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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总结

时间:2021-02-25 19:41:15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总结

  将做好第三次农业普查摆在重要位置,提前谋划部署,遵循“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安排,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有序推进,下面是CN人才网为大家整理的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总结,欢迎参考~

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总结

  篇一: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总结

  顺义区北务镇王各庄村作为北京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试点村,利用一个月时间对王各庄村进行全过程演练。整个试点包括业务培训、区域划分、清查摸底、入户登记、数据汇总、普查宣传、试点总结等阶段性工作。8月20日--9月10日清查摸底阶段,共登记常住户数323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2个。9月11--18日入户登记阶段,共登记农户228户、规模户18户、农业经营试点补充表246张,农业生产经营单位2个,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普查试点表3张,填报村表15张、镇表1张,在规定时间节点圆满完成了试点各阶段性工作。

  一、试点工作情况

  在市农普办的指导下,在区、镇、村经普办的密切配合下,我区农业普查试点工作进展顺利,主要经过了以下几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

  1、建立机构,落实人员。按照市农普办的要求,确定了北务镇王各庄村为农业普查试点村,并及时与北务镇领导召开了碰头会,商谈落实有关农普试点的一系列问题。成立了由区、镇、村三级共同参与的试点工作组。组长由区农普办副主任赵峰、北务镇副镇长陈笛、北务镇王各庄村书记李建国共同担任,区、镇农普办全程参与试点工作。王各庄村选聘了1名普查指导员,4名普查员,北务镇农普办和区农普办综合组、普查组、宣传文秘组、数据处理组全体人员全程参与试点普查工作。普查办公用房、电脑、电话等办公设备全部落实。完成试点宣传日物资、入户清查物资、普查登记物资的购置。

  2、抓好宣传,营造气氛。试点普查,是每次普查前的必修课,为保证普查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顺义区农普办在火热的夏天迈出了农业普查宣传的第一步,并采用“双重并举”的措施完成此次试点宣传工作。一是“自导自宣”初探路。8月21日,顺义区农普办牵头与北务镇农普办联合在王各庄村成功开展了北京市顺义区第三次农业普查试点宣传日活动,此次宣传日以“依法普查,利国利民”为主题,旨在提高农普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面,形成全民参与农业普查的良好态势。宣传日当天,为村民现场发放了《致农业普查调查对象的一封信》,共计200封,宣传礼品共计850件,其中毛巾250条,牙膏100管、手提袋500个,制作了宣传展架4个,宣传日活动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参与和支持。二是“联助联宣”更深入。在试点普查中期,顺义区属媒体“顺义时讯、顺义电视台、顺义电台” 的新闻单位记者,冒着挥汗如雨的高温酷暑跟随普查员的脚步走村入户,下企业、进市场采访试点登记情况,拍摄记录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辛勤工作的足迹。通过新闻传媒多方位、多角度的报道,使得试点普查对象的配合程度大大提高。

  3、周密谋划,两级联手,整合农普试点前期资料。区农普办协同试点乡镇北务镇农普办,对派出所户籍明细资料、流管办外来人口登记明细资料、经管站土地确权(承包)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区农普办协同局队农经科、服务业科、数据中心,全面整合基本单位名录,为综合试点准备前期资料。

  4、区域划分,一图两画。为了准确绘制普查小区示意图,试点村普查组人员提前准备了2010年人口普查和2013年经济普查的普查小区示意图,以供这次农普绘制普查小区示意图时作为参考,普查小区原则上以村民小组划分,做到边界清晰,示意明确。普查小区示意图要有明确的四至标志,标明建筑物编码和住宅编码,结合实际情况,普查组人员对试点村现有建筑物的变动进行初步绘制;为确保绘制的准确性,在村普查员的带领下区、镇、村三级农普办人员深入试点村进行实地考察,按普查小区示意图上所编制建筑物编码,对建筑物内所有可能住人的房屋(房间)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按普查小区编制住宅编码,对初步绘制的普查小区示意图进行精确的核实更改,进一步完善普查小区示意图

  (二)调查登记阶段

  1、佩证入户,合法登记。 为了体现普查的合法性,也为了更直接广泛地宣传经济普查,市普查办制作了经济普查试点用普查证件,要求每名普查员实地登记时必须佩带好普查证。 按普查小区的划分,我们共分4个调查组,每个组都安排了负责人,每天向试点工作小组汇报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 登记期间,正值今年最热的时节,普查员不顾炎热的气候,按照试点时间安排,按时入户调查登记。特别是普查员,在自身事务较多的情况下,能够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地投入到试点登中去。

  2、配备专人,指导填表。虽然前期准备共组很充足,但是在实际入户时,普查员还是遇到了难以确定的指标,为了更好地做好试点工作,区普查办为试点村内的4个普查小组分别配备了专业审表的工作人员解释普查中的各项指标,不仅大大提升了普查数据质量,而且让普查员在入户的同时加深了对统计指标的正确理解。8月21日至9月18日,整个试点区域内的清查、登记调查任务基本完成,非试点镇经普办在登记期间每天分四组每组一个镇全程参与了入户登记,对普查方案有了进一步了解。

  3、清查登记 做到“五不漏”。在人口清查和登记阶段基本结束时,要对人口情况进行议查,确保区不漏地、地不漏房、房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将人口清查底册划分到四个普查小区里,列出住户和单位的清查摸底名录,按目录进行逐户、逐单位地清查,将清查情况分别填报到住户、单位摸底表中,完成人口信息采集,确定普查登记对象。

  (三)数据处理阶段

  数据录入做到项项精准。使用市农普办下发的数据处理程序进行数据处理。清查摸底数据,按照边清查、边审核、边录入的要求进行数据处理,准确界定普查对象,形成普查登记底册。工作中,对数据采集、审核、录入、上报等全流程中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及时向市农普办进行问题反馈,在第一时间解决发现的问题。

  (四)审核总结阶段

  在试点过程中提早准备是关键,并注意经验积累,做到总结到位。在清查阶段,总结出了“一图两画、三统一再分家和五不漏”等方法,同时也发现试点方案和数据处理方面的相关问题和不足,在认真做好记录后,逐项进行研究和汇总,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为完善普查方案、正式开展普查提供参考。

  二、主要工作体会

  一是区、镇、村三级联动早入手,确保组织到位。在整个试点工作中,因为我们抓住了一个“早”字,所以始终掌握主动权。无论是下发各种试点文件,还是数据处理等环节,都注重于早布置和早落实。按照市农普办的要求,确定了北务镇王各庄村为农业普查试点村,并及时与北务镇领导召开多次碰头会,商谈落实有关农普试点的一系列问题。成立了由区、镇、村三级共同参与的试点工作组。

  二是坚持依法普查,做到宣传到位。试点普查,是每次普查前的`必修课,为保证普查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顺义区农普办采用“双重并举”的措施完成此次试点宣传工作。一是“自导自宣”初探路。8月21日,顺义区农普办牵头与北务镇农普办联合在王各庄村成功开展了北京市顺义区第三次农业普查试点宣传日活动,此次宣传日以“依法普查,利国利民”为主题,旨在提高农普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面,形成全民参与农业普查的良好态势。二是“联助联宣”更深入。在试点普查中期,顺义区属媒体“顺义时讯、顺义电视台、顺义电台” 的新闻单位记者,随普查员的脚步走村入户,下企业、进市场采访试点登记情况,拍摄记录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辛勤工作的足迹。通过新闻传媒多方位、多角度的报道,使得试点普查对象的配合程度大大提高。

  三是多途径汇总村级资料,做到台帐到位。区农普办协同局队农经科、服务业科、数据中心,全面整合基本单位名录;区农普办协同试点乡镇北务镇农普办,对派出所户籍明细资料、流管办外来人口登记明细资料、经管站土地确权(承包)相关资料进行整理,为综合试点准备前期资料。尤其是在户籍人口资料整理方面,派出所只能出具纸介质版本的资料,不方便整理划分至普查小区,村普查指导员利用计划生育系统平台调出电子版户籍资料,与派出所户籍资料对比后,直接划分至各普查小区,大大提高了户籍资料的方便性与实用性。

  四是狠抓调查登记,确保控制到位。北务镇王各庄村的调查指导员为王各庄村的副书记,对村务民情了如指掌,在前期的工作准备阶段,将户主姓名底册,确权人口底册分配给各小区普查员,确保在入户时做到区不漏地、地不漏房、房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在遇到确权土地划分不清晰,户籍人口登记不明确等问题时,普查指导员会在第一时间进行指导。正式登记阶段,将摸底阶段的数据与正式清查数据进行核对,防止漏登错登;然后是确权地数目的核实,保证确权土地与底册相符;最后是农业经营户与规模农业经营户核查,保证正确登记其经营种类以及经营收入,按照普查细则对号入座进行填报。

  三、农业普查方案指标填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总结:

  1、住户摸底表“是否有确权(承包)的土地”,该指标解释需要进一步细化。第一,确权的定义需要进一步明确,一般确权包含确权确地、确利、确股三种,在培训时,需要对以上三种分别解释说明,以便普查时工作人员判别。第二,承包的定义需要进一步明确,例如承包是否包括交租金租来的土地等。

  2、住户摸底表A4至A8指标的统计口径是“本普查小区”、“本普查区”还是“本乡镇”应进一步明确。

  3、本村无房、无户口、居住在村外乡内、在本村有确权地的人口如何登记,如果登记是否与在其居住村重复?

  4、家庭中有已离婚的户口还在本村的人口,完全无法取得联系确定普查时居住地以及工作等信息。

  5、村内有一户籍人口,失踪多年,但没有注销户口,个人工作及其他情况无处查询。

  6 、周岁年龄不满一岁,登记为0岁审核不通过。

  7、数据处理程序没有填报项应自动补零。

  8、数据处理程序应有逻辑跳转,选择“否”的项应自动跳转到下一项。

  9、关于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的问题,在单位清查摸底时,普查人员无法验证组织机构代码正确性,建议在进行后期录入时验证代码正确性。

  10、清查表与普查表之间应有审核关系,如:清查表中是否有确权地,普查表中是否有确权地或经营耕地项下的确权耕地面积,如果没有确权地,确权耕地面积应为0。

  篇二: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总结

  2月29日,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前期准备工作向区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谭德利做了专题汇报。

  一是成立普查组织机构。江夏区人民政府于2016年1月28日印发《江夏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区农业普查的通知(夏政〔2016〕1号),成立了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并要求各办事处、梁子湖风景区管委会、区农委、区林业和园林局于2016年3月底前相应成立本级普查领导机构,5月底之前完成村级农业普查工作组的组建工作,认真做好辖区内农业普查组织实施工作。

  二是做好普查经费预算。按照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关于印发《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开支规定》(国统字〔2003〕74号)的通知精神,普查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级负担,以地方为主的原则,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经费预算。

  三是早宣传,早部署。2016年1月27日,江夏区统计局在召开的整体推进全区村级规范化建设现场观摩会上,传达了省、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会议精神,针对江夏区第三次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做出重点安排。2016年2月3日,下达了《关于第三次全区农业普查有关前期准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办事处,梁子湖风景区管委会统计站、区农委、区林业和园林局统计科抓紧组建完成街村两级普查组织机构、对普查人员的配备、普查经费的落实、建立完善的普查机制给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

  四是印发相关文件。2016年2月18日,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相继印发《关于启用江夏区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和江夏区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夏农普组〔2016〕1号)、《江夏区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关于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夏农普组〔2016〕2号)、《关于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包片责任制的通知》(夏农普办〔2016〕1号)。2016年2月26日,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全区农业普查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夏农普办〔2016〕2号)。

  在听取区农普办前期工作汇报后,谭德利对区农普办积极作为,紧跟国家农普办和省、市农普办的工作节奏,有序有效推进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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