地产项目位于广州市珠江新城海清路,占地约10.7万平方米,以开发商业住宅为主。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凯旋z广场"的整体广告策略、创作及执行等有关事项,本着为甲方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广告服务的原则,双方在平等协作、友好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合同范围为该项目的商业住宅部分,不包含商圈部分)。

  一、服务项目

  乙方向甲方提供凯旋z广场项目的整体广告策略、设计创作及执行等全程广告策划服务,具体服务工作范围如下:

  1、协助甲方做好广告推广的日常工作。

  2、常规服务范畴:

  (1)总体策略方案

  其具体内容包括:

  A、市场分析

  B、品牌策略及定位

  C、整合传播方案

  (2)各阶段的媒介建议

  (3)影视以外的其它平面广告的创意、撰文设计等,包括报纸广告、车体广告、路牌广告、宣传单张、折页、展板、围墙、户外展板、楼书、DM、销售资料等。(仅限于平面设计,不含建筑外立面图、效果图、户型图等绘制工作)

  (4)影视广告:创意、撰文等

  (5)售楼部的平面包装设计、样板房的户型牌、社区内功能牌等平面包装设计

  (6)公关促销活动的策划和监控

  (7)针对目标消费者进行适当的'市场调查(定性分析)

  (8)项目视觉系统的设计补充

  3、主动选择使用对甲方房地产项目广告宣传有利的第三方资源。

  4、乙方以月为时间单位对项目的宣传工作成效及竞争对手状况(包括竞争品牌的广告样稿收集及分析)进行客观总结,并提交甲方;甲方有权利及时指出乙方不足,并要求乙方进行相应的改进和调整。

  二、服务期限

  1、乙方为甲方提供广告策划服务的期限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总服务期为六个月。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广告业务所需的各种技术性资料(包括产品知识)及市场资料,并应对提供资料负责,如因资料有误而引起的纠纷,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及各单项合同要求的付款时间和金额及时支付有关款项;

  3、甲方对乙方下达工作要求必须以书面的"工作委托单"形式,对于口头传达或无负责人签署的"工作委托单",对方可不接受;

  4、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的工作成果应指定专人及时审核并确认,人员变动时须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承接甲方之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等业务,同时乙方须确保乙方员工为甲方资料保密;合作结束后,乙方应交回一切由甲方提供的有关销售、数据等资料。

  2、乙方应组成相对固定的服务人员,为甲方提供专业的广告策划创作服务,乙方应保持服务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动时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乙方所提交的创意表现及工作成果必须经甲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

  4、乙方所需各种由甲方提供之资料应提早向甲方预约索取;

  5、由于乙方创意、设计引起的第三方纠纷由乙方负责。若该引起纠纷的文字及图片资料由甲方提供,则该责任由甲方承担。

  6、代理期间,乙方不得承接甲方之竞争对手的广告代理工作。

房地产代理合同9

  甲方:

  乙方:

  现有甲乙双方就广告代理一事,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

  2、乙方在甲方媒体刊登广告,遵守甲方媒体的.广告管理规定(刊登细则)。

  3、乙方代理甲方媒体的广告,在原报价基础上享受优惠的代理价格为:20万以下代理费20~40万30%40万以上35%

  4、双方约定在甲方媒体刊发广告,一律实行先款后登的原则。

  5、甲方给乙方颁发广告代理委托授权书,作为乙方的广告代理资格证明。

  6、甲方同意乙方在宣传手册、网站等乙方媒介上对外宣传甲方媒体,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相关宣传内容,如:甲方媒体背景、发行量、读者群、广告报价等。

  7、甲方同意乙方的广告客户持乙方广联卡(广告联播)可直接到甲方办理广告业务,并享受甲方给予乙方的优惠待遇。

  8、乙方广告客户实行会员制,在对会员报价时不得低于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优惠价,若低于此优惠价,甲方有权拒绝刊登广告。

  9、甲方媒体如果有重大变化和调整,应及时通知乙方。

  10、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代理广告期限暂为一年(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1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1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盖章)

  (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地产代理合同10

  合同编号:

  签定日期: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位于,占地约平方米,以开发商业住宅为主。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项目的整体广告策略、创作及执行等有关事项,本着为甲方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广告服务的原则,双方在平等协作、友好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合同范围为该项目的商业住宅部分,不包含商圈部分)。

  一、服务项

  乙方向甲方提供项目的整体广告策略、设计创作及执行等全程广告服务,具体服务工作范围如下:

  1、协助甲方做好广告推广的日常工作。

  2、常规服务范畴:

  (1)总体策略方案

  其具体内容包括:

  A、市场分析

  B、品牌策略及定位

  C、整合传播方案

  (2)各阶段的媒介建议

  (3)影视以外的其它平面广告的创意、撰文设计和实行等,包括报纸广告、车体广告、路牌广告、宣传单张、折页、展板、围墙、户外展板、楼书、DM、销售资料等。(仅限于平面设计,不含建筑外立面图、效果图、户型图等绘制工作)

  (4)影视广告:创意、撰文、代理发布等

  (5)售楼部的平面包装设计、样板房的户型牌、社区内功能牌等平面包装设计

  (6)公关促销活动的策划和监控和执行

  (7)针对目标消费者进行适当的市场调查(定性分析)

  (8)项目视觉系统的设计补充

  3、主动选择使用对甲方房地产项目广告宣传有利的第三方资源。

  4、乙方以月为时间单位对项目的宣传工作成效及竞争对手状况(包括竞争品牌的广告样稿收集及分析)进行客观总结,并提交甲方;甲方有权利及时指出乙方不足,并要求乙方进行相应的改进和调整。

  二、服务期限

  1、乙方为甲方提供广告服务的期限起至日止,总服务期为。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广告业务所需的各种技术性资料(包括产品知识)及市场资料,并应对提供资料负责,如因资料有误而引起的纠纷,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及各单项合同要求的付款时间和金额及时支付有关款项;

  3、甲方对乙方下达工作要求必须以书面的

  4、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的工作成果应指定专人及时审核并确认,人员变动时须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承接甲方之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等业务,同时乙方须确保乙方员工为甲方资料保密;合作结束后,乙方应交回一切由甲方提供的有关销售、数据等资料。

  2、乙方应组成相对固定的服务人员,为甲方提供专业的广告策划创作服务,乙方应保持服务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动时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乙方所提交的创意表现及工作成果必须经甲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

  4、乙方所需各种由甲方提供之资料应提早向甲方预约索取;

  5、由于乙方创意、设计引起的第三方纠纷由乙方负责。若该引起纠纷的文字及图片资料由甲方提供,则该责任由甲方承担。

  6、代理期间,乙方不得承接甲方之竞争对手的广告代理工作。

  四、服务方式

  1、甲方将具体的营销计划和工程进度计划给予乙方后,乙方应根据甲方项目的开发、销售进度以及实际需要,及时向甲方提供与开发、销售进度和实际需要相适应的广告服务具体方案。

  2、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由双方高层共同参与的.例会(在甲方处召开),评估当月广告效果,以指导未来的广告策略,同时配合市场变化修整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每周一次工作例会,以确定甲方工作要求和乙方服务进度计划。因实际需要,甲、乙双方都可要求召开会议,召开会议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会议过程,乙方应制作会议记录,乙方在1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甲方。

  3、广告投放后,乙方应进行广告效果跟踪,必要时经甲方同意下,交由专业市场调查机构进行广告效果评估,由乙方负责监控,调查所需费用由甲方与市调机构结算。

  4、乙方应随时应甲方要求提供最新的媒体价格、收视率、发行量等。

  五、服务费用

  (一)、经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为:项目基本服务费。

  1、项目基本服务费:

  项目固定服务费为人民币贰仟整(¥30,000,000.00)(含税金)。

  2、上述费用已包括了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工作范围的所有费用。

  3、影像短片、租片、喷绘制作、扫描、输出/打样、楼书印刷、促销活动中的各类制作项目等第三方制作费用,甲方委托乙方实施媒介发布、公关活动和监督第三方制作所发生的费用等均包含在甲方支付乙方的项目基本服务费之内。

  4、甲方确认的市调项目以及媒介相关资料的购买,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向第三方支付。

  5、由第三方印刷及制作的物料,乙方提供设计彩打稿一份及光碟盘两份。

  (二)、甲方应于每月的10日之前支付上一月的服务费。

  七、知识产权:

  1、按国家著作权法规定,乙方为完成本协议书约定工作范围的一切策划方案、平面设计及创作作品方案的著作权均为甲方拥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著作权费用,但乙方享有署名权。

  2、乙方在合同期结束后,有把项目的创意、制作内容参加评奖的权利,所获得的奖励归乙方所有;在合同期满一年后,乙方拥有将策划方案对外公开的权利,但不得用于第三方项目。

  3、所有由乙方提供、由甲方确认的创意概念、创作作品、文案、影视故事版本、调查研究资料及其相关资料的版权均属甲方所有。

  4、乙方与乙方创作人员如因本项目创作而发生著作权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法

  律责任,并不得改变甲方拥有著作权的权利。

  八、保密事宜

  1、甲方向乙方提供部分资料为甲方商业秘密,甲方须向乙方说明商业秘密的内容和保密期限,乙方签名确认,对于确认为商业秘密的资料,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或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如因乙方泄密造成损失,甲方有权立刻解除本协议并索赔直至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2、合作期间乙方不得将任何已经甲方通过及确认但未付实施的策划及创意方案向第三方透露或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否则因此而造成任何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解除协议的条件

  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的,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该方予以及时纠正,如该方未能及时纠正,则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提出解除协议方,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十、争议处理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合作双方一般不得随意终止全面代理关系及合同的执行,如任何一方希望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违约方将负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共识时,可向法院起诉。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付款,经乙方催款,甲方逾期达十天仍未支付时,乙方有权立刻终止合同。

  十一、不可抗力

  此协议履行过程中,因发生不可避免、不能克服、不能预见之不可抗力事件,以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可以免除责任;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五天内通知对方。十二、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以书面形式另行处理。合作期间书信、传真件等往来正式文本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盖章)

  日期:

  乙方: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盖章)

房地产代理合同11

  广告客户: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广告全案代理合同

  广告客户(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广告代理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开户行:

  帐号: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开发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广告推广事宜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指定整合推广公司,并全程负责该房地产项目的整合推广策略、广告创意表现、销售工具等平面印刷品设计、公关活动策划、媒体建议与辅助实施、软性宣传等工作要求及内容。

  第二条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服务费用

  乙方为甲方提供项目广告推广服务,本项目按甲方项目市场营销额度计取服务费用,费用:甲方项目市场营销额度1%,服务期限月。在合同执行中,如在未结清相关费用的情况下,或无充分解约理由的前提下,甲方单方解除合同,仍属于违约,乙方保留追究甲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四条付款方式

  1、按甲方项目成交情况支付服务费(以签定房地产买卖合同为准),甲方应于项目成交3日内支付当前服务费;

  2、乙方在收到相关费用后,需向甲方提供等额有效的正式发票。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就乙方的工作进度及工作质量提出指导性意见;

  2、甲方有权在接获乙方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后及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甲方签字确认方为定稿。但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及时、完整地提出明确的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

  3、如乙方无故解约,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甲方义务

  4、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5、甲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工作进度审核乙方提交的方案、建议和作品,甲方若有异议或者修改要求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确认或同意;

  6、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如期如数向乙方支付整合推广服务费用;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7、甲方应指定专人与乙方进行业务联络;

  8、合作期内,甲方在事先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另行委托其他公司进行设计,否则视为违约;

  9、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透露乙方媒体计划、涉及购买及服务费用等商业机密。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按约定取得本项目合同费用;

  2、乙方享有在不改变甲方既定目标与工作要求的前提下,自行组织开展工作的权利;

  3、乙方具有在乙方设计的项目对外宣传资料及媒体发布上的署名权,即在报版、印刷品、影视广告作品上标注“整合推广:XXXXXXXXXXX”广告字样。

  乙方义务

  4、乙方须委派专人与甲方保持工作对接,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按甲方确认之正稿进行设计/输出等业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工作,并为甲方资料保密;

  第七条知识产权

  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其所有权及使用权、版权归乙方。但在设计成品发布后,乙方有权使用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各类组织机构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和乙方的宣传品上。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无故擅自解除合同,否则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应负违约赔偿责任,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2、如乙方工作无法达到甲方工作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改正或更换项目人员,如仍不见效,甲方拥有提前解约权,但已经履行的服务期款项应予以结清;

  3、甲方逾期付款个工作日以内,乙方有索取滞纳金的权利,滞纳金额每日按当前总费用的2‰计算;甲方逾期付款30日以上,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甲方有义务结清拖欠款项、滞纳金以及乙方在解除合同前已经履行的服务期款项,并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九条免责条款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甲、乙双方不能按期执行本合同项目之下合作内容,甲、乙双方不负违约责任;但双方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向对方提供所发生的不可抗力的证明文件。

  甲、乙双方可根据该不可抗力的严重程度做出如下选择:

  1、顺延项目的完成期限。

  2、立即终止本合同。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

  本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如需延长,由双方于期满前一个月商定续签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本合同于甲乙双方公司授权代表签字并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授权代表

  日期:年月日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

  日期:年

  月日

房地产代理合同1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办公地址:邮编: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办公地址:邮编:

  为适应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需要,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及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以代理出售方式营销策划本项目,并就下列条款达成协议:

  鉴于甲方系《 》(暂定名)项目(以下称本项目)的合法开发建设单位,本项目位于区路号,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委托可售建筑面积平方米,共计套。除非另有特别约定,本合同所有面积和技术指标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

  第一条:乙方责任

  (一)、乙方全面负责销售房屋的行销企划和销售策略的制定和执行。乙方策划设计的广告、海报和楼书等对外发布的内容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由甲方负责发包制作发布。

  (二)、乙方自行承担本公司销售人员的薪资福利。

  (三)、乙方负责预售合同的按时签订和贷款合同的抄写工作,负责收齐客户贷款

  所需全部资料送达甲方。

  (四)、乙方不得超越甲方的授权向购房者作出任何承诺。在销售期间,严格按照

  市房地局网上销售规定,不得违规销售,乙方不得做出任何有损甲方形象的.行为,如由此而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对购房人的知情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应依法维护,

  不得侵犯。

  (六)、乙方应具备销售代理合法资质,并提供销售代理合法资质的相关文字资料

  于甲方备案,乙方向甲方保证不会发生因乙方的原因导致不能代理销售的情况。

  第二条:甲方责任

  (一)、甲方保证对委托出售之房地产有出售之权利,且产权清楚,并依约配合交房,否则,由此给买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赔偿,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甲方承诺有权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策划本项目,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三)、为促进销售,买方需办理购屋贷款时,甲方需配合办理。

  (四)、在委托期间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委托部分销售代理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五)、甲方委托价格,当作为商业秘密,不得对外泄露。

  (六)、甲方委派现场收款人员及档案管理人员壹名。

  (七)、本项目之广告费由甲方支出,包括售楼中心广告布置、楼书、DM等一切销售道具之费用,费用预计为总销售额之。

  (八)、甲方免费提供经装修房屋予乙方做售楼接待场地,并承担销售现场的各预算费用包括网上销售设备、宽带费用、水电费、电话费及其他办公费用。

  第三条:委托价格

  (一)、委托产权价格均价人民币___元/㎡。

  (二)、一房一价单价表由乙方制定,但需保证上述均价,一房一价表经双方盖章确认,作双方结算溢价之依据(实际房源成交价格对应一房一价表,超出部分称为溢价)。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销售价格不得低于上述约定。

  第四条:委托期限和开盘

  (一)、销售期限

  本项目销售期限于网上开通并以甲方书面通知可签预售合同之日起至取得入住许可证个月止。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延长合同期限。

  (二)、开盘条件

  销售物业的正式开盘有待于下列条件的同时成熟:

  (a)甲方已取得销售物业的预售许可证。

  (b)售楼处已按双方确认的标准完成了装修布置。

  (c)样板房已装修并配置全部家具。

  (d)双方已经确定全部房源的销售价格。

  (三)、销售指标

  每期房源开盘销售期限内乙方应合计成功销售可售建筑面积的%以上。

  第五条:建材设备及工程建设进度

  甲方同意本项目在销售中向客户承诺的建材设备、装修标准及工程建设进度(见附件)。

  第六条:楼款之收取

  甲方负责销售物业的房款收取。乙方不能以甲方的名义向购房者收取任何钱款。甲方在销售现场设专人负责收取房款,开具收据或发票,乙方协助办理上述事项。乙方已与购房者草签的买卖合同,须经甲方专职人员审核批准后盖章,开具购房发票。甲方应在开盘前与银行签订按揭合作合同,按揭贷款应解入甲方在按揭银行开设的专户(以下简称按揭帐户)。

  第七条:佣金计算方式

  (一)、甲、乙双方商定,佣金结算底价为本合同第三条约定以补充协议为准,按成交价之%支付佣金,作为乙方广告企划费及营销代理佣金;超底价部分:分成,即甲方%,乙方%。

  (二)、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底价以下成交---乙方成功接待客户,并已书面约定成交价,通过关系甲方给客户折扣,并致低于底价成交,甲方应按底价考核,并按成交价%支付佣金,无溢价分成。

  (三)、甲方客户低于一房一价底价成交的,按成交金额之%给付乙方佣金。

  (四)、客户定房后又退房的,所收违约金双方各50%分成。

  (五)、客户如在本代理合同有效期内预交定金,虽预(出)售合同于本代理合同有效期后签订,按%支付佣金。

  第八条:佣金支付方式

  (一)、客户签定预(出)售合同,且首期款到位、客户贷款资料初审通过后即可结算佣金,佣金每月结算一次(每次按%结算,其余销售指标完成一次付清),每月三日前,乙方即送交甲方上月佣金请款明细,甲方应在五日内核准并结清上月佣金,每延误一日按万分之三每日支付滞纳金。

  (二)、佣金款之支付应以人民币为准(外币以国家当日牌价算)。

  第九条:经甲方与客户签定预(出)售合同后,双方以所定之合同内容相互负责,与乙方无涉。

  第十条:通知与联络

  甲乙双方确定的联络地址为:甲方地址:甲方邮编:乙方地址:乙方邮编:

  上述地址为双方约定的送达地址,如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原联系地址仍视为有效的送达地址。任何一方邮寄函件的,发出后第五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销售指标,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扣除未付佣金及溢价(即总额之%)。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一)、当上海市或本项目现场发生非双方责任而导致的人力不可抗因素,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即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二)、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即时协商善后事宜,并采取措施使双方的损失不再扩大。否则,扩大的损失应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三条:争议

  如果双方之间发生了关于合同或因之而引起的任何类别的争端,经双方反复协商仍无法达成友好解决时,可直接向本合同所约定办公地所在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第十四条:变更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订立补充合同;当本合同有关条款须修改时,双方亦可另行签订变更合同。

  (二)、补充合同、变更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合同所更改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余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五条:附则

  (一)、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签定日起生效,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有增减条款,均应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始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签约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房地产代理合同13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受托方):武汉汇得行地产投资顾问公司。

  地址:武汉市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703室。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独家销售策划及代理单位,策划并销售产权属于甲方的位于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总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委托销售面积共 平方米。

  项目详细指标及相关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一),甲方于合同签订后的天内提供给乙方,以保证销售策划和代理的顺利实施。

  第二条 委托销售代理期限及进度

  1、本合同代理期限:

  至20xx年xx月xx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个月。本项目开盘销售的条件为:

  A、甲方就所委托的物业取得《预售许可证》等开盘所需的全部合法证件。

  B、销售中心完成并具备销售条件:大堂、电梯厅、样板楼层装修完成。

  C、在开盘后的3个月的销售期内确保一个秋季或春季的销售黄金季节。

  D、至少一部电梯到位。

  E、宣传物料到位。

  F、距离入伙时间不能超过九个月。

  G、整体广告推广费用(报纸广告、户外广告、电视/电台广告等)不低于销售总金额的x%。开盘前广告投入不低于整体推广费用的x%。

  2、销售代理进度。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严重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代理期满后双方视销售合作情况再行协商后续合作事宜。

  第三条 费用负担

  1、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2、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xx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

  第五条 策划费、代理费及支付

  1、策划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支付乙方营销策划费共计人民币xx元(¥)。

  (2)合同签订后的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首期款。余款于乙方所提交的《项目销售执行报告》经甲方确认后的三日内付清。

  2、代理费计算及支付方式

  (1)代理费率:

  备注:

①销售率:实际售出面积和可销售面积的`百分比。实际售出面积以客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累计面积为准,当期计算的代理费率根据此销售率确定。

  ②代理费率:当期代理费率根据同期销售率确定。代理费的结算时间以客户合同签约后的实际到款时间为准。

  ③根据实现的销售金额按照以上约定费率计取代理费,代理费率随代理期内实现的销售率递增而递增,并在执行较高消费率进行结算时,其超过上档部分按照上述表格中分段对应的代理费收取。

  (2)每月应收代理费计算公式为:当期应收代理费=当期合同签署累计到帐金额(以市场公开的价格表和同期付款方式为准)。

  (3)双方商定每月x日为结算日,甲方自结算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结算代理费。甲方应在结算认定后的三日内支付当期代理费。

  第六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在本合同约定的销售代理委托期限内,甲方不再委托第三方销售或自行销售本合同委托销售物业。

  2、在开盘发售前配合乙方处理有关销售事宜,向乙方提供所委托物业的有关证照及关于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确保销售工作的顺利开展。

  3、保证本项目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确保乙方合法向认购者销售该物业。负责与有关部门申办该项目有关售楼、按揭的所有手续,并承担相关责任。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4、协助乙方制定整体销售策略,在项目营销各阶段与广告公司、制作公司、装修公司及各媒体等签订合约,承担有关宣传推广、广告、销售资料及销售现场包装等所需的各项销售推广费用。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打。

  5、向乙方提供合法的销售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及公摊面积证明。

  6、甲方按双方共同商定的销售执行确保工程进度。负责销售现场清理、销售中心的装修、包装布置、办公设备(如电脑、文件柜)到位等工作。

  7、合同正式签订后,甲方应在本项目所有甲乙双方确认的推广宣传品(楼书、折页、媒体及各种形式广告载体)上和营销活动中标识“代理商:武汉汇得行地产投资顾问公司”字样。

  8、按时与乙方结算代理费并及时支付。如有拖欠,则按所欠代理费总额每日的计付滞纳金,按天累计计算。

  9、负责收取客户购房定金、首期款、房款及相关的房地产税费,与客户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办理各种购楼手续。

  10、非乙方之过错造成的索赔或其他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第七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承接甲方项目策划、销售代理业务,成立项目专案工作小组,按照销售代理进度要求尽责尽职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工作内容,并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保密。乙方责任:

  2、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

  3、在签署本合同书及甲方支付策划费之首期款后,在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销售执行报告》(见附件三),在得到甲方认可后收取策划费末期款。同时制定销售和宣传推广计划,经甲方确认后组织实施。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5、如果乙方代收款项,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6、与甲方在委托范围内合作,完成有关推广及宣传活动。指派专业人员参加必要的本项目相关的联席会议,从销售角度为甲方提供意见和建议。

  7、依据确认的《项目销售执行报告》,严格按照双方共同商定的销售组织好楼盘的销售工作,负责管理销控表,可根据销售各阶段的实际情况合理调配资源。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销售计划,不得任意放盘和调价销售。若遇特殊情况,乙方应获得甲方书面认可后作为个案协调处理。

  8、详细记录广告效果及销售情况,并每周向甲方书面报告销售进度,供双方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9、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10、对每个单元的代理责任,在客户缴付首期购房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协助甲方督促业主提供按揭资料、签订商品房担保按揭合同后即告结束。

房地产代理合同14

  开发商:

  咨询公司:xxx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开发商委托咨询公司独家策划、销售开发商开发经营的房地产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代理事项

  开发商委托咨询公司独家策划、销售开发商在 项目,规划许可证号为号,总占地面积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以下简称本项目).

  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内,咨询公司为开发商在 (地区)委托的独家策划销售代理商,开发商不得在 (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二、代理权限

  咨询公司代理开发商对本项目的宣传、策划、销售等一切对外活动,必须以开发商名义进行,并在本合同约定或开发商批准、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

  三、代理责任

  咨询公司在开发商授权范围内的一切代理活动,由开发商承担民事责任.咨询公司未经开发商授权或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行为,由咨询公司自行承担民事责任.

  四、代理期限

  自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全部经过工程质量验收并可交付使用后三个月止.

  五、代理计划的实施

  咨询公司对项目进行的宣传、策划、销售等活动的计划书及所需费用预算应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开发商,经开发商同意、批准后方可实施执行.

  六、代理工作方式

  1、咨询公司负责组织销售人员队伍,在开发商提供的销售中心完成前台现场销售工作(即所有需与客户联系沟通的工作).前台现场销售工作包括现场接待客户、签署《商品房购房协议书》(又称《订购书》)、引导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按揭贷款申请表》及《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等.

  咨询公司应委派不少于2名的项目管理人员到达现场办公,保证与开发商工作人员的沟通与协商,完善前台现场销售工作.

  2、开发商应委派不少于3名的工作人员完成后台签约及办证工作.后台签约工作包括收取订金、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收取房款、协助银行签署《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屋产权证》等工作.

  3、开发商负责提供销售中心的保安及清洁工作人员和相关费用.销售中心的日常工作由咨询公司负责统筹管理,双方工作人员按统一的管理制度进行工作.

  4、甲乙双方设置例会制度,定期研讨销售工作,根据市场需求,对销售工作进行调控.

  七、代理费用

  1、咨询公司的代理费用按咨询公司实际代理销售的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百分比提取,具体百分比按以下条款规定执行.销售代理费由开发商以人民币形式计算和支付.

  2、自开发商取得具体单元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经开发商书面批准对外销售之日起至该单元交楼为销售周期,若开发商未书面批准对外销售,则销售周期顺延.在开发商书面批准具体单位对外销售并正式开盘至该单元封顶,咨询公司销售的销售面积应达到该单元总面积的 %,如咨询公司达到以上销售率,代理费用按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1、2%提取.(否则,代理费率相应减少0、05%,即1、15% .)如咨询公司在正式开盘至封顶时达到 %的销售率,代理费相应增加0、05%,即1、25%.

  3、咨询公司的代理费用以代理期限内商品房实际成交均价情况确定如下:本项目的住宅销售均价不能低于3650 元/m2,代理费用按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1、2%(按以上第2点具体销售率调整代理费比例)提取.开发商按照具体单元的`销售,按以下约定给予咨询公司奖励:

  商品房销售均价在3650元/ m2以上,在3650~3800元/ m2范围内的那部分销售金额代理费按以上第2点计算,超出3800元/ m2的那部分销售金额代理费用按超出部分总金额的10%提取.

  4、在代理期限内,咨询公司代理销售商场、车位,其代理费用按销售总额的1、2%计算.

  八.代理费用支付

  1、开发商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销售代理费: 对每一个销售单元开发商与客户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收取首期房款后,需向咨询公司支付销售金额1、2 %的销售代理费,咨询公司的代销责任即告完成.但本合同履行期间咨询公司应按本合同第六部分第1点完成代理工作.

  开发商每月8日前与咨询公司结算上月的销售代理费用,咨询公司在收到开发商的代理费用后一个工作日内应向开发商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2、甲乙双方每月8日前结算的销售代理费用均以上月的销售总额1、2%提取.关于咨询公司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在规定时间内超额完成的计提比率和超出规定均价所计算的提成金额在合同期内的最后一个月内结清.咨询公司应同时向开发商办理代售资料移交.

  3、若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缴付首期房款后违约和按揭后退房违约,所交房款、订金及罚金归开发商所有,咨询公司不需退还相应的销售代理费;对同一单位的销售,咨询公司只收一次代理费.

  九、销售定价

  1、销售价格由甲、乙双方商讨制定,并由开发商确认.咨询公司按照经开发商确认的销售价目表进行销售,咨询公司无权自行调整销售价格.如咨询公司销售价格低于开发商书面确认的销售价目表,则低于开发商定价部分应由咨询公司补足.

  2、开发商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及咨询公司制定并得到确认的促销优惠措施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项目总体营销费用的控制

  1、本项目总体营销费用按总销售额的3%为控制原则,由开发商负责支付.咨询公司制定的整体营销执行方案的费用预算不得超出此限.

  2、甲、乙双方均应在高效、经济的原则上对本项目的总体营销费用科学地运用.咨询公司制定的广告宣传推广方案、公关活动方案、促销活动方案等费用预算和开发商提议使用的相关营销费用都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书面批准方可做为总体营销费用控制的标准.

  3、本项目的总体营销费用包括报纸、电视等媒体宣传、路牌及户外广告牌、公关促销活动费用、销售物料制作和印刷、销售中心现场布置及维护、模型制作、现场和后台与销售业务相关费用、现场办公费用及保安和清洁费用等.

  十一、双方设例会制度,定期研讨销售工作,有需要时对销售工作进行适当调整.双方应配合对方的工作,一切以销售为重,提供一切便利条件为买家办理所有购房手续.

  十二、开发商责任

  1、开发商应向咨询公司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开发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开户银行帐号;

  (2)开发商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香格里拉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本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复印件.

  (3)关于销售代理本项目所需的材料,包括立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装修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销售(测绘)面积、规格、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及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咨询公司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购房订购书.

  以上文件及资料,开发商应于正式对外销售15天前向咨询公司交付齐全.

  2、开发商应积极配合咨询公司的销售工作,负责提供销售中心和看楼专线车等设施及销售办公设备.

  3、开发商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咨询公司支付有关费用.

  十三.咨询公司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咨询公司应做好以下工作:

  ①制订分期营销策划执行计划;

  ②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做好广告宣传、策划等;

  ③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的销售活动;

  ④在开发商与客户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授权咨询公司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同(订购书).

  ⑤ 咨询公司不得超越开发商授权向购房者做出任何承诺,否则由咨询公司承担一切后果.

  2、咨询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开发商提供的项目特性和状况向客户做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

  3、咨询公司应信守开发商所规定的销售价格,未经开发商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咨询公司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计价收款.如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元),甲乙双方应具体协商,做个案处理.

  4、咨询公司在楼盘促销期间,应每天向开发商口头报告一次当日的销售情况,每周一次书面汇报客户反应及销售进度情况供开发商参考.

  5、咨询公司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应定期(每月一次)向开发商提供详细的工作总结及市场分析、市场预测报告.

  十四.违约责任

  1、若开发商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开发商除应付清咨询公司已销售额的代理费用外,还应支付住宅未销售额(住宅未销售额=住宅未销售面积* 元/m2)的代理费用的20%作为赔偿咨询公司的违约金.

  2、若咨询公司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应支付住宅未销售额(住宅未销售额=住宅未销售面积* 元/m2)的代理费用的20%作为赔偿开发商的违约金.

  3、若开发商不按时支付咨询公司的销售代理费用,每逾期一日,咨询公司收取开发商应付款项的1‰滞纳金.

  4、开发商不得与咨询公司接待的客户做私下交易,若发生此类情况,开发商应赔偿咨询公司应得的代理费用.

  5、咨询公司在代理过程中,无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的行为,咨询公司应承担有关责任.咨询公司销售失控造成的损失,由咨询公司全部负责;若咨询公司串通炒房,开发商有权作出相应处罚及追究相关责任.

  6、咨询公司在销售过程中,未经开发商同意收取订金或房款,不入开发商帐户的,除退还房款外,还应向开发商支付收取房款20%的违约金.

  7、若咨询公司不顾开发商利益,擅自更改开发商提供的一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楼盘售价、优惠条件)等违反本合同行为,开发商可即时终止本代理合同,造成开发商的经济损失,由咨询公司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8、若咨询公司在设定的销售周期内达不到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规定的销售率时,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没收咨询公司合同保证金;但咨询公司已销售额的代理费要付清.

  十五、合同的终止、解除或变更

  1、本合同到期即自行终止.合同终止后,双方应协商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合同有关的经济及法律等事宜.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如需修改、补充或变更本合同内容,必须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四份,开发商:二份;咨询公司:二份,以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履约过程中双方发生的争执,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策划或销售本项目而产生的一切知识产权属开发商所有.

  4、甲、咨询公司均应保守在代理活动中知晓的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开发商: 咨询公司:

  房地产咨询有

  限公司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房地产代理合同15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所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进行代理销售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项目的基本情况

  1、甲方所开发的 项目位于通化市 镇 _ 号;

  2、该项目为甲方开发建设的住宅、门市及车库,为 结构,共计 层,其中住宅 套,门市 套,车库 套;

  3、该项目占地面积为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为 平方米,门市 平方米,车

  库 平方米;

  4、该项目的开工日期是 年 月 日,竣工日期是 年 月 日。

  第二条:合作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对其所开发建设的 项目进行独家代理销售,甲方不得再另行委托其他公司、个人或自行销售。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为保证乙方有效地进行项目的销售代理工作,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详细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具体包括: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银行帐户;

  2、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该项目批准的各类证照复印件,包括《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销(预)售许可证》等;

  3、提供销售代理项目所需的相关资料,包括项目的基础数据、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配套设施情况、交房标准及其他可向客户承诺的资料。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七日内向乙方交付。

  (二)甲方负责销售卖场(售楼中心)的装修及水、电、暖、通讯、宽带等设施的供给;

  (三)售楼处内办公耗材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负责办理交楼的各项事宜,包括办理质检合格证书、面积测绘以及产权登记进户等;

  (五)甲方在遵从销售第一的原则基础上,和乙方协商具体的.价格策略,并配合乙方制定其他有利于销售的各项方案;

  (六)甲方负责办理银行、税务、工商、城管及各媒体等部门和单位的关系,为乙方创造宽松的经营环境;

  (七)为促进该项目在通化地区的销售,应进行必要的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由乙方制定、设计相应的实施方案,报与甲方审核后执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应及时按本合同中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销售佣金;

  (九)甲方须保守乙方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

  (十)甲方应保证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的房源产权明晰,销售合法。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负责制定该项目的市场销售单价,制定后的单价必须保证合同均价;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向客户推荐或承诺;

  (三)乙方负责对该项目进行整体包装及制定各种销售策略;

  (四)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其他因素调整推广策略;

  (五)凡关于该项目的设计与说明、方案均归乙方所有,在双方合作期间,甲方有权使用;

  (六)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或双方合作终止后,不得泄漏甲方的商业机密,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

  (七)乙方负责销售人员的招聘、任职、解聘、工资、奖金等。

  第五条:销售均价

  (一)住宅: 元/㎡;

  (二)门市: 元/㎡;

  (三)车库: 元/㎡。

  第六条:销售佣金的支付

  (一)佣金标准: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为有偿服务,即向乙方支付销售佣金,佣金为每套住宅(门市、车库)销售总价的3%;

  (二)佣金的支付:

  销售佣金实行“每星期结算一次”的原则。购房客户交齐规定的款项并签定购房合同后,视为该房屋已由乙方销售完毕,即可结算销售佣金。每个星期一为佣金结算日,由乙方计算此前乙方所得之销售佣金,报与甲方后于当日全额支付给乙方(佣金的结算标准详见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

  (三)若遇特殊情况,甲方为购房客户打折,则乙方按实际销售总价的3%提取销售佣金;

  (四)如发展团购客户,则乙方按团购的实际总价的3%提取销售佣金;

  (五)如甲方将该项目的部分房屋顶帐,则乙方按顶帐实际总价的3%提取销售佣金;

  (六)如由于工程质量、延期交工等甲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则乙方佣金照常提取;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客户退房,乙方不提取销售佣金,若此套佣金已经提取,则应退还甲方;

  第七条:关于溢价及溢价部份的分配

  (一)销售单价超过均价以上为溢价部份;

  (二)溢价部份由甲乙双方共同分配,甲方享有60%,乙方享有其余的40%。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宜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三十日内,将销售卖场(售楼中心)、样板房装修、布置完毕,由乙方按设计标准验收合格,以便乙方能够顺利开展销售工作。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各类证照、项目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因此产生任何纠纷,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三)在双方合作期间,如甲方另行委托其他公司、个人或自行销售,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选择即时停止销售工作,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人民币。

  (四)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做好本合同的__,防止因此给销售工作带来不利的影响。

  (五)甲方应按本合同之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佣金,若不能按时支付,每迟付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日5%的滞纳金,同时乙方有权选择停止销售工作,并通过法律程序追讨佣金。

  (六)乙方不得虚假宣传欺骗客户,只能在甲方认可的材料范围内进行宣传和承诺,若因此产生的任何纠纷,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工作予以监督,但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九条:本合同的合作期限及终止

  (一)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代理销售工作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逾期合同终止,如需继续合作,则另行签定代理销售合同;

  (二)合作期间,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视为提起终止合同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人民币。如确有重大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得到同意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三)对本合同的修改和变动,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签定有效的书面补充协议后方可生效。

  第十条:凡发生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应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有关的诉讼程序,败诉方应根据法律文书履行义务。

  第十一条: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加以解决。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代 理 人: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代 理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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