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今年将全面推开。下面是CN人才网给大家带来的2016年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欢迎阅读。
2016年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1】
为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推进我省统计系统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省统计局近期下发了《福建省统计局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闽统〔2016〕38号),全面布置全省统计统随机抽查监管工作。主要措施是:
一、建立统计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求全省统计系统要依据统计法律法规赋予的统计执法检查职责,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从联网直报平台和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中抽取一定数量的统计调查对象,依据有关内容进行执法检查。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定统计执法人员。
三、制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一是省统计局每年组织开展统计监督检查,每次一般抽查2至3个设区市和4至6个县(市、区)。二是随机抽查占整体统计执法检查任务数量的比重应不低于30%,市、县(区)统计局随机抽查占整体统计执法检查任务数量的比重应不低于20%。三是投诉举报案件随到随查,并通过联网直报平台随机抽取受检地区有代表性的乡镇(街道)和规模较大的企业进行检查。
四、做好抽查结果的运用。一是加强对数据报送异常企业监管。二是实行“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将抽查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在福建省统计执法平台上进行立案查处。三是对严重失信企业予以公示。经依法查实具有严重统计违法行为的,将作为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在全国联网的福建统计外网中的“统计上失信企业公示”平台上予以公示。
2016年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2】
为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行为,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省统计局办公室《安徽省统计执法 “双随机”抽查暂行办法》要求,近日,六安市统计局印发六安市统计执法 “双随机”抽查暂行办法。
“双随机”抽查坚持事项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对象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建立随机抽查对象信息库,每月局数管中心会同各专业科室将直报企业异常数据,按规定格式和流程导入“异常数据信息库”,以此作为抽取执法检查对象的抽样库。 建立全市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执法检查人员将在全市统计执法人员信息库中随机抽选。
“双随机”抽查突出重点监管,信用约束。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将依法立案予以查处,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标准;符合《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规定的严重失信企业,将在指定信息公示平台上予以公示;将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各地数据质量的重要参考依据;对抽查发现的数据上弄虚作假问题,将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人员等的责任。
2016年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3】
7月28日,伊春市统计局为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通过摇号、电子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监管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和将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工作机制,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开展此项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强化意识
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并迅速传达到县区统计局,使全体统计人员及时充分认识“双随机”抽查对于统计执法工作的意义和作用。
二是认真部署,明确责任
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分管领导抓督促、业务科室抓指导、全体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是严格贯彻执行,制定工作方案
伊春市统计局按照省统计局要求,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并下发到各县(市)、区统计局,同时要求县区统计局及时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此项工作。
四是严格执行流程,建立工作机制
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措施,理顺工作机制,以保障“双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
五是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为抽查打基础
由法规科人员建立全市统计执法人员名录库,为后续开展的专项、定向抽查任务做好准备。
六是加强学习,利用网络进行监督和指导
明确抽查工作流程、内容、任务等,要求各检查人员在开展抽查前必须学习掌握,以提升抽查工作质量。
此项工作,掀起了全市统计系统严格执法的新高潮,不仅使全市统计人员对“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有了深入认识,更重要的是在全市范围营造了依法统计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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